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精選9篇)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1
春節期間我通過對我家鄉鹽城市響水縣黃圩鎮返鄉農農民工的問卷調查,我對家鄉農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并對農民工的欠薪、討薪問題予以了特別關注。在調查的基礎上,我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相關的分析研究,認為至少在我省蘇南地區各市外來的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基本上解決了,但是在其它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他們普遍忍受著沒有福利和保險、沒有休假、超時工作以及沒有獎金補貼的待遇。我希望對農民工問題不只是關注,而是更多地通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來改善農民工的現狀。
現將此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正文內容)
一、調查背景和調查方式
20xx年底,溫為農婦熊德明討薪一事,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從政府到民間,都以各種方式關注農民工的生存狀況,盡力幫助農民工爭取應得的權益,政府部門更是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來解決欠薪問題。時隔一年半有余,
1.4億農民工的現狀是否有所改善,權益是否得到保護,特別是欠薪問題是否得以解決呢?對此我決定做一次小小的社會調查,旨在以小見大,一窺農民工的收入狀況
本次調查對象均為在蘇南務工返鄉的農民工,本次調查采取了問卷調查和訪問兩種方式,一共調查了20名農民工,調查內容涉及農民工的平均月工資額、計酬方式、發薪方式、簽訂合同情況、拖欠工資情況、解決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調查的數據分析
本次調查分別針對農民工、企業(用人單位),主要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 民工的從業情況
1、農民工大多是通過勞動市場找到工作單位的,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親友、同鄉介紹工作的。
2、從事的職業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廠臨時工、餐廳服務員、家政服務人員、城市環衛工人等。而且農民工大多奮斗在第二產業,從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條件比較差、工作強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環境極為惡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從事的工作。
3、對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合同情況的調查發現,由于政府部門加大了建筑行業、加工制造業等農民工相對比較集中的企業的監督管理,現在簽訂勞動合同、臨時雇傭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還是有不簽合同的情況,往往出現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紹工作、以及在無照經營的個體經營加工戶打工的農民工身上。有的是因為不知道有訂合同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簽合同當回事,還有的則是因為老板根本不理會這種要求。而且,即使有簽訂合同,也往往是企業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條款,再加上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對這些條約理解并不深,明顯不利于保護農民工權益。
(二)民工的工資狀況
1、農民工工作報酬的計酬方式主要為計件制和計時制,計時制有按小時和按日兩種。
2、農民工的平均月工資按工作的強度、技術要求、個人能力等有較大差別,從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沒有獎金、公積金、社會福利、醫療保險。
3、薪資的發放有三種情況: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發放,不過可以預支一些作為生活費;建筑行業一般分為兩部分,每月發放一部分生活費,年末或工程結束時再發放另一部分;工廠以及服務業一般按月發放,但會扣留一定的保證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發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資,損失保證金的情況。
(三)農民工的討薪問題
1、出現工資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為無照經營的個體經營加工戶、黑工頭等不正規的雇主。工廠、工地往往會因為資金沒有到位而出現短時間拖欠工資,但都能很快補發。
2、老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主要有技術上的和道德上的兩方面:技術上的原因有上家匯款遲延導致資金不能及時到位、企業經營不善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層層分包體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較復雜,有的是工頭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無視農民工的權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農民工在遇到長時間老板拖欠工資時,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門,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議、請工會之類的組織進行調解、向新聞媒體曝光、找政府部門投訴、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較極端的有“跳樓秀”、綁架老板、報復包工頭等,但一般很少會有人選擇這種方式。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大多數農民工選擇向政府部門投訴,因為一旦發生拖欠,向老板抗議或進行調解很少有實際效果,申請仲裁和訴諸于司法對農民工來說都成本太高,要上媒體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聞性,而找政府部門不但成本較低且成功幾率也比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并設有監察大隊(糾察大隊)專門處理這類案件,以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基本權益,減少侵害的發生。從調查來看,各地政府部門都能比較及時有效地處理問題,一經調查認定,堅決追討回欠款,案件成功解決的幾率在98%以上,而且對違規單位有處罰、教育等手段。為了減少事件的發生政府還有日常的巡查,主動進行監察工作,平時也經常展開針對性的宣傳教育。
三、調查得出的結論
雖然我省蘇南地區的農民工工資待遇還不錯,但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各地離鄉務工3個月以上的農民有近1.4億人,在我省蘇南務工的農民工只能占農民工總數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農民工待遇問題仍然任重道遠。農民工他們承擔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臟活,卻只拿著微薄的工資,過著艱難的生活,而且還時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農民工的工資報酬相比與他們工作的強度是很低,這僅僅是農民工收入問題的一個方面,但有時就連這微薄的工資農民工也難以得到兌現!
通過對外來農民工的調查,我發現,由于政府近年來的大力整治與監管,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沒有合同規范以及雇主為不法經營或經營混亂的農民工。但是,農民工在其他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即使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了勞動合同,也對其中明顯不合理、不合法、差別對待的霸王條款無可奈何。他們已經普遍習慣了沒有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沒有休息日和假期,長期的超時工作卻沒有加班補貼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離鄉的農民工已成為城市最大的弱勢群體!他們的生存現狀,與他們做出的貢獻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這種不公正持續下去,致使農民工不滿情緒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的。
農民工之所以會受到這種不公平的待遇,從其自身的來講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農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識和維權意識,受到侵害也不會維護自己利益,使侵害他們權利的人和準備侵害他們利益的人有恃無恐、趁虛而入;第二、農民工缺乏能夠維護自己權力的組織,農民工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身單力薄,處于劣勢地位,沒有專門法律機構幫助農民工維權,而本該代表維護工人利益的工會組織早已名存實亡,許多時候它并沒有起到它應有的作用,它應該更進一步為維護農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經濟狀況、地理條件等原因,農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專業技術,法律意識普遍淡薄。而且,由于來城市打工的農民來自五湖四海,從事的職業五花八門,沒有一個有力、團結的組織來保護他們的權益。所以,使得農民工始終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層。他們付出了艱辛的勞動,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但實際上卻沒有最基本的國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類保障體系之外。他們從事條件最差、負荷最重的體力勞動,而用工單位卻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給予改善。 我認為,社會在得到農民工如此多的給予之后,理應付出對等的回報,給予他們更多實際的關愛和幫助。首先,就應該切實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讓他們享有法律所賦予公民的權利,對于侵害其勞動權利的個人與單位,進行有效的懲處,切實保障每個公民的權利。其次,社會各界尤其是社會輿論要加大對企業的監督,讓欠薪等不法問題無處可藏,讓欠薪等不法企業曝光于陽光之下。最后,政府還要有制度保障,從制度著手方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薪酬問題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勞動監察制度、國民收入分配制度等。總之解決農民工薪酬問題是不會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遠兮,我們要從多方面多角度著手,為解決農民工薪酬問題采取一籃子措施。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2
