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通用4篇)
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1
甲方(采購人):
乙方(采購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甲方自愿將本單位政府采購項目委托乙方組織實施招標采購。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圍內依法組織政府采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品名:
2、項目技術規格或配置詳見附件:
3、項目數量:
4、預算金額: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體事項(選擇項在□內打√,其余打)
1、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詢價 □單一來源采購;
2、編制、發售采購文件:□是 □否;
3、解釋采購文件:□是 □否;
4、在指定媒體上發布招標(采購)公告或投標邀請函:□是 □否;
5、供應商資格預審:□是 □否;
6、落實開標、評標地點:□是 □否;
7、編制評標辦法:□是 □否;
8、抽取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是 □否;
9、邀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現場監督:□是 □否;
10、主持開標,指定專人記錄開標過程:□是 □否;
11、組織評審工作:□是 □否;
12、整理評標報告送采購人:□是 □否;
13、發出中標通知書:□是 □否;
14、在指定媒體上發布中標、成交公告:□是 □否;
15、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是 □否;
16、項目驗收:□是 □否;
17、協調處理合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是 □否;
18、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是 □否;
19、招標采購活動有關文件報送備案及保存管理:□是 □否;
20、其他事項: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指定一名項目聯系人,代表甲方聯系和處理采購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聯系人姓名: 聯系電話: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項目審批手續和詳細的參考技術指標、質量標準、服務內容等書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應對乙方編制的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予以審核并書面確認。
4、甲方應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人員組成。
5、甲方有權就委托的項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術和商務要求必須體現競爭原則,但不得指定供應商或指定采購品牌,以及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要求。
6、甲方有權利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并且開標前應以書面形式(單位授權書)將確定的采購人代表通知采購代理機構,但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辦法的確定,以及評標過程和結果。
7、甲方有權利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必須按照評審報告中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
8、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在采購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
9、甲方有義務保守采購過程中的有關商業秘密。
10、甲方有義務及時答復供應商的質疑并配合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做好投訴處理工作。
11、甲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采購制度。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接受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及甲方監督,維護甲方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學的招標采購方案,并根據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議。
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編制招標文件,并報甲方確認。
4、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對違法違規以及無理的要求應予拒絕。
5、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就招標文件征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意見。
6、乙方應根據委托代理事項及時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7、乙方有義務保守采購過程中有關商業秘密。
8、乙方有權依法收取采購代理服務費。
9、乙方有權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或報告甲方在招標采購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10、乙方應按時向甲方報送評標報告。
1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采購制度。
五、委托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對委托協議內容做出變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購項目發生更改或撤消,本協議應作相應變更或終止。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規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七、有關費用
1、乙方承擔組織項目招標采購活動的全部費用。
2、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中標服務費。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研究決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2
_______________(委托方)法定代表人____<人名>,現委托_______________(代理方)為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的代理人,授權其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托的在□內打√;無委托的╳):
擬定發包方案
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 編制招標文件 □ 編制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組織開標 □ 組織評標 □ 草擬采購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在招標代理工作中為辦理上述事宜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但委托方出具的發包方案、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等任何對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均需由委托方簽字蓋章予以確認后生效。
代理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開展被委托的事項。
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3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對該單位的政府采購的招標代理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采購合同范本;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審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等相關文件文本。并有權要求代理人對其中與采購需要相關的地方進行修改,但修改不得違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購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采購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編制政府采購計劃,落實本次采購活動的資金,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采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有關采購需求。并負責對供應商有關采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與采購需求有關詢問、質疑的答復。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三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采購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購監管機構備案。
8、委托人應負責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
9、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1、 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政府采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4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對該單位的政府采購的招標代理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采購合同范本;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審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等相關文件文本。并有權要求代理人對其中與采購需要相關的地方進行修改,但修改不得違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購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采購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編制政府采購計劃,落實本次采購活動的資金,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采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有關采購需求)。并負責對供應商有關采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與采購需求有關詢問、質疑的答復。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三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采購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購監管機構備案。
8、委托人應負責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
9、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1、 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并協助委托人做好采購供應商的詢問、質疑的答復。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采購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自行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的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六.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30%收取,簽訂合同時中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付清。 收費標準:
公開招標:按:中標金額100萬以下費率為中標金額的1.5%中標金額1000-5000萬費率為中標金額的0.5%
注:中標服務費的收取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若中標金額為150萬,則中標服務費=(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七.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委托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并生效時間為準。
八.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1)方式解決爭議:
(1) 雙方約定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分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補充條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