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合同書面(精選3篇)
質押合同書面 篇1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抵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質量____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質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質押合同書面 篇2
合同編號:XMJRJK 第號-ZY-
質權人(甲方)
住所:
出質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而成,所有合同條款均是各方意思的真實表示。質押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已有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并對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
鑒于向甲方借款,且與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條》(編號為)。為了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金額及債務履行期間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本金為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元)整。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的期間為日,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根據主合同約定借款起始日發生變化,則借款期間自動順延。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違約金、滯納金、甲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按訴訟標的額的3%計算)等及其它。
第三條質物
1.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財產質押:
序號質物名稱規格型號主計量數量單價價值
備注:
2.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車輛質押:
權利人品牌型號車牌號發動機號碼數量狀況價值
備注:
3.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質物交甲方占有。
4. 雙方確認,上述質物協議或評估價值僅僅為了辦理質押登記需要,甲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就該質物的全部價值優先受償。
第四條登記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雙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抵押登記。不進行登記的,不影響質權的效力。
第五條質物的占管
質押期間,質物由乙方占管。乙方承諾對占管的質物妥善保管,并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及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乙方的行為可能使質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制止該行為。
質物毀損、滅失、被征用等而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仍是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乙方應于取得上述款項后三日內存入甲方賬戶,甲方有權就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質押期間,因乙方過錯、自然災害、市場原因等因素,甲方認為有必要對質物重新估價的,乙方必須予以合作。經合格中介機構重新估價后,質物價值有所降低,但不低于本合同確認價值的90%時,乙方或借款人應另行提供甲方認可的相應價值的抵、質押物或等額現金擔保。乙方、借款人不另行提供擔保或質物價值低于本合同確認價值的90%時,甲方有權提前實現質權。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險種、保險期間、投保金額為質物辦理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保險人應當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保險期間短于擔保期間的,乙方應當續保,且保險金額不得低于本合同項下該質物價值。質權未實現前,乙方不得拒絕、中斷保險或退保。否則,甲方有權代辦保險手續,費用由乙方及共有人承擔。保險單上應當注明或批注、變更為甲方為該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單證由甲方保管。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質權,并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權,并以所得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危及甲方的質權;
2.乙方成為重大訴訟、仲裁案件被告(包括被告訴訟地位的第三人)或涉及重大行政案件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被申請破產重整、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
4.出現使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它情況。
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甲方委托中介機構對質物財產進行評估、變賣、拍賣、過戶,而無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義務的,甲方可不經訴訟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質物。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法人)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未違反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乙方不得以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違反公司章程及制度而主張本合同條款效力瑕疵。乙方(自然人)保證本次反擔保行為,已經征得其配偶同意,且其配偶不論是否在本合同中簽字,均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乙方保證其對質物有權處分,出質的質物不存在任何形式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被查封、扣押等權利瑕疵。
3. 甲方有權自行選擇行使反擔保權的順位以及選擇行使反擔保債權的數額。甲方的同一筆債權有多個反擔保人,甲方可以選擇向借款人主張權利,也可以選擇向所有的反擔保人共同主張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選擇直接向任一反擔保人主張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甲方放棄全部或部分抵、質押財產(包括借款人的抵、質押財產)的,其它反擔保人仍承擔全部反擔保責任,乙方不得以此為由進行抗辯。
4.與質物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質押登記及本合同的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在處置質物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交易稅、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或者購買方應當承擔的部分)。該費用可以由甲方在處置質物所得的價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質物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對甲方所負的債務時,對超出質押而未清償的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承擔清償責任。
6.乙方保證無條件配合甲方行使質權。
7.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的信用、資信情況等信息,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關查詢所需文書、文件等。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依法在任何媒體上公告催討,有權將失信信息提交給全國任何征信系統或任何媒體。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雙方合同當事人的其它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后,因乙方原因導致質押登記手續未能及時辦理的,乙方按被擔保主債權本金的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未按甲方及相關部門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乙方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擔保等情況的;其它原因。
第十條其它約定
1.質押人對質權人的付款依次按照實現權利的費用、違約金、滯納金、利息、借款本金的順序予以扣減。
2.本合同項下質權對質物的效力及于該質物本身、孳息、質物的代位物。質押期間,本合同項下質物產生的孳息仍屬于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3.本合同效力獨立于借款合同/借條,前述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4.質押人在本合同中簽署的地址為質權人的文書送達地址,質權人的各種文書一經以該地址寄出即視為送達。質押人更改地址的,以書面形式通知質權人。
5.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以質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新的反擔保并被甲方認可的除外。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做出補充約定。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質押合同書面 篇3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