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法制宣傳日演講稿(精選3篇)
中學生法制宣傳日演講稿 篇1
老師們,同學們:
早上好,今天我在國旗下演講的題目是《嚴于律己,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同學們,遵紀守法聽起來似乎離我們很遠。但仔細想一想,找一找,其實他就在我們身邊。課堂上你是否能堅持專心致志聽講,而不做小動作?是否能不把玩具槍、火機等物品帶進教室?是否能做到:垃圾不落地,校園更美麗。
現在升國旗儀式,在請各位同學低頭看一下自己的胸前有沒有飄揚著的紅領巾。以上這些聽起來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小事不小。何況我們學校有很多學生,任何事,乘上很多所得的結果就絕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時候,因為沒有人看到,沒有人約束,我們某些同學往往會做一些有違反紀律的事,還竊喜沒有被人發現。殊不知,這樣對我們來說是有害無利的,有很多犯大錯的人,就是因為當初對自己的一次放縱而徹底沖破了自我約束的底線,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支部隊的戰士不守紀,則會屢戰屢敗,一個國家的公民不守法,就會身死國滅,同樣,在一個學校里,假如學生沒有紀律意識,不去遵紀守法,則整個學校就會一團糟,所以,只有遵紀守法,才能保證每一個人得以正常學習,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學,我們不能將“嚴于律己,遵紀守法”這幾個簡單的字作為口訣背誦,而是要將其像烙印一般附在思想的尖端,讓“嚴于律已、遵紀守法”真正成為一種習慣,始終貫穿了我們美好的學習和生活,讓我們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嚴于律己,遵紀守法,在“人”在這大字上抹下蒼勁有力的一筆。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中學生法制宣傳日演講稿 篇2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我是xx班的,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與法牽手,走向明天》。
今天是20xx年11月xx日,下周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從1986年起,我國政府開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規劃。從20__年起國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通過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
1、法律重要性。
治理國家離不開法律。我們經常講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將會成為一盤散沙,社會會混亂不堪,公民的日常生活也離不開法。
法律伴隨我們的一生。比如,走在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靠右走。在紅綠燈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紅燈停,綠燈行。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營業性的網吧等。
2、守法光榮,違法可恥。
作為中學生應樹立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一方面,我們可以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另一方面決不能忘記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在生活中,我們常發現,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識,走上違法犯罪道路。這些人的行為給家人造成巨大的打擊,甚至導致家破人亡。對自己而言,浪費自己的大好青春。
所以,違法犯罪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對社會都有百害而無一利。作為中學生,要在心靈深處憎惡違法犯罪,行為上遠離違法犯罪。
3、從現在做起,從小事做起,做一個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人的行為是受思想觀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觀念強,就會追求上進,不犯或少犯錯誤,就不會作出違法犯罪的事情。因此,我們向全體同學提出以下幾點具體要求:
(1)重視自身道德修養,“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2)謹慎交友。
(3)及時改正自身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
同學們,作為一個合格的現代公民,我們應自覺樹立法律意識,維護法律的尊嚴,依法自律,做一個守法的人。同時,我們也應該主動學法,懂法,能夠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讓我們一起與法牽手,走向美好明天!
中學生法制宣傳日演講稿 篇3
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按常規今天是我們的一周一次的班會課,要講的內容很多,但是我今天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講,至于什么內容你們認真的聽完就知道了。20xx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節課就出去吃早餐,順便把手里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剛把袋子放下轉身出來,我看到桌子上放著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錦校長(收)盤縣第七看守所寄。我當時也有點吃驚,因為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長的學生寄來的吧!但是轉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親戚朋友。接著我就走出去了。
5月17日也就是昨天,我們升旗儀式上,李校長作 了旗下講話,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關于這封信的,我不知道你們去認真聽沒有,我是非常認真的去聽了這封信的大概內容。其實,當我聽到李校長說她上星期收到一封從看守所寄來的信時,我在心里說了一句話,真的是她以前的一個學生,這印證了我看到這封信時的第一反應。十年前她剛參加工作時的一個學生,平時在班上非常調皮,李校長找他談話不下十次,甚至把他請到家里談話,但是李校長的話在當時他聽不進去,一意孤行,后來因為打架被判入獄一年零六個月,到了監獄,失去了自由,整日整夜的不能入睡,才回想起以前老師對他的種種教育,但是他確拋之腦后,現在是后悔莫及啊!他想到以后出去找工作自己有前科,別人會用異樣的眼觀看他,沒有人會用他。他還很年輕呢?李校長是感慨萬千啊!為他年紀青青入獄難過,為他現在反省高興,有句話不是說“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嗎?
同學們,這就是我們身邊實實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觸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它不會讓你逍遙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個案例:在我讀大二的時候,我的高中同學張某某也讀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學校,只不過他讀的是本科班,我是專科班。他特別喜歡玩游戲,因此經常去網吧玩游戲,有一天,在玩游戲的過程中,就和網友發生了爭執,巧的是兩人都在同一家網吧!從網上吵到了現實中,對罵,我的同學在當時處于劣勢,于是丟下一句話,你給我等著,對方沒有離開,也沒有把這句話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繼續玩游戲。大約20分鐘后我的同學帶著同班同學3個人提著不同種類的武器對著對方就一陣亂砍,那個人當時就倒在血泊之中。接著他們就開始逃亡,幾個月后被捕,受傷者被定為二級傷殘,他們幾個被判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兩年。
同學們,幾個高才就這樣斷送了大好的前程,這就是沖動和義氣的結果。記住法律只講事實,法不容情啊!他們幾個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我想他們也在深深的懺悔吧!
從我剛才講的這兩個典型事例,我們可以看到,一旦你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應該時刻警醒自己,要學法、懂法、用法。而且還要持之以恒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我們的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21世紀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用兩個典型案例,最終要說明的就是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我們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
根據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未成年人年滿14周歲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訴,將根據情節輕重調查,最高刑期高達5年。
中學時代,是我們人生中最為燦爛的時代,都喜歡交朋友,有什么開心的事喜歡和朋友分享,有什么痛苦的事喜歡和朋友訴說。那么,我們怎樣才能做到同學之間愉快相處呢?成為人員王呢?
第一,誠實守信,沒有人會喜歡虛偽的你。
第二,平等待人。
第三,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緒,不遷怒與他人。
第四,尊重他人。
現在同學們應該清楚的知道我所演講的內容了吧!
謝謝同學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