記一件事_日記一則500字
20xx年4月19日星期六陰
今天,我如往常一樣,早上來到步行街打球,在回家的路上,我碰帶一件不順心的事,十分的火!
回家的路上,原本心情十分順暢,可是,當我走到十字路口的時候,一輛摩托車突然開來,我停了下來,可是一輛的士很囂張,仿佛只有他最厲害一樣,看見了那輛車,可還是照樣的開過去,摩托車及時剎車,但是,還是碰到了那亮的士的照路等,開的士的司機很惱火,一下車,把車門用力的摔下去,開摩托車的人感覺到很歉疚,司機一下了和開摩托車的人吵了起來,還把摩托車司機的衣領抓起來,說:“你把我的車弄壞了,你得賠錢!”那個開摩托車的司機說:“不要生氣,我賠錢,你要多少!”其實,那個開的士的司機是他自己太囂張,還讓那個人賠錢,真是的!!!我不由自主的想。
開的士的司機說:“好吧!那你就拿500吧!”哼,500,修個照燈要那么多錢,強盜!開摩托車的司機,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錢都拿出來,他說,著是他這一月都舍不得花的錢,也是回家給家人看病的錢。。。話還沒說完,那個司機就把錢槍走了。做上車,“呼”的一聲,車開走了,開摩托車的司機眼淚在眼眶里打轉,仿佛想奔騰的浪花,要涌上堤岸。但是,他還是止住了哭聲,走上摩托車,走了,過路的人紛紛問個究竟,看是怎么回事。大家都為那個人打抱不平,那又怎么樣呢,我們能做到嗎?
同生活在一個城市,為什么不能和睦共處呢,還要斤斤計較,這對我們有好處嗎?我走在路上,想想這件事,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