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極其重要的課作文600字
今天,老師給我們上了一堂極其重要的一課。
這節課,老師在自習課上隨口對我們講了一件題外話“讀書要讀多少遍才能記熟“。老師說,讀書要讀三十五遍才能記熟。
老師雖然只把它當題外話說了說,可我卻把它想了又想,這不正好驗證了“書讀百遍,其義自現”的結論嗎?
魯迅與學生周家枚的對話不正好揭示了這一點嗎?周家枚問他:“我讀了許多書,可什么也記不住了,這是為什么?” 魯迅講了一個故事:“從前有個秀才,一天,他心血來潮,去館子大吃大喝了一頓。八盤名菜八盤水果,他吃完,向別人炫耀:‘我今天真飽了口福,吃的真多吶’別人問‘你吃了什么?’‘記不得了’‘什么味’‘忘了’別人哈哈大笑,他一個勁地說:‘你們不信?我真的吃了很多。’”這個故事十分搞笑,但也十分耐人尋味。兩個人,囫圇吞棗,只顧看,卻不懂品味,這是多么愚蠢的人啊! 我以前也有這樣的經歷。我小學時,老師讓我們背誦《古詩一百首》,我只顧背,認為自己已背上,就合上書背,已背上,就背下一首。第二篇背上了,第一篇又忘了。我卻不以為然。考試時,報應來了。我只考了80分。書,是一種文學,是一種藝術。粗略地讀,那你也就是“高智商的野蠻人”。只有細細的去品味,才能理解其中的真理與奧秘。 孔子“韋編三絕”的例子也能很好的表現這一點。孔子讀一卷書時,竹簡帶子被他磨破了三次。技藝精湛得人還要讀這么多遍,何況我們還只是普通人呢?讀書是一種美德,精讀是一種策略。從古至今,哪個人能一目十行就成為一個大文學家?沒有。《紅樓夢》一開始別人略讀,所以“都云作者癡”后來,別人精讀以后,才“不解其中味”。 書讀百遍,其義自現那就讓我們“書讀百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