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15篇)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于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產買賣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托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后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范圍: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后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傭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傭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并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_________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后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并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并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后,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咨詢。
二、在福州市區范圍內,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并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各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合同簽訂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六、本合同文本未盡事宜各方當事人可另訂補充協議。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于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委托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后代理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范圍:選擇下列第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后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傭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傭金:自甲、乙雙方簽訂
合同后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并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
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費用承擔方式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_________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后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并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
約處理時限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并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后,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咨詢。
二、在福州市區范圍內,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
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并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歷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并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托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范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傭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并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并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歷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并歸還業主。
第二條委托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范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中介服務傭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并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并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閱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文件;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利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后,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后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_________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托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對方,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于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產買賣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托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后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范圍: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后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傭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傭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并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_____》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并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并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后,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提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咨詢。
二、在福州市范圍內,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并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各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合同簽訂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六、本合同文本未盡事宜各方當事人可另訂補充協議。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民法典關于雙倍工資的規定
《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解讀】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1994年,我國制定出臺了勞動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實踐中,絕大多數的用人單位能夠遵守勞動法的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因此,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往往因為拿不出勞動合同,而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切實貫徹勞動合同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時,民法典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里包括三層含義: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在一個月的時間內訂立的是口頭的勞動合同,則也是違法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三是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直接適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
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根據本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前,我國勞務就業市場上出現了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對勞動關系的穩定和諧、收入分配制度及職工相關權益落實都產生了消極影響,從長遠的觀點來看,對企業、勞動者,對政府而言都是不利的,最終將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持續、協調、穩定、健康的發展。因此,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在民法典中采取措施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是非常必要的。本法第十四條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出了明確規定。本條中“違反本法規定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就是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形:(一)續延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簽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對于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本條規定了一種懲罰性的民事賠償責任即: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一)懲罰性的民事賠償責任
懲罰性賠償,又叫做懲戒性賠償,它指的是對受害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補償性賠償之外的賠償,通常是因為侵權方的一些特殊的不當行為所致。懲罰性賠償是一項很古老的制度,它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國家,如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廣泛的適用。實施懲罰性賠償,是為了懲罰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為,特別是故意或惡意所致的行為。此外,懲罰性賠償還可以疏導受害人的憤慨情緒,防止受害一方因為侵權方的惡意侵權而采取一些以牙還牙的報復行為,全面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失。
懲罰性賠償雖然在普通法系國家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但在大多數大陸法系國家卻沒有得到承認。大多數的大陸法系國家對民事案件的損失賠償額被限定在一定范圍內,使受害人一方回復到沒有受損時的狀態。
我國一直以來采用大陸法系的立場,堅持賠償采用實際損失原則,即只賠償受害者因為侵權行為而實際受到的損失。但在1993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借鑒了英美法系的懲罰性賠償制度,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一規定第一次采用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以制裁消費領域中的欺詐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次,民法典為了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拖延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故意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規定了“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樣一個懲罰性的賠償制度,用于懲罰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是督促用人單位盡快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而保護作為弱者一方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例如:某一勞動者于某年10月8日起到某一企業工作,約定工資為每月700元,如果到了當年的11月15日,企業還沒有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依據本條的規定應支付勞動者勞動應得報酬二倍的月工資,即雖然該勞動者只干了一個月的工作,用人單位也要支持勞動者1400元的工資。
對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本條規定: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應當理解為民法典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四種情形到來之日:包括:(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之日的次日。如某一勞動者1998年6月1日進入某一企業工作,到20__年6月1日已在該企業連續工作十年,如果該勞動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則20__年6月2日即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2)在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日子。如某一職工已在某一企業連續工作十年,此時他53歲,距60歲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在此情況下,如果其所在的用人單位進行改制,確定于20__年3月1日重新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則這一天即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3)勞動者與企業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該勞動者沒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在此情況下,雙方續訂勞動合同的日子。(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滿一年后的第一天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如某一勞動者于20__年5月8日進入某一企業工作,到了20__年5月25日該企業還沒有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視為企業與勞動者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為工作滿一年后的第一天,即20__年5月9日。
(二)追究賠償責任的途徑
對于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以及違反本法規定不予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追究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一)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民法典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同時,民法典還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于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受理勞動違法行為舉報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勞動者就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行為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受理并立案查處。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依法對勞動者予以賠償。
(二)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依法進行裁決的活動。勞動爭議仲裁既是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爭議訴訟前的必經程序,也是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一種基本形式。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下達后,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將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對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賠償。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一項權利,是勞動者追究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賠償責任、解決賠償責任爭議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是最后的方式。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審判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裁判和執行,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包括獲得法定賠償的權利得以實現。
●《民法典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單位不簽合同員工可討雙倍工資
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全文
■相關知識:
●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規定:用人單位須在用工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所以,應自20__年2月1日起主張。?全文
●雙倍工資計算基數
律師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閱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全文
●雙倍工資如何進行計算
律師解答:
你雙倍工資計算的具體方法是指
加班工資還是不簽合同情況下的2雙倍工資?
