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病房管理制度(精選3篇)
醫院病房管理制度 篇1
(1) 病人安全教育
1) 評估病人安全危險因素,向病人、家屬、陪伴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 兒童、老年病人、意識障礙和需要臥床休息的病人,應設提示牌,加護欄等,落實床邊安全護理措施,并向病人做好解釋,防墜床、跌倒等意外事件發生。向病人解釋呼叫器的使用,保持呼叫器的完好,護士隨叫隨到。
3) 落實病人請假外出制度,并做好解釋。
4) 告知病人不要使用熱水袋,如確定必須使用,使用時應告知護士,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向家屬做好解釋工作,交代注意事項。對使用熱水袋的病人要經常觀察、加強巡視,防止燙傷,做好書面記錄及床邊交班。
(2) 環境安全制度
1) 病區物品固定放置,不影響病人行走,保證病人的行動安全;病房走廊要求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拖地時要放防滑標志,防止病人滑倒,跌傷。
2) 病人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病人拿取。
3) 提供足夠的照明措施。
4) 洗手間、浴室要有防燙防滑標志,熱水器要有操作指引。
(3) 防火安全制度
1) 病房內一律不準吸煙,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及點燃明火,以防失火。
2) 防火通道保持通暢,有明顯的標志,不堆、堵雜物。
3) 消防設施應完好齊全(如滅火筒等)。
4) 有火災應急預案。
5) 醫護人員能熟練應用消防設施和熟知走火通道。
(4) 停電安全制度
1) 有停電的'應急措施,病房應備應急燈或其他照明設施。
2) 有停電的應急預案。
(5) 氧氣安全制度
1) 中心氧房防燃設備完好。
2) 防火標志明確。
3) 氧房要上鎖,做好交接工作。
4) 有氧、無氧牌標志清楚。
5) 對用氧病人宣教應進行注意事項宣教。
(6) 防盜安全制度
1) 做好陪人的管理。
2) 晚上9點以后應及時清理病房探視人員,并勸導其按時離開病區。
3) 病人貴重物品勸其不要放在病房,做好個人物品上鎖保管及防盜措施。
4) 加強巡視,如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報告保衛處。
5) 空病房要及時上鎖。
醫院病房管理制度 篇2
1) 凡是醫療護理工作中,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及自身原因或技術而發生的護理工作缺陷,引起的病人或家屬不滿,并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反映到護理部或有關部門轉回護理部的意見,均為護理投訴。
2) 護理部設專人接待護理投訴,認真傾聽投訴者意見,使病人有機會陳訴自己的觀點,耐心安撫投訴者,并做好投訴記錄。
3) 接待投訴人員要做到耐心細致,認真做好解釋說明工作,避免引發新的沖突。
4) 護理部設有護理投訴專項記錄本,記錄投訴事件的.發生原因、分析和處理經過及整改措施。
5) 護理部接到護理投訴后,及時反饋,并調查核實,告之有關部門的護士長。科內應認真分析事發原因,總結經驗,接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6) 投訴經核實后,護理部可根據事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理。
7) 護理部每月在全院護士長會上總結、分析,并制訂相應措施。
醫院病房管理制度 篇3
嚴格執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國務院第351號)規定。
1)發生糾紛或事故后,護理人員應(在)積極參與搶救與護理。同時,及時向科主任、護士長匯報,爭取在科內協調解決,無效情況下應向醫務處、護理部匯報。
2) 醫療糾紛或事故處理途徑:
① 院內調解。
② 無效時,醫患雙方均有權申請上級機構進行醫療鑒定。
③ 司法訴訟。
3) 緊急封存病歷程序:
① 病人家屬提出申請后,護理人員應及時向科主任、護士長匯報,同時向醫務處、院級相關部門匯報。若發生在節假日或夜間,直接通知醫院醫療、護理值班。
② 在各種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由醫院專職管理人員(病案室人員)、醫療值班員、病人家屬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病歷(可封存復印件)。
③ 特殊情況時需要由醫務人員將原始病歷送至病案室,護理人員不可直接將病歷交與病人或家屬。
4) 封存病歷前護士應完善的工作:
①完善護理記錄,要求護理記錄要完整、準確、及時;護理記錄內容全面,與醫療記錄一致,如病人死亡時間、病情變化時間、疾病診斷,以及病人治療護理中的一切原始資料。
② 檢查體溫單、醫囑單記錄是否完整,包括醫生的'口頭醫囑是否及時記錄。
③ 病歷封存后,由醫務處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5) 可復印病歷資料: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歷報告、出院記錄、護理記錄單、手術專科護理記錄單(不可復印首次護理記錄單、專科護理單、交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