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景觀設計合同(精選6篇)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 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 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15 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 15 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30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 7.1 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__________________ %。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___ 份,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_ 份,設計人 ___________ 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
8.12.1
8.12.2
8.12.3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住 所: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2
小區園林景觀設計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系人: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地產小區園林景觀設計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
2.項目位置: 。
3.項目簡介(開發理念、技術經濟指標等) 。
第二條 乙方工作內容
1.園林綠化的設計面積為 ㎡(以實際設計發生的園林面積為準)。
2.按甲方提供該項目綠地范圍進行總體園林景觀規劃設計。
3.提供園建鋪裝的物料樣板。
4.提供施工現場服務。
5.提供所設計范圍內園建、綠化、水電設備安裝驗收標準。
6.提供園林、園建施工招標用的招標文件。
第三條 設計階段、設計成果、設計周期
1.方案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向乙方提供完整、詳細、準確項目規劃總平面圖、豎向標高圖、市政綜合管網圖,提供設計任務委托書;組織乙方現場踏勘。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提供景觀總體規劃概念設計平面彩圖(JPG格式)、藍圖(DWG格式)比例1:500的圖示總體設計構思;高差變化較大地形的景觀斷面圖;方案設計說明書;表達景觀、植栽設計意向圖片等一套;工程成本估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A3彩色圖冊 套,并由設計師負責向甲方解說方案。
(3)設計周期: 個日歷天。
2.擴初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確認方案階段設計之內容;對植物選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見;提出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議。
(2)乙方完成內容及成果:景觀總體平面布置圖并配有形象彩圖;標高圖、燈光配置圖及燈具選型;各景點大樣圖、剖面圖;總體彩色透視效果圖及各景點彩色透視效果圖;各區域物料配置圖及實物樣板的提供;主要喬、灌木布置圖及品種規格植物表,工程成本概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 套和 張設計圖電子文件光盤(含全部內容),并由設計師向甲方解說。
(3)設計周期: 個日歷天。
3.施工圖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提出完善意見,乙方修改后確認擴初階段成果。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總平面分布圖;詳圖索引圖;放線定位圖;各細部標高圖;各區域灌溉及給排水圖;園林燈具照明及電路系統圖;各區域物料圖及樣板材質和色彩;喬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灌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圖和土壤造型圖;總體植物目錄表;各區域鋪地、臺階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道牙、花槽(臺)、休閑座椅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水景、噴泉的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泳池或嬉水池的建筑、結構、防水、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周界圍墻、廣場、出入口門樓、欄桿、梯級、步行小徑、花池、園景墻、亭臺橋廊花架的建筑、結構、電氣等施工詳圖;照明燈具的規格、尺寸、燈具顏色和燈光色彩詳圖以及樣燈和有關資料;各區域游樂設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長凳、花盆、雕塑藝術品、標識牌定位選形,球場布置圖,施工圖;施工圖概算書;提供供甲方招標用的園林景觀施工招標書。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 套施工藍圖和光盤 套,同時各專業設計師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3)設計周期: 個日歷天。
4.設計施工現場服務階段
(1)甲方工作內容:確認施工圖,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組織現場工作,準時通知乙方到場。
(2)乙方工作內容:配合景觀施工。具體內容為:參與植物選購;參與鋪裝材料的選購;參與施工現場鋪裝及硬景的施工樣板確認;施工現場變更及技術指導以及參與園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驗收。
(3)乙方工作內容時間安排由甲方提前 天通知。
第四條 設計費及支付方式
1.設計費用計算
本工程總園林用地 ㎡,按單價實際園林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計算設計費,本合同共計設計費人民幣 萬元。
2.設計費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給乙方作為定金,計 萬元人民幣。
(2)乙方完成方案設計,并經甲方確認后 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萬元人民幣。
(3)乙方完成擴初設計,按合同提供擴初設計圖并經甲方確認后 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萬元人民幣。
(4)乙方完成施工圖設計,按合同提供施工圖并經甲方確認后 日內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萬元人民幣。
(5)乙方完成設計現場服務工作,并通過園景竣工驗收合格后 日內,甲方將剩余設計費付清給乙方。
3.說明
(1)實際設計費按實際完成的園林用地面積與設計費單價結算。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提交各階段設計成果時方可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3)若甲方分期開發,將按各期設計面積(設計單價不變)根據上述支付比例及時間支付設計費。
(4)設計階段和施工服務階段乙方往返的差旅費、住宿費、餐費、補貼均已包含在設計費內。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 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三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 天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甲方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和其它書面工作文件進行審核,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儀,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確認方可定稿。定稿后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設計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乙方應予返工,在乙方進行設計修改前,雙方應就修改工作量及修改費用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園林景觀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2.乙方應指定項目負責人 全面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及協調事宜,并提供符合資質的園建、綠化、水電、結構、設備安裝等各專業設計主創人員名單、創作作品業績、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作為合同附件,便于設計、施工過程中的交流與溝通。
3.甲方有權指定完成要求乙方更換參加該項目設計服務不夠稱職的工作人員,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更換指定人員,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提交資料及文件。
