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自卸貨車出售合同(通用3篇)
重型自卸貨車出售合同 篇1
出賣方:身份證號:
買受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于本人所有的 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
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輛識別代號為 。
現雙方根據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為 重型自卸貨車。
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
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為 元整。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付款 元整,其余 元由乙方為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為王某某。
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
日后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的交付期限為20 年 月 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
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后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
車輛交付乙方后,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為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重型自卸貨車出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手續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 的轉讓費。
2、自法人過戶之日起乙方承擔此公司一切業務及所有債權債務,此公司發生的任何糾紛與甲方無關。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并報批復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1、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與乙方無關。
2、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由乙方全權處理。
五、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乙方負責,于5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重型自卸貨車出售合同 篇3
甲方合同編碼
乙方合同編碼
丙方合同編碼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書》的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書》的補充協議
甲方(房屋出租人、出賣人):
住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注冊號:
乙方(房屋承租人 ):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登記住址: 郵編:
實際住址: 郵編:
丙方(房屋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登記住址: 郵編:
實際住址: 郵編:
鑒于:
1、甲、乙雙方已于 年 月 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編碼為: ,以下簡稱“原租賃合同”),約定甲方將 【 行政號 】房屋(以下簡稱“標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租賃期限為 5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簽約后乙方已實際支付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的租金(以下稱該期間為“實付租金覆蓋期間”)。
2、甲、丙雙方已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編碼: ,以下簡稱“買賣合同”),約定甲方向丙方出賣標的房屋,丙方已于 年 月 日付清全部價款。
3、甲、丙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前,甲方已經通知并詢問乙方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乙方明確表示不行使優先購買,不購買標的房屋。
4、標的房屋的基本信息:
(1)總面積 平方米,其中 層 平方米, 層 平方米。
(2)租金標準 元/平方米·天
(3) ……
現甲、乙、丙三方就房屋交接、租賃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一、房屋交接
1、甲、乙、丙三方確認:
(1) 年 月 日[張1]為房屋交接日(以下稱為“房屋交接日”);
(2)自房屋交接日起視為甲方將標的房屋交付給丙方,丙方同意按現狀接受標的房屋;
(3)在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由乙方繼續承租標的房屋。
2、自房屋交接日起,原租賃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繼續享有和承擔,原租賃合同中甲方(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移給丙方享有和承擔。
3、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滿后,由乙方與丙方另行協商房屋租賃事宜。
4、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甲方向丙方交付原租賃合同復印件(或原件)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丙三方均有義務在復印件原租賃合同復印件上進行簽字或蓋章確認。
二、租金
1、甲、乙、丙三方同意, 年 月 日[張2](以下稱為“租金權益分割日”)之前的租金權益歸甲方享有, 之后的租金權益歸丙方享有。
2、根據乙方實際支付租金情況,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租金權益分割日包含在實付租金覆蓋期間之外的:截至租金權益分割日,乙方尚欠甲方租金 元及違約金 元,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則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承擔違約金;租金權益分割日之后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張 3]及違約金 元,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丙方支付,逾期則按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承擔違約金;其余租金由乙方按原租賃合同約定時間向丙方支付。
【圖1】
圖片用于起草合同時參考使用。
(2)租金權益分割日在實付租金覆蓋期間之內的:乙方實際已支付租金中包含應歸屬丙方的部分(即租金權益分割日之后的部分)為*元(甲方已向乙方發票),此部分租金由甲方支付給丙方,具體支付時間和方式為: 。
【圖2】
圖片用于起草合同時參考使用。
(3)其他方式:
三、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截至 年 月 日以前標的房屋的物業服務費已經由 乙 / 甲 方已支付完畢。
2、房屋交接日以前標的房屋的物業服務費由 乙 / 甲 支付,并應于 年 月 日前向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支付完畢[張4]。 房屋交接日以后標的房屋的物業服務費按原租賃合同約定的承擔方繼續執行。
3、在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乙方仍應按原租賃合同約定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采暖費、電話費、網絡費等相關費用。
四、履約擔保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元履約保證金,已扣劃 元,剩余 元。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將在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將履約保證金余額 元返還給乙方;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7日內向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丙方向甲方開具收款收據。
(2)甲方將在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將履約保證金余額 元支付給丙方,由丙方向乙方另行開具收據,乙方所持有的甲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收據作廢。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房屋交接日后履約保證金的扣除與返還事宜,按原租賃合同執行。
五、通知:
1、甲方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寄地址: 郵編: email:
2、乙方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寄地址: 郵編: email:
3、丙方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寄地址: 郵編: email:
4、上述內容可以派員送達,傳真,郵寄或特快專遞送達,電話通知的應及時補充書面文件。
5、派員送達的應當有簽收文件。
6、采用傳真方式的,以受送達方的傳真機收到傳真信號即視為送達。
7、采用郵寄或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的,受送達方簽字的回執為送達的證明。
8、采用派員送達、郵寄或特快專遞送達的,收件人為受送達一方公司、職能部門、所屬員工或分支機構的,均視為雙方的正式通訊函件,受送達一方拒收的亦視為已經成功送達。
9、如一方更改聯系人或通訊方式應當以書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聯絡時應使用被通知的聯系人或通訊方式。
10、如受送達一方電話或傳真號碼、郵寄地址有誤(或號碼、地址變更后未通知)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甲、乙、丙三方因本協議的生效、履行等事宜而產生爭議時,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標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效力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以“√”為準)
□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甲方印章
□甲方對簽約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壹份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乙方本人簽字
□乙方對簽約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壹份
□丙方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丙方本人簽字
□丙方對簽約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壹份
□ 原租賃合同復印件,甲、乙、丙三方簽字確認
(本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