春節期間我通過對我家鄉鹽城市響水縣黃圩鎮返鄉農農民工的問卷調查,我對家鄉農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并對農民工的欠薪、討薪問題予以了特別關注。在調查的基礎上,我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相關的分析研究,認為至少在我省蘇南地區各市外來的農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討薪問題已經基本上解決了,但是在其它應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沒有得到公正的對待,他們普遍忍受著沒有福利和保險、沒有休假、超時工作以及沒有獎金補貼的待遇。我希望對農民工問題不只是關注,而是更多地通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來改善農民工的現狀。
現將此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正文內容)
一、調查背景和調查方式
20xx年底,溫為農婦熊德明討薪一事,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從政府到民間,都以各種方式關注農民工的生存狀況,盡力幫助農民工爭取應得的權益,政府部門更是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來解決欠薪問題。時隔一年半有余,
1.4億農民工的現狀是否有所改善,權益是否得到保護,特別是欠薪問題是否得以解決呢?對此我決定做一次小小的社會調查,旨在以小見大,一窺農民工的收入狀況
本次調查對象均為在蘇南務工返鄉的農民工,本次調查采取了問卷調查和訪問兩種方式,一共調查了20名農民工,調查內容涉及農民工的平均月工資額、計酬方式、發薪方式、簽訂合同情況、拖欠工資情況、解決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調查的數據分析
本次調查分別針對農民工、企業(用人單位),主要從從業情況、工資狀況、討薪問題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 民工的從業情況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3
班級:電子商務1班
姓名:
學號:詳細
四川xx學院電子商務系
近年來,大量的農民工進入城市,為城市注入了活力,為社會付出了廉價的勞動力和創造了大量的財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中仍然處于“邊緣”狀態,他們干的是工人的活,卻還是農民的身份,他們經常受人歧視,很難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狀態不容樂觀。我們小組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走訪龍泉周邊與網上收集資料,進一步了解了農民工在城市中如何生存。現在將此次實踐活動調查的結果報道如下:
一、農民工整體現狀
我們從網上收集資料數據,了解到目前全國已有近兩億的農民工,且這些數量不斷增加。這些人中,大多數都是為了增加收入而選擇外出務工,而他們選擇的職業大多數是建筑行業與進入中小型工廠。
最近十幾年,我國雖然在推動農村勞動力流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據我們對農民工的追蹤調查結果表明,農民工面臨的諸如生產生活環境差、擇業差別待遇、權益屢受侵犯、負擔不斷加重、社會保障缺位、教育培訓滯后、子女就學無門、受社會歧視等問題依然十分突出。廣大農民工實質上已成為城市社會中最辛勞、地位最低的弱勢群體。
二、農民工存在問題
(一)農民工生活問題
我們走訪了學校周邊現存的建筑工地,發現一個現象:建筑工地周邊往往伴生許多路邊的小攤,為農民工提供方便的飲食。如:在四川財經職業學院去往川師成龍校區的途中,之前建筑仍在施工期時,中午或晚上往往可以看見許多農民工在路邊的小攤上吃飯。只有一個簡單的小凳子,簡單的飯菜,而他們往往帶著特有的建筑工地安全帽,身上是泥水與灰塵。同樣的情況,在去往煒岸城的路上也可以看見路邊的小攤位。
在飲食方面:大多數農民工早上都是隨便吃下,然后早早去上班。至于中午,則是外面的小攤位草草解決,有的會是早上做好的'飯菜帶到工作地方中午吃,但那時吃的都是冷飯冷菜。
在住宿方面:大多數農民工居住在簡陋的宿舍或出租房里,這些地方既狹窄又擁擠,室內東西又臟又亂,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沒有其他娛樂用品。近年來由于城區拓展、改造,市區一般樓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電、暖氣費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農民工都住在城鄉結合處,有的幾家或全家住在20㎡不到的房間里,生活空間狹小,環境極差,交通不便,安全沒有保障。
在娛樂方面:他們工作之余的主要娛樂方式僅為看電視,睡覺等,幾乎沒有其他的娛樂活動。然而農民工不僅是物質財富的創造者,也是文化財富的創造者和文化財富的創造者。農民工的文化權益應該得到全社會的關注。政府應該積極營造一個適合農民工消費的文化娛樂環境。
(二)農民工收入問題
農民工收入多在最低工資線上徘徊。
根據調查表明,我國的農民工工資始終在最低工資線上徘徊。即便是在我國經濟最發達的珠江三角洲,最近十幾年來的工資也只是上漲了幾百元,考慮的加入世貿以來我國的物價飛漲,實際上農民工工
資可以說的上沒有漲,還呈現下降趨勢。
據了解,農民工收入一般情況下在800到3000之間,沒有半點技術的農民工女性大約800到1500左右,男性稍高些1200到2500左右,而有點專業特長的農民工就稍高點,多的能達到三千多。
農民工收入普遍沒有城市居民高,他們從事的多是技術含量低,工資水平低的職業,他們的收入水平沒有隨我國經濟的發展而明顯提高,究其原因,其一,自身素質和能力使其大多在報酬較低的產業部門就業,如制造業,居民服務業,建筑業等所需技術含量低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由于農民工受技術限制,工資水平偏低。其二,社會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農民工就業受到不公平待遇,從而阻礙個工資水平的提高。
(三)農民工權益問題
農民工進城的首要目的是要從經濟上獲得比在農業領域多的好處。他們的期待只是用自己的辛苦換得穩定的生活,他們期望能按月發工資,待遇能稍高一些。這些在城市職工看來理所當然的要求,在具有很強流動性和不穩定性的農民工那里,變得十分困難。農民工就業的企業內用工不規范、工資待遇低、隨意克扣工資的情況司空見慣。許多企業工作時間長,沒有休息日,工人加班領不到加班費,每月工資只有幾百元,有40%多的農民工不能按時領到工資。除拖欠工資報酬外,部分用人單位還存在克扣或變相克扣農民工工資現象。
每年總有無數的報道,都是稱哪里拖欠了農民工工資,而對于農民工來說,每個月的生活費用、孩子的讀書費用、家里的來人贍養費用等都是一大筆支出,拖欠工資更造成了他們的負擔。
而農民工相對來說是一個弱勢群體,往往只有忍氣吞聲。農民工是中國在特殊歷史時期出現的一個特殊社會群休,是向我國工人階級過渡的新產業工人群體。但這個過渡狀態的群體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
由于社會歷史條件和環境的特殊性,其應享有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甚至處于缺損狀態。
(四)農民工子女受教育問題
由于父母長期沒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兒童在生存發展中面臨著突出問題。
一是留守兒童生活問題。由于沒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顧,部分留守兒童營養嚴重不足,身體健康受到很大損害。
二是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父母在外打工,一些留守兒童農活、家務活增多,學習成績下降,有些還由于厭學等原因逃學輟學。
三是留守兒童心理問題。由于親情缺失,兒童缺少情感和心理關懷,缺少傾訴和尋求幫助的對象,與外界不愿意接觸或接觸太少,一些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
四是留守兒童道德行為問題。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約束,一些留守兒童沒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道德品行,出現行為偏差,留守兒童違法案件呈現上升趨勢。
三、針對問題的建議
(一)加強對農民工入城的管理。
個人覺得政府應倡導發展科技農業,畢竟外出打工也不是那么好。
要加大鼓勵農民工返鄉就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導他們為改變家鄉面貌做出貢獻。調查結果表明,絕大多數農民工積累一些資金,掌握一些技術后,終將返鄉。我們曾調查過的重慶市開縣是農民工輸出大縣,該縣以“輸出勞動力,引回生產力”為宗旨,為農民工返鄉發展家鄉經濟制定了許多優惠政策,很值得推廣。以往我們在鼓勵農村富余勞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4
調查背景:近年來,大量的農民工從鄉村來到城市,在城市開始了尋夢之旅。
夢總是美麗的,現實總是殘酷的,他們為城市注入了活力,為社會付出了廉價的勞動力創造了大量的財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仍然處于“邊緣”狀態。他們干的是工人的活,身份卻還是農民,他們很難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狀態不容樂觀。
調查目標:借著這次跟著老師做調研的機會,對農民工的生存狀況進行了深入調查,進一步了解農民工在城市中為何生存如此困難。
調查時間:20xx年8月1日-4日
調查對象:農民工的生存現狀
調查方式:走訪、交談、問卷、查看新聞、報紙 調查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小月河及周邊農民工聚集地
近年來,隨著北京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吸引了大量的農民工涌向北京,他們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臟、最重、最險的活兒,他們為社會奉獻了自己的青春。他們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他們的權益以及很多方面仍然讓人堪憂,他們的生活現狀牽動大多數人的心。海淀區小月河及周邊是農民工的聚集地,在這次調查中,我們深入了解進城務工者們的現狀,與農民工們交談了解他們的一些基本情況,深入他們工作生活的地方感受他們的現狀。現狀將此次調查的結果報道如下:
一、 個人基本情況
目前,北京市大約有400萬進城務工的人員,他們為北京經濟的持續發展發揮著他們這一特殊群體不可替代的作用。這群經濟發展的生力軍來源地廣泛,涉及30多個省、自治區,但主要集中來自于河北、河南、安徽、山東、四川等農業大省。從年齡結構上看,主要是15到49歲之間的青壯年勞動力,他們選擇那些勞動強度大、工作時間長、工作環境差、北京本地人不愿干的工作崗位;這群農民工主要以男性勞力為主,并且大部分是具有初中學歷的人,這樣才可以較為適應北京工作的需要。他們名下的耕地由家里親戚經營的所占的比重相當大。對于出來打工的目的,年輕的農民工比較傾向于來大城市見見世面開開眼睛,換個環境發展自己;中年的農民工則會毫不猶豫地說是為了掙錢,為了養家。
他們大多數并沒有要長期留在城市的打算,并且認為限制他們留在城市的主要因素是沒有歸屬感或沒有戶口,他們覺得出來賺錢只是暫時的,最終還是要回到農村去的,覺得能留在城市好好生活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一件事兒。因為政府為了首先保障北京當地人的利益而缺乏公正的對待外地人尤其是農民工,最典型的或許就是北京的戶口政策了。因為這種嚴謹的政策,導致很多外來人口幾乎不可能獲得北京戶口,這樣,即使常住在北京一輩子,也不被認為是北京人,更得不到因為有戶口而有的政策優勢,譬如獲得社會福利,保險,教育,就業等。這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不公正。當然,從政府管理的角度看,為了控制北京當地人口,有必要加大對戶口政策的管理,否則會導致北京人口的劇增。可是,政府卻不能僅僅依靠戶口的有無而施行兩種甚至幾種不同的政策,對外來人口在各方面生活上施加限制,實際上這是一種自私的作為,只讓那些農民工創造出巨大的經濟效益卻不讓他們享受發展的成果,將果實全部保留在自己的囊中,這難道不是一種自私嗎?
