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精選16篇)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
第二標段
供方:__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_________為標準,每增加_________,價格增加_________元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____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_________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_________個百分點 增加_________元方_________泵送加_________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
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_________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 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 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_______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_________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 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____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 、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____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_________,即付至已供砼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后按月結70_________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_________%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_________%,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_________%,佘款_________%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
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表準版%,每次抽查_________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_________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 單位郵編: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 _________委托代理: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2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付款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貨物或服務,應視為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服務,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
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第二條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點:
2.3供貨數量:
2.4澆注方式: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預計數量
3.1混凝土價格序號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元)預計數量金額(元)以送貨單送貨數量為準,按計算,備注若工程設計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預拌商品混凝土中摻入早強劑、抗滲劑、膨脹劑等外加劑,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擔增加材料費元。
3.2泵送費:以上表中單價不含泵送費;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車泵加價元,地泵加價元。
3.3泵車出場費(每次澆注量在以下):汽車泵出場費元次;地泵出場費元次。
3.4砂漿費: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潤管砂漿,不收取砂漿費。
乙方配送潤管砂漿,砂漿費按照供貨混凝土價格收取。
3.5單次澆注時,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應計劃數量,導致乙方車輛載重量低于車,乙方同意一次不收運費;若導致兩次載重量低于車,按車收取。
運輸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運費按20元,超出15公里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公里運費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及泵車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在1小時后(從車輛抵達施工現場開始計時)才開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遲施工車輛等候燃油費100元小時。
3.7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必須在90(從車輛出攪拌站開始計時)卸載完運輸車輛所載全部混凝土,以確保混凝土質量和運輸車輛安全,混凝土中摻緩凝劑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條、預拌商品混凝土供貨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辦法
5.1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按乙方“送貨單”數量為準,以體積計,以為計算單位。
甲方可隨時對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實際裝載量過磅抽檢,若抽檢中發現實際數量與施工配合比量之誤差,超過國家計量允許范圍(按14902-20標準為%),按14902-20相關規定以抽檢誤差比例從本批次中扣除。
5.2預拌商品混凝土結算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和支付貨款:
①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本合同內貨款以先付款后發貨的方式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貨之前,乙方將當期或當次應付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方式足額繳至甲方財務人員處(以甲方銀行進賬單或財務收據日期為準),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根據乙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送貨、交貨。
乙方應當提前小時向甲方下達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且應當在下達供貨計劃前足額付清貨款。
在乙方貨款沒有到賬之前,甲方有權拒絕送貨。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或給甲方準備時間不夠小時的,甲方可以相應延遲送貨時間,若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②月結。
合同履行期間的每月____日為對賬結算日,雙方確認當期供貨總量及應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支付給甲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或轉入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應按應付未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____日,甲方可以暫停供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預付款結算。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貨之前一次性預付貨款萬元,該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處(注:預付貨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幣萬_____元整)。
甲方根據供貨數量相應扣除乙方預付貨款金額,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低于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足;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不足萬元時,甲方有權停止送貨,待乙方補足預付貨款存量金額至萬元或以上時,甲方再重新送貨。
合同履行完畢、解除或終止,乙方預付貨款扣除應付貨款還有剩余的,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填寫統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并至少提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準確的開盤時間,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24小時重新書面通知乙方。
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2甲方提供和負責輸送混凝土所必須的電源、照明、水、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協助泵車的進出場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鋪設、遷移、加固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周邊城管、環衛及交通事宜;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牢固、公路沿線電線高度必須保證
