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式租賃合同(通用4篇)
制式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適宜,協商一致,簽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筑/使用/套內面積)。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
4、裝修狀況: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水表、電表底數:。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共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租賃期間不得從事其他違法活動。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欲續租,則須在租賃期滿45天前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其它費用支付方式
1、該房月租金為____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乙在經營期內,發生的水、電、暖、衛生、物業費等涉及營業中的其他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守法經營按時繳納租金和其它相關經營費用。
第五條:房屋的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公共設施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在承租期內嚴禁擅自拆改、破壞承重墻、配重墻、樓板地面等。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除該出租房屋以外的設施、設備,乙方應妥善使用,并保證其完好,如有破損、丟失并影響其正常使用的應立即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未滿前,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租賃期滿前,乙方繼續承租的.,應當在租賃期滿日前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只選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分,甲、乙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制式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現有設備設施情況,為確保雙方利益,經甲、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二、租賃場地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中山路號的房屋約,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改變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2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鑒定后五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四、租賃費及結算方式
1、租金:承租房屋自年幣 元整(小寫: 元)。
2、結算方式:乙方按季度繳納租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向甲方繳納租金: 元整(小寫: 元)以轉貼或現金方式結算,不開正式發票開收據。
3、為了房屋的正常管理的維護,乙方向甲方須繳納保證金(小寫: 元)此款在合同期滿時頂房租。
4、乙方在合同期內,每季度的前十天繳納下季度租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如果拖欠房租,10日后押金貳仟元作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房屋的整體管理,保證乙方的水、電、暖的供應。
(2)本房屋消防設施已通過市局驗收,符合有關消防的要求,如乙方對消防設施進行二次裝修,費用自理,并由乙方向相關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如因乙方引起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對所租房間進行重新裝修、改造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乙方自理:裝修改造形成的固有資產,乙方不在租用或租期結束后無償歸甲方所有。
(4)乙方不得從事非法經營及其他違法活動。若發現乙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甲方將通知有關執法部門予以處理。
(5)乙方的招牌及標志的設施由石家莊統一管理,應符合石家莊的整體布局和格調。招牌及標志的審批、制作及安裝由乙方負責,費用乙方自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破壞房屋公共配套設備和整體外觀。
(6)乙方不得在所租區域內存放大量現金、金銀珠寶、不得在所租區域內貯存、儲運任何禁品、易燃品、爆炸物品等,不得在公用區域規程雜物。由此引發的實效、人身傷害等案件,責任乙方自負。
(7)乙方負責所租區域的水、電、暖氣費、水、電、暖氣費按國家規定標準交付,水、電費按月甲方交納,暖氣費于每年開暖氣之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本取暖期(四個月)的費用。水、電、暖氣費如遇國家調整規定可隨時接新調整的標準執行。
(8)如乙方不再租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房屋轉租第三人(合租合作除外)
(9)如遇房屋價格上調,乙方租金隨之浮動上調。
六、合同終止與違約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如果乙方拖欠甲方任何一項費用(1房租;2管理費;3水電暖費;4其他費用)超過十天,甲方有權自行終止合同。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時遇地震、臺風、洪水、戰爭及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災難雙方可商定解除合同或免除部分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在規定租賃期滿前30日內雙方如愿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如果租賃期滿后,在乙方仍使用該房屋或場地,新的租賃合同雙方未簽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按本合同中規定的費用標準向甲方繼續繳納所有的費用。
2、本合同不因雙方人事變動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制式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房(甲方):內蒙古星元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烏海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適宜,協商一致,簽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筑/使用/套內面積)。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
4、裝修狀況: 。
5、水表、電表底數:。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共個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租賃期間不得從事其他違法活動。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欲續租,則須在租賃期滿45天前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其它費用支付方式
1、 該房月租金為整),租金總額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乙在經營期內,發生的水、電、暖、衛生、物業費等涉及營業中的其他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守法經營按時繳納租金和其它相關經營費用。
第五條:房屋的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公共設施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在承租期內嚴禁擅自拆改、破壞承重墻、配重墻、樓板地面等。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除該出租房屋以外的設施、設備,乙方應妥善使用,并保證其完好,如有破損、丟失并影響其正常使用的應立即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未滿前,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租賃期滿前,乙方繼續承租的,應當在租賃期滿日前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 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只選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2 分,甲、乙雙方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制式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房(甲方):內蒙古星元__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烏海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適宜,協商一致,簽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使用/套內面積)。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
4、裝修狀況: 。
5、水表、電表底數: 。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租賃期間不得從事其他違法活動。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欲續租,則須在租賃期滿45天前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其它費用支付方式
1、該房月租金為 整),租金總額為 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乙在經營期內,發生的水、電、暖、衛生、物業費等涉及營業中的其他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守法經營按時繳納租金和其它相關經營費用。
第五條:房屋的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公共設施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2、乙方在承租期內嚴禁擅自拆改、破壞承重墻、配重墻、樓板地面等。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除該出租房屋以外的設施、設備,乙方應妥善使用,并保證其完好,如有破損、丟失并影響其正常使用的應立即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未滿前,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租賃期滿前,乙方繼續承租的`,應當在租賃期滿日前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只選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分,甲、乙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