計算方法一般是雙方事后約定的工資的兩倍,如果沒簽合同,是同工種職工工資的兩倍。?全文
■相關案例:
●索賠雙倍工資 勿超一年時效
仲裁:時效從職工知道侵權起算 如索賠應盡早主張
趙某被一家服裝廠錄取從事制版工作。出于考察趙某的目的,服裝廠并沒有按照規定與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年后,趙某提出與服裝廠簽訂無固定期合同。簽訂合同一年后,趙某離職,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其入職后至離職時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由于其訴求已超過仲裁時效,遭到仲裁委駁回。?全文
不簽合同要付雙倍工資
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案例解讀:有了這些法規條文,用人單位就不敢不與所招用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以勞動部門剛剛受理的案件為例,大學生小劉應聘到一家廣告公司已經超過半年時間,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他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要求單位補簽勞動合同、補繳社會保險,而如果小劉的事情發生在明年,那么他不僅可以要求補簽合同、補繳保險,還能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單位違規在先,勞動者辭職有補償
法規: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案例解讀:很多勞動者在發現單位不信守承諾,拖欠工資或是不辦保險,就想著早點離開,換個工作,實際上,他們還可以向單位索賠。某物業公司保潔人員張女士辭職后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物業公司支付的工資一直達不到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在的工資還只有620元,而最低工資已經漲到了850元,她要求單位將這6年的工資補足到當時的最低工資標準。張女士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她還可以追加一條訴求,要求單位再支付6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單位違法解除合同需雙倍補償
法規: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案例解讀:單位想隨隨便便辭退員工沒那么容易了,《民法典》實施后,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嚴格按照程序辦,并且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得辭退員工。以勞動仲裁部門日前調解的一個案件為例,一家外貿公司的職工陳某被單位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單位卻拿不出充足的證據,陳某不服便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最后經過雙方調解達成一致,單位給予了陳某1500元補償。如果依照《民法典》,單位認為職工嚴重違紀,必須要提供所有職工都知道的書面的單位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證據證明陳某存在違紀行為,否則嚴重違紀的說法不成立,單位應恢復與他的勞動關系,如果陳某不想在這家單位繼續干下去,那么單位要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他的工資標準和工作年限,經濟補償將在8000元左右。
雙倍工資,就是兩倍工資、二倍工資的意思,是《民法典》第82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主要是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的規定。
《民法典》對雙倍工資的規定: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律師提醒:關于雙倍工資的法律問題
一、適用“雙倍工資”的范圍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民法典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范圍在《民法典》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二、 如何定義勞動合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后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三、“雙倍工資”支持多長時間
民法典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持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持多余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個月未簽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訴。
四、“雙倍工資”該怎么計算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五、“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注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于福州市 區
2、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 、附屬間面積為 )(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付款時間為:公歷每個月 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
2)、家電: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并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托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范圍:選擇下列第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 。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傭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并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并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 身份證復印件;
(2) 房屋權屬證書;
(3) 土地使用權證;
(4)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 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閱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文件;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力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后,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后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 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 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過程中有提供虛假信息或誤導等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托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告知對方,并支付違約金 ;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項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條款: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 乙房(承租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編: 郵編:
丙方(中介服務方):
簽約代表: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聯系 電 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歷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并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托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范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傭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并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并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閱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文件;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利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后,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后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____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過程中有提供虛假信息或誤導等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托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對方,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_________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_________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客戶(簡稱甲方):_______
受托人(中介,簡稱乙方):_______