二、就業特征
在北京的農民工在從事著建筑和服務等諸行業,因而在小月河小吃街及建材一條街上極少能看到本地人,大多數都是外來進城務工人員,所處的工作崗位大多都是無技術的工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體力勞動者,也有一部分是做些小本買賣,比如街邊移動小吃攤、水果攤、地攤。在我們所調查的小月河及周圍的地攤主中,我們發現,擺地攤的農民工還會有另一群競爭者。有很大一部分是畢業了的大學生,他們白天有著一份正當的工作,因為他們的工作收入不足以使其在北京過上好日子,夜晚就出來擺地攤。所在的工作單位性質基本上都是個體工商戶,極少看到有農民工進入政府部門以及國有企業等社會福利較好的行業。這也與他們比較集中出事的行業為服務業及建筑業有關。他們平均每天工作時間有10小時左右,大多都是不固定的,會根據各種實際情況進行變化的。平均每個月休息的天數在2天左右,有很大一部分是沒有一整天的休息時間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營、個體業主追求高產量,高效率,而農民工也為了掙更多錢主動拖長工作時間。
在找工作方面,他們獲得工作的途徑有90%是通過朋友親屬介紹來的,基本上采取的模式是,有個熟人在這里干了覺得還可以就介紹親戚朋友們也來這里工作。
在工資收入方面,變動幅度還是非常大的,從八百到四五千不等。在與他們的交談中發現,他們基本不了解20xx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160元。北京農民工的月平均收入在1200到1300左右,這種收入水平雖然相當于全國農民人均收入的四倍,可是,在北京這種高消費的城市里,這種收入水平或許只能滿足溫飽略有結余罷了,生活水平并不能比其他地方的民工高多少。我國的基尼系數排名世界前十,已經超過了0.5,說明我國的收入差距已經達到懸殊階段。這是很能說明問題的,特別是在北京這種大城市,上層人士與這些下層民工收入差距更是觸目驚心。除此之外,北京目前還存在著諸多拖欠甚至不發給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這雖然是多方面的原因(包括民工本身維權意識、合同意識不強等)造成的,但多數還是強勢集團對弱勢群體的欺壓,是包括政府在內的組織不能充分保證民工利益的體現。當然,現在這種情況由于政府等機構的努力已不是那么泛濫,但仍不時有冒出北京民工為要回工資而遭遇拒絕和報復的新聞。北京作為中國的首都,應該盡最大努力杜絕而不是減少這種不公正的現象,充分體現文明城市的公正、文明,這當然需要社會各方面的長期共同努力,但最起碼現在北京人應該尊重民工、善待民工、從態度上端正起來。
除了工資之外,他們找工作最為關注的問題大多集中在能否提供食宿等生活條件,畢竟要在北京自己租房生活的開銷還是非常大的,但是工作單位所給他們提供的生活條件基本上只是屬于能基本滿足的水平,但他們也并沒有過多的抱怨。
農民工所在的工作單位基本上沒有為他們提供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保障。他們也不舍得自己辦理保險。若他們不來北京打工,留在當地的話,大多數都是從事農業生產方面,不僅辛苦并且一年到頭也留不下多少錢,覺得掙得的錢并沒有在北京辛苦打工的多。他們從事的行業并不需要太多復雜的技能,因而在上崗之前只是作一些簡單的介紹就能直接工作了,很少有全面的培訓,不過他們還是挺希望能夠得到一些培訓的,這樣對于他們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提供了機會。
在業余活動方面,他們的休息時間并不是非常規律與充足,通常都是在家休息,限于看電視、睡覺等,并沒有太多豐富的業余活動。一方面,他們本身的總體文化水平確實在一定程度上低于當地人,這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他們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他們亦可能覺得自己除了工作沒有什么時間去參見其他的休閑活動,也有的“難以融入北京當地的生活”。這其實也是有情可原的,前一種情況難以在短期內得以改變,后一種情況也符合農民工的切實心理:我們是賺錢來的,不是玩的。可是同樣,這種情況也會造成不利的影響。他們的生活單調、簡單、壓抑,缺乏多樣性,可能會造成某種不利于社會穩定的情況。農民工不僅是物質財富的創造者,也是文化財富的創造者和文化財富的創造者。農民工的文化權益應該得到全社會的關注。政府多搞一些針對農民工的活動,鼓勵他們參與豐富多彩的生活,也會填補他們在其他方面缺失的真空。他們平時交往的對象主要是同事和工友以及老鄉,社會交往范圍還是屬于比較窄小的。
三、流動行為
進京的農民工基本上都有過在家務農的經歷,因為在家種地既辛苦也掙不到多少錢,根本不足以養家以及供孩子上學,很多都是不得不出來打工的。也有部分農民工有著在其他城市務工的經歷,只要有合適的工作,賺得比原來多,他們還是愿意變換工作地點的。變換工作地點的主要途徑為親屬朋友介紹,變換決策主要還是由自己做出。在行業的變換也大多集中在銷售、餐飲之類比較容易上手的服務業上,即使要變換工作,也優先現在原來從事的工作領域,畢竟是熟悉的有經驗的。
四、子女受教育問題
據了解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問題是一個很讓他們頭疼的問題。在調查中發現,有四成農民家庭的孩子成為留守兒童,他們在鄉村小學上學,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學知識,缺乏法律知識以及教育現代孩子的正確方法,這堆孩子們的成長都是非常不利的,很多留守兒童的性格變得越來越孤僻,不能擁有正確的價值觀和法律意識,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農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學需繳納高額費用,這對于農民工來說無疑是一筆巨大的負擔。
五、生活支出
在這次調查中我們將日常的支出分成這樣幾大部分,分別是:食品、衣服、設備用品及服務、醫療保健、交通通訊費用(包括交通和電話、上網費用)、娛樂文教用品及服務費用、住房費用(包括水、電、燃氣等)。
在這其中,用于食品的比例還是占據著絕大部分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十。根據恩格爾系數反應國民生活質量,我們可以知道,食品支出比重越小生活質量越高,所以農民工的生活質量還是有待提高的。
在衣服方面的支出與年齡及性別還是有非常大的聯系的,其中,年輕女性的衣服支出最多,平均每個季度都會給自己添置一倆套新衣裳,她們買衣服的地點大多是在地攤或是去動物園等較便宜實惠的地方,極少會去逛商場。年紀大的男性衣服支出最少,基本不買衣服,穿舊衣服只要不破不爛就行了。
在全年醫療保健支出方面,他們的情況是只要能撐則撐,實在不行才去買藥,三分之二不上正規醫院看病。其原因有:正軌醫院費用太高。錯誤!未找到引用源。他們沒有習慣上正規醫院就醫。錯誤!未找到引用源。沒有錢,為了節約。因而在醫療保健支出方面還是比較少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
在交通通訊費用方面,他們很少出遠門,一般都是來回于工作與住所,一般住的地方都在工作的地方或者距離很近,因而交通方面的支出是相當少的,出門坐公交,極少會打的。手機現在是普遍都有的,每個月的平均話費支出在三十塊左右,一般都是與家里人聯系。農民工基本上是自己沒有電腦的,上網一般都是通過手機或者去網吧,他們上網最經常做的事是聊QQ,打麻將或斗地主等,甚至有些農民工把上網等同于上網聊天。總的來說,上網的支出還是比較少的,平均一個月十五塊錢。
在住房方面,很大一部分是單位包住的,若不包住,則是租住一些出租屋,價位在一個月二百到三百左右,與他人合租,條件比較簡陋。在設備用品以及服務、娛樂文教用品及服務這兩方面的支出是非常少的,很多幾乎為零。這也反映了他們的業余生活還是非常單調的。他們掙到的錢有很多部分都是留著寄回家給家里的老小提供必要的支出費用,在調查中同時也發現,有一部分農民工掙的錢不夠自己花還在用著家里的錢,這種情況多出在年輕女性。
六、一些建議
農民工進入城市是不可逆轉的洪流,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對他們進一步培訓,規范建設更有利于他們生存的環境,使其盡快在城市里落腳,讓他們與城市居民和諧共處才能為社會創造更多的物質和精神文明財富,才能更好地描繪未來城市的藍圖。
讓我們一起來關注農民工這個重要而可愛的群體吧!以下是一些建議: 錯誤!未找到引用源。大力發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根據企業用工需求和農村勞動力培訓意愿,大力開展多種門類、多種形式的培訓,增強農民工外出適應能力、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錯誤!未找到引用源。完善農民工就業信息服務。加強輸出地與輸入地勞務對接,健全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多渠道為農民工提供就業信息。輸出地要為準備外出就業的農民工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和準確、及時的務工信息:輸入地要完善用工信息發布機制,所有職業介紹機構向農民工免費開放。
錯誤!未找到引用源。引導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積極發展小城鎮、縣城經濟,大力發展農村“水電路氣房”;大規模開展農田水利和標準農田建設,增加農民的就業機會;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第三產業,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為農民工就業提供更多就業崗位。
錯誤!未找到引用源。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不僅解決自己的問題,還增加新的就業機會,是今后農村新的增長點。要在財政、稅收、信貸、土地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參與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發展規模種養業,創辦工商企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當然,我們看到,目前北京政府已經付出很大努力來管理、改善農民工的生活了,這和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是分不開的。可是,仍然有很多的問題亟待解決。這依賴于包括政府在內的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積極幫助,讓農民工能夠更好的適應這個社會,更好的生活。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5
近日,國家統計局網站27日公布20xx年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報告顯示,20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比上年增加1055萬人,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863萬人,增加528萬人,增長3.4%。
一、農民工總體規模
(一)農民工數量繼續增長,總量達25278萬人
據抽樣調查結果推算,20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5278萬人,比上年增加1055萬人,增長4.4%。其中,外出農民工15863萬人,增加528萬人,增長3.4%。住戶中外出農民工12584萬人,比上年增加320萬人,增長2.6%;舉家外出農民工3279萬人,增加208萬人,增長6.8%。本地農民工9415萬人,增加527萬人,增長5.9%。
(二)中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快于東部地區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農民工10790萬人,比上年增加323萬人,增長3.1%,東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42.7%;中部地區農民工7942萬人,比上年增加323萬人,增長4.2%,中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31.4%;西部地區農民工6546萬人,比上年增加409萬人,增長6.7%,西部地區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25.9%。
