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設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1
1.儀器使用人員要經過認真學習,熟悉儀器的工作性能,掌握儀器的工作原理,認真操作。
2.大型精密儀器要專人專管專用,責任到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一般儀器也不得隨意搬動。儀器離開、返回實驗室均應通知班長或者技術人員,儀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技術人員對其性能進行核查,顯示滿意結果方可使用。
3.儀器使用后要記錄儀器的工作情況、使用時間、使用人員,有無異常現象發生等,填寫儀器使用記錄表。儀器使用完畢后,要做好現場清理工作,切斷電源、熱源、氣源等,并做好防塵措施。
4.按照儀器規定達到的指標或調試時的性能指標定期進行檢驗,并且登記備查。(大型儀器半年一次,常規儀器三個月一次,檢驗項目包括儀器的穩定性、靈敏度、精密度與精度等)。
5.不是經常使用的儀器要定期通電檢查(梅雨季節每周通電一次,其它季節半月通電一次)和更換防潮硅膠(硅膠發紅即更換)等,并且登記備查。
6.與儀器配套使用的電腦不得安裝與儀器使用無關的軟件。
7.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要按特殊要求進行維護。
8.儀器室內要穿工作服,不準吃零食,不準吸煙,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干燥,一切有腐蝕性物質不得存放在儀器室內。
9.每臺儀器應有固定標識牌,包括儀器名稱、儀器型號、儀器出廠號、固定資產號、購置日期、化驗員等。
10.每臺儀器由技術人員建立儀器檔案。內容包括儀器使用說明書、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購進時間、啟用時間、驗收報告、調試報告、使用登記、維護和維修記錄、儀器故障記錄及檢定記錄(檢定合格證書),交由檔案員存檔。
11.儀器使用人員要經過嚴格培訓,要能獨立熟練地操作儀器。其中儀器責任人要負責儀器的日常維護。
12.所有儀器設備應配備相應的設施與操作環境,保證儀器設備的安全處置、使用和維護,確保儀器設備正常運轉,避免儀器設備損壞或污染。
13.必須搬運儀時,重新安裝后應對儀器進行調試。嚴禁未經車間同意私自搬運挪動儀器。
14.所有儀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終止測試。并及時向車間負責人員匯報,按儀器設備的維護和維修程序申請維修。在維修期間應加以“停用”標識,避免其他使用人員誤用。
15.屬于國家法定計量檢定的儀器設備,應按有關文件規定,送計量部門定期檢定,經檢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檢定結果在儀器醒目位置貼上儀器使用“三色標識”。即:“合格”、“準用”、“停用”。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建立儀器設備周期檢定臺帳和周檢計劃表,并指定專人負責。
2、送檢儀器設備應根據量值溯源規定,就近就地送交計量檢定部門檢定。
3、自檢儀器設備,按有關檢定規程進行檢定,并填寫自檢記錄及自檢證書。
4、所有送檢儀器和自檢儀器必須與設備臺帳相符,實行標識管理。對該工程暫時用不上的儀器設備,應進行封存,并報公司試驗室備案。對修理后檢定(校準)仍不合格的儀器設備,按儀器設備報廢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5、超過檢定周期的儀器設備不準使用,如因管理失誤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項目試驗室主任的責任。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3
1、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應將有關資料(包括說明書、技術資料、圖紙、履歷書、檢定證書等)交給試驗室資料員保管(使用操作人可持復印件,供檢測時查閱使用),并建立試驗儀器設備檔案。
2、將儀器設備的檢定證書、維修使用記錄歸檔保存。項目部試驗室儀器設備檢定后,及時將檢定證書復印件報公司試驗室。
3、儀器設備檔案未經批準不得外借,內部借閱,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4、儀器設備檔案應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丟失、損壞。否則,追究項目試驗室主任責任。儀器設備轉移時,檔案隨儀器轉移移交。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4
①教學儀器單價在20元以下,且耐用期不滿一年,屬低值易耗儀器。凡低值易耗儀器及藥品的損耗,要作詳細記載,每學期匯總一次,并及時補充。
②其它儀器及稀缺儀器,均屬固定資產儀器,固定資產儀器報廢,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③儀器的報廢,應由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鑒定,并填寫報廢報損記錄表,凡報廢的儀器,要在報廢報損登記簿登記,并在教學設備明細帳及總帳下帳。
④凡報廢儀器單價在500元以下由學校領導審批,單價在500元以上由縣(市)教育局審批。
⑤無故損壞的儀器,要查明原因,讓損壞人寫出檢查并處以經濟賠償,一般儀器按2倍價格賠償,貴重儀器按3—5倍價格賠償。
⑥賠償儀器的資金,不得隨意挪用,必須用來購置儀器。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5
儀器設備是高校實驗室的主要技術物資裝備,是教學科研的物質基礎。儀器設備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學院領導和相關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切實抓好這項工作。儀器設備的常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儀器設備購置計劃
1、計劃的編制
教學儀器設備是學院的固定資產,購買設備需要編制計劃。設備購置計劃,應由各使用部門依據學院建設年度項目計劃而定。下年度的申請計劃,應當于上年底編制;本年度的實施計劃,應當于當年三月份制訂。
2、計劃的審核
無論編制何種計劃,都應當有理有據,并填寫儀器設備采購計劃論證報告單,報分管院長審批同意后,將計劃交由設備管理部門――實驗設備處備案,由實驗設備處督促計劃的執行。
3、計劃的調整
編制的購置計劃,如果由于教學任務、設備供應等情況發生變化而需要調整,在規定的款項內可以作適當調整,但是調整須報主管院長批準。
二、儀器設備的購置
購置設備時,由使用部門組織好招標小組,依照“技術先進,優質優先,價格合理,教學適用,維修方便”的原則,按計劃進行,不得損公肥私,不得購買偽劣產品。必要時,設備主管部門或紀檢部門要派人監督。
三、儀器設備的驗收