5.乙方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設計人員,其生活及交通等費用由設計人負責。
6.甲方要求乙方派員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派專人到達現場處理有關問題。若不能按甲方指定時間到現場時,須向甲方說明原因,最遲到現場的時間不能超出甲方指定時間的 天。
7.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方案或圖紙修改時,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確定具體完成修改的時間,并在確定的時間內完成修改。因為方案或圖紙修改,涉及修改費用的,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修改費用的數額及付費時間。
8.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 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
9.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的設計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合同;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議的,需提前 天以書面通知對方。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議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終止日前已履行服務的所有服務費。非因甲方原因,乙方無理單方面要求中途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予甲方。
2.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裁定執行。施工現場事故,經鑒定及裁定是由設計原因造成的事故時,鑒定及裁定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設計階段對應設計費的千分之 。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知識產權
1.甲方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著作權屬于相應的著作權人,甲方為實施景觀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格書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甲方,乙方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著作權人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2.乙方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乙方,甲方可因實施景觀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在工程設計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4.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和保密約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傳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報獎項時等情形下公布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費應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第九條 保密責任
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設計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或事件有關的等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定外,將不得相關信息公開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與設計相關的全部資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還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銷毀。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應及時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盡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者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爭等情形。
不可抗力發生后,甲方和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條款處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不可抗力發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的設計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修改后仍不能滿足國家現行規定要求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經乙方催告后,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超過 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6)其他: 。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對合同中的遺留問題應取得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協議。
4.合同解除后,甲方除應在約定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設計費外,應當向乙方支付由于非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導致乙方增加的設計費用,違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附加條款
1.乙方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限 次)。
2.乙方免費提供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上門服務 次)。
3.乙方免費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工地現場圖紙驗收)( 次)。
4.乙方設計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第十七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系人: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地產小區園林景觀設計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位置:。
3.項目簡介(開發理念、技術經濟指標等)。
第二條乙方工作內容
1.園林綠化的設計面積為㎡(以實際設計發生的園林面積為準)。
2.按甲方提供該項目綠地范圍進行總體園林景觀規劃設計。
3.提供園建鋪裝的物料樣板。
4.提供施工現場服務。
5.提供所設計范圍內園建、綠化、水電設備安裝驗收標準。
6.提供園林、園建施工招標用的招標文件。
第三條設計階段、設計成果、設計周期
1.方案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向乙方提供完整、詳細、準確項目規劃總平面圖、豎向標高圖、市政綜合管網圖,提供設計任務委托書;組織乙方現場踏勘。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提供景觀總體規劃概念設計平面彩圖(JPG格式)、藍圖(DWG格式)比例1:500的圖示總體設計構思;高差變化較大地形的景觀斷面圖;方案設計說明書;表達景觀、植栽設計意向圖片等一套;工程成本估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A3彩色圖冊套,并由設計師負責向甲方解說方案。
(3)設計周期:個日歷天。
2.擴初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確認方案階段設計之內容;對植物選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見;提出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議。
(2)乙方完成內容及成果:景觀總體平面布置圖并配有形象彩圖;標高圖、燈光配置圖及燈具選型;各景點大樣圖、剖面圖;總體彩色透視效果圖及各景點彩色透視效果圖;各區域物料配置圖及實物樣板的提供;主要喬、灌木布置圖及品種規格植物表,工程成本概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套和張設計圖電子文件光盤(含全部內容),并由設計師向甲方解說。
(3)設計周期:個日歷天。
