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協議書(精選3篇)
住宿生協議書 篇1
為了切實加強在校寄宿制學生的管理,確保住宿生身心安全有保障,創設一種使得住宿生學習生活井然有序的良好氛圍,形成對住宿生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好的明確界定住宿生的安全職責,特簽定本協議。
一、學校職責
1、學校需按國家要求標準(《示范性宿舍標準》)為學生提供安全合理的寢室、床位、衛生間、照明燈具、消防設備、飲水設施、安全門、疏散門等相關設施設備,以滿足學生住宿的需求。
2、建立健全宿舍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使得管理有章可循。
3、宿管教師職責主要是負責住宿生的舍務管理及要求,安全教育,衛生管理等,教育指導檢查督促住宿生貫徹落實舍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違規記錄處理。
二、家長(或監護人)職責
1、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學校教育子女,使得住宿期間嚴格執行舍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設備,故意損壞按價賠償。
2、家長(或監護人)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住宿生,否則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3、家長必須保障住宿生在校期間的各種學習生活用品,以滿足學生的需求。
4、住宿生在寢期間臨時突發病情,宿管教師及時通知后,家長必須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否則耽誤救治后果自負。
三、住宿生義務。
1、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不經批準擅自離寢、就寢后擾亂寢室人員、不按要求搞好舍務、出現盜竊行為等,經三次(含三次)教育不改者取消住宿資格。
2、嚴禁在宿舍期間亂跑打鬧、串寢、串床、翻爬門窗,否則出現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3、嚴禁住宿生在宿舍吸煙、酗酒、賭博、打架斗毆,引入校外或非住宿人員。
4、凡住宿生都有值日義務,保護環境清潔責任,按宿管教師安排認真值日。
5、倡導團結友愛互幫互助杜絕以大欺小以強欺弱,逼要零錢或索要零食,否則一旦查實要加倍賠償。
6、住宿生遇有特殊情況不能住校就寢時必須向班主任和宿管教師請假,否則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不準代簽,代簽后果自負)
住宿生簽字:
家長簽字:
任教室簽字:
住宿生協議書 篇2
為了切實加強在校寄宿制學生的管理,確保住宿生身心安全有保障,創設一種使得住宿生學習生活井然有序的良好氛圍,形成對住宿生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好的明確界定住宿生的安全職責,特簽定本協議。
一、學校職責
1、學校需按國家要求標準(即《示范性宿舍標準》)為學生提供安全合理的寢室、床位、衛生間、照明燈具、消防設備、飲水設施、安全門、疏散門等相關設施設備,以滿足學生住宿的需求。
2、建立健全宿舍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使得管理有章可循。
3、宿管教師職責主要是負責住宿生的舍務管理及要求,安全教育,衛生管理等,教育指導檢查督促住宿生貫徹落實舍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違規記錄處理。
二、家長(或監護人)職責
1、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學校教育子女,使得住宿期間嚴格執行舍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設備,故意損壞按價賠償。
2、家長(或監護人)要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住宿生,否則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3、家長必須保障住宿生在校期間的各種學習生活用品,以滿足學生的需求。
4、住宿生在寢期間臨時突發病情,宿管教師及時通知后,家長必須及時采取救治措施,否則耽誤救治后果自負。
三、住宿生義務。
1、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不經批準擅自離寢、就寢后擾亂寢室人員、不按要求搞好舍務、出現盜竊行為等,經三次(含三次)教育不改者取消住宿資格。
2、嚴禁在宿舍期間亂跑打鬧、串寢、串床、翻爬門窗,否則出現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3、嚴禁住宿生在宿舍吸煙、酗酒、賭博,引入校外或非住宿人員。
4、凡住宿生都有值日義務,保護環境清潔責任,按宿管教師安排認真值日。
5、倡導團結友愛互幫互助杜絕以大欺小以強欺弱,逼要零錢或索要零食,否則一旦查實要加倍賠償。
6、住宿生遇有特殊情況不能住校就寢時必須向班主任和宿管教師請假,否則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不準代簽,代簽后果自負)
年級班住宿生簽字: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校長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住宿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