4.2米以上,否則造成的電線受損、障礙物受損均由甲方承擔;如需占用公路,其審批手續和安全監護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6.3商品混凝土運到現場后,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和物、注水等,因違規操作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的要求,運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后,即完成對合同標的交付。
甲方應自行雇請人員按照正常時間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時組織澆注和振搗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時組織澆搗,提前拆模引發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5甲方嚴格執行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范標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6甲方按現行技術規范標準要求作混凝土試件和提供標準養護。
6.7當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驗收并在運輸單上簽字。
6.8潤管砂漿不得當混凝土使用和澆注到工程結構中,因私自澆注到工程結構中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澆注時,不同強度等級的轉換由甲方負責,并指定不同強度等級的入模地點及時間。
6.9甲方承諾本工程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必須全部使用乙方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6.10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清混凝土貨款。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持有相關的資質等級證書,并嚴格按照資質證書核定的營業范圍供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預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應預拌商品混凝土,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搗需要。
7.3乙方應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要求,負責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設計試驗,并向甲方及有關質監部門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質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單。
7.4乙方在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市現行有關混凝土技術規范標準,并將出廠檢驗的預拌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7.5因乙方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違約與索賠
8.1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出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違約與索賠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后,必須履行本合同。
若單方面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萬元(元)。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預拌商品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后,乙方將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手寫和更改無效。
買受方凡采取現金支付的,由出賣方出具蓋有出賣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為買受方的付款憑證;買受方凡采取轉帳支票支付的,買受方應將款項支付到收款方為或本合同個人賬戶,且以款到出賣方賬戶為憑據。
第十一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說明書》一份,甲方已簽收。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附則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3
買受人: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4
出賣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
合同簽訂地點:
項目信息工程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項目所在地地址:
施工單位:
項目現場負責人:
手機:
項目現場電話:
標的預拌混凝土標記產品編號塌落度(mm)數量(m3)單價(元/m3)澆筑部位、方式及特殊要求
泵送合同總量(m3)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貨款:
1. 100%預付。
2. 全部貨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 當月所供砼款于當月月底前100%付清。
4.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100%,以此類推,全部余款最遲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5. 每月 日之前付清上月所供全部砼款的 %,余款 %自該批供貨首日起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最遲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6. 以 m3為一付款單位,供完即付100%貨款,不足 m3最遲自該批供貨首日起30日內付清。全部貨款最遲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天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選擇其它機構,另行約定)
其他
1.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5份:出賣人執2份,買受人執2份,備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 合同貨款的計算:合同貨款總額=(簽收數量×單價)。
3.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 其他約定事項:
買受人: (章) 出賣人: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郵編: 郵編:
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xx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6
買方(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
4、交貨地點:________
5、運距:________
第二條預拌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質量和數量的確認
1、乙方供應甲方的預拌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DB1138
5)、《預拌混凝土》(GB1490
2)、《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10
7)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表觀質量、數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隨車預拌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如對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疑義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后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供貨數量。數量不足的,乙方應及時補足。對施工澆筑過程中預拌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尾車申要預拌混凝土數量不準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經表觀檢驗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過大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預拌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屬于甲方施工原因導致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辦結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預拌混凝土(除本條第3款約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
(2)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不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現行有效的《____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預拌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
(1)種方式結算。
3、對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時設施和其他非主體結構和二次結構等部位使用的預拌混凝土(或砂漿)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單方面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所欠價款。
