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對口支援實施方案(精選3篇)
醫院對口支援實施方案 篇1
各科室:
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和河南省衛生廳加強城市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和城鄉對口支援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指示精神,為進一步落實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管理工作,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提高縣(鄉)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農村常見病、多發病醫療救治,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訓,深入推進城市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努力做到派出一隊伍、帶好一所醫院、服務一方群眾、培訓一批人才。在1年內,組織我院醫師對口支援縣(鄉)衛生院,著力提升受援衛生院綜合技術力量。
二、實施原則
(一) 根據城鄉醫師對口支援管理工作要求,將對口支援工作與醫務人員職稱晉升相結合,凡需要晉升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醫師,必須到農村衛生院服務一年。未完成下鄉任務的醫務人員不得聘任高一級職稱。被選派的醫師服務時間為一年。
(二) 支援醫師承擔農村地區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救治,幫助衛生院加強專科建設;幫助衛生院制定各項業務和行政管理規則制度,規范醫療行為,提高管理水平;派駐人員定期對
受援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確實提高受援衛生院的業務水平。
(三)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認真準備,穩步推進。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讓群眾得到切實、優質的服務。
三、組織結構
根據城鄉對口支援工作管理要求,成立我院城鄉對口支援領導小組。
組長:楊繼辰
副組長:何平吳斌
成員:張守臣王立新王寶珠隋紅
四、工作范圍與內容
(一)工作范圍
根據省衛生廳、市衛生局要求,我院支援醫院為
(二)工作內容
1、我院根據受援醫院實際情況,派駐相關醫務人員到受援醫院開展工作,對口支援周期為1年,20xx年4月1日前,支援醫師必須派駐到位。派駐醫師支援周期累計不得少于1個月。
2、派駐醫師條件:思想作風好、業務水平高、管理能力強、身體健康、能夠指導受援醫院醫務人員提高診療工作水平。
3、主要工作內容:承擔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疑難病癥的診療服務,提高鄉鎮衛生院的技術水平;開展臨床教學和技術
2培訓,通過組織查房、手術示教、疑難病例和死亡病例討論等各種臨床帶教形式培訓醫務人員,提高基層醫務人員業務素質;對醫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與優勢,提高受援醫院服務水平。
五、保障與管理
(一)醫務科負責工作開展組織協調工作,醫務科、人事科、經管辦、市場部負責具體考核工作。
(二)派出醫師不得收取受援醫院的任何補貼和獎金。派出醫師在受援單位服務周期內工作業績突出的,在晉升職稱時作為優先條件之一。
(三)嚴格執行城鄉對口支援工作制度,支援工作結束時,醫院根據受援醫院對派駐醫師的工作考核情況,作為年終考核和職稱晉升考評的重要內容,對派駐期間違紀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衛生局醫政科。
(四)對派駐期間,表現突出的人員,醫院將予以表彰,樹立先進典型。
xx年x月x日
醫院對口支援實施方案 篇2
各臨床、醫技科室:
根據衛生部關于“加強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為做好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對口支援管理工作,不斷完善我院對口支援工作機制和制度,扎實開展對口支援,保證工作效果,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減輕群眾經濟負擔,滿足群眾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二、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對口支援任務和我院協議支援醫院情況,通過3-5年階段性對口支援,使受援醫院改善和加強管理。進行技術推廣,使轄區群眾就近得到較高水平的醫療服務,緩解群眾看病就醫困難,保障群眾身體健康。不斷完善醫療服務功能,協助進行重點專科建設,提高專科醫療服務能力,鞏固等級醫院的建設。
三、對口支援主要工作內容和方式
(一)人員派駐。醫院選派業務能力強、素質高、品德好的高年資醫務人員,在確保支援工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同時結合晉升職稱人員到基層鍛煉工作開展對口支援工作。
(二)臨床診療。派駐醫務人員參加受援單位的臨床診療工作,承擔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疑難病癥的診療服務;開展臨床教學和技術培訓,提高基層醫院的技術水平。
(三)技術支援。與受援單位要確定具體的技術協作項目,重點幫助受援單位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建設特色專科、重點專科,培養骨干人才和科室帶頭人。
(四)進修培訓。根據受援單位的實際需求和適宜技術推廣情況,每年接收一定數量的受援單位人員到我院進修,時間不少于6個月。
(五)管理輸出。雙方互派管理人員到對方醫院管理崗位工作,提高雙方單位醫療、護理、醫技、管理人員能力,同時也加強雙方溝通協調。核心工作主要是科學制定和完善醫院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各項醫院管理制度及推動各項制度執行落實等方面。
(六)實物捐贈。醫院根據自身實際,支援期內以實物或經費支持的方式,幫助受援醫院改善硬件設施、設備配置,以提高受援醫院醫療服務條件和診療能力,方便當地群眾看病就醫。
(七)其他形式。除上述形式外,醫院將根據自身優勢對受援單位實行全方面的支援,不斷積極探索對口支援的其他形式,不斷創新,推進工作。
四、工作管理
(一)根據本院管理、醫療、護理等優勢及對受援醫院現狀、發展方向和當地群眾的`醫療需求,制定對口支援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雙方簽訂對口支援協議,并列入醫院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
(二)依據對口支援協議,對全院職工特別是參加對口支援人員進行相關政策法規培訓,宣傳對口幫扶工作意義,明確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形式、任務、目標和要求。
(三)加強對口支援專家工作組和派駐人員的管理,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四)對口幫扶工作列入醫院工作績效考核系列,定期進行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醫院成立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定期研究指導對口支援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保障對口支援工作順利有效開展。
(二)對口支援人員根據受援醫院的援助需求在協議中確定。
(三)由駐點人員根據對口支援時間制定詳細工作計劃,適時開展工作,及時溝通,積極協調,確保年度工作目標完成。
(四)制定培訓和學術講座、交流工作計劃,做好通知、師資、會議接待等工作。接收進修人員,安排好進修人員學習、食宿工作。
(五)領導組制定考核目標和獎懲措施,明確專家工作組和派駐人員工作責任,落實工作任務,加強考核管理。支援工作結束時,受援單位對要專家工作組和派駐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支援工作做出客觀評價。
(六)要積極宣傳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動對口支援工作順利有效開展;對幫扶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好人好事及時總結推廣。
