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為創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實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加強事故的預警預防預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證經濟建設的正常程序,現就我縣加強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重大危險源的認定
(一)施工現場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可認定為重大危險源
1、違反國家行業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條文規定的;
2、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檢查,分項檢查中保證項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證項目中有一項得分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中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基坑、溝(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構件橫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
5、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
6、起重吊裝工程;
7、懸挑式腳手架,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
8、其他專業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交叉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
(一)施工單位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二)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除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包括監控措施、應急預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資料。
(三)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凡屬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論證。
(四)對存在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人員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并及時構成驗收記錄。
(五)施工單位應對從事重大危險部位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掌握作業隊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業活動中對作業人員進行管理、控制并及時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為。
(六)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范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分部分項各道工序、各個環節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及構件的不安全狀態進行辨識、登記、匯總重大危險源明細,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部位進行環節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項目、部位、環節及資料等,以及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對危險源采取的防護設施狀況及防護設施的狀態,職責落實到人。
(七)施工單位項目工程部應將重大危險源公示項目作為每一天施工前對施工人員安全交底資料,提高作業人員防范潛力,規范安全行為。
(八)監理單位應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狀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重大危險部位作業進行旁站監理。對旁站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監理通知單,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的,應及時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九)建設單位要保證用于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所需的費用及時劃撥;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禮貌施工措施費單獨列支,保證專款專用。
(十)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項目建立重大危險源施工檔案,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
(十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
(十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項目監理單位應把施工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施工狀況作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階段性評價的一項重要資料,落實控制措施,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
三、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2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企業要有一個團結和睦、遵章守紀和管理潛力強的領導班子,同時還要有強有力的職工隊伍,才能到達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規定:最大目的就是消滅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企業的發展。根據我礦的具體狀況,制度以下幾個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加強采掘工作面事故的管理
加強采掘工作面的技術管理是加強頂板管理,減少頂板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資料,是貫徹“安全第一”方針的一個重要方面。
1.企業各級領導和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抓好采掘工作面事故多發地點的頂板管理。在編制、審批作業規程和布置頂板管理工作的同時,要同時編制、審批和布置防止事故多發地點頂板事故的措施。
2.采掘工作面事故多發地點是頂板活動劇烈,頂板破碎易于脫落的地點,在作業時,班組長,工人務必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和嚴格執行“先打后翻”的原則。
3.隊班長,作業人員務必搞好事故多發點的工程質量,安全質量檢查員要嚴格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4.若兩巷原采用梯形木棚支護,靠近煤壁線的10米內,在原棚梁下走雙排金屬鉸接頂梁和金屬支柱支護。往外10米到20米范圍內,采用單排金屬支柱支護。
5.兩巷4要用金屬可縮性支架(、錨桿)或金屬棚梁支護,替棚時均采用十字鉸接頂梁與金屬支柱配套支護。
6.使用摩擦金屬支柱回采工作面上、下端頭部位,要求在兩年內要全部使用單體液壓支柱支護。
7.上端頭上方第一架支架及下端頭下方第一架支架與上、下順槽內支架的距離不大于0.5米。
8.除工作面上、下端頭已使用十字頂梁外,工作面運輸機頭部位要使用四對八根工字鋼長梁支護,保證一梁三柱,交替邁步前進,上字鋼梁要制成花邊,以便與支柱頂蓋配合,嚴禁工字鋼側向使用和不成對使用。
9.為了防治掘進工作面的頂板冒落,務必使永久支護與掘進工作面之間的距離不得超過3米,如果頂板松軟,務必使用前探梁緊給磧頭。
10.要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加快工作進度,減少頂板懸露時間。
11.每班加強隊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并要建立登記記錄冊,防止事故的發生。
二、水災的管理
防治礦井水的目的,首先是為了防止水災事故的發生,保證礦井建設和生產的安全。
1.礦井地測部門要搞清礦井范圍內的地質資料和水文地質資料及周邊煤礦的關系,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治。
2.在采掘工作面用打超前鉆孔時,對掘進與回采工作面頂板、底板、側幫和前方端頭的地質構造、含水層及廢棄垢道積水的具體位置、產狀和突水的可能性等事故先探工作。當采掘工作面接近溶硐、含水層、穿水斷層,可能有積水的廢舊巷道或采空區以及其它可能突水的危險時,都務必打超前探水鉆孔。
一般在距可疑災水源70米外,在推進中的工作面打探水鉆,鉆孔深度應經常使用工作面前方持續5~20米厚的眼壁,鉆孔樹木一般不少于3個,打成扇形,直徑在75毫米。
3.煤柱按規定留設不少于25~30米。
三、火災的管理
礦井火災會產生較多的有毒氣體,造成人員傷亡。我礦的煤炭經重慶煤研所鑒定,煤層無爆炸性和自然發或現象。
1.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火爐取暖和不準堆放易燃物。
2.礦井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根據制度的措施:迅速撤出災區及危險區的人員,穩定礦井分流,控制火災的發展和火煙的蔓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消滅火災。
3.加強井口檢身房的管理,嚴禁將煙火及穿化纖衣服的人員入井,造成井下火災或爆炸事故的發生。
4.井下所有的機電硐室使用不燃材料建成。
5.井下使用各型電氣設備務必是防爆型的,電纜是不延燃的。
6.嚴禁放空心炮和糊炮及失效炸藥。
7.所運行的設備務必使用防磨擦與碰擊火花的。