第五條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應按時辦理預拌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并支付價款。
(2)應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預拌混凝土使用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所需預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預拌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依據。
(3)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相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應合理合法安排施工進度,應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并應提供充分的安全作業環境和通行條件,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沖洗設備和場地,確保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4)應負責提供必要的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設施。作業現場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均由甲方協調解決。
(5)應指派專人(應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6)應遵守國家、____市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進行預拌混凝土施工和養護,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混凝土澆筑安全交底。
(2)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
(3)以發貨單載明的預拌混凝土作為結算依據的,應接受甲方隨機抽檢所載明預拌混凝土數量、質量的真實性。
(4)應遵守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合理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5)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經協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時乙方可暫留相關預拌混凝土技術資料。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現行有關規定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的,應按現行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詳見本款第
(4)條;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經國家授權的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按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第
(1)項結算價款的,如甲方隨機抽查經雙方確認出現供貨數量不足時,按按
第四條第2款第
(2)項本合同規定處理。
(4)其他:
①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②為了保證混凝土澆注的連續性,如因乙方原因不連續供應混凝土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后( 4 )仍不能保證連續供應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單位進行供應,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
③乙方人員和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移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攪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則,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
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1)種方式解決:
(1)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實際結算總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辦理,但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經營副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須達到本工程的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澆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并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每方減15元作為雙方最終結算價格。
5、雙方約定工程底板扣除鋼筋含量(約定扣除底板鋼筋所占方量為
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鋼筋含量進行結算。
6、冬施費及泵送費按雙方共同確認的量計算。
7、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益不得轉讓給
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發票。因乙方原因無法提供正式發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按本合同后附樣式辦理簽約事宜,所簽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在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供法人單位授權證明及相應的資質材料,甲乙雙方合同簽約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陸份,甲方________肆份,乙方________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買方(簽章):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北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7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購事項進行協商,達成并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體資格
1.1 甲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號:
稅務登記證號:
1.2 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稅務登記證號: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址:
2.3 建設單位:
2.4 結構形式:
2.5 建筑面積:
2.6 總 高 度:
2.7 運 距:
第三條 商品混凝土價格和計量
3.1 商品混凝土單價:
以上商品混凝土單價為施工現場入模價(不含稅,含稅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損耗、預拌加工、加工廠至施工現場的運輸、泵送機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價格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應扣減);還包括但不限于潤泵砂漿費、原材料檢驗試驗費、配合比試驗費、試塊制作費、養護費、檢驗試驗費、稅費等;
3.2 合同總量和總價款:
3.2.1 合同總數量暫定為 m3;
3.2.2 合同總價款暫定為 元。
3.3 計量:結算數量依據施工圖紙及變更簽證計算,不扣減鋼筋,混凝土用量損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單價內。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硬化施工現場內道路提供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
第四條 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認定
4.1 混凝土的質量執行《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強度試驗結果評定執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
4.3 混凝土抗滲等級、坍落度和強度等級以甲方《預拌混凝土委托書》為依據。
4.4 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進行技術處理。若有爭議,應委托銅川市質檢站進行鑒定,確定質量責任,雙方按確定結果承擔各自責任。
第五條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不低于42.5,初凝時間不小于45分鐘,終凝時間不大于10小時,水泥的其它化學指標、物理性能指標均應滿足國家《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達到規范規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提供水泥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以及復試報告。
為保證混凝土外觀顏色一致,乙方應保證使用同一種水泥和添加劑,確需變更時,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徑為5-25mm的連續級配碎(卵)石,針片狀顆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塊含量不大于0.5%;