3.施工圖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提出完善意見,乙方修改后確認擴初階段成果。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總平面分布圖;詳圖索引圖;放線定位圖;各細部標高圖;各區域灌溉及給排水圖;園林燈具照明及電路系統圖;各區域物料圖及樣板材質和色彩;喬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灌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圖和土壤造型圖;總體植物目錄表;各區域鋪地、臺階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道牙、花槽(臺)、休閑座椅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水景、噴泉的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泳池或嬉水池的建筑、結構、防水、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周界圍墻、廣場、出入口門樓、欄桿、梯級、步行小徑、花池、園景墻、亭臺橋廊花架的建筑、結構、電氣等施工詳圖;照明燈具的規格、尺寸、燈具顏色和燈光色彩詳圖以及樣燈和有關資料;各區域游樂設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長凳、花盆、雕塑藝術品、標識牌定位選形,球場布置圖,施工圖;施工圖概算書;提供供甲方招標用的園林景觀施工招標書。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套施工藍圖和光盤套,同時各專業設計師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3)設計周期:個日歷天。
4.設計施工現場服務階段
(1)甲方工作內容:確認施工圖,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組織現場工作,準時通知乙方到場。
(2)乙方工作內容:配合景觀施工。具體內容為:參與植物選購;參與鋪裝材料的選購;參與施工現場鋪裝及硬景的施工樣板確認;施工現場變更及技術指導以及參與園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驗收。
(3)乙方工作內容時間安排由甲方提前天通知。
第四條設計費及支付方式
1.設計費用計算
本工程總園林用地㎡,按單價實際園林用地每平方米元人民幣計算設計費,本合同共計設計費人民幣萬元。
2.設計費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給乙方作為定金,計萬元人民幣。
(2)乙方完成方案設計,并經甲方確認后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萬元人民幣。
(3)乙方完成擴初設計,按合同提供擴初設計圖并經甲方確認后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萬元人民幣。
(4)乙方完成施工圖設計,按合同提供施工圖并經甲方確認后日內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萬元人民幣。
(5)乙方完成設計現場服務工作,并通過園景竣工驗收合格后日內,甲方將剩余設計費付清給乙方。
3.說明
(1)實際設計費按實際完成的園林用地面積與設計費單價結算。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提交各階段設計成果時方可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3)若甲方分期開發,將按各期設計面積(設計單價不變)根據上述支付比例及時間支付設計費。
(4)設計階段和施工服務階段乙方往返的差旅費、住宿費、餐費、補貼均已包含在設計費內。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三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天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甲方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和其它書面工作文件進行審核,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儀,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確認方可定稿。定稿后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設計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乙方應予返工,在乙方進行設計修改前,雙方應就修改工作量及修改費用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園林景觀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2.乙方應指定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及協調事宜,并提供符合資質的園建、綠化、水電、結構、設備安裝等各專業設計主創人員名單、創作作品業績、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作為合同附件,便于設計、施工過程中的交流與溝通。
3.甲方有權指定完成要求乙方更換參加該項目設計服務不夠稱職的工作人員,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更換指定人員,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提交資料及文件。
5.乙方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設計人員,其生活及交通等費用由設計人負責。
6.甲方要求乙方派員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內派專人到達現場處理有關問題。若不能按甲方指定時間到現場時,須向甲方說明原因,最遲到現場的時間不能超出甲方指定時間的天。
7.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方案或圖紙修改時,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內確定具體完成修改的時間,并在確定的時間內完成修改。因為方案或圖紙修改,涉及修改費用的,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修改費用的數額及付費時間。
8.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
9.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的設計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合同;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議的,需提前天以書面通知對方。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議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終止日前已履行服務的所有服務費。非因甲方原因,乙方無理單方面要求中途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予甲方。
2.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裁定執行。施工現場事故,經鑒定及裁定是由設計原因造成的事故時,鑒定及裁定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設計階段對應設計費的千分之。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知識產權
1.甲方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著作權屬于相應的著作權人,甲方為實施景觀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格書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甲方,乙方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著作權人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2.乙方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乙方,甲方可因實施景觀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在工程設計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4.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和保密約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傳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報獎項時等情形下公布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費應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第九條保密責任