所購儀器設備,均要辦理驗收手續和入庫手續,此項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門組織。驗收的內容應當包括設備的規格、型號、質量、性能、零配件、技術資料以及數量等。不合格的產品,應當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向廠(商)家辦理退貨、調換或索賠手續。合格的產品,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單,建立設備檔案,并將儀器設備基本數據報實驗設備處設備管理員,作好建帳、建卡工作。
四、儀器設備的分類編號和登記
凡不屬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資產,無論是主機,還是附屬設備,都應當按照到貨日期的先后順序在入庫單、帳冊、卡片和儀器設備上標明,進行登記。教學儀器設備的分類編號按學院統一的要求編制,不得有重復。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
教學儀器設備分類編號后,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爆、防蟲蛀、防鼠咬、防霉變等工作。為了保證設備正常使用、正常運行和及時維修,設備使用人員按要求應當建立相應的設備檔案。
六、儀器設備的保養維修
設備要定期保養維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養工作應當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塵、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養、定室存放、定期校驗、定期發動、定期通電。對貴重設備、精密儀器和使用頻繁的大型設備,應填寫好使用記錄。
1、各設備使用人員應當建立完善的清、點檢查制度,責任落實到各設備使用人員。
2、各設備使用人員對自己所分管的教學儀器設備應定期做好常規的維護和檢修。
3、各設備使用人員應做好預防維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時的'日常維護工作,每次學生做完實驗以后都要及時檢查并做好記錄。
4、各設備使用人員應做好事故維修的工作,一旦事故發生,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提出報告,上報所在部門的領導,確實需要一般維修或大修,填寫儀器設備維修申請表,經批準以后方能執行。
5、做好維修記錄,填好維修記錄卡。
七、儀器設備的報廢
教學儀器設備的報廢是保證教學質量及設備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應該建立并嚴格執行儀器設備報廢制度。
1、各儀器設備使用人員應保養、維護好設備,定期檢查,教學儀器設備因各種原因(如年代久遠老化,損壞嚴重不能修復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確需報廢的須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儀器設備報廢申請表(見附表五)。
2、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到現場檢驗確證、核實后,寫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院領導批準同意以后,填寫設備報廢卡(見附表六),按相關制度辦理報廢手續。
3、設備一旦報廢后,設備使用人員應及時到實驗設備處和財務處銷帳,辦理設備報廢相關手續。
此外,應該提倡自制教學設備,特別是自制那些教學需要、市場采購困難的實驗設備。為鼓勵教師和實驗人員從事實驗室建設,應當將實驗室建設工作計入教師的工作量。
八、儀器設備的借用、調撥和賠償
1、儀器設備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況需要外借,應當由系(部)、實驗設備處和主管院長批準并報學院設備管理部門備案;需要校內借用應經借出系(部)、處室同意,并填寫實驗室儀器設備借用單(見附表七)。
2、凡借用儀器設備,都應當按期歸還,不得影響教學的正常進行。人人都應當愛護儀器設備。
3、儀器設備的調撥應經借出系(部)、處室同意,并填寫實驗室儀器設備調撥單(見附表八),報實驗設備處和主管院長批準。
4、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管理失誤而造成損失的人員,都應當追究責任,責令賠償。賠償的程度應當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事后態度而定。
5、儀器設備,凡有損壞或丟失,都應當迅速逐級上報情況,并及時查明原因,做好記錄。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院儀器設備的維修管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根據《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的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由教務處與總務處組織實施。教務處主要負責學院實驗室所屬儀器設備和多媒體教室設備的維修,其他儀器設備的維修由總務處負責。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儀器設備維修,是指用學院儀器設備費購置,供給學院教學、科研、行政等單位使用,并在學院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建帳的儀器、設備、設施,也包括已在學院申報立項的自制儀器設備的維修。
第四條儀器設備維修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1、擬定學院年度儀器設備維修管理計劃;
2、負責學院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技術服務;
3、建立健全儀器設備的技術維修登記與統計制度。
第二章維修原則
第五條儀器設備維修應當貫徹勤儉節約、修舊利廢、自修為主、外修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校內技術優勢。
第六條教學科研單位應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內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指導儀器設備使用和保管人員做好技術維護工作。
第七條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屬于人為或違反操作規程等非正常損壞的儀器設備,應當按《zx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經批準維修的儀器設備,正常損壞的零配件確須更換的,應當先交舊后領新,屬消耗性的零配件應從各系、處、科室事業費中支出。
第九條要重視儀器設備尤其是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技術改造工作。應有計劃地對陳舊儀器設備進行技術改造,使之重新發揮作用。