5.3 細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塊含量不大于1%,砂率應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應符合國家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劑必須是經過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驗并附有檢驗合格證明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單位對乙方采購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預拌過程進行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檢查,對甲方和建設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應擬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隱患,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混凝土預拌和運輸
6.1 混凝土拌合必須均勻、顏色一致,不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6.2 混凝土的運輸必須使用攪拌車,至施工現場的時間應控制在1小時內卸料完畢,當氣溫高于30。C時或運輸距離較遠時應采取緩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運送頻率(供料速度)應保證施工現場需要,確保混凝土澆筑的連續性,乙方應提供保證混凝土按時到達施工現場的應急預案給甲方,經確認后實施。
第七條 質量檢驗
7.1 預拌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標準按國家規范要求執行;
7.2 乙方負責按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7.3 甲方負責交貨檢驗,檢驗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單位和甲乙雙方共同參加;
7.4混凝土運輸至施工現場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實驗方法》(GBJ80-85)進行坍落度檢查,坍落度應在《預拌混凝土》(GB14902-20xx)規定的允許偏差范圍內,現場坍落度檢查記錄應以監理單位簽字為準,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嚴禁在運輸途中和施工現場向混凝土內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檢驗合格后,甲乙雙方和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取樣,由甲方按規范做試塊并負責進行標養。試塊標養28天,送銅川市質監站進行試壓并出具評定報告,評定結果作為檢驗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據。若評定為不合格,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 交貨及簽收
8.1 乙方交貨應滿足工程需要,為保證及時供應,甲方應提前24小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澆筑12小時前(特殊情況為4小時)向乙方發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單》,委托單應載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施工部位、施工時間、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開始澆筑時,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運至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4 甲方應派專人 在施工現場對澆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質量等進行檢查驗收,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協調解決。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8.5 混凝土進場時應隨車附帶開盤鑒定和出廠質量證明等,并加蓋乙方印章。
第九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請--項目部審核進度和數量—工程部審核數量—采購部辦理支付手續—財務部支付;
9.2 支付節點及比例:
9.2.1 基礎至0米,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層封頂,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體封頂并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據后14日內支付當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額發票后56日內結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交當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結算單、檢驗合格的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等。
9.3 結算:
9.3.1 主體封頂后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術資料:
(1)預拌混凝土出場質量證明書;
(2)水泥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3)外加劑、摻和料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4)砂石料的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規定提供抗壓、抗滲檢驗報告。
8.3.2 主體封頂后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術和結算資料后,14日內審核完畢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及權利
10.1 甲方責任及權利
10.1.1 應保證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
10.1.2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解決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注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
10.1.3 嚴格按國家標準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以確保工程質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甲方可通過其它渠道購進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責任及權利
10.2.1 供貨12小時前到施工現場了解相關情況,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單》,以確保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10.2.2 混凝土攪拌車輛及隨車人員進入現場,應聽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10.2.3 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單》將混凝土運送到施工現場,保證滿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誤給甲方帶來損失,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時,應提前8小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覺接受甲方、建設、監理單位的檢驗檢查和取樣,如有問題,應積極配合解決,并承擔自身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5 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調,并承擔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合同訂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時,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未履行數量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額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也不按約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澆筑混凝土超過2小時,乙方應按本次需要混凝土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解釋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約定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3.1 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時自行終止;
13.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正文共6頁。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8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樂清市北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總經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杭州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市__________鎮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貨款49109.3元并賠償利息損失(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從起訴日算至實際還款日)。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與被告素有業務往來,原告向被告出售接插組件、卡扣、端子等產品。20__年4月25日,原被告雙方對賬確認:_________________被告應付原告貨款99109.3元。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5萬元,但余款49109.3元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貨款,但是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推托,拒絕付款。原告無奈,只得訴至法院。