8.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災時,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采取措施進行滅火。不能消滅火源的,按避災路線的箭頭方向及時撤到安全地點。
四、礦井瓦斯的管理
我礦屬于高瓦斯礦井,越往深部開采瓦斯涌出量越大,危險性也越大,管理難度也增大。要想到達安全生產,務必做到兩個方面:一是解決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強教育和培訓,做到管理與技術潛力相結合,才能到達消除重大危險源為目的。二是進一步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條例及法規,把十二字方針落實到實處,才能提高瓦斯管理的整體素質,使瓦斯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防止瓦斯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護公司的財產和利益不受損失,保證公司生產安全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促進公司的穩定,快速發展為宗旨。
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1.瓦斯檢查員應具備的條件:從事井下采掘工作兩年以上,具有初中及其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必須的煤礦生產實踐經驗,經過專門的培訓和實習,考試合格,取得《瓦斯檢查員上崗作業證》,并做到持證上崗。
2.基本素質:事業心強,安全意識牢固,法制觀念強,專業技術水平高,工作作風好,在工作中能處理一般事故,個性是礦井通風和瓦斯方面的事故。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冒落孔處、采空區密閉處等微風或無風區域,體積大于0.5立方米空間積聚的瓦斯濃度到達2.0%時,附近20米內務必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方法有:人工扇風法、封堵法、局部通風法、調節風量法、尾排法、風壓調節法、風降法、風筒分支法。
4.檢測范圍:礦井總回風流、一翼回風流、采區回風流、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風流、局扇進風流、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機尾、套內進1米處,臨時上的采掘工作面進回風處,打眼放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及其附近20米內的瓦斯(包括密閉處和臨時密閉處)等地點,都要檢查瓦斯濃度。
5.檢測部位: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的測定,在距煤壁頂(巖石或充填材料)各為200,(小于1米厚的采高時距頂底各為100)和采空區的切頂線為界的采煤工作面的風流中進行測定,取其中最大值為測定結果和處理標準。
6.瓦斯檢查人員務必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務必通知現場作業人員,務必做到四對口,瓦斯濃度超過《規程》規定,瓦斯檢查員有權責令現場作業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同時匯報礦調度室和有關部門,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7.所有入井的管理人員,務必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隨時掌握各工作地點的瓦斯變化狀況,有問題時,及時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進行處理。把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同時監管瓦斯檢查員檢測的數值,是否準確。
8.礦井務必安設監控系統,要有主機和備用機,要求24小時都有人員值班。
9.安設的位置恰當、數量足夠,到達數據準確、靈敏度高、安全可靠,做到每七天進行一次校正。并貼上校正上面的有關規定和日期。
10.安設監控系統的供電電源務必取被控開關的進電原則,嚴禁取被控開關的負荷則。否則要重處。
11.掘進巷道貫穿時務必制度專門的措施,按審批的措施執行,個性是石門接穿煤層務必地質資料準確,措施可靠。
12.采掘工作面務必使用移動抽放,采后固定抽放泵,操作時務必按規定執行。
13.掘進工作面務必打泄排放瓦斯鉆孔,按規定執行,在放炮時最大瞬間瓦斯年度不得超過2%,如果超過,務必停磧頭來處理。
14.加強礦井的投入,提高礦井的抗災潛力,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
15.通風系統穩定,布置合理,實行分區通風風流,控風設施可靠,電氣設備貼合國家所有的規定。
五、人的安全因素
人是可怕的動物,人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沖突或情緒不穩定時,在作業中就會出現違章作業或違規指揮及不遵守勞動紀律造成違章現象,這就是事故的發生根源。要想解決人的安全因素,確保企業的發展,最主要的是加強職工的教育和培訓,提高管理和業務素質,建立健全一系列的規章制度,用制度和辦法來管理,才能實現一個統一的目標,把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及法規落到實處,才能更好的搞好安全生產。
六、其他方面
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就能消滅重大危險源的發生。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為加強對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及區域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結合分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監控。
5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6指定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登記工作。
7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自動檢測、報警、通訊等裝置,保障其穩定運行,并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8按國家法律、標準規定或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需要,定期對安全設施、重要設備等進行維護、校驗、檢查、報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9在重大危險源崗位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10向從業人員告知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11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并保證定期開展應急救援的演練。
12根據危險源的化學特性,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備用。
13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應經專家審查透過。
14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
15.1造氣車間1#、2#半水煤氣柜重大危險源。
15.1.1控制目標:無煤氣泄漏、無氧含量超過控制極限、無氣柜抽空、無氣柜頂翻。
15.1.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見《1#、2#煤氣柜運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處理措施:見《造氣氣柜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統化工生產運行及帶壓停車期間。
15.2合成車間氨庫罐區重大危險源。
15.2.1控制目標:無超壓、無超過貯罐安全貯量、無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見《氨庫罐區運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處理措施:見《氨庫液氨球罐應急救援預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尿素車間生產期間,氨庫貯罐貯有液氨期間。
15.3合成車間甲醇貯罐區重大危險源。
15.3.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罐及管道、無閥門泄漏、無充裝過量甲醇溢滿、無人為錯開閥門。
15.3.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見《甲醇庫區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處理措施:見《精甲庫區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銷售期間及甲醇貯罐內有甲醇期間。
15.4合成車間甲醇中間槽重大危險源
15.4.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見《粗甲醇中間槽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醇中間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期間。
15.5尿素車間甲醛貯區重大危險源。
15.5.1控制目標:無甲醛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見《甲醛貯槽運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醛貯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顆粒尿素運行、甲醛貯槽貯有甲醛期間。
16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運行體系,安全環保部、生產管理部、按職責分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業務管理,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按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其生產操作控制、檢查、檢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險源由車間識別、申報、編制救援預案,安全環保部組織評價,車間編制安全運行控制措施,生產管理部編制生產操作技術規程,報請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下發各有關單位執行。
