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林區法制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15、清除了北部林區內的非法采金人員。為了杜絕北部林區內的人為火災,按法定程序制定了管護局肅清轄區內閑雜人員的計劃,依法徹底制止了幾十年的私自開礦偷采沙金行為。
以上工作說明林區法律顧問是推進企業法制建設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為企業改革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此我代表林管局(森工集團)向全林區的法律顧問表示感謝。
(四)存在問題。我們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清醒地看到與新形勢要求相比,還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有些領導法制意識差法律意識淡薄,工作主動性和責任心不夠,對建立完整的法制工作體系認識不到位,沒有重視好法律顧問為企業經營決策進行法律把關的作用。二是各森工局政策法規機構設置參差不齊,法律顧問工作沒有全面展開,有的森工局政策法律事務還停留在被動應訴或一般合同管理的層面上。三是各森工局法律專業人員比較缺乏,現有法律人員專業素質需要提高。四是林區法律顧問隊伍處在青黃不接狀態,由于林區工資待遇低,外部的法律專業人員不來林區,有律師資格的人員陸續外流,對林區的法律顧問隊伍沖擊很大。
三、加快推進林區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必要性
(一)國家規定。5月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關于在國有重點企業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通知》,提出了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建設的三年目標,要求用三年時間,在全部中央企業和省級國有重點企業普遍建立法律事務機構。我們是大型國有企業應按國家規定設立法律事務機構。
(二)自治區要求。自治區國資委于6月8日下發《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意見的通知》要求自治區直屬企業在底前必須單獨設立政策法律事務機構,明確在國有企業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是加強企業法制建設、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一項重要措施。按自治區國資委要求各森工局在XX年底前要健全政策法規機構。
(三)國外通行做法。法律顧問制度是國外成功企業的通行做法,已成為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標志。在美國、歐盟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大中型企業中,都設立有首席法律顧問、首席法務執行官等職位,他們直接參與企業的決策。在美國,企業內部法務人員被稱為公司律師,據統計福特公司在各州的分部有500多名公司律師,他們在整個公司里的地位非常高,只要是法律方面的問題,總裁都采納他們的建議。他們的優勢是既懂法律又懂經營管理,并且非常熟悉本企業的情況。
(四)企業發展需要。進入市場經濟時代,企業的發展要靠自己尋找市場、挖掘市場、搶占市場。林區的發展也需要進入國際運營市場,我們準備到俄羅斯境內注冊一個公司,各森工局可通過這個國外注冊公司對俄開展貿易。開展這項工作的前提條件就是充分研究市場競爭的法律環境,做好防范法律風險工作,這些工作離不開政策法規部門。現在“國外企業到國內開展經濟交流、合作投資,國外老板首先帶來的就是法律顧問,因為他們首先要了解我國相關領域的投資環境是否有法律保障,一旦發生糾紛要有說理的依據和地方。只有在法律環境這一關評估通過之后,他們才派技術人員和銷售人員來”。我們同香港玖龍公司合資成立玖龍興安漿紙公司的談判過程也證實了這一點。所以說,法律顧問是企業的“開路先鋒”和“守護神”,法律顧問工作的成效是檢驗企業工作成效的一個重要標志,各單位決不能把法律顧問工作當作“輔業”,游離中心工作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