綜上所述,被告拖欠原告貨款49109.3元,已構成違約。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出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樂清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9
甲方(買受方):
乙方(出賣方):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方同意向乙方訂購B棟寫字樓屋面保溫工程所需的泡沫混凝土,為明確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內容:重慶解放碑威斯汀酒店B棟寫字樓屋面保溫層呆料施工。
二、地點:渝中區解放碑上小較場。
三、泡沫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單價清單詳見下表:
泡沫混凝土供應訂貨清單
說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數量為暫定數,結算以實際用量為準結算。
2、訂購清單中所列單價包括原材料采購、泡沫混凝土攪拌、運輸到施工現場并泵送至施工面攤鋪、振搗、平整的價格,且在合同期內不作調整。
3、本工程所需的P〃C32.5R水泥由甲方代為采購,采購價格雙方簽字確認,結算時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計量按雙方現場實際收方計量;
2、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3天內辦完結算,結算書簽字后,5天內支付決算工程的全款。
以上款項支付均以轉賬結算,乙方按實際計量金額開具普通發票。
五、質量和驗收標準:
按照《重慶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50/5024-20xx、《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等相關文件進行驗收。驗收方法為現場驗收,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甲方對數量和外觀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交貨時。
六、雙方責任:
1、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合物、注水,因違反操作而引發的泡沫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輸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電力、照明、水源,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施工現場應做到道路平整、暢通,堅實,警示標志明顯。
3、甲方應填寫“泡沫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并至少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3小時書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4、在乙方未違約的條件下,甲方嚴禁使用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如特殊情況,甲方要采用其他廠家同類產品必須雙方協商同意,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甲方如發現乙方產品質量與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貨,由乙方另行換貨或由雙方協商解決,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付給甲方。
6、乙方應提前安排組織好生產,并按甲方的計劃時間、交貨地點、規格數量及時供貨,否則因供貨不及時造成的工程延誤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提供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正規發票,否則視為違約。
8、乙方必須持有重慶市建委審查頒發的資質等級證書,并嚴格按照資質等級證書核定的營業范圍供應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以及重慶市現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并將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范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產品檢驗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給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供應泡沫混凝土,則視為乙方違約,若多次出現上述情況,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更換供貨廠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而發生的相關經濟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與索賠: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項義務,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以及發生的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方系因資金困難導致無法及時付款,乙方應給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體延期時間經雙方協商確定。
2、供需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如任何乙方違約,按《合同法》執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按結算總價支付完畢,乙方將相關資料全部交給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貳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日期: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0
需方:
工程名稱:
供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為標準,每增加2cm,價格增加5元/m
4、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杭州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細石砼加15元/方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07-87)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35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鑒定。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7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標準±2%,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 。 3、工程名稱: 。 4、工程地點: 。 5、運 距: 。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混凝土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進廠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出場時必須由駐站監理簽字認可; (2)水泥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復試報告; (3)外加劑需要有相應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
(4)符合 工程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乙方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應符合合同附件技術要求中所述的標準,如果技術要求中沒有提及應執行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甲方有權進行檢測,以確認混凝土能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甲方在混凝土到達交貨地點后對混凝土進行檢測,或必要時拒絕接受的權利,將不會因為在出廠前通過了乙方檢測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2、甲方指定專人 對乙方供應到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的表觀質量、數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初步檢驗,并在隨車預拌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初驗不符合要求的,允許乙方摻外加劑調整一次,但應通知甲,嚴禁任何人員在現場擅自加水。
除以上檢驗外,甲方或管理服務單位有權復檢,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保留追究乙責任的權利,檢驗不合格的檢驗費由乙方負責。
3、混凝土的強度質量,以甲方按國家規范現場取樣、制作及標養的試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檢測資質的質檢站做出的檢測結果為準。
4、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僅作為過程中雙方暫估數量,不作為混凝土供應數量的結算依據。如甲方對乙方混凝土發貨單中載明的數量有異議時,可隨時抽檢。抽檢數量不足時,超過允許誤差范圍 2 %,本批混凝土數量將按此抽檢結果計算和核定。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數量雖然在允許誤差范圍之內,但經抽檢,出現多次負偏差(超過 2 %時)的現象,甲方可以認為乙方有故意欺騙的行為,并有權對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賠償、甚至解除合同。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或者超過技術要求規定的初凝時間,塌落度超過技術要求規定的限值,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屬于質量事故的,乙方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外,還應對甲方做出如下賠償:
