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商鋪(通用3篇)
租房合同商鋪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的名稱、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將(以下簡稱市場)____________商鋪共________平方米____個商鋪租賃給承租方作為經營場地,從事____________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商鋪及商鋪內的.設施交付給承租方使用,到期后收回。
第三條 租金、費用標準及計收方法
1、租金及綜合管理費按商鋪面積計收,其它各項費用按計費商鋪數計收。
2、承租方所租商鋪月租金為________元/平方米。
3、公用水電費每月________元/商鋪(另設水電分表的商鋪按實計收水電費,未設分表的,自用水電費按出租方測算的定額標準計收)。
4、空調費按每個商鋪________元/月計收。
5、廣告費按每個商鋪________元/年計收。
6、綜合管理費按租金總額的____%計收。
7、以上收費標準在本合同期滿前保持不變。
8、租金、水電費、空調費、廣告費、綜合管理費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個月,承租方須在每個收費期第一個月出租方規定的期限內交清。
第四條 保證金
1、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本市場的信譽,簽訂本合同時,承租方須向出租方交納保證金,標準為每個計費商鋪________元,用于承租方承擔可能發生的賠償、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計息。
2、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且承租方不服從管理、不接受相應的處理、拒不服從調解或不愿承擔責任時,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保證金內先行支付其相應金額,支付后的保證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須從計算之日起三日內向出租方補足。未能補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規定作違約處理。
(1)發生商品質量、服務糾紛且確屬承租方責任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工商、稅務、物價、質檢、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的;
(4)未在出租方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的;
(5)其他違反本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3、承租方不再承租,從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六個月,凡未出現商品質量糾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場管理規定等遺留問題,出租方在十日內將保證金退還給承租方。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市場各項管理規定,并向承租方公布。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并提供相關培訓、協調等服務。有權對承租方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收取違約金、直至解除合同的決定。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承租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
2、維護市場正常營業秩序,統一日常營運管理。
3、負責市場內公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保證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4、在營業時間內有償提供租賃商鋪以外的輔助設施和服務。
5、出租方如在租賃期內對本市場內商鋪的布局進行調整、改建、擴建和維修等,出租方應于改建、擴建項目實施前二十天、維修項目實施前三天,書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積極配合。停業期間的租金、費用免收,已交租金、費用順延使用。
6、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合同規定的商品經營范圍及品種、品牌的經營與變更具有核準權、界定具有解釋權,有權對擅自更改本合同約定經營范圍、品種、品牌的承租方進行檢查、責令整改和處以違約金。
7、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市場內所售的商品質量有權進行監管和商品審驗,并對合格的商品頒發商品審驗證。
8、出租方有權對承租方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進行考評,并依照考評結果,決定是否與承租方續簽、緩簽或不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時提供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每日按月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計付。
第六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有權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經營責任自負。未經同意不得以出租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2、承租方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需要依法招聘、使用和辭退營業人員,但招聘的營業人員應在所屬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接受出租方培訓后上崗。承租方應要求上崗的營業員遵守本市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并保障營業員的合法權益。
3、承租方有權就市場經營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
4、承租方在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
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亮證亮照(含營業執照、商鋪號標識、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誠信經營,履行 “玉橋市場不滿意退換貨”服務承諾,自覺使用國家統一標價簽,規范標價,使用本市場統一的信譽卡,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務。
5、承租方必須按本市場規定的營業時間經營,不得遲到早退。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停止營業(另在春節期間也必須按本市場統一安排的作息時間,按時到場營業)。
6、承租方必須在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約定的經營品種、品牌,如需更改,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得到核準。
7、承租方所售商品須接受出租方監督管理和商品審驗,并按要求明示審驗證。
8、承租方須接受出租方《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并同意出租方在本合同期內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結果給予的處理意見。
9、按時交納合同約定的租金和各項費用。逾期須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本期應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總額的____%/天計付。
10、承租方必須妥善使用、維護租賃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結構,不得擅自變更、增減和移動任何設施。商鋪內的設施如人為損壞或遺失,按原價賠償。確因營業需要,增加水電設施和改造商鋪,應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圖紙,征得出租方同意,辦理好有關手續后方可實施。如遇出租方對商鋪提出整體或局部統一裝修要求,承租方須積極配合和服從。
11、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商鋪的使用權。如需轉讓商鋪、委托經營須如實填寫書面申請表,經出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規定相關程序,交納有關費用后方可辦理。
12、承租方必須遵守消防管理法規,配備合格的滅火器,費用自理。不得在場內吸煙并有義務勸阻消費者的吸煙行為。
13、承租方應辦理在本市場內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自有商品財產綜合保險。
14、承租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有關證件對外進行有償抵押或作證明身份憑證,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15、承租方有義務向出租方如實提供當期經營業績,履行與本市場簽訂的各項責任書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承租方如需續租商鋪,應提前兩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方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在租賃期內,如遇特殊情況,承租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在終止日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并承擔違約責任,扣除相應的保證金,辦理好所有退租手續后方可離場。
3、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保證金不退。
(1)違反工商、稅務、物價、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及經濟處罰仍不糾正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擅自停業,帶走由本公司統一辦理的營業證照、稅務登記證和文件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且拒不服從本公司管理的;
(4)累計三次逾期交納租金和各項費用或一次逾期十天以上不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的;
(5)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4、在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但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5、不再續訂合同,承租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前一周內辦理完退場手續。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政府有關部門關于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及本市場的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合同鑒證機關調解,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所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執二份,承租方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
租房合同商鋪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方本著平等互得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地:乙方自愿租賃甲方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房屋租金每年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第一年租金在簽訂合同的當日內一次性付清,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的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
四、房屋租賃期間所形成的債務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租賃房屋的`水電等齊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六、在履約期間,乙方務必管理好房屋及設施,如有損失照價賠償。
七、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衛生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八、如遇政府征購房屋,此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支付甲方的剩余租金如數退還,甲方不予其它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合同商鋪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處兩間,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此合同。
二、租賃期限為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乙方不能按時交房屋租賃費用時,甲方每天按年租千分之一收取乙方滯納金,逾期10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有權停止乙方營業。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經營,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對乙方所屬員工及顧客造成的人生安全的.損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五、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應辦好國家規定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不承擔國家征用、擴路、退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愿意退給乙方未使用期間的房屋租賃費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
九、合同期滿,乙方不再使用該房屋時,保持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十、房屋租賃期間,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此合同經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共同持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