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孩子
孩子是可以敬服的,他常常想到星月以上的境界,想到地面以下的情形,想到花卉的用處,想到昆蟲的言語;他想飛上天空,他想潛入蟻穴…… ——魯迅
我是在一個秋天“初識”魯迅的。我清楚地記得,我是在讀完《草葉集》后看《吶喊》的。那感覺就似“輕靈在春的光艷中交舞這變”一下子跳到了“在那鍍金的天空,飄滿了死者彎曲的倒影”。
但我覺得,惠特曼只是“為丁香花的季節而歌唱”,而魯迅卻在為中國的命運而“吶喊”。或者說魯迅先生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我對“含蓄內斂”的中國人的印象。
魯迅先生是個淵博的人。你永遠無法預先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能罵人于無形,不留痕跡。“他會想,越想,文字越好。”“他的舊學問好,新知識廣博,他能由舊而知新,隨手拾掇極精確的字與詞,得到驚人的效果。”
魯迅先生的淵博,是以一種幽默的,開放的,關切的,前衛的,對孩子們的愛表現的。他說,教育總根于愛。他于五四時期發出了“救救孩子”的呼號,動手翻譯《小約翰》……他以滿腔的熱情,關注著新一代的成長。可以說他的眼光是超前的。對于當時麻木不仁的中國同胞,無論多大聲的吶喊都喚不醒,所以他將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以孩子公正、善良的心來凈化整個社會。“他以最大的力量,把感情、思想、文字容納在一兩千字里,像塊玲瓏的瘦石,而有手榴彈的作用。”但他的文章卻“跌宕多姿,永遠新鮮,永遠清晰,永遠軟中透硬,永遠厲害而不粗鄙。”
這也許是魯迅先生的魅力所在——他的思想,他的眼光。他寫出了《觀斗》的筆,同樣寫出了《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不是他敬服孩子,是我們欽佩他——又或者,先生就是個孩子?
“黑夜給了我一雙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