(1)工期賠償:每耽誤一天工期,賠償 元; (2)信譽損失:一次性賠償 元至 元。 第四條 價款結算與支付
1、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為基數,扣除鋼筋含量,不加損耗辦理價款 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 《 北京市 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在甲方沒有抽檢的情況下,按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簽字的發貨單數量為準。在抽檢的情況下,按不足之比例(實際抽檢數量/發貨單載明數量)乘以本批混凝土供應方量為實際結算方量。
2、 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3、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款為暫估價, 最終按合同約定的計算規則確定)。
應當認為乙方已經徹底查清,并在合同價格中全面并充分考慮到了以下幾項: (1) 影響到合同價格的全部條件和情況; (2) 現場的綜合情況;
(3) 已考慮了混凝土可能使用到各種碎石粒徑的情況;
(4) 已考慮了甲方對混凝土的各種要求,特別是控制入模溫度的要求; (5) 已考慮了實際工地現場對坍落度的要求。
4、乙方應在 前與甲方進行核對,辦理對賬單;乙方未在 前辦理簽認手續的,視為乙方放棄當期的結算權及相應債權。當期對賬單僅作為甲方財務暫時掛賬依據,不作為最終結算和付款依據。
5、最終結算按合同約定方式辦理,最終結算單必須由甲方項目部材料主管、預算主管、經營副經理、項目經理簽字,并報甲方材料和經營主管部門審核簽字并加蓋甲方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甲方包括簽約代表及業務聯系人在內的一切工作人員,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職務行為,須加蓋甲方的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確認方有效,其它情況下含甲方工作人員簽名沒有加蓋甲方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等均屬無效,不屬甲方行為甲方概不負責任。
6、價款支付:本合同不付預付款,乙方必須具備滿足本工程的流動資金,本工程墊資部分不計取利息。具體支付方視為
(1) 完成后 個月內支付對賬單的 %; 完成后 個月內支付對賬單的 %;結構封頂后 個月內混凝土量結算完畢,支付結算款的 %,余款在 個月內 次付清。
(2)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4)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5)作業現場周邊民擾和擾民的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負責,乙方自愿無條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負責。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指派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系,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保證甲方所需混凝土的連續性、均衡性。乙方確認已對工程現場位置和周邊環境進行了勘察并知曉交通情況和工程所在地政府關于運輸時限及道路限制的規定(包括臨時性的),保證混凝土車輛不受任何時間限制(包括早晚高峰和交通限行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將混凝土送至現場,不能以此作為供貨不及時的理由,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乙方應遵守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同時乙方知曉甲方ISO14000環境體系要求和OHS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不得對施工環境造成污染,不得對施工現場有關人員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員的健康造成危害。
(3)澆筑混凝土前,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強度報告、抗滲實驗報告、產品出廠合格證等技術資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原材復試報告及合格證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提供或延遲提供上述技術資料,否則由于資料不全無法進行澆筑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項不予支付。
(4)乙方發生 次供應不及時造成質量事故或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乙方車輛的一切環保、交通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車輛使用必須滿足北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甲方不負擔乙方車輛由此造成的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乙方負責混凝土運輸及澆筑過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責任,因乙方車輛或人員對甲方施工現場物品、設施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免受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保護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擔本合
同所交付的混凝土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當保護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擔由此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和其他費用,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產生的費用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賠償和承擔。
(7)甲方提供給乙方用于混凝土結算的圖紙,在結算完成后,乙方應把圖紙完整地返還給甲方。 (8)如本工程其它標段的供應商供貨不及時或混凝土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作為此標段的補充供貨商或取替供應,乙方不應拒絕。
(9)為更好保證混凝土的質量,甲保留向乙方供應外加劑和水泥的權利,乙方不應拒絕,雙方另行簽訂合同予以明確。
(10)所供混凝土必須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他攪拌站的商品,乙方所設計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須經甲方、監理和業主確認。未經甲方、監理和業主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11)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與本合同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締結轉讓本合同項下或基于本合同產生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或義務的合同或協議,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設定任何擔保、抵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該轉讓和擔保、抵押行為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并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除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按本合同標的額的 10 %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除非合同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外,若乙方未能按約定的時間運至施工現場則乙方應按本批未按時到貨的貨款 10 %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本項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2 %,如超過合同總價的 2 %,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延遲到貨(含因混凝土質量問題影響的到貨),已對工程的質量造成影響或停工,乙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同時,為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甲方有權另行采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如在“合同條款”第三條所述之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發現混凝土的質量不能達到 “技術要求”的有關要求,甲方有權事先以傳真或電話,向乙方提出索賠,并附上有關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證明。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的索賠文件(包括傳真件)后,兩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認可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賠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索賠文件兩天內不作答復,則應視為該索賠要求已被乙方方接受。
3、上述條款對乙方提出的索賠,如乙方未能及時更換或延誤到貨時間影響了工程的進展或出現質量事故對工程造成潛在危險,甲方可以認定乙方不具備供應能力,為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權單方面終止、解除合同,從其它攪拌站采購替換的混凝土。但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另外購買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額外支出。對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賠,在遞交索賠文件后甲方有權直接從未結算的貨款或質保金中獲得賠償。
