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改制轉讓協議(精選3篇)
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改制轉讓協議 篇1
甲方:浙江工業大學
乙方:上海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加快省屬高校校辦企業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__)105號]、《關于印發《浙江工業大學校辦企業改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工大(20__)3號]、《關于對浙江工業大學校辦企業改制方案的批復》[浙教供(20__)182號]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就浙江工業大學*工廠改制轉讓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改制范圍
改制范圍為浙江工業大學*工廠(農藥產品)整體資產,但不包括該廠目前使用的廠房、土地資產。
二、 甲方改制企業資產狀況
根據浙江工業大學*工廠《資產評估報告書》[杭*評一字(20__)第39號],截止20__年7月31日,浙江工業大學*工廠(農藥產品)經評估后凈資產總額為2,437,081.94元。
三、 資產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資產評估值(不包括無形資產)一次性整體收購浙江工業大學*工廠(農藥產品)。
2、乙方認可浙江工業大學*工廠的無形資產折算成現金計人民幣65萬元,并在整體收購該廠資產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根據評估報告,乙方承擔原浙江工業大學*工廠歷年欠應繳甲方利潤計1,677,095.10元。但考慮到原浙江工業大學*工廠應收帳款的構成實際情況,經友好協商,雙方同意將寧波*德盛化*廠貸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陳*康醫療費13.00萬元債權轉給甲方收。徊⑼庖曳揭28.5萬元一次性清繳原浙江工業大學*工廠欠繳學校的利潤,該款與資產購買金一并匯入學校的指定銀行帳號。
四、債權債務問題
浙江工業大學*工廠(農藥產品)改制后,原企業農藥產品的所有債權和債務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業承繼和承擔。
五、關于改制后的企業
1、甲、乙雙方同意在原浙江工業大學*工廠的基礎上共同發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約定注冊資金為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50萬元,占新企業注冊資本的1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新企業注冊資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勵和吸納原浙江工業大學*工廠的職工自愿參股。甲、乙雙方在簽訂該協議5日內,將各自的投資資金匯入雙方認可的指定銀行賬戶,按法定程序進行注冊登記。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現“浙江工業大學”字樣及其相關簡稱(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業大學*工廠(農藥產品)的各類許可證歸改制后的新企業所有。
六、原廠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過渡期內(簽訂轉讓協議之日至20__年12月31日),原浙江工業大學*工廠農藥產品使用的廠房和辦公用房租賃給新的企業使用,由新企業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
七、勞動人事
1、原化*廠事業編制職工的公費醫療(含子女統籌醫療)、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業編制人員相應政策執行,委托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新的企業承擔。
2、原化*廠的所有人員的工資等福利由新的企業負責解決。
3、原化*廠事業編制人員的檔案工資由甲方負責管理。
4、原化*廠的黨組織、工會組織暫掛靠甲方產業集團公司。
5、原化*廠職工的職稱、職級評定待甲方明確產業集團的政策后再確定。
6、原化*廠事業編制的職工退休后,回到甲方辦理退休手續。
八、違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處理。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
十、協議有效期 自簽約之日起至原化*廠事業編制人員全部退休。
十一、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8份,甲乙雙方各執4份,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簽約地點杭州市浙江工業大學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章)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改制轉讓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加快省屬高校校辦企業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關于印發《浙江工業大學校辦企業改制實施意見》的通知》、《關于對浙江工業大學校辦企業改制方案的批復》[浙教供(20__)182號]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就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改制轉讓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改制范圍
改制范圍為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整體資產,但不包括該廠目前使用的廠房、土地資產。
二、甲方改制企業資產狀況
根據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資產評估報告書》,截止年月日,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經評估后凈資產總額為2,437,081.94元。
三、資產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資產評估值(不包括無形資產)一次性整體收購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
2、乙方認可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的無形資產折算成現金計人民幣65萬元,并在整體收購該廠資產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根據評估報告,乙方承擔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歷年欠應繳甲方利潤計1,677,095.10元。但考慮到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應收帳款的構成實際情況,經友好協商,雙方同意將寧波永德盛化工廠貸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陳柏康醫療費13.00萬元債權轉給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萬元一次性清繳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欠繳學校的利潤,該款與資產購買金一并匯入學校的指定銀行帳號。
四、債權債務問題
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改制后,原企業農藥產品的所有債權和債務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業承繼和承擔。
五、關于改制后的企業
1、甲、乙雙方同意在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的基礎上共同發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約定注冊資金為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50萬元,占新企業注冊資本的1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新企業注冊資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勵和吸納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的職工自愿參股。甲、乙雙方在簽訂該協議日內,將各自的投資資金匯入雙方認可的指定銀行賬戶,按法定程序進行注冊登記。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現“浙江工業大學”字樣及其相關簡稱(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的各類許可證歸改制后的新企業所有。
六、原廠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過渡期內(簽訂轉讓協議之日至年月日),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使用的廠房和辦公用房租賃給新的企業使用,由新企業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
七、勞動人事
1、原化工廠事業編制職工的公費醫療(含子女統籌醫療)、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業編制人員相應政策執行,委托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新的企業承擔。
2、原化工廠的所有人員的工資等福利由新的企業負責解決。
3、原化工廠事業編制人員的檔案工資由甲方負責管理。
4、原化工廠的黨組織、工會組織暫掛靠甲方產業集團公司。
5、原化工廠職工的職稱、職級評定待甲方明確產業集團的政策后再確定。
6、原化工廠事業編制的職工退休后,回到甲方辦理退休手續。
八、違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處理。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
十、協議有效期自簽約之日起至原化工廠事業編制人員全部退休。
十一、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8份,甲乙雙方各執4份,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簽約地點杭州市浙江工業大學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章)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改制轉讓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___天假期、每天___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___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___元以上損失。
六、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