16.3對已經列入重大危險援的設施、設備、裝置、崗位,定期進行工藝、設備及操作安全檢查,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公司保證資金、技術的投入使其能夠得到及時整改,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評價。
16.4重大危險源崗位操作人員務必經過安全技術、生產崗位操作技術規程的培訓,取得安全作業證及相關資格才能上崗獨立操作。安環部每年組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16.5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運行控制措施、應急救援預案下發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執行。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證其安全經濟運行,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米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三.分級
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按危險程度為區級重大危險源,按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和危害程度為四級重大危險源:R<50m(R為傷亡半徑)。事故影響范圍超過本公司能對區內其它單位造成危害。
四.適用范圍(危險源種類)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裝置中的各類壓力容器和貯罐;各類壓力管道。
五.資料
1.各類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裝、使用、檢驗修理等務必遵守《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2.指定專人管理負責,充分發揮其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開發市安監部門的要求,正確、熟練使用管理信息系統。
3.使用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將《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表》報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對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險源務必按市安監局的要求如實進行網上申報。
4.當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或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透過管理信息系統對重大危險源的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同時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核定該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5.每兩年對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將安全評估報告報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評估要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報告要數據準確,資料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6.公司的主管部門務必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務必的資金投入。
7.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務必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根據重大危險源生產工藝要求和技術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維護和監控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嚴格執行。
9.每季度對全公司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狀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0.在重大危險源的現場務必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11.重大危險源運行時,操作人員應認真執行有關安全運行的規章制度,做好運行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12.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務必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職責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3.各類壓力容器包含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嚴格按國家標準定期校驗檢查。(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氣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安全員負責,同時做好檢測、檢驗記錄工作。
14.按安監局要求定期為所有在用壓力管道進行全面檢驗。由安全員負責。
15.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維護好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16.制定詳盡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兩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評價、總結、完善預案。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5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廠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區域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廠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監控。
第五條對于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第六條指定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登記工作。
第七條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自動檢測、報警、通訊等裝置,保障其穩定運行,并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第八條按國家法律、標準規定或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需要,定期對安全設施、重要設備等進行維護、校驗、檢查、報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九條對重大危險源實行機、電、儀、操和職能專業管理部門分級監控制度,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記錄本上簽字,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對于暫時無法整改的問題,登記到隱患臺帳,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確保裝置的安全運行。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處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向從業人員告知重大危險源處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第十二條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并保證每年至少開展二次應急救援的演練。
第十三條根據危險源的化學特性,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備用。
第十四條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應經專家審查透過。
第十五條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xx廠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重大危險源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我公司的重大危險源為:生產場所、儲罐區。
3、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
3、1職責
3、1、1安全科為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管理。
3、1、2車間為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主體單位,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3、1、3設備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監督管理。
3、1、4生產技術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生產運行進行監督管理。
3、2管理程序
3、2、1安全科監管程序
(1)負責建立完善公司級重大危險源檔案;
