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快遞合同模板合集(精選3篇)
有關快遞合同模板合集 篇1
甲方(聘用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從20xx年11月17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 2、試用期從20xx年11月17日起至20xx年12月17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快遞員,主要從事本公司的快遞派送及收取工作(即每天快遞到以后打電話,打完電話進行派送、有客戶寄件的上門取件)等。
三、工資及其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8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基本工資(800)+提成+獎金。乙方每月全勤,設有月全勤獎50元,月無業務問題,設月無業務問題獎50元,月服務態度好,設服務態度獎50元。 2、乙方每月交200元押金,如果當月考核無任何問題次月返還前月押金。
3、提成:送出1個包裹0、5元,收到1個包裹5KG以下1元1個,5KG以上0、25元/KG。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發現按礦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當月個人工資的平均數)。請假25元一天。超過3天,每天35元。
5、在派件和上門收取件時收好快件及面單,如果丟失快件及面單,造成公司的損失,由乙方本人全部負責。
6、在快遞費用收取是嚴格按價格表計算,算錯,多算又不算在內占為己有的每次罰款100元,少算的有自己補上少算費用。
7、乙方必須樹立服務態度就是形象,服務態度就是飯碗的意識,如果乙方因為服務態度差,被投訴的,一經核實,每次扣工資50—100元。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沒有提前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權扣發其乙方一個月工資。
五、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在業務(即快遞派送及收取)操作過程中屬于乙方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在工作期間(派送件及收取件過程中、上下班過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與本公司無關。
3、乙方必須維護公司形象,統一服裝,服從公司管理,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用最好的服務態度對待每一個顧客。 4、業務員在有事時,如果公司要求乙方暫時頂替業務員工作時,乙方應該無條件接受。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鑒證日期:_年___月___日
篇三:快遞員勞務合同范本
甲方: 禮泉圓通快遞
乙方: 匯源集團咸陽飲料食品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速遞達成如下協議:
一.快遞費用以最新會員價格表為準,詳細內容如附件。
二.如貴重物品應嚴格以圓通快遞公司規定保價:
1、未保價物品及文件,丟失按公司規定賠償3倍郵費。
2、保價物品及文件,丟失損毀應按所保價額全陪(保價費根據物品價值的3%收取)
三.甲方應盡義務:
1、乙方當天發出快件甲方應當天及時發出。
2、在乙方到甲方運輸過程中甲方應保證快件安全。(如自然災害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如有價格變動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商。
4、甲方應在每次結算前準備好以前所發快件的稅票,并交予乙方。
5、甲方應無條件上門接貨。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時快件的發出。(如自然災害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乙方應盡義務:
1、乙方如當天有發出快件應在12點以前通知甲方并在下午6點以前包裝完好。
2、如甲方有個別地方不能到達,甲方有權利轉發其他快遞公司。
3、乙方如發出易碎物品或精密儀器應妥善包裝,并根據情況保價。
4、乙方應每15天結算一次快遞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簽訂日期起有效期一年,希望雙方自覺遵守。
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地 址: 地 址:
經 辦 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快遞合同模板合集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快遞網絡在市唯一授權的快遞網絡經營權的經營商,主要經營國內國際快件的快件速遞業務,因業務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以雇用形式聘請乙方為甲方單位員工,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就雙方的雇用勞務關系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⑴合同期內,甲方即為乙方的工作內容管理者,有權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的工作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并對乙方因違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同時,甲方有權按照甲方制定的獎懲制度對乙方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行政罰款。
⑵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以及乙方身體健康情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并根據崗位性質而變更乙方薪水。
⑶甲方對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時發生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與經濟后果不負責承擔責任。
⑷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終止的,甲方有權取消雇用關系,如因乙方的行為造成甲方公司的經濟或法律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⑸甲方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擁有最終的解釋與隨時變更的權利。
2、甲方義務:
⑴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行為負有監督指導義務,并應對乙方定期進行各類崗位培訓以及生產完全培訓。
⑵甲方應依法制定單位各類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同時,對各類制度負有闡釋義務。
⑶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提供相應的車輛,電腦,把槍,工作服等崗位工具,同時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⑷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薪水標準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永康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⑸合同期內,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提高薪水待遇的機會,同時,應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績效考核情況,給予乙方各類崗位競爭的機會。
⑹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各類職業危害,同時,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⑺雇用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立乙方的工資結算形式。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⑴試用期滿后,乙方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甲方不得因為乙方的性別,年齡,身體健全程度,智力,以及工作能力的程度而歧視乙方。
⑵乙方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甲方不得無故拖欠或克扣乙方每月的工資。
⑶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注:業務員以及內部操作崗位根據崗位性質,不實行帶薪休息。)
⑷乙方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提請勞動爭議處理,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同時,有權拒絕甲方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2、乙方義務
⑴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郵政監管部門、以及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類考勤,內務,勞動紀律,績效考核,獎懲辦法等各項管理制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⑵乙方應積極完成各類業務指標,不得無故推諉,延遲甲方管理人員交代的各類勞動任務,自覺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調度,同時,自覺接受甲方單位舉辦的各類技能,安全培訓,努力提供自身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
⑶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最大限度的發展甲方公司的快件業務,擴大申通快遞網絡在永康轄區內的知名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快遞合同模板合集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保證其具有快遞業務經營資格,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內物流(速遞)服務,在上海市簽訂如下合同本合同包括:
1、 本合同文本
2、 附件一:貨物運輸時效表
3、 附件二:貨物運輸價格表
4、 附件三: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國內的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 服務區域:甲方在全國各地所開通的全部區域。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加義務
2.1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
2.2 對于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3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4 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區域內改變送貨目的地,甲方有義務無償提供服務;
2.6 為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簽收的查詢服務;對于乙方的查詢請求,當甲方的網平臺無法自行查到貨物信息或信息不準確時,對于乙方的查詢請求,甲方應自查詢當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查詢結果告知乙方。查復期滿未查到郵件的,甲方應按第六款的規定予以賠償。
2.7 如遇需轉寄EMS的情況,接收貨物時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轉寄;
2.8 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下(前提是并不影響乙方貨物按時送達基礎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處理辦法,并將處理結果通知乙方。
2.9接照雙方約定定期提供貨物運輸信息統計報表給乙方。
2.10 為乙方免費提供貨物面單、信封、塑料包裝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裝物品。
2.11出現送達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單位)等信息錯誤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單位)等信息重新送達;乙方末及時通知的,甲方應及時將貨物退回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對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如果托運易碎、易滲漏貨物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甲方說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或文件。需要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此類服務,相關費用同乙方承擔。
3.2 乙方應認真填寫相關詳細信息給提供給甲方,如果乙方提供了錯誤的信息,在收到甲方的改正通知后應及時改正并書面通知甲方。
3.3 不得寄易燃、易爆、易腐蝕或貨幣、非法出版物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禁運品;
3.4 乙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a. 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b.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c. 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規定。
3.5 按照約定價格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 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 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一定損壞的,有權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許可后,把貨物退回乙方。
4.2 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系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三日內仍無法聯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后,將貨物退回乙方;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 每月21日前,甲方提供上個月結算清單明細交由乙方核對,乙方同在收到明細單之日起3日內核對完畢并予以確認;
5.2 在雙方費用核對(算)確認后,由甲方依據費用總額開具正規發票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的當月 _日內將雙方確認的款項全額支付給甲方;
5.3 費用的支付形式為:支票、銀行轉賬、現金
第六條:保險及理賠
6.1 乙方須為500元以上貨物支付保費,保價費率5%,最高保價金額為10000元人民幣。
6.2 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遺失或毀損,甲方負責賠償。價值500元以上貨物,甲方應按照保價金額向乙方賠償。事后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應提供協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承擔同于貨物錯運等原因造成的延誤交付的責任。延誤7日以內,每延誤1個工作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減免七分之一,延誤超過7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全免因甲方延誤交付貨物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到達目的地的3個工作日以內以及法定節假日產生的順延及延誤不算在內。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風暴、損壞等物理、化學變化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災、爆炸、洪水、地震、臺風、腐蝕、污染、風暴、害蟲、自然因素、叛亂、國內混亂或類似的雙方都無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缺陷造成的損失;
c. 貨物的合理損耗;
d. 甲方在運輸過程中,上海境內耗損小于或等于1%無需向乙方賠償,江蘇浙江境內損耗小于或等于3%無需向乙方賠償。
e. 甲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快件的遺失和損壞(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合同、印刷品等)應按照乙方的進價賠償。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同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協議不成的,應向本合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雙方應按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末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末盡的義務。
第八條: 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為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對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 保密
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都應向另一方提供相關操作信息、產品信息和其它營業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將被視為機密,所有權只屬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營業信息。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義務和職責的執行中。除本合同允許外,甲乙雙方都無權在末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前,以任何一種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機密信息。除了國家執法機關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外,任何一方不應向其他第三方公開機密信息。
第十條:誠信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有關環境保護、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 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數;“以下”“以內”含本數。
11.2 快遞詳情單及快遞詳情單背面《契約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3 因乙方提供的地址錯誤、變更未通知甲方原因導致另乙方的通知無法送達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另一方投遞之次日視為送達日
11.4 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以本合同所記載的電話、通信地址為準。若對方的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之日起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若不能按時提供方式信息應承擔由于提供通信地址不準確而導致無法收到對方發出通知的一切責任。
11.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11.6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終止后,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合規定的雙方應履行而尚末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