二、農民工流向及就業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長較快,中西部地區對農民工的吸納能力進一步增強
從農民工的就業地區來看,20xx年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16537萬人,比上年增加324萬人,增長2.0%,占農民工總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438萬人,比上年增加334萬人,增長8.1%,占農民工總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215萬人,比上年增加370萬人,增長9.6%,占農民工總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分省看,就業地區主要分布在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省,這4個省吸納的農民工占到全國農民工總數的近一半。
(二)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下降
在長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828萬人,比上年增加18萬人,增長0.3%,在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為5072萬人,比上年增加7.4萬人,增長0.1%,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加數量和增幅均明顯低于上年水平。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分別占全國農民工的23.1%和20.1%,分別比上年下降0.9和0.8個百分點。隨著中西部地區的快速發展,東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工資水平趨同,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對農民工的就業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農民工數量減少,農民工以跨省外出為主的格局改變
在外出農民工中,在省內務工的農民工8390萬人,比上年增加772萬人,增長10.1%,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52.9%;在省外務工的農民工7473萬人,比上年減少244萬人,下降3.2%,占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7.1%。在省內務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個百分點。20xx年,去省外務工人數減少,改變了多年來跨省外出農民工比重大于省內務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農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級以上大中城市
從外出農民工就業的地點看,在直轄市務工的占10.3%,在省會城市務工的占20.5%,在地級市務工的占33.9%,在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比上年提高1.7個百分點。
三、農民工性別、年齡和受教育狀況
(一)農民工以男性為主,年長農(20xx信訪工作調研報告)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占65.9%,女性占34.1%;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為主,16-20歲占6.3%,21-30歲占32.7%,31-40歲占22.7%,41-50歲占24.0%,50歲以上的農民工占14.3%。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上農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20xx年的30.0%上升到20xx年的38.3%,三年中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4歲上升到36歲。盡管每年農村新增勞動力主要會加入到農民工的行列中,但農民工年齡結構的變化,也說明農民工的無限供給狀況在改變。
(二)年齡和家庭對農民工的空間流動有很大的影響
農民工中已婚者占73.4%,其中,本地農民工已婚者占90.2%,遠高于外出農民工已婚者58.2%的比例,這主要是由于本地農民工平均年齡高出外出農民工12歲,本地農民工中40歲以上的占60.4%,而外出農民工40歲以上僅占18.2%。這反映了已婚、年紀較大的農民工更傾向于就近就地轉移,大齡農民工不僅外出缺少競爭力,而且需要照顧家庭,這使得他們的外出積極性減弱。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6
摘 要:《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實施1年以來,農民工的狀況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別是工資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月均工資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問題有所緩解,政府給農民工提供的服務有所加強。但是農民工收入低、處境困難等基本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比較強烈的市民化愿望也遠遠沒有實現。所以必須在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相關投入,逐步消除農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礙和資金困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
關鍵詞:農民工;市民化;最新情況;調查報告
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人口非農化沒有同步發展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個獨特的社會群體[1]。根據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2]的估算,20xx年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數量為1.2億,加上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全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為2億多人,成為僅次于農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勞動力群體。盡管農民工群體為城市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種問題,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弱勢群體”。為了解決農民工問題,政府在近幾年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規定、方針政策,設立了維護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生存狀況的組織和機構,加強了對農民工問題的治理。20xx年3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國務院意見》),這是國務院首份關于農民工問題的綜合性文件。《國務院意見》將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升到“事關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的高度,明確了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比較全面地提出了解決農民工諸問題的思路、任務和具體措施。一年來,《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效果如何?農民工的生存狀況發生了哪些變化?產生這些變化的原因是什么?還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怎樣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帶著這些問題,20xx年2~3月,武漢大學農民工問題研究課題組在武漢、廣州、深圳、東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農村進行了一次農民工最新情況的調查。調查共發放問卷1 000份,收回問卷812份,有效問卷765份,接受調查的農民工的就業地分布在19個省市、輸出地分布在28個省市,涉及農民工的各種問題81個。以期通過調查獲得的數據與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中的調查數據和《中國統計年鑒》、《中國勞動統計年鑒》中的相關數據以及武漢大學經濟研究所20xx年的調查數據進行比較,分析農民工的生存狀況及其變化,以及導致這些變化的原因,對《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效果做出評價,并提出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和政策建議。
1 農民工群體的基本狀況及其變化
1.1 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略有增加,仍以青壯年為主
在763個樣本中,平均年齡為33歲,其中16~25歲的占28.8%,26~30歲的占12.3%,31~40歲的占31.4%,41歲以上的占27.5%。與20xx年相比[2],農民工的平均年齡提高了4歲,30歲以下的農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而40歲以上的農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個百分點。從性別結構看,女性農民工的平均年齡低于男性。女性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31歲,30歲以下的占53.8%;男性農民工的平均年齡為34歲,30歲以下的占38.5%。
1.2 農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從文化程度看,20xx年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學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專文化程度占18.8%,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0.7%。與20xx年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農民工的文化程度雖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調查中,農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達80·5%。在對“阻礙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農民工認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礙,這在所有選項中是最高的。
1.3 農民工從事的行業部門有所擴大,但仍以制造業、建筑業為主
