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伴我成長4
隨著祖國日新月異的快節奏發展,法律的約束自然也會加強,我們青少年如果不遵守這些法律法規,很容易就會陷進去,無法自拔。古人云“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可是這個“岸”,又在哪里呢?
青少年犯罪正在日益加重,如何防止他們犯罪也成為令老師、家長頭疼的問題。有一個15歲的中學生,因為閑著無聊,便偷偷從一個小學生的課桌里拿出一袋牛奶,然后把老鼠要放置其中。這個小學生回來后喝了這袋牛奶,中毒身亡。這個中學生悔恨不已,本來只是想嚇唬嚇唬他,沒想到竟然釀成了大禍。一個簡簡單單的“不知道”,就斷送了他往后的學習生涯,被判處XX年有期徒刑。這往后如花般的XX年光陰就只能在冰冷的牢房里度過,令人感到無比的惋惜。法律無無情的,哪怕你萬分悔恨也無濟于事,畢竟時間無法回轉,如果當初知道這是違法的行為也就不會去做,那么就不會犯下罪過,但是,哪有那么多如果呢?說到底,還是因為不知法,知法了才不會犯法。
那么,我們又應該做些什么呢?一、遵守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加強自我修養;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觀念;三、增強辨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四、加強用法律保護自己利益的意識;五、要有愛心。我相信,做到了這幾點,人人都可以做到“知法不犯法”。
也許會有許多同學認為,只有對他人的人身進行了傷害才能構成犯罪,其實這種觀念是錯誤的,這只是“犯罪”的冰山一角而已。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毆打他人以及刻意的辱罵,都是犯法的。且放下毆打他人不說,辱罵他人同樣也會對他人造成自尊心上的傷害。現在,班級中各式各樣的侮辱性的話語要多難聽有多難聽,在此我也不一一列舉了,然而使得他們出口成“臟”,的原因,大多數也只是因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這樣值得嗎?傷害他人的自尊心對你有什么好處嗎?居然還會有人以辱罵同學取樂。不管是誰,都不愿意聽到別人帶著侮辱性的言詞,如果那個被罵的人是你自己,你的心里會好受嗎?同學之間理應和睦相處,根本沒有必要為了一些瑣碎小事而斤斤計較,甚至大打出手。
社會的治安關系著你我他,如果人人都能成為健康向上的公民,社會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