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精選3篇)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證件(照)名稱:號碼: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擔保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的《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
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本金為人民幣(大寫)(小寫),月利率為,月綜合費率為;
擔保期限自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擔保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主合同為準。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編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復印件附后)。
2、質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
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折價率為百分之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折價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當金、利息、綜合費、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權利質押的登記與記載
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甲方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并將股份出質有關事項記載于股東名冊,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對此應提供足夠的協助。
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工商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三、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四、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出質登記;
五、以存單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存單開戶銀行辦理存單確認和止付手續;
第五條質物需要由簽發銀行等有關第三方簽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質物真實有效并保證不接受申請質物掛失或提前支取的書面證明,同時,第三方應保證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
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和質物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出租、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質物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隨附于債權證書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
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借款的利息、綜合費,擔保借款的本金。
三、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或提前清償。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六、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
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質物兌現或者提貨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因質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質押期間,甲方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出現絕當后,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四、乙方對質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質物的返還
借款期限(含續當)屆滿,甲方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
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擔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債權數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三條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甲方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七條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質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質登記/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質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質押期限的,質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或協議項下借款期限屆滿后_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長沙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
貸款人:
出質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
年個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貸款方: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3
貸款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質押標的 質押物名稱:
質押物品種、型號:
質押物數量:
暫估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質押動產交付甲方占有的時間:
質押動產交付甲方占有的地點: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 借款數額:人民幣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
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 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 元整 。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質押動產的交付與登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質押動產交付甲方占有,倉儲費用由乙方承擔。
2、依法應當辦理質押權設立登記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質押動產已交付甲方占有,甲方已取得倉單或相關憑證。
3、已辦妥質押權設立登記手續,甲方已收到相關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5、乙方已付清倉儲保管費、公證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第八條 質押動產的權利限制
1、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質押動產或做出對甲方不利的任何改變;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確需轉讓質押動產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出庫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質押動產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質押期間,質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質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質押期間如質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的,或第三方就質物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質物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質押動產上另行設定質押權、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動產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第九條 乙方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質押的動產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乙雙方在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質押動產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質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
3、及時交納質押期間動產的倉儲及保管費用。
第十條 質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質物毀損、滅失、價值下降,或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物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或質物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情況;
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采取其他補償措施的;
或乙方在收到甲方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質物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質物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質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
3、如倉儲合同約定的質物倉儲期限屆滿,則乙方應于期限屆滿前向倉儲人交納下一期的倉儲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質押權。
4、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質權。如甲方自行拍賣質物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5、質押動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
3、乙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丙方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質押動產返還及注銷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質押動產清單
附件2: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