(2)組織建立健全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每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兩次檢查;
(4)對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進行視頻監控;
(5)定期向上級部門統計上報重大危險源各類報表;
(6)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3、2、2車間管理程序
(1)每周至少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查;
(2)建立健全車間級重大危險源管理臺賬;
(3)巡檢規定:
1、相關崗位人員定時巡檢,頻次為1次/小時,在巡檢人員應隨身攜帶防護用具。
2、重大危險源巡檢實行掛牌巡檢。
3、在巡檢過程檢查液氯計量槽、儲槽進出口閥門密封、連接法蘭是否泄漏,壓力計是否正常,并記錄數值,安全閥是否正常,液位計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圍內。
4、各條管線在巡檢時檢查其是否有泄漏現象。
5、備用計量槽儲槽按運行中設備巡檢。
6、在巡檢時如發現隱患問題,及時調整解決、處理,記錄,如無法處理時,應及時上報。
7、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8、定期組織重大危險源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能、安全知識培訓。
3、2、3設備科監管程序
(1)每月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設備設施檢查;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主要設備設施、儀表進行定期檢驗檢測。
3、2、4生產技術科監管程序
(1)每月對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各項生產技術指標的審核。
3、3隱患整改管理
3、3、1安全隱患須以“隱患整改通知書”形式通報整改。
3、3、2氯車間要對相關部門通報的事故隱患進行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況反饋到相關部門。
3、3、3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要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在具備條件時務必整改完畢。
4、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科、設備科、安全科負責解釋。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7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監控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3.相關術語定義
3.1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單元
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公司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3臨界量
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4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5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轉庫房。
3.6儲存區
專門用于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
全面負責公司重大、重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保證重大、重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
4.2安全環保部
4.2.1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傳遞和建檔。
4.2.2負責組織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定期評估,對重大、重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監控及監督管理,發現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報告。
4.2.3負責制定重大、重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傳遞至各相關單位和員工。
4.2.4協助人力資源部對重大、重要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4.2.5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價,構成演練和評價記錄。
4.2.6負責將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和有關部門備案。
4.3人力資源部
4.3.1負責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對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告知;
4.3.1負責組織對重大、重要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4.4各部門
4.4.1各部門負責人對重大、重要危險源負直接管理職責。負責對本部門的重大、重要危險源進行檢查、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并組織落實,不能解決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公司及安全環保部。
4.4.2組織對員工進行重大、重要危險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員工能識別事故征兆并掌握應急處理的知識和技能。
5.工作程序
5.1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辨識
5.1.1根據GB18218—20__《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苯、甲苯、汽油,鉻酸酐,硫酸屬于應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環保部組織相應的生產單位,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分,并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
5.1.3安全環保部根據各單元的計算結果,按危險物質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或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為重大危險源;未到達臨界量的單元為一般危險源,對于未到達臨界量的單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風險,且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導致一次死
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傷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這些狀況組合的危險源應列為重要危險源。
5.1.4安全環保部應對重大、重要危險源構成評估報告。危險源的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狀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評估結論與推薦等。
5.2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管理
5.2.1報告與告知
重大危險源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上報,重要危險源應列入公司重點監控對象。
5.2.1.1安全環保部根據危險源辨識及其風險評價的結果,對重要、重大危險源建立臺帳(見附表1)。臺帳中應注明重要、重大危險源的名稱、所屬單位、所在地點、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發生嚴重危害事故可能性、發生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危險源級別、應采取的主要監控措施、單位職責人、管理人員等。重大重要危險源臺帳應發到各部門(車間),并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保存。
5.2.1.2透過辨識確定的危險源(點),各部門(車間)要造冊登記、繪制一覽圖上墻,告知員工。
5.2.1.3安全環保部應將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報告應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詳細狀況、可能產生的事故類型、安全措施與預防措施、應急預
案等。
5.2.2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變更
5.2.2.1凡進入臺帳的重大、重要危險源,未經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的評審不得撤帳或降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撤消已確定的危險源(點)或者放棄管理。
5.2.2.2在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進行評審時,應同時評審重大、重要危險源。公司應當至少每3年對重大危險源組織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5.2.2.3重大、重要危險源出現下列情形時應當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風險控制進行評審并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報告進行修訂并報告相關部門:
(1)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
5.2.3重大、重要危險源實行掛牌管理
5.2.3.1對所有危險源(點)務必懸掛警示牌并持續警示牌完整無損。
