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吊車合同范本(精選3篇)
租吊車合同范本 篇1
承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出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 噸吊車,數量: 臺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
三.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用 元整。
五.租賃費 元/月(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未滿月按滿月價格除以天數計算,租用費用按月付款,租賃時間每滿一個月,承租方在三天內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如逾期,乙方除按總費用的2%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退場當天結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結清乙方有權不退場,并按月租價的2%收取每天的滯納金,結帳時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甲方免費負責;
2.甲方不得出租,轉讓,變賣或抵押乙方的吊車;
3.未經許可甲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的事故或損失有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吊具有乙方負責。
1.如乙方提出施工現場場地不行,甲方強行要求施工,對衣服機械造成的經濟損失費由甲方負責;
2.如需夜間施工,甲方需做好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后,如因上述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需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八.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有起重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如甲方人員無視“十不吊”,強行要求施工,造成乙方機械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維修和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搶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維修,保養車輛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乙方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向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價款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印兩份(每份2頁),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十三.吊車使用時間由甲方安排。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租吊車合同范本 篇2
承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出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噸吊車,數量:臺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
三、租賃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用元整。
五、租賃費元/月(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未滿月按滿月價格除以天數計算,租用費用按月付款,租賃時間每滿一個月,承租方在三天內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如逾期,乙方除按總費用的2%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退場當天結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結清乙方有權不退場,并按月租價的2%收取每天的滯納金,結帳時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甲方免費負責;
2、甲方不得出租,轉讓,變賣或抵押乙方的吊車;
3、未經許可甲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的事故或損失有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吊具有乙方負責。
1、如乙方提出施工現場場地不行,甲方強行要求施工,對衣服機械造成的經濟損失費由甲方負責;
2、如需夜間施工,甲方需做好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后,如因上述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需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八、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有起重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如甲方人員無視“十不吊”,強行要求施工,造成乙方機械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維修和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運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搶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維修,保養車輛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乙方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向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價款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印兩份(每份2頁),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十三、吊車使用時間由甲方安排。
甲方:
電話:
日期:年月日
乙方:
電話:
日期:年月日
租吊車合同范本 篇3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吊裝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地點及車型、內容
1、租用吊車類型及數量:噸吊車1輛
2、施工地點:烏審召附近井位
3、施工內容:吊裝、配合作業
4、租車時間:年月—年月止,共計個月。
二、租金和費用計算方式
1、租金為元/天(大寫),超小時按時另計收費。
2、租賃方式為月租(累計作業30天計為一個月)。
3、白天必須按十小時制作業計算,晚上加班以小時計費,費用為白班小時費用加倍。
4、乙方提供駕駛員壹人(上下車均會操作)。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十不吊”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于對施工場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干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于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于吊車機械設備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卸扣、捆扎、指揮等原因)引發的安全責任由甲方負責。
5、路途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按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
3、當日施工結束后,乙方保管好自己車輛,如造成損失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4、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5、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機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領導的指揮,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車輛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不得影響甲方生產工作。如因吊車問題影響甲方生產,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吊車所需燃油、液壓油和潤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性能,需滿足甲方作業施工需求。
5、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原則上在無作業時保養。
6、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有效票據,稅金由甲方承擔,租金以現金或銀行匯總的方式均可。
2、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吊車租金,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后生效。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