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我做的對
行走在這人生中,我們每個人都是一條道路,總會不得不做出一些選擇,就像你身在一個十字路口,你總要選出一個前進的方向,在還未能看清前方路的盡頭是好還是壞,是晴空萬里還是陰云密布時,你只能一條道走下去,不能退縮,不能回頭,結果是什么也不能改變了。
我們每天都在做著決定,哪些想做,哪些該做,哪些不能做,都需要選擇。我不認為我的每個選擇有錯,但也不盡然都是對的。若要列出我這十六年來做得最對的一件事,恐怕就是這些年毫無節制的買書了。
不管任何時候,走進我的臥室,我都是滿心的驕傲與自豪,這里沒有世界名畫,也沒有奇珍古董,更沒有什么金銀財寶,只有書。只有你認真讀幾年也許都讀不完的書。這就是我十六年來的全部積累。臥室中有一張桌子,上面全是書;有一個鞋柜,里面塞滿了書;就連床的2/3,我也讓給了那些五花八門的書。
有些書,我是沒有認真讀過的,只是那書香和翻頁的聲音讓我沉醉。我便毫不猶豫的買下了。卻沒有一絲一毫的后悔。我做的對,我堅定地告訴我自己。
我生就是為了書而生的,命運早已把我和書綁在了一起。一本本書,就像是一個個有故事的人,我是他們的看客,他們是我的聽眾。純粹的,彼此不會透露絲毫。當太喧囂或太孤寂時,便習慣了擁著它們入睡,沉在夢里,得到片刻安寧。
十幾年,我買了三四百本書,單本的,成套的,我都每天細細拂去它們頁上的灰塵。再年舊,對我來說再幼稚,也不舍得送人或丟棄。9歲時的《格林童話》;10歲時的兒童報;15歲的納蘭詞;16歲的《百年孤獨》,我總是不厭其煩的讀它們,并且總能獲得樂趣。每當我讀完他們,我總會為我的選擇而驕傲,我買下它們是對的,我讀他們是對的,我留下他們是對的,我珍惜他們是對的。
而這點,十六年間從未改變,十六年后,六十年后也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