4、在工程結構完工后日內,雙方應辦理完結算手續。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混凝土結算手續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將不予辦理結算手續。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單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也不得發生到甲方滋事、聚眾停留甲方辦公場所、堵門或威脅甲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辦公行為。如發生上述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按照合同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并視為乙方自愿放棄本合同項下債權,甲方無須支付剩余款項。
第七條 合同終止 1、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
(1)如果甲方發現乙方以下違約情形之一后,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 如果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混凝土;
(b)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 如果甲方認為乙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 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a)“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有關人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b)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甲方從自由公開競爭所獲得的權益。欺詐行為還包括乙方擅自更改混凝土的配合比進行生產,改變重要原材料產地,使用非甲方指定的水泥品種等。
(2)如果甲方根據合同規定,發出違約通知書后,甲方有權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混凝土類似的混凝土,或甲方有權采取其認為最合適的措施來完成被終止了的工程,乙方應對購買類似混凝土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或為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甲方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因甲方違約終止合同
(1)如果甲方嚴重違背了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而且這種違約沒有任何條款允許時,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條件是乙方應在終止合同前二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而甲方未
能在這個期限內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彌補其違約。
(2)在上款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其因違約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3、因破產終止合同
(1)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乙方有責任而且必須支付甲方超過合同金額的合理的必須的費用。該費用是甲方為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包括搬運費及所需的額外資料費。
4、工程暫停
(1)甲方可以在任何時間由于任何原因暫停工程,并以書面通知乙方暫停部分和暫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復的大約日期,乙方必須在暫停起始日盡快暫停上述工程,但未暫停部分必須繼續執行。若要恢復,甲方必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說明恢復部分以及恢復的生效日,以便恢復前述暫停部分。
(2)在甲方提出工程暫停持續較長時間的情況下,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如果工程暫停是因為乙方違約造成的則本條款不適用。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就合同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就有關爭議向甲方住所地或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應具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對本合同的資金支付與使用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業主撥付工程款不及時導致甲方資金緊張,付款時間相應順延,對此乙方給予充分理解,并承諾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自愿放棄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利息及各項損失費用。
2、每期支付貨款前,乙方必須按雙方確認的暫定結算金額,全額出具發票給甲方或甲方項目部;如未提供,甲方有權拒付貨款;年度終了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當年所有結算的全額合法發票,乙方應對提供的發票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以打印文字為準,手寫部分無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就本合同有關事項,任何一方按照下列地址送達、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視為已經有效送達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達地址或傳真號碼不準確,或送達地址或傳真號碼變更而未告知,按照下列地址送達、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 乙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現場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2
需 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于 2 車,且平均欠量大于 3%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并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_《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筑混凝土的 1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筑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并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3
編號: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地點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
承攬范圍:
主要交底內容:
一、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三、材料設備供應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鋼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轉性材料和輔助性材料在內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并承擔費用,工器具、機具全部由乙方自帶。
四、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_萬元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過程進度款支付_____%,結算時支付至____%,剩余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一年)滿后無息退還。單價中不含稅金。
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本表由交底人填寫。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澆筑部位項目混凝土強度等級計劃數量澆筑方式供貨時間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水泥品種外加劑品種結算單價混凝土單價汽車泵泵費地泵泵費外加劑費冬施期冬施費合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
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__《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預拌混凝土買賣標準合同 篇16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______________《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_______立方米,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 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______________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______________立方米,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 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_______立方米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