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箱包裝物定制合同(精選3篇)
紙箱包裝物定制合同 篇1
定作方(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攬方(乙方): 簽定地點:
一、 紙箱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墊紙用料如下:
序號品名瓷器配套包裝率數量批號單價/元金額:元交貨日期備注月日小計大寫金額/人民幣:
二、 交貨時間:甲方需提前將完整準確的嘜頭、彩盒、白瓷樣板等相關必須資料提供給乙方,由雙方協商確定交貨時間。
三、 交貨質量:按雙方商定的品質要求或按甲方提供的樣板生產、交付。乙方不接受使用后退貨。
四、 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貨到驗收,按雙方簽訂的訂單質量、數量要求驗收。
五、 交(提)貨方式:此合同單價為含稅交貨價,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倉庫。
六、 交付定金額:無。
七、 結算方式及期限:每月15號至25號前結上月貨款。
八、 違約責任:按雙方商定原則或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商標印制樣板和草圖由甲方提供,如有假冒、偽造的侵權行為,全部責任由甲方負責。
九、 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或上訴至法院解決。
十、 其他條款: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以后訂貨按此合同執行,憑傳真件或電子郵件或微信QQ等有效書面文件。
定作方名稱(章): 承攬方名稱(章):
法定代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 電話: 傳真:
委托代表人: 電子郵件: 委托代表人: 電子郵件:
地址: 地址:
紙箱包裝物定制合同 篇2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二、質量要求:外觀無異物,均勻度、亮度、光澤度、整潔度均應符合需方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需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貨到30天內為異議有效期。
三、運輸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送到需方倉庫。
四、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第二條標準驗收。
如果質量不符合需方要求,需方有權拒絕收貨。
五、驗收方式: 按需方制定的驗收要求進行初步驗收。
驗收時,供方需派人或委托他人到場參加驗收。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產品驗收合格后,貨到憑發票付款。
八、產品價格隨行就市。
產品價格如發生變動時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價格按執行;
九、供方應嚴格按需方要的產品、數量及時發貨,供方接到需方供貨通知 天需到貨,如因供貨不及時使需方停產,供方應按產品價格的30%賠償需方。
十、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十一、違約責任:按《民法典》執行。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新鄉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四、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紙箱包裝物定制合同 篇3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培養包裝乙方并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培訓、社會實踐活動、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造勢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培養、包裝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培訓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派出人員保護及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系。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培訓同時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并了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愿。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范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制作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系。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盡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布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布。
12、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后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應有甲方代為收取并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后兩周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乙方收取稅后酬勞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該70%包括培養包裝乙方演藝整體技能及團隊制作費和甲方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3、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并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5、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盡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并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00%計算,并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00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年_月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