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通用3篇)
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訂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農戶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的發展,更好地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生豬訂購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購、數量、保護價及交(提)貨時間:
1、訂購產品為---生豬。
2、訂購數量為______ 噸。
3、約定保護價_________ 元/公斤。
4、交貨時間大約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左右。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生豬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 交貨方式及驗收方法:
1、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前往乙方所在地驗收生豬,交貨日期以收到貨物為準;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
2、驗收方法: 甲方驗應按照國家標準驗收,驗收人員要本著方便、快捷、熱情的原則,必須在2個小時驗收完畢。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四條 收購價格及付款方式:
市場價高于保護價時,甲方按當地市場價收購;低于當地市場價,甲方以保護價收購(僅限于雙方約定數量)。貨款結算方式,乙方交售的生豬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當及時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先付款后提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總值5%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20%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生豬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4、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到貨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5、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定金不得超過價款的20%)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6、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市場價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生豬,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 ___%違約金。
5、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6、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7、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仍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為默認。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向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 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作社農戶:
身份證:
住所:
電話:
郵政編碼:專業合作社:(蓋章)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強化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提高貸款管理信息化水平,節省貸款管理人財物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作開發貸款管理軟件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合作開發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軟件,軟件定名為“xx縣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系統”。
二、甲方負責提出功能模塊、軟件功能等設計框架,并提供開發必須的硬件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三、乙方負責軟件程序編寫、調試等,乙方軟件編寫應符合網絡版多用戶要求,能夠在unix操作平臺下正常運行。
四、乙方應按照軟件設計標準進行編程,保證軟件符合甲方貸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軟件正常使用的代碼。
五、合作開發最終形成的軟件著作權歸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給付乙方工作報酬元。乙方享有軟件的署名權,甲方在推介軟件時如對創作人員進行說明,應當標明乙方的姓名。
六、軟件調試成功,乙方應根據軟件功能編制軟件說明書,詳細介紹各模塊操作方法,讓使用人員盡快掌握。
七、軟件開發成功后,如需增加、變更或刪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負責對軟件程序進行修訂,修訂時甲方提供必需的設備和費用,但不向乙方支付報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將軟件許可其他單位使用,但所獲收益,由甲乙雙方分別按照的比例分配,軟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適當對乙方進行獎勵。
九、乙方不得自行許可其他單位使用開發的軟件,但可聯系使用客戶,由甲方與客戶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所獲收益按照本協議書第八條約定的比例分配。
十、軟件開發完成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軟件許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轉讓或贈送軟件、源代碼和說明書,不得向他人傳授本軟件設計和反向工程技術。
十一、軟
件開發完成,乙方應將軟件安裝程序、軟件源程序代碼和軟件說明書交付給甲方,并負責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行。
十二、甲乙雙方初步約定軟件開發期限至年月日,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該期限內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交付期限。
十三、違反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乙方喪失依據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所享有的軟件許可收益權。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 篇3
甲方: 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托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和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并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和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戶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______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托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準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托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占儲戶存款或業務周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后,將以前業務 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后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指導教育,并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獨立于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證責任職期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十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余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違紀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 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關于擔保的各項規定!禵___縣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著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 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說明,并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閱讀并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 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