調查顯示,農民工的就業部門分布于國民經濟的幾乎所有部門,但是農民工的就業部門仍然比較集中。在720個樣本中,從事制造業和建筑業的農民工人數最多,分別占42.1%和36.7%,二者共占78.8%,其次依次是社會服務業占6.4%,批發零售業占4.4%,住宿餐飲業占3.8%,采礦業占2.2%,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占0.8%,其他行業占2.4%。與20xx年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相比,從事制造業和建筑業的農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從事制造業的農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占25.2%,20xx年占30.3%,20xx年初達到42.1%;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20xx年占16.6%,20xx年占16.8%,20xx年占22.9%,20xx年初達到36.7%。
1.4 農民工家庭務工收入增加,經濟狀況得到改善,但大部分農民工認為他們在打工地的經濟地位仍然不高
調查顯示,20xx年初農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 588元,人均收入4 408元,其中人均務工收入3 314元,人均農業純收入1 094元,務工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76.7%。根據武漢大學經濟研究所20xx年的調查,20xx年,農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 065元,人均收入3 587元,其中人均務工收入2 681元,務工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74.9%。與20xx年相比,農民工家庭務工收入有了較快的增長,在總收入中的比重進一步提高,成為農民工家庭收入增長的最重要的源泉。雖然,農民工家庭的經濟狀況得到改善,并有68·2%的農民工家庭的經濟情況在當地農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農民工認為其家庭經濟狀況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這種反差表明我國城鄉收入差距仍然較大。
1.5 東部地區仍然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入地,但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數量增加,跨省、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調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區仍然是農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東部地區仍然是主要的輸入地。在本次調查中,中西部地區輸出的農民工比例為71.4%,比20xx年高出4.4個百分點;[2]57.9%的農民工在東部地區就業。雖然農民工的輸出輸入地基本格局沒有改變,但出現了兩個顯著的變化:一是農民工在中部地區就業的比重有所提高。20xx年初在東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比重比20xx年的70%下降了12個百分點,而在中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比重則較20xx年的14%上升了13個百分點,達到27%。二是跨省、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比重下降。20xx年跨省和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占全部外出農民工的50%和35%,20xx年初,這一比重分別為48.6%和32.4%,分別下降了1.4和2.6個百分點。
2 農民工生存狀況的積極變化和存在問題
2.1 農民工的工資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資水平仍然明顯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20xx-20__年,農民工月均工資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長18.4%。而在20xx年初,農民工月均工資超過1 300元,達到1 305元,比20xx年增加了625元,增長80·1%,可見20xx年以來,農民工工資增長速度加快。從各月均收入組看,20xx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組的農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農民工占2·9%,比20xx年下降了14·9個百分點;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農民工占15·6%,比20xx年下降了21·4個百分點。月均800元以上的較高收入組的農民工的比重則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 000元的農民工占32·0%,比20xx年提高了15·6個百分點;月均收入在1 000~1 200元的農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 200~1 500元的農民工占17·2%,1 500元以上的的農民工占19·2%,三者合計,即1 000元以上的農民工達到49·5%,比20xx年提高了28·3個百分點。
雖然農民工的工資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顯著低于全國職工的平均工資。農民工20xx年初的月均工資僅相當于20xx年11月全國職工月均工資的85·4%。此外,20xx年初農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 h,大大超過了城鎮職工的平均工作時間。如果按20xx年城鎮職工每周工作47·8 h計算,則20xx年初農民工小時工資僅為20xx年全國職工小時工資的62·8%,農民工的相對工資水平就更低了(20xx年的數據來源于《中國勞動統計年鑒》)。
2.2 工資拖欠問題有所緩解,但一些行業和地區工資拖欠問題依然嚴峻
在此次調查中,65·4%的被調查對象從未被拖欠過工資,18·8%的偶爾被拖欠過工資,15·8%的經常被拖欠工資,人均拖欠工資384元,而且大多數農民工通過與雇主協商等方式已經追回其中的85%。與武漢大學經濟研究所20xx年的調查數據相比較,偶爾或經常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降低了13·7個百分點,人均拖欠工資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資比例則上升了12·4個百分點。由此可見,近兩年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
從行業和地區的工資拖欠情況看,工資拖欠的行業結構基本保持不變,而地區結構則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在農民工就業比較集中的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中,建筑業的工資拖欠問題仍然最為嚴重,制造業次之,服務業最好。在工資拖欠問題最為嚴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業,工資拖欠的比重雖然有了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調查中,經常或偶爾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仍達到44·5%,比全國平均值高出9·7個百分點。在服務業,經常或偶爾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占19·4%,比全國低15·2個百分點。從農民工輸入地的地區結構看,作為農民工最為集中的東部地區,是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嚴重的地區,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點地區。從本次調查的結果看,這種格局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西部地區已經超過東部成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最為嚴重的地區,東部地區則成為程度最輕的地區。在西部地區,經常或偶爾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達到58·3%,比全國平均高出23·7個百分點;而在東部地區,經常或偶爾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比全國低2·9個百分點;中部地區的情況沒有發生大的變化,經常或偶爾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比全國高出2·3個百分點。
2.3 政府提供的就業服務有所改善,但大部分農民工獲取工作信息和工作的途徑仍然以非正式途徑為主
調查顯示,有17·4%的農民工在找工作的過程中使用過政府組織,7·0%的農民工在找工作的`過程中使用過職業介紹機構,而這一比例在20xx年分別為1·9%和12·6%,兩者合計共提高了9·9個百分點。表明農民工就業的組織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業服務有所改善。但是農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業途徑仍然居于主導地位。20xx年初,75·6%的農民工在找工作的過程中沒有使用過政府組織和職業介紹機構,85·4%的農民工在找工作的過程中使用過親戚、熟人和老鄉等個人關系,82·3%的農民工獲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親朋好友等個人關系,只有4·2%的農民工獲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過職業介紹機構和政府組織,5·8%的農民工則是將街上張貼的招工廣告作為獲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對農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幫助的信息渠道與農民工獲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親朋好友等個人關系的幫助和政府與職業介紹機構的依靠,仍有11·6%的農民工認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難是沒有就業信息和沒有人幫助。
調查顯示,使用親戚、熟人和老鄉等個人關系找到工作的時間,81·6%的是在1周以內,11·7%的是在1個月內,6·6%的是在1個月以上,而未使用過親戚、熟人和老鄉等個人關系找到工作的時間,這一比例分別為70·4%、17·6%和12·0%。雖然在找工作的過程中,使用親戚、熟人和老鄉等個人關系比不使用個人關系能夠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過政府組織、職業介紹機構、報紙電視等媒體以及人才市場等正式渠道獲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農民工的平均工資,要高于通過親朋好友等個人關系和街上張貼的招工廣告等非正式渠道獲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農民工。在本次調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資為1 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資為1 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國家統計局農調隊的調查數據也顯示了類似的結論[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為打工主要目的農民工,在找工作的過程中,為什么不愿意選擇能夠給他們帶來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組織或職業介紹機構呢?主要原因是相關組織機構宣傳、服務的不到位以及這兩種方式本身的不規范、不完善,導致農民工不得已而選擇其他的非正式途徑。在本次調查中,6·8%的農民工認為以上兩種途徑費用太高,26·6%的農民工對以上兩種途徑缺乏信任,害怕被騙,13·0%的農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兩種途徑,53·6%是由于有了親朋好友等個人關系的介紹等原因而放棄使用以上兩種途徑。