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設計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或事件有關的等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定外,將不得相關信息公開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與設計相關的全部資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還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銷毀。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應及時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盡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者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戰爭等情形。
不可抗力發生后,甲方和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條款處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不可抗力發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的設計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修改后仍不能滿足國家現行規定要求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經乙方催告后,在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超過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6)其他:。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對合同中的遺留問題應取得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協議。
4.合同解除后,甲方除應在約定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設計費外,應當向乙方支付由于非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導致乙方增加的設計費用,違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附加條款
1.乙方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限次)。
2.乙方免費提供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上門服務次)。
3.乙方免費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工地現場圖紙驗收)(次)。
4.乙方設計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4
委托單位(甲方):
承接單位(乙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據雙方的多次協商,為做好 工程整體規劃,設計出與周邊環境融為一體,具有鮮明個性特色的標志性環境景觀,甲方承擔園林景觀設計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基本內容:
2、設計規模:總規劃用地面積 平方米,景觀設計面積約為 平方米。
二、設計進度
1、景觀方案完成時間控制在如遇景觀方案調整則時間相應順延。
2、如遇景觀施工圖調整則時間相應順延。
三、設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設計費用
設計收費:按 元/m2 人民幣,合同暫定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該價格為包干價,包括稅費、設計階段和乙方往返的差旅費、住宿費、餐費等所有費用。
注:如設計面積在50000平方米以上則設計收費按 元/m2 計算。
(二)付款進度:分三次付款
1,第一次付款:按總價30%作為定金,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訂后3天內
2,第二次付款:按總價30%成果經甲方認可后3天內
3,第三次付款:按總價40%成果經甲方認可后3天內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基礎資料和文件
已審定的建筑規劃總平面圖、建筑設計CAD文件、設計任務書等。
五、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各階段的設計成果。
1、方案初步設計階段的設計成果。
2、施工圖設計階段的設計成果。
六、甲乙雙方權責任
(一)甲方權責: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
確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工作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外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
3、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設計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
4、在要求乙方進行資源調查和技術服務時提供食宿。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乙方同意后,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趕工費用。
6、本項目范圍內由乙方設計的全部成果,并享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使用,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甲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甲方指定為 項目聯絡人,聯系電話: 。
(二)乙方權責
1、乙方負責提供設計范圍所指定服務,保證設計成果的深度和質量符合相關政府部門要求;
2、乙方應注意維護甲方利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項目甲方提供的有關技術經濟資料用于合同外的項目或向第三方泄露、轉讓。
3、乙方負責對甲方本園林景觀園林工程施工和驗收進行配合:
3.1乙方在施工圖完成后,需與甲方、本工程承建商及設計院一同出具設計交底會議;
3.2在工程定標以后及施工前應初察苗圃,以監管承建商預備植物料;
3.3在硬景施工前及施工期間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前往工地現場技術交底,以確保所有硬景工程按圖施工,制備初步驗收接受建設書,其上注明需待修改更正的項目。
3.4乙方應制備一份硬景和軟景的遺漏清單,此清單上的內容需在工程整體完工后和貴方最終驗收前進行修正;
3.5乙方最后參加所有與園林有關的工程驗收,以簽發竣工證明書;
3.6乙方負責解答施工過程出現的問題。
3.7乙方履行以上義務的一切費用已經包含在本合同的設計費用中。
3.8乙方指定 作為負責人,聯系電話: ,主要設計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所有的設計工作均應由合格的設計人員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甲方還應就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該項目設計費金額千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因此帶來的設計進度的拖延由甲方負責。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按規定支付全部設計費。
4、乙方應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誤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資料或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五。
八、其它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交納保證金后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北省有關法規的規定,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宜昌鈺承金屬結構有限公司廠區綠化項目景觀概念方案設計、深化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設計依據
1 城市園林綠化設計規范 國家及湖北省現行建筑、結構、設備、電氣等各專業設計規范標準(最新版本)及相應法規
2甲方提供的項目規劃方案及相關數據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說明、項目策劃報告、用地紅線圖、地形圖、現狀保留樹木圖、已有規劃設計圖、管線圖、市政管線、景觀設計任務書等。
二、 工作內容和總體要求
1 工作內容 本項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工業園 ,其景觀設計面積暫定為6100平米,準確景觀設計面積以最終實際設計面積為準。
本項目的造價預算約 萬元,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設計限價的前提下進行景觀設計,包括道路、鋪裝、綠化等設計,以及施工配合等。
主要工作內容
1.1 圖紙設計階段
1.1.1 總體景觀概念方案1份
1.1.2 景觀深化方案1份
1.1.3 景觀施工圖設計1份
1.2 現場服務階段
1.1.1 二次設計項目的審核
1.1.2 施工圖主要材料樣板確認
1.1.3 施工過程現場服務
2 總體要求
