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勛說紅樓夢》讀后感
別樣的思維,別樣的解讀。
讀完八輯《蔣勛說〈紅樓夢〉》,腦海里蹦出“佛眼”“人性”兩個詞,以前也曾讀過許多解讀《紅樓夢》的著作,但從來沒有讀出像蔣勛先生給我的感覺。
蔣勛先生曾說過:“我是把《紅樓夢》當佛經來讀的,因為里面處處是慈悲,也處處是覺悟。”也許這就是別樣感覺的緣由。
蔣勛先生是用佛眼來看人性,多了理性,多了平和,看到了人性的另一面,對《紅樓夢》里的每一個人物更多了一份包容和擔待,所以不會簡單地以好人或壞人來界定。而我們讀《紅樓夢》,摻雜了太多的個人感情,總以自己的好惡為標準,來為里面的人物做標簽,自然失之偏頗。比如薛蟠,沒有幾個讀者會喜歡這樣一個惹是生非、吃喝嫖賭的紈绔子弟,但蔣勛先生卻從人性的角度,直指心靈深處,對他進行了客觀的解讀。
“佛眼”、“人性”,這是不是我們在執法辦案過程中缺少的?
記得2019年度中國十大正義人物——檢察官楊斌,在獲獎現場說過:“在我辦案的后期,我經常會審視被告人的內心,來達到審視我自己的內心,其實我經常會有這樣一種感覺,我覺得他們就是我們,我們就是他們。每個人都有向上的本能,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會犯錯誤,只是錯誤的大小程度不同,或者我們比他們更幸運一點,我們還沒有被發現。”
我們面對的群體大多是犯錯誤的,怎樣去對待這個群體?楊斌給出了很好的答案:提升心理覺察能力,拋棄指責心理,用“佛眼”來看悟每一個犯錯誤的人。
正如一位英國心理學家所說:人們對未知事物的主觀臆斷往往會引導他們走向錯誤的系統認知。其實我們在辦案過程中也往往會犯先入為主的錯誤,從事辦案時間長了,見過了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在我們的腦海里形成了一種的固定思維模式,面對犯罪嫌疑人,我們容易固守成見,少了感性,少了對一個個鮮活生命個體應有的敬畏和尊重,不再去過多的去關注和思考人性,不再用心地探詢他們犯罪的心理路徑,而是簡單地標定他(她)是壞人。
每個生命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也都有其存在的價值。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你用什么態度去看待世界,你就會得到什么樣的世界!蘇東坡看到佛印,眼里是一堆牛糞;佛印看到蘇東坡,眼里是一尊佛。一尊佛和一堆牛糞的差異僅在于:一個人心中有佛,用佛眼看,一個人心中無佛,用俗眼看。
我們不能苛求每一個生命都是完美的,當我們在用法律維護公平正義之時,絕不能漠視每一個生命的生存、發展和幸福。
冰冷的法律,正因為有了執法者的愛和仁慈,才有其溫情的一面。
法律尊嚴,不僅需要我們嚴格依法辦理案件來維護,更需要我們在公正辦案的過程中,用“佛眼”來看悟“人性”,懷著寬容之心,擴展人性的空間,用敬畏理解生命之心,面對每一個鮮活生命個體,在守護法律底線的同時,完成對每一個生命個體的心靈救贖,這也許是每一個執法者應該追求的最高境界。
法律不僅僅要懲罰犯罪行為,更重要是挽救個體的心靈,尊重每一個生命存在的價值。
每一個執法者都應該銘記:法律的最高境界是愛和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