5.2.3.2公示資料包括:設備(設施)名稱、級別、公司級負責人、部門級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潛在的主要危險、監控措施;公司級負責人、部門級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的檢查周期等。
5.2.3.3因工作需要調整危險源(點)負責人,應在警示牌上及時更正。
5.2.4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檢查與整改
5.2.4.1重大、重要危險源應列為各級安全檢查的重點,各級負責人應當定期開展檢查,及時填寫檢查記錄(見表2),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采取臨時措施,并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狀況。
5.2.4.2各級人員對重大、重要危險源檢查周期
(1)公司級負責人每月檢查1次,填寫檢查記錄后交安全環保部;
(2)部門級負責人每月檢查2次,檢查記錄在月后2日內交安全環保部;
(3)現場級負責人每周檢查1次,檢查記錄在月后2日內交本部門負責人審閱并留部門安全員處保存。
5.2.4.3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日常安全檢查應貼合“三定”要求(即:定檢查時間、定檢查資料、定檢查職責人)。“三定”的具體資料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技術人員、班組制訂并報安全環保部備案。
5.2.4.4重大、重要危險源的事故隱患整改管理,要堅持實行閉環監控,做到:有書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蹤反饋,有驗收手續。
5.2.4.5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監控及設備運行、維修等環節的工作,要做好書面記錄,做到記錄準確、完整、清晰、可追溯。設備動力部定期(根據國家對設備規定的檢測周期)對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設備、安全設施和強檢儀表進行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復印件及時傳遞至安全環保部。
5.2.5應急救援的演練
5.2.5.1重要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制定相應的重要危險源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報安全環保部審核和備案。
5.2.5.2安全環保部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發至各單位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2.5.3安全環保部、各生產單位每年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計劃應包括演練時間、地點、人員。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5.2.5.4安全部門、各生產單位負責人在演練前應組織對參加演練的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培訓。
5.2.5.5安全環保部對演練過程進行記錄,參加演練的人員和觀摩人員對演練過程進行評估,安全環保部將演練及評估狀況做好記錄。
5.2.5.6安全環保部根據演練的評估狀況,及時對《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
5.2.6應急資源管理
5.2.6.1各單位應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知識培訓,做好培訓記錄
5.2.6.2安全環保部根據應急措施計劃,合理配置足夠的應急器材,建立應急救援器材管理臺帳。
5.2.6.3各單位應急器材應定人保管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持續應急器材完好。發現應急器材不完好,應及時報告安全環保部。
5.2.7檔案管理
5.2.7.1安全環保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險源的部門,應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險源管理檔案。
5.2.7.2管理檔案包括以下資料:
(1)重要、重大危險源臺帳:
(2)重要、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
(3)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方案和記錄;
(4)公司級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檢查記錄(安全環保部保管);
(5)現場負責人檢查記錄(部門保管);
(6)培訓教育記錄;
(7)評審資料
(8)重大危險源的報表等。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指導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規范本公司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指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各車間。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工作。
4 、內容與要求
4.1 、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請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意見進行改進,保證重大危險源單元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4.2.2、現場配有事故噴淋水源、消防水源、滅火機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護用品,做為處理事故之用,所屬單位要加強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4.2.3 、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域操作工要做好當班的巡回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檢一次;安全環保咳嗽敝遼倜恐苧布煲淮危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靜電跨接,查避雷設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
4.2.4 、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非本工序、本車間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由公司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源單元必須嚴格登記,庫區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項并監護。
4.2.5 、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
公司按應急預案的編寫導則,編制了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公司員工發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上報。
4.2.6、重大危險源登記
公司對所有重大危險源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嚴格進行檢查,監控,使危害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的.過程。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礦對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主要危險源,
是指在我礦重大危險源辨識清單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
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
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
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
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二)主要危險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
在施工前應填寫《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七條
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
安全科備案;
第八條
安全科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九條
安全科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
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可按照新員工培訓方案進
行實施)。
第十條
安全科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重大危險源預防措施告知全體從業人員。
第十一條
安全科對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科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
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
第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科。
第十四條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科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五條
安全科應當制定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六條
安全科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七條