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的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3.報酬的金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將獲得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報酬的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所有事宜解決后終止。
6.爭議解決: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__________(仲裁或訴訟)解決。
7.其他協議:_________。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 地址:
經營 地址:
乙方:
性別:
學歷: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 住址:
郵政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雙方合同期為年,即從_ _年_ 月日起至 年 _ 月_日止,其中,從_ _年_ __月____日起至_ _年__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2. 乙方未滿合同期限而提出辭職,乙方應給予甲方三個月工資補償;
二、 工 作 內 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
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
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 _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15日 前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沈陽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沈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 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
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
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
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沈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說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蓋 章:
乙 方:
簽 字: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事宜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1項目名稱: ;
1.2項目位置: ;
1.3項目用地:規劃總占地 畝;
1.4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委托的內容和方式
2.1本項目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均由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資料及相關文件;
2.2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包括土地變性、拆遷、勘探、設計、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等)的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協助;
3.2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3.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3.4參加本項目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需明確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3.6審批已完工程量,根據事實情況支付相應的委托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負責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4.2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審及招投標;
4.3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并配備技術負責人,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4.4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4.5負責在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
4.6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4.7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新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
4.8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5.1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建議以某項工作完成雙方確認后為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根據正常施工慣例雙方商討決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6.1.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6.1.2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6.1.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6.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7.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工程受損或者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結束_14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費用損失明細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解決或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通知
8.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8.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8.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72_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面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與附件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敘述主要以技術部分為主,商務部分以補充協議為主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
住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代理人:身份證號:
住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
住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代理人:身份證號:
住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備案號:
住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房屋基本概況
第二條房屋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房屋產權及面積現狀,并確認該房屋是以現狀出售,該房屋產權現狀為:
1、該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情形,賣方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和處理。
2、該房屋處于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為。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屋。見附件。
3、該房屋之上存有租約,租期到_年_月_日止。租金為_元/月,押金為_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于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買賣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與承租人的租約:
(1)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系事宜。
(2)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余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押金交予買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4、買賣雙方對該房屋之上所附著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己的還是其他人的)遷出的相關事宜另行約定。
第三條房屋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商定該套房屋的成交價格為¥_元(大寫人民幣:),該價格包括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包括內容可另立附件)。
房款交付
合同簽訂后,當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交存或支付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房款¥_元(大寫人民幣:)交付于或【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買賣雙方另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
(2)分期付款:
