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房簽訂租房協議(精選3篇)
月租房簽訂租房協議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的房屋出租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平米。
第三條房屋租賃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供個人居住用途,不得招攬他人。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需要在租賃期滿前20日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乙方租賃期滿前退租,則剩余租金不予退還,作為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第四條該房屋租金為每月元,租金總額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第五條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完全與完好及租賃期限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為元。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租賃期滿后,乙方遷空、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結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將保證金無息返還。
第六條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相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八條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
第九條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并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條乙方有違反該合同約定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需要支付甲方2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月租房簽訂租房協議 篇2
甲方(房主):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用于乙方使用,乙方承擔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范圍及用途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_______(門牌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其中包括主樓(三樓三底六間)、庭院及院中房屋兩間。
2、本出租房屋僅作為乙方居住使用。
3、乙方須提供居住人員名單,出具個人身份證明。
二、租賃期限
1、租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元/月。租金總額為/年)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
四、甲方權力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內設備,房內設備另立清單,設備清單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3、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租賃費用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4、甲方應按約定條件及時將租賃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權力和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時給付租金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4、乙方應盡善良管理職責,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及有關財產。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6、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甲方財產,亦不得以甲方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等。
7、房屋出租期間,乙方必須保證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外,也要維護甲方的財產安全,若有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按約定人員居住,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協議。
9、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10、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
11、因地震、水災、風災等自然災害或非乙方方故意造成,乙方概不負責,但乙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六、押金
乙方繳納租房押金人民幣元整,待合同到期后乙方不續租,待費用結清交還電卡、鑰匙,房屋電器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退租時,乙方把清潔衛生搞好,恢復原來房東交付使用時的干凈狀態,否則甲方從押金中打掃衛生費用。
七、其他約定:
1、協議書履行期間,承租房屋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該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之外,對于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租賃房屋及屋內家電的損壞,甲方應及時給予維修完善以保證其正常使用,其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移交手續的,甲方有權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財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協議期限內若遇拆遷、改制、破產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書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按實際天數結算租金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4、財產移交清單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影印件為本協議書的附件。
5、租期內任何時間,乙方人員在房屋里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開大電器的喇叭等制造任何噪聲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如有投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子,押金沒收。
6、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并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 %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未經甲方書面或口頭同意,轉借、轉租、裝修、承租房屋。
2) 損壞承租房屋或設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口頭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家庭住房租賃用途。
4) 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以居住的房去經營。
5)合同到期內提前一個月,沒有交納下次房租費,視為不租,合同無效。甲方有權租給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 逾期未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房屋
1、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水、電、家具、電器、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三日內向雙方說明。
2、 乙方在租房期間水、電、家具、電器損壞,由乙方承擔配件維修費用。
3、 乙方應于房屋租期滿后,將承租房房屋及附屬設施、家具電器設備交還甲方。應保證房屋及設施、水、電、家具、電器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十、免責約定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的計算,多退少補。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況。
4、本院停放車輛不收任何費用,丟失車輛由車主自己承擔相應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條款內容。補充條款內容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租房簽訂租房協議 篇3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 房屋面積是否確實。常有這種情況,租房實際測量的面積比合同上少,這種情況,可以按單位面積扣款,明確載于合同上。
(2) 明確注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攤。
(3) 明確注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項的具體交納辦法。
(4) 要在出租方的各種物品交接清單上簽字。
(5) 注明押金,押金的意義是作為房租遲繳或損壞建筑及物品等情況發生時的風險費用。合約期滿后,若未發生以上情況,押金應退回給租方。 (6) 須注明天災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害及合同終止等情況,不須由承租方負責。
(7) 核實出租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擁有者。
(8) 要求出租方在水、電等方面給予方便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