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獎勵
電腦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種學習工具,上網搜尋資料可以為我們解惑;利用電腦文書處理,可以將版面編排得更加美觀,十分便利。
記得老師說過,每天要“四電少于二”,就是電腦、電視、電玩和電話,要盡量減少使用的時間,最好每天少于兩小時。
大人一旦將電腦游戲當成獎勵工具,甚至開放與網友聊天,不就是在無形中鼓勵小朋友可以玩線上游戲、結交網友了嗎?如此一來,好表現只是為了取得玩線上游戲的機會,并非發自于內心想做得更好,實在是本末倒置。
獎勵可以有很多種,對我而言,我要力行“四電少于二”,比起與“四電”交朋友,我更喜歡老師獎勵我們到戶外活動。一整天的學習已經讓我頭昏眼花,如果能有更多時間到操場盡情的奔馳,或是在草地上快樂的游戲,肯定能讓我通體舒暢,精神更加飽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