①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將金額¥_元(大寫人民幣:)交付于或【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②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將金額¥_元(大寫人民幣:)交付于或【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③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將扣除定金(或履約保證金)后的余款¥_元(大寫人民幣:)交付于或【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3)抵押貸款:
①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將首期款(不含定金或履約保證金)¥_元(大寫人民幣:)交付于或【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②其余款¥_元由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向銀行辦理貸款,放款時間為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其余款¥_元由甲方委托丙方于_年_月_日前或通過【擔保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貸款。(甲方應于簽訂該合同之日起日內提供貸款所需的所有資料,所需資料三方可另立附件。)因甲方貸款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額少于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余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于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后日內補足并交付于或【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4)其他:。
第五條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1項與第2項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其他:。
第六條產權過戶辦理
甲、乙雙方于_年_月_日前到房管部門辦理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丙方協助辦理。
第七條稅、費支付
買賣過戶所涉及稅、費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買方支付;
2、賣方支付。
(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付的稅費有營業稅及附加、契稅、個人所得稅、交易手續費、產權登記費、住房專項維修基金等)
第八條房屋交付:
乙方應當于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該清單上所列物品。
2、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4、 。
5、 。
第九條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甲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計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其他:
第十條傭金:
該房屋經撮合成交后,丙方應收傭金共計_元(大寫:),三方約定傭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方應在支付傭金¥_元(大寫人民幣: )予丙方。
2、
3、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相對方,并征得相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注明變更事項。未征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第十三條違約約定:
1、買賣雙方約定,除第十一條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解除的,違約方應按照房屋成交價的%,計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有居間方的,同時由違約方支付_元傭金給丙方,并支付本次交易已發生的所有費用。若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時,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乙、丙三方約定,因甲、乙雙方相互或與他人私下溝通,損害丙方利益的,由責任方分別按照房屋成交價的%,計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丙方;因丙方與他人私下溝通,損害另一方利益的,由丙方和其他責任方分別按照房屋成交價的%,計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若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時,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
第十四條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各方免責: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五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提交___ 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各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當事人各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當事人各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注冊房地產經紀人:
電話:電話:注冊號: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就乙方申請入股參與甲方的工程項目建設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規模:本工程建設占地面積約 66.7 畝,計入容積率(不含車庫)建筑面積約38000m2,建筑占地面積約12367.6m2,綠化占地面積約13602.1m2,道路及其它占地面積約18481.3m2,建筑密度約27.8%,容積率約0.885(含公共基礎配套設施占地),綠化率約30.6%,建設樓層為多層(局部4+1層)樓房(注:以上指標均以通過審查后的施工圖所注指標為準)。
2、建設周期:三年(20xx年6月20xx年5月,能正常動工建設之日起計算,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順延)。
3、項目總投資額:約15000萬元
二、入股金額及利潤分配比例:乙方按照每股投入資金 50.00 ( 伍拾 )萬元起算(本合同約定時間內股金不計利息),乙方投入的資金同甲方進行風險共同承擔的原則進行利潤分配,具體按以下方法實施:
1、如本項目清水房建面的銷售均價為6000元/m2,則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方式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 計算出的金額向乙方分配利潤;
2、如本項目的房屋銷售清水房建面均價大于或小于6000元/m(但不得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的基價),則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返還時間向乙方以清水房建面銷售均價大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1+ )、清水房建面銷售均價小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潤=投入股金總額(1- )計算出的金額向乙方分配利潤;
3、如本項目的清水房銷售建面均價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甲方對乙方不進行利潤分配,則甲方用該項目房屋抵扣乙方投入的股本(抵扣房屋的價格按本項目相同或近似位臵、樓層、戶型的房屋銷售市場價格計算);
三、乙方投資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本協議簽定后 3 日內將約定相應額度的款項一次性撥付至甲方的銀行賬戶,甲方查證到賬款項額度同本合同約定額度相符后即出具收款依據給乙方(甲方出具的收款依據作為乙方日后享受該項利潤分配的有效證件)。
四、乙方投資款及投資回報返還時間及方式:
1、返還時間:項目全部建成完工驗收后6個月內一次性返還本金;甲方與施工單位結算完成后3個月內一次性分配利潤。
2、返還方式:乙方可自由選擇現金返還或房屋抵賬兩種方式(注:選擇以房屋抵賬方式返還的,簽定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房屋抵賬協議)。
3、利潤金額:乙方的最終利潤是甲方扣除乙方應繳納利潤所得稅后的金額。
4、甲方按本協議支付完清乙方的投資款及利潤后,甲乙雙方簽署關于本項目的入股文件及資料自然失效。
五、乙方的投資僅限于該項目的建設,不涉及甲方公司的其他任何業務。
六、乙方不參與甲方該項目的任何日常及其它管理工作。
七、免責約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和無法完全履行,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八、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按照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按本合同約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有關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筑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于: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于甲方底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并交房后,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托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托書(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布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布費、產證鑒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會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愿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