安全科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
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
安全科應當定期對主要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三)主要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檢測、監控情況;
(五)主要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主要危險源日常管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
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條
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證 其安全經濟運行,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大連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米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三、分級
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按危險程度為區級重大危險源,按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和危害程度為四級重大危險源:R<50m(R為傷亡半徑)。事故影響范圍超過本公司能對區內其它單位造成危害。
四、適用范圍(危險源種類)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裝置中的各類壓力容器和貯罐;各類壓力管道;各種氣瓶及產品庫區。
五、內容
1、各類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裝、使用、檢驗修理等必須遵守《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2、指定專人(王軍)管理使用《大連開發區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管理信息系統》充分發揮其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開發區安監部門的要求,正確、熟練使用管理信息系統。
3、使用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同時每年4月底前,將《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表》報送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局備案。對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險源必須按開發區安監局的要求如實進行網上申報。
4、當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或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對重大危險源的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同時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核定該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5、每兩年對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將安全評估報告報送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評估要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或由國家認可的專業技術人員主持評估。安全評估報告要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6、每兩年對本公司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將安全評價報告報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安全評價報告電子版要通過互聯網傳至管理信息系統。安全評價要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須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8、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9、根據重大危險源生產工藝要求和技術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維護和監控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嚴格執行 。
10、每季度對全公司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1、在重大危險源的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大危險源運行時,操作人員應認真執行有關安全運行的規章制度 ,做好運行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13、操作人員必須每4小時對所有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重大危險源有嚴重缺陷,難以保證安全運行時,操作人員應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應及時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或負責安全的技術人員有權越級上報。
14、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5、各類壓力容器包含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嚴格按國家標準定期校驗檢查。(壓力容器由班uu負責,安全附件由葛uu;孫x負責,氣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負責。)同時做好檢測、檢驗記錄工作。
16、按安監局要求定期為所有在用壓力管道進行在線檢驗及全面檢驗。由楊負責。
17、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維護好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18、制定詳盡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 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兩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評價、總結、完善預案。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險有害因素應定期進行辨識和評估;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按《危險源辨識》(GB18218—20__)進行辨識。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二、管理機構職責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危險源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險源管理系統,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組織或參加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對直接監督管理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2、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定,利用公司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危險源、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登記、評估和備案
1、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2、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
4、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四、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對涉及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2、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五、監督管理
1、公司對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實行二級管理。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直接監督或授權各生產單位監督;公司規定的危險源,由各生產單位直接監督;對每個危險源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2、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3、加強對車床及其它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存在的缺陷,操作、檢修、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單位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與易燃易爆等物品分開儲存,生產中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5、除生產和現場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外,各生產單位所屬生活后勤、其它產業等,如存在以下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上下班的通勤車、運輸的貨車等駕駛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證、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員擔任。車輛要定期檢修保養,確保狀況良好,滅火消防器材齊全有效。不得超員、超車、超載、酒后開車,