2.4 農民工超時加班現象依然嚴重,大部分農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調查顯示,20xx年初農民工的勞動時間,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 h,比20xx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 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鎮職工的平均勞動時間。在這種情況下,超時加班就成為農民工工作的常態。60·9%的農民工表示他們要經常加班,54·1%的農民工表示在節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農民工是在制造業和建筑業就業,很多工種崗位具有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的特點,超時加班工作嚴重損害了農民工的身心健康。雖然農民工要經常加班,以犧牲健康權和休息權為代價,但是很多農民工卻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在經常加班的農民工中,有40·6%的沒有加班費。在節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沒有加班費。
2.5 雖然農民工對企業和工種崗位的滿意度較高,但農民工的社會滿意度較低
20xx年初,農民工對目前打工的企業和工種崗位的評價較好,滿意度較高。在農民工對打工單位的評價中,對打工單位“很滿意”的占5·2%,“較滿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滿意”和“很不滿意”的僅占14·6%和2·4%。農民工對目前的工種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較差”和“很差”的僅占12·8%和2·6%。與20xx年相比,農民工對企業和工種崗位的滿意度都有所提高。從社會地位方面看,65·7%的農民工認為其家庭經濟狀況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農民工認為他們的社會地位一般,20·3%的被訪者感覺社會地位不高,個人尊嚴方面曾經受到過傷害,9·6%的農民工擔心受城里人的歧視。
2.6 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障的意愿和實際參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許多制約因素
與20xx年相比,20xx年初,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障的意愿和實際參保率均有所提高。20xx年初,有66·5%的農民工表示愿意參加社會保障,比20xx年的參保意愿提高了11·5個百分點;實際參加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農民工分別占總人數的26·2%,8·0%,13·0%和4·8%,比20xx年分別提高了19·8,6·2,11·2和4·1個百分點。說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程度依然很低,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障的意愿和實際參保率都有待提高。
2.7 盡管大部分農民工愿意市民化,但他們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的障礙和困難
只有農民工真正融入城市,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過程才算完成,只有盡可能多的農民工成為市民,城市化滯后于工業化的格局才能改變,農民工問題才能最終消失,“三農”問題也才有可能得到解決。從目前的情況看,雖然大部分農民工愿意脫離農村、實現市民化,而且這種愿望還在增強,但是他們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障礙和困難。在接受調查的757位農民工中,在條件或政策許可的情況下,67·8%的希望脫離農村,成為真正的市民,這一比例比20xx年提高了13·3個百分點;不希望脫離農村,成為市民的農民工僅占32·2%。農民工希望成為市民的原因主要是城鄉在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以及社會地位上的巨大差距。調查顯示,在農民工希望成為市民的最主要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農民負擔太重”、“農民社會地位太低”,分別占33·7%,21·0%,13·9%,10·6%(見表1)。農民工不希望成為市民的原因主要來自城市的工作、生活壓力和風險。農民工不希望成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壓力大,不如農村生活舒適”、“城市就業風險大,害怕失業后生活沒有保障”、“城市房價太高,買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費用太高”,分別占22·7%,21·9%,14·6%,11·2%(見表2)。
盡管大部分農民工希望脫離農村,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并沒有成為真正的市民。在694個樣本中,87·0%的農民工認為還沒有成為市民,5·8%的農民工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經成為市民,只有7·2%的農民工認為已經成為市民政策性因素是阻礙農民工成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在沒有成為市民的農民工中,25·6%的認為是政策原因造成的,只有11·3%的是不愿意成為市民。此外,雖然有63·1%農民工的認為是自身還不具備成為市民的條件,但這并不是說這部分農民工真的不能在城市生活下去,而是恰恰反映了在目前的管理體制下,政府對農民工成為市民的條件要求過高,從而農民工也按照政府的標準來審視自身的條件。在農民工認為成為市民的最主要標志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有一份比較穩定的工作和較高的收入”、“取得了城市戶口”和“在城市購買了住房”,分別占37·9%,25·6%和17·7%。這些成為市民的標志或條件本身就是由現行的管理體制和政策設置的,在現行的管理體制和政策背景下,農民工確實很難具備這些條件。在影響農民工成為市民的因素中,92·3%的農民工認為最主要的因素是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城市過高的房價,還有6·6%的農民工認為是農村土地制度。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7
《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實施1年以來,農民工的狀況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別是工資收入有了明顯的提高,月均工資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問題有所緩解,政府給農民工提供的服務有所加強。但是農民工收入低、處境困難等基本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尤其是農民工比較強烈的市民化愿望也遠遠沒有實現。所以必須在進一步落實各項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政策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加大相關投入,逐步消除農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礙和資金困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
農民工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人口非農化沒有同步發展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個獨特的社會群體[1]。根據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2]的估算,20xx年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數量為1.2億,加上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全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為2億多人,成為僅次于農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勞動力群體。盡管農民工群體為城市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種問題,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弱勢群體。
為了解決農民工問題,政府在近幾年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規定、方針政策,設立了維護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生存狀況的組織和機構,加強了對農民工問題的治理。20xx年3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國務院意見》),這是國務院首份關于農民工問題的綜合性文件。《國務院意見》將解決農民工問題提升到事關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的高度,明確了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比較全面地提出了解決農民工諸問題的思路、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年來,《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效果如何?農民工的生存狀況發生了哪些變化?產生這些變化的原因是什么?還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怎樣進一步解決這些問題?帶著這些問題,20xx年2~3月,武漢大學農民工問題研究課題組在武漢、廣州、深圳、東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農村進行了一次農民工最新情況的調查。調查共發放問卷1000份,收回問卷812份,有效問卷765份,接受調查的農民工的就業地分布在19個省市、輸出地分布在28個省市,涉及農民工的各種問題81個。以期通過調查獲得的數據與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中的調查數據和《中國統計年鑒》、《中國勞動統計年鑒》中的相關數據以及武漢大學經濟研究所20xx年的調查數據進行比較,分析農民工的生存狀況及其變化,以及導致這些變化的原因,對《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效果做出評價,并提出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和政策建議。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8
