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讀后感
假期里,我讀了一本書叫《麋鹿》。
《麋鹿》由8個小故事組成,每個故事都是不同的。這本書的主編叫:雷·布拉德伯,他是美國著名的科幻作家,曾獲得世界奇幻文學(xué)協(xié)會終身成就獎、美國科幻小說作家協(xié)會大師獎等眾多獎項。好萊塢星光大道上有屬于他的一顆星,連太空中也有一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小行星呢,真是太厲害了!
讀完這本書,書中的每一個小故事都深深的打動了我,每個故事都讓我懂得了一些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故事叫《黃昏》,作者是華萊士.期特格納。故事主要講了男孩布魯斯一家為了生活養(yǎng)了一頭豬,布魯斯的哥哥叫切特,他是一個不怕臟不怕累的男孩,他每天幫助家人干活,所以爸爸媽媽都很喜歡他。而布魯斯則是個怕臟,怕累還十分膽小的男孩,家人都很嫌棄他,他感到十分孤獨和自卑。在文中,他看到一家人殺豬時感到惡心頭暈,可是他一直忍著參與,他想克服自己的弱點。當(dāng)他父親把母豬的胃洗干凈吹成一個球讓孩子們玩耍時,布魯斯為了挽回面子,不讓大家瞧不起,就把豬胃當(dāng)球踢,在踢的過程中慢慢的適應(yīng)了,不再感到惡心,當(dāng)他一腳將“球”踢的老遠(yuǎn)時,大家都?xì)g呼起來,他也非常自豪,因為他終于戰(zhàn)勝了自己。
從男孩布魯斯的故事,我明白了,人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只有戰(zhàn)勝了自己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