(七)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專家工作團、派駐人員不得收取受援單位的獎金、補貼等任何費用。對口支援期間,醫院承擔派駐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各項福利待遇以及下鄉補貼、交通費用等,不給受援單位增加經濟負擔。
鹽山縣人民醫院
xx年x月
醫院對口支援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6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xx年)的通知》(國發〔〕12號),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醫院對口支援管理工作,提高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城鄉衛生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減輕群眾經濟負擔,根據衛生部、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衛醫管發〔〕72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全面、深入總結近幾年城市衛生支援基層衛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認識再提高、方案再細化、方法再改進、措施再落實、成果再擴大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大醫院對口支援城鄉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充分發揮城市優質醫療資源的輻射作用,不斷提高縣級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支援目標
支援醫院與受援醫院結成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協作關系,幫助受援醫院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強管理。通過三年的建設發展和對口支援,受援醫院的醫院管理、基礎設施、學科建設、醫療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全市縣級醫院整體達到二級甲等醫院標準,并持續改進和提高。
三、主要內容
支援醫院派駐醫務人員協助受援醫院組織開展臨床教學、技術培訓等,培訓受援醫院醫務人員;對受援醫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與優勢,提高農村中醫藥服務水平。
四、基本要求
支援醫院根據受援醫院床位、工作量和所在地人口等因素,每年向受援縣級醫院派駐思想作風好、業務水平高、管理能力強、身體健康、能夠指導受援醫院醫務人員工作的高年資中級職稱以上的醫療、管理、護理或醫技等人員,派駐人員連續工作至少6個月可以輪換;支援醫院每年要免費為受援醫院規范化培訓不少于3名醫務人員。
五、職責與任務
(一)雙方醫院
1、對口支援雙方明確負責對口支援工作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員,建立溝通和協調機制,明確年度和中長期目標、任務內容、支援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制訂工作計劃和方案,簽訂對口支援協議書(同時報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并切實履行。
2、支援醫院針對受援醫院的實際和當地群眾的需求,幫助受援醫院建設一批特色和重點科室,培養一批骨干和科室帶頭人,提高醫院管理水平。
3、對口支援雙方協商確定派駐醫務人員的專業、數量和時間,統籌安排醫務人員工作。在確保支援工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醫務人員可定期分批輪換。
4、支援醫院免費接收受援醫院醫務人員進修。受援醫院應當有計劃地選派醫德醫風好、業務素質高的年輕醫務人員,到支援醫院進行為期半年以上的進修。
5、支援醫院負責派駐醫務人員參加對口支援工作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保留其崗位、職務不變。
6、支援醫院應當把派駐醫務人員在對口支援工作中的表現納入定期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者,應當在崗位聘用、職稱晉升、進修學習、提拔任用等方面優先考慮。
7、受援醫院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對口支援創造必要的支撐條件。受援醫院為支援醫院派出人員提供免費住宿條件,但不發放任何補貼和獎金。
(二)醫務人員
1、醫務人員應當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和所在醫院的安排,參加對口支援工作。對口支援時間可以作為醫務人員職稱晉升前的基層鍛煉相應時間。
2、派駐醫務人員應當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專題講座、技術培訓,幫助提高人員素質;參加巡回醫療、健康教育和公共衛生服務;幫助受援醫院完善工作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規范和改進管理。
3、派駐醫務人員應當遵照醫療技術分類分級管理的規定,幫助受援醫院開展適宜技術和新技術、新業務,拓展服務范圍。
4、受援醫院派往支援醫院進修和培訓的醫務人員應當遵守有關要求,認真完成進修和培訓任務。
5、派駐醫務人員應當自覺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受援醫院的管理,遵守受援醫院的規章制度,不得收取受援醫院發放的.獎金、津貼等任何費用。
六、考核評估
(一)衛生行政部門將對口支援工作納入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目標責任制,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督導檢查情況和考核評估結果作為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領導班子考核、醫院等級復核和評審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內容。
(二)醫師完成對口支援任務的情況作為醫師定期考核的重要內容。受援醫院負責派駐醫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支援醫院,并在其支援工作結束時出具書面考核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后,納入其個人檔案。
(三)衛生行政部門對在對口支援工作中成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七、監督管理
(一)衛生行政部門設立對口支援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協調工作機制,開展信息報送和新聞宣傳工作。
(二)未按要求完成對口支援任務的,未按對口支援要求給予受援醫院以應有支持的,市衛生局將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不得參加醫院等級復核和評審。
(三)因受援方原因未能完成對口支援任務的,由主管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追究受援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受援醫院以對口支援為由,擅自開展未被核準的診療項目的,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進行處理。
(五)對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對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對口支援工作任務的醫務人員,由支援醫院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當年年度考核結果判定為不合格,其中醫務人員為醫師的,醫師定期考核結果判定為不合格。
(六)對于違反廉潔行醫制度的派駐醫務人員,由支援醫院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受援醫院應當給予相應協助。涉及違法違規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