調查目標:近年來,大量的農民工進入城市,為城市注入了活力,為社會付出了廉價的勞動力,為社會創造了大量的財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任然處于“邊緣”狀態,他們干的是工人的活,卻還是農民的身份,他們經常受人歧視,很難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狀態不容樂觀。我借著暑假的空閑時間對農民工的生存狀況進行了深入調查,進一步了解農民工在城市中為何生存如此困難。
調查時間:20xx年7月20日—30日 20xx年8月5日—8月20日
調查對象:農民工的生存現狀
調查方式:走訪、交談、查看新聞,報紙、網上調查
調查地點:重慶市綦江縣三角鎮樂生坪村農民工老家
廣東省東莞市東坑鎮建筑工地農民工居住現
目前,已有大量農民工城市,他們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臟、最重、最險的活,他們為社會奉獻了自己的青春。他們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他們的權益在很多地方任然讓人堪憂,他們的生活現狀牽動大多數人的心。現在將此次實踐活動調查的結果報道如下:
一.大量農民積極入城
據收集到的數據顯示,廣東省東莞市被喻為“民工城市”,全市人口近154萬,而外來人口就高達458萬,其實實際外來務工人員已超過600萬。大多數農民工外出務工經商主要是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長見識,提高技能等。據走訪綦江縣三角鎮樂生坪村農民工老家后統計,整個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帶務工經商,其原因大多是:樂生坪村地處山區,經濟條件較差,僅僅靠務農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學費用昂貴,農用費用支出大,很難支撐家里的所有開支。再加上農村事務繁瑣,大多是體力活,家中除了靠賣糧食獲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飼養家禽,獲得經濟收入的途徑很少,所以多數人選擇放棄務農,進入城市。這樣一來家里只剩下年老體邁的人,目前已有八成土地荒蕪。
二.農民工收入問題
據國家統計局八月啟動的調查數據顯示,盡管國家對農民減少了各項收費,減輕了農民負擔,但是大多農民依舊選取外出務工經商,生活狀況依然十分辛苦。據了解農民工進城務工經商的平均收入為1000元,一半以上的農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過1500元,男性農民工收入為1070元,女性農民工收入為780元,農民工收入普遍沒有城市居民高,他們從事的多是技術含量低,工資水平低的職業,他們的收入水平沒有隨我國經濟的發展而明顯提高,究其原因:①自身素質和能力使其大多在報酬較低的產業部門就業,如制造業,居民服務業,建筑業等所需技術含量低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由于農民工受技術限制,工資水平偏低。②社會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農民工就業受到不公平待遇,從而阻礙個工資水平的提高。
在網上調查的12個行業中,采礦業的農民工平均月收入最高,為1400元,其次是建筑業,平均收入1200元,但是危險系數極高。一半以上的農民工每月支出收入的四成,一半左右的農民工將收入的一半寄回家。
三.農民工權益問題
農民工工作時間普遍較長:進城農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時,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營、個體業主追求高產量,高效益,而工人也為了掙更多錢主動拖長工作時間。
他們工作之余的主要娛樂方式僅為看電視,睡覺等,幾乎沒有其他的娛樂活動。然而農民工不僅是物質財富的創造者,也是文化財富的創造者和文化財富的創造者。農民工的文化權益應該得到全社會的關注。政府應該積極營造一個適合農民工消費的文化娛樂環境。
在社會各界的關注下,全國農民工的報酬總體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數企業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報酬的現象,近四成農民工未和企業簽訂任何勞動合同或協議,有一半農民工拿不到加班補貼,57%得不到工傷補償,80%的不能帶薪休假,90%沒有享受住房補貼或住房公積金。80%的女農民工無法享受帶薪休產假,12%的農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權益,更有些農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錢掙就行了,簽不簽合同在他們看來關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全國政協委員呂傳贊和一批專家提出,要解決農民工屢遭侵權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們建議:①加快勞動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勞動法》的規定比較宏觀,對涉及保護職工收入所得、社會保障、人身保護方面的規定不夠具體和完善,缺乏相應的配套法律法規,這給勞動執行部門的執法活動帶來很大的困難和壓力,使《勞動法》的很多規定難以落到實處。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申報制度。這項制度對于保障職工的合法工資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發揮各項工會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國各項工會在組織代表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進一步加對修改后的《勞動法》的宣傳貫徹力度,充分發揮各線工會作用。
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多提供及時準確的務工信息,多提供務工崗位,減少農民工外出務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開辦一些技能培訓班,讓農民工接受正規專業的培訓,拓寬就業門路,
在維護農民工正當權益方面 ①農民工自謀職業中被各種稅收和費用所困,如工商稅、體驗稅、健康證及衛生許可費用等,這些相關費用農民工都希望能有所減免②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很受農民工關注,農民工愿意積極參保,但是屬地原則制約了該項保險的落實。例如:農民工外務工經商,錯過了參保時間或參加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又無法到屬地指定參保醫院就醫,處在兩地為難的境地。農民工生病大多能撐則撐,實在不行才去買藥,2/3不上正規醫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規醫院費用太高。②他們沒有習慣上正規醫院就醫。③沒有錢,為了節約。
部分人認為:要改變農民工弱勢地位,改善其生存環境,最根本是要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打破城鄉戶籍限制,讓農民工與城市人享受一樣的就業、醫療、衛生、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待遇。
四.農民工的居住問題
大量農民工進城,住房問題成了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大多數農民工居住在簡陋的宿舍里,30℅在集體宿舍里,21℅的農民工居住在缺乏廚衛設施的房間里,8%在工作地點,7%居住在臨時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沒有住處。只能往返在 城郊之間。
炎炎夏日,當我們走進建筑工地的臨時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環境時,一股熱浪撲面而來,室內溫度甚至超過外面的溫度。工人介紹說:“由于工棚用簡易的材料臨時搭建起來的,隔熱性很差,又不通風,所以經過長時間的暴曬以后,室內溫度往往比室外還要高,他們的降溫設施除了電扇就是室內灑水,一位20多歲的湖北農民工告訴我們:有時熱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鋪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蟲太厲害,讓他們受不了,但總比中暑強。〃不僅他們居住條件差,大多數農民工為省錢都選擇自己燒菜,一燒就是幾頓,有的甚至還擺到第二天再吃,沒有冰箱,剩菜飯都不舍倒掉,在高溫條件下極易變質,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為省錢,圖方便,喝生水,私拉電線,板房明火燒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隱患,除了電燈,電風扇,電磁爐,電水壺,充電器的電線拉得到處都是而且亂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電故障,甚至引起火災。同時用電器明火燒菜也讓我們心驚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結構,人員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設想。當問起為何不去集體食堂或外面的餐館時,他們表示:當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貴,長期下來消耗不起,只能自己“開火”,更方便,節省些。實地調查和面對面訪問:近40%的農民工長期在工棚或集體宿舍,這些地方既狹窄又擁擠,室內東西又臟又亂,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沒有其他娛樂用品。近年來由于城區拓展、改造,市區一般樓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電、暖氣費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農民工都住在城鄉結合處,有的幾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間里,生活空間狹小,環境極差,交通不便,安全沒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條件如此艱苦,再加上他們長期在外務工,為何不由鄉里人轉變為城里人呢?據深入調查,要實現這種轉變有兩大必不可少的條件:①在城市里有穩定的職業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從目前的情況看來,正在城里務工的億萬農民工都希望實現這種轉變,然而實現這種轉變并不容易。眾所周知。,由于戶籍、崗位和技能等制約,進城農民從事的多是最臟、最重、最險、最累的活,勞動條件差,勞動時間長,勞動報酬低,解決住房問題比城里人更加困難。我們可以看見農民工條件的惡劣既有他們經濟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當多政策不到位和資金不足的政府力不從心的原因。因而,農民工居住問題只能靠市場手段:靠租房或購房來解決。
五.農民工子女受教育問題
據了解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問題也是一個很讓他們頭疼的問題。在走訪樂生坪村的過程中還發現:有四成農民家庭的孩子成為留守兒童,他們在鄉村小學上學,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學知識,缺乏法律知識以及教育現代孩子的正確方法,這對孩子們的成長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兒童的性格變得越來越孤僻,不能擁有正確的價值觀和法律意識,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農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學一年需繳納學費近2300元,占家庭總收入的20%還多,另外許多孩子上學需繳納一定的借讀費,贊助費。據報紙新聞資料報道:5000名隨行的農民工子女有2500名繳納借讀費,贊助費,每人平均交1230元,這筆支出對農民工來說無疑是一筆很大的負擔。