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
6、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消除事故隱患,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公司生產區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總協助總經理進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在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
3.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督、檔案管理等。
3.4各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4、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
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價小組,依據《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__)對公司生產現場和儲存設施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管理:
4.2.1配備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器材和設施要完好。
4.2.2配備監視設備,實施全天候監視。
4.2.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練,并不斷完善。
4.2.4公司、所在廠每月一次進行專項綜合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5生產班組必須按規定進行巡檢,檢查要有記錄。
4.2.6所在廠安全員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7在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實施誰簽字誰負責,誰作業誰負責。
4.2.8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向廠和綜合管理部報告,并及時進行整改。
4.2.9由綜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擋案類容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特性、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價報告、檢測報告等。
5、綜合管理部要將重大危險源在市安監局備案。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施工現場為創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實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加強事故的預警預防預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證經濟建設的正常程序,現就我縣加強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重大危險源的認定
(一)施工現場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可認定為重大危險源1、違反國家行業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條文規定的;2、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檢查,分項檢查中保證項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證項目中有一項得分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中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基坑,溝(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構件橫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載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業;5、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6、起重吊裝工程;7、懸挑式腳手架,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吊籃腳手架;8、其他專業性強,工藝復雜,危險性大,交叉等易發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業活動。
二、重大危險源的控制管理
(一)施工單位應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管理體系,明確具體職責,認真組織實施。
(二)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除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包括監控措施,應急預案以及緊急救護措施等資料。
(三)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凡屬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中規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論證。
(四)對存在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技術人員嚴格進行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重大危險部位的施工應按方案實施,凡涉及驗收項目,方案編制人員應參加驗收,并及時構成驗收記錄。
(五)施工單位應對從事重大危險部位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掌握作業隊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業活動中對作業人員進行管理,控制并及時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為。
(六)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范圍,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分析,對分部分項各道工序,各個環節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及構件的不安全狀態進行辨識,登記,匯總重大危險源明細,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部位進行環節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項目,部位,環節及資料等,以及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對危險源采取的防護設施狀況及防護設施的狀態,職責落實到人。
(七)施工單位項目工程部應將重大危險源公示項目作為每一天施工前對施工人員安全交底資料,提高作業人員防范潛力,規范安全行為。
(八)監理單位應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公示、控制狀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重大危險部位作業進行旁站監理,對旁站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監理通知單,問題嚴重的有權停止施工,對整改不力或拒絕整改的,應及時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九)建設單位要保證用于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所需的費用及時劃撥。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禮貌施工措施費單獨列支,保證專款專用。
(十)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項目建立重大危險源施工檔案,每周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檢查記錄,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 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二條 本辦法引用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 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 各工程公司 (項目 部)、承包 單位 、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 ,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