2.1 乙方確保對本項目投入足夠的專業技術力量和技術條件支持,嚴格保證設計質量。
2.2 乙方提供的設計成果應滿足相應法規、規范及政府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乙方應與相關專業密切配合,承擔相應的設計調整工作,并在設計范圍內配合甲方的各項報審報批工作。
2.3 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階段性設計成果匯報,配合甲方進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和技術指導,對燈具和樹種的選擇提出建議,并參加甲方組織的封樣會。
2.4 甲乙雙方因本項目所需要互相提供的圖紙、文件等技術經濟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上述資料內容或轉讓上述資料。
2.5 乙方應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設計成果享有獨立的完整的著作權。如果由于該設計成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并同時對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6 甲方支付完全部的設計咨詢費后,設計成果的版權(署名權除外)歸甲方所有。
三、 設計進度要求
總體景觀概念方案的完成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且收到預付款并后20天內; 深化方案完成時間為甲方書面認可總體概念方案后30天內; 施工圖完成時間為甲方書面認可深化方案后45天內; 在施工圖設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乙方將進行施工期間現場配合工作,此階段用時為甲方書面認可施工圖設計成果翌日起至施工驗收結束。
四、 設計費用
依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行業慣例,通過甲乙雙方協商,本項目設計費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景觀面積最終以實際設計面積為準,最終費用將按照實際景觀設計面積和單價核算。
五、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3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50%作為定金,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大寫_____); 乙方提交總體景觀概念方案、深化方案成果、施工圖設計成果,經甲方書面確認后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50%,即¥_______元(人民幣____大寫_____);乙方配合完成現場施工。
六、 設計修改及承擔責任
在設計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意見進行設計修改和完善工作。 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按時保質向甲方提交設計成果和設計服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設計成果延遲交付,或提交的設計成果和設計服務與本合同第二條“設計成果要求及服務內容”要求不符,乙方應無償采取補救措施,使設計成果和服務內容達到本合同的要求。 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以不超過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為限。 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設計方案及現場施工重大變更,或進行合同之外的設計工作,甲方應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承認乙方已實際完成的階段工作量,支付已完成設計的相應費用,返工費及工程設計進度由雙方另行協商,必要時可簽訂設計補充合同。 甲方要求對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或設計周期進行重大變更時,需雙方進行協商,必要時可簽訂設計補充合同。 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時,另行支付設計費,具體數額雙方另議。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圖紙份數時,應向乙方支付曬印工本費。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付款周期向乙方支付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設計成果后,甲方應在14個工作日內及時進行內審及設計成果的確認,并書面通知乙方。
七、 違約及賠償金規定
1 合同簽定后,如甲方單方終止合同,應按照合同結清已完成階段設計咨詢任務對應的設計咨詢費用(定金抵作設計費),并承擔合同總額的10%給乙方作為違約金,合同終止;
2 合同簽定后,如乙方單方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終止合同的,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未完成設計工作對應的設計咨詢費(定金抵作設計費),并承擔合同總額的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合同終止。
八、 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宜昌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方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人代表: (簽字或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或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6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泰和·福地水岸項目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泰和·福地水岸項目園林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保定市三豐東路泰和、福地水岸小區內
3、施工范圍:瀝青路面及園路鋪裝及室外照明工程,具體范圍以中標清單及甲乙雙方確定的施工圖范圍為準。
二、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土方整理、瀝青路面及園路鋪裝及室外照明等工程。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數量、規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單及圖紙要求為準。
三、工程造價
1、本工程中標總價為3801862元(大寫:叁佰捌拾萬壹仟捌佰陸拾貳元)。
2、工程價款調整:依據工程量清單、圖紙、暫估價材料認價單雙方確認的工程變更資料,執行河北20xx年相關定額及其他相關文件。
四、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按月進度完成后,甲方支付當期所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
2、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內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七日內甲方支付總工程量的95%工程款。同時進入質保期(一年)。
3、待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終止。
五、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為180日歷天。
2、開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竣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遇以下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開工前甲方不能按時提供施工場地,清理障礙,接通水電。
2、甲方原因或設計變更。
3、甲方應付款項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
六、施工驗收
本工程施工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有關規范合格標準。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
2、組織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3、為確保工程進度,應及時按合同約定付款。
乙方責任
1、按圖紙及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按圖紙施工規范保質、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務。在甲方驗收合格后12個月內為質保期。
3、保證工程進度,嚴格按約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的違約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建設單位蓋章(章):施工單位蓋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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