六.農民工給社會的巨大考驗
大量農民工進入城市給城市交通、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帶來嚴峻的考驗和巨大的沖擊。在廣東省東莞市調查過程中強烈感覺到:加強農民工的管理固然是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農民工,,讓其懂法,從而增強他們自我保護的意識,加強自身權益的特別是人身方面的保護。由于農民大多數來源于經濟欠發達的山區或邊遠地區,他們不懂國家現行交通法規,更沒有遵守法律的意識。如:騎摩托車不戴頭盔,亂闖紅綠燈,車輛亂停亂放,行人跨越欄桿的事時有發生,結果農民工常常成為生活中受害的對象。
農民工進入城市是不可逆轉的洪流,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對他們近一步培訓,規范,建設更利于他們生存的環境,使其盡快在城市里落腳,讓他們與城市居民和諧共處才能為社會創造更多的物質和精神文明財富,才能更好地描繪未來城市的藍圖。
讓我們一起來關注農民工這個重要而可愛的群體吧!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 篇9
一、農民工追討工資的件次及維權方式發生變化 20xx年“兩節”期間,農民工到因農民工工資未及時支付個訪、集訪共20余件次,涉及金額1201.1萬元。20xx年“兩節”期間與去年同期相比投訴率上升了15.9%,金額上升10.8%,人數上升51.7%。不包括農民工到區城鄉建設委,區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農民工問題,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區發生一次。城區堵交通干道的行為在北環路,三環路數次發生,同邦。國際城數次發生民工拉標語、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領域普遍存在此類現象
其中工程項目有政府項目,也有私營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產開發工程,工業園區廠房建設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就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會議要求各融資平臺,國有公司,行業主管單位等要及時監督,按照“業主負責、屬地管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等方式保證工資按時發放。層層建立預警排查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層層落實專人,籌集應急資金,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工程款及民工工資支付投訴問題。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產開發項目受國家政策調控影響,也有融資市場的限制,支付壓力逐漸加大,有個別勞務公司惡意欠薪,或者勞務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討工資為名,雇請民工幫忙追討保證金及工程尾款等行為。
根據20xx年“兩節”期間信訪反映出來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項目資金不到位。因銀行銀根一度緊縮,使得資金融資難,籌集資金不到位。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資金跟不上建設的進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時間或結點,建設單位無資金來支付進度款、結點款。由此直接給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以及勞務班組造成巨大的支付壓力,或以各種借口不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導致農民工工資支付矛盾糾紛增多。
(二)是合同履約難度大。按合同約定執行是整個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據。一方面,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選擇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在選擇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在選擇勞務班組的時候,由于這些企業的實力和信譽度參差不齊。實力雄厚和信譽度好的企業都能嚴格履行合同,也能順利應對市場中的各種風險。遇到經濟實力差和信譽度差的企業,他們會以各種形式和方法給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或勞務公司施加壓力,逼迫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或勞務公司提前履約支付款項。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勞務分包合同、勞動用工合同簽訂不規范,甚至有的工程項目根本就未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只有口頭約定。導致爭議、糾紛不斷,給處理這方面的信訪問題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工資監管力度差。目前,建設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設單位支付給施工總承包方、施工總承包支付給勞務分包、勞務分包支付給民工班組、民工班組支付給農民工。部分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勞務分包在劃撥工程款時,未遵循優先保證農民工工資的原則。即使建設單位在已按合同給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屬分包單位未直接支付給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隱患仍然存在。從中反映出工程項目對農民工工資監管乏力。
(四)建設秩序不規范。部分項目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施工管理人員配備不齊,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未細化不明確。工程項目管理不力,導致工程款結算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中誘發爭議和矛盾糾紛較多。
四、工作建議
(一)是加強項目資金監管。為了杜絕和減少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發生,積極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從源頭上防止拖欠。嚴格執行項目資金和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資金達不到規定比例或后續資金沒有保障的經營性工程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堅決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批準其開工建設。對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工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全區各類工程項目的主管部門,要盡快成立處理民工工資應急方案,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民工工資投訴問題。
(二)是落實工程建設信用評價體系。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認真落實建設領域“工程建設信用評價體系”,利用“市場評價”、“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合同履約”、“市場行為”四個評價體系,重點是參建單位的“合同履約”情況。采取房屋建筑多層不得少于2次評價(即基礎完成評價一次、主體封頂評價一次),高層不得少于3次評價(即基礎完成評價一次、主體完成一半評價一次、主體封頂評價一次);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采取建設進度過半一次,結束一次,加強對我區在建工程項目的動態監管。對存在有農民工工資支付拖欠行為的工程項目,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工程項目,采取建管、質量、安全、造價管理科室、站、所聯動,限制該工程活動的繼續進行。
(三)是健全農民工用工體系。區人社局要積極探索農民工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切實加大對農民工用工情況、用工合同簽訂的動態監督管理力度,隨時掌握工程各階段、各工種的農民工用工情況。切實有效地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實行“月結月清”制度,農民工工資支付由建設單位和用工單位負責落實專人監管。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由用工單位以工資名冊的形式向區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報送備案。
(四)是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首先相關部門要強化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管理,重點是在資格審查中,要確保建設單位擇優錄取實力雄厚、管理規范、信譽度好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堅決打擊掛靠、圍標、竄標行為。其次,建設行政
主管部門是加強對施工合同及履約情況的監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均表現在對合同的事后監督,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對合同備案后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早發現未按照合同進行履約的情況,避免造成承發包雙方的扯皮事件,即時予以糾正,避免更大的損失,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不按照合同執行的主體應視情況給與一定的處罰。再次,涉及施工現場的管理部門,要強化施工現場的監管,重點是管理人員的到位情況、從業人員持資格證上崗情況、管理人員的變更情況、現場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五)是落實清欠工作責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幾年的工作中任務非常艱巨,是關系我區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區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擺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來抓。必須進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機制,以目前已經建立的清欠機制為基礎,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條規定支撐,以打擊惡意欠薪和惡意討薪為重點,以“業主負責、屬地管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為原則,層層落實責任,落實專人,繼續推進清欠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融資的力度,確保工程項目資金到位,切實維護的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