第五條 必須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 ,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 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曾經發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 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 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 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必須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 評估;劇毒品作業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 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 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責任 ,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 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條 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 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 、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 ,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 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 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 、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必須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 、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 建立和實施 重大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區域必須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 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行 “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 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變化情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 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 和長遠規劃 。
第十八條 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 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制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實施方案 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重點監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動態變化情況,并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調;
(二)項目主管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和項目時,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應優先考慮對重大危險源的改進;
(三)計劃、質量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制訂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操作規程;
(四)保衛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 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 ,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 當重大危險源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二條 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 所在單位經濟 處罰;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為加強對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及區域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監控。
5、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6、指定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登記工作。
7、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自動檢測、報警、通訊等裝置,保障其穩定運行,并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8、按國家法律、標準規定或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需要,定期對安全設施、重要設備等進行維護、校驗、檢查、報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9、在重大危險源崗位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10、向從業人員告知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11、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并保證定期開展應急救援的演練。
12、根據危險源的化學特性,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備用。
13、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應經專家審查通過。
14、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
15.1、造氣車間1#、2#半水煤氣柜重大危險源。
15.1.1控制目標:無煤氣泄漏、無氧含量超過控制極限、無氣柜抽空、無氣柜頂翻。
15.1.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見《1#、2#煤氣柜運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處理措施:見《造氣氣柜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統化工生產運行及帶壓停車期間。
15.2、合成車間氨庫罐區重大危險源。
15.2.1控制目標:無超壓、無超過貯罐安全貯量、無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見《氨庫罐區運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處理措施:見《氨庫液氨球罐應急救援預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尿素車間生產期間,氨庫貯罐貯有液氨期間。
15.3、合成車間甲醇貯罐區重大危險源。
15.3.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罐及管道、無閥門泄漏、無充裝過量甲醇溢滿、無人為錯開閥門。
15.3.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見《甲醇庫區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處理措施:見《精甲庫區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銷售期間及甲醇貯罐內有甲醇期間。
15.4、合成車間甲醇中間槽重大危險源
15.4.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見《粗甲醇中間槽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醇中間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期間。
15.5、尿素車間甲醛貯區重大危險源。
15.5.1控制目標:無甲醛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見《甲醛貯槽運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醛貯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顆粒尿素運行、甲醛貯槽貯有甲醛期間。
16、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運行體系,安全環保部、生產管理部、按職責分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業務管理,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按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其生產操作控制、檢查、檢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險源由車間識別、申報、編制救援預案,安全環保部組織評價,車間編制安全運行控制措施,生產管理部編制生產操作技術規程,報請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下發各有關單位執行。
16.3對已經列入重大危險援的設施、設備、裝置、崗位,定期進行工藝、設備及操作安全檢查,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公司保證資金、技術的投入使其能夠得到及時整改,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評價。
16.4重大危險源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生產崗位操作技術規程的培訓,取得安全作業證及相關資格才能上崗獨立操作。安環部每年組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6.5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運行控制措施、應急救援預案下發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執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團公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