第三章維修方式
第十條預防性檢查
在開學前、期中、期末三個關鍵時間段,儀器設備的使用、保管人員對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況進行測試,確保教學和科研的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日常性維修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經常性的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和登記制度,安排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技術維護、保養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儀器設備帶病運轉。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應定期進行技術指標測試,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針對性檢查
當發生突發性的事故現象或較大面積的故障現象時,維修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可以不對發生故障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的技術測試,以恢復儀器設備的使用功能為維修重點,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十三條全面性維修
教務處和總務處應當組織技術人員定期、分批對技術狀況較差的儀器設備進行全面、徹底的維修和檢測,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應當進行分解,對照規定的技術條件和指標,對各功能部件進行全面的鑒定,及時更換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損部件,以徹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隱患。在儀器設備到達規定的報廢期限之前,應當根據儀器設備的技術特點,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維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長儀器設備的使用壽命。
第四章維修范圍
第十四條對教學、辦公用儀器設備,學院將盡可能保證維修經費。
第十五條對不承擔教學任務,主要用于科學研究項目的儀器設備,維修費用應從承擔的科研項目經費中支付。
第十六條對主要從事行政、后勤和對外技術服務業務的專用儀器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需要維修的,學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維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該部門的經費或對外服務業務收費中全額支付。
第五章維修管理
第十七條儀器設備的維修審定,將依據儀器設備使用原始記錄為準,沒有使用記錄的,將被認定為零使用臺時,原則上不予維修。
第十八條儀器設備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總務處與廠方(或經銷商)聯系,由廠方(或經銷商)保修。
第十九條對于已無修復價值或維修費用超過原值70%的儀器設備,原則上應予以報廢,不再修理。
第二十條對于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修項目,在實施維修前應與維修單位(廠家或代理商家)簽訂維修協議,保證維修后的儀器設備在規定的時間內正常運轉。
第二十一條對儀器設備進行技術改造,應當向教務處或總務處提出擬改造儀器設備的技術、效益和經濟合理性的論證報告,經審查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六章維修程序
第二十二條儀器設備需維修時,使用部門應當實事求是地填寫學院統一制定的《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報表》(見附件1),經審批同意后進行維修,對于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或一次性維修臺數較多、或損壞較嚴重的儀器設備,還應附上詳細的維修申報說明。
第二十三條維修過程中不改變報修儀器設備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并組織實施,維修過程中需改變報修儀器設備原有配置的,須報總務處備案。單項(臺、件)維修費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長審批,單項(臺、件)維修費用超過300元的由院長審批,不具備維修條件的部門需維修儀器設備時應向教務處及總務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人員進行修理。維修完成后應填寫《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驗收表》(見附件2)對維修的儀器設備進行檢驗驗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適當配備相應維修工具,大件(單價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門保管人員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領用,并在教務處或總務處記入個人保管使用帳。維修工具歸本部門,領用人調離本部門時,應在一周內辦理移交手續或退還教務處或總務處,逾期按工具丟失處理。工具丟失按《zx職業技術學院損壞、丟失公物賠償辦法(試行)》執行。
第七章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是儀器設備維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單位應當建立完整、準確、系統的儀器設備技術資料檔案和維修記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按臺建檔,一般儀器設備可按批建檔。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儀器設備驗收資料,包括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線路圖、保修證和其他技術資料。
2、在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進行的儀器設備保養維護、日常使用等活動形成的有關記錄。
3、在儀器設備維修過程中進行的預防性檢查、日常性維修、針對性維修和全面性維修等活動形成的有關記錄。
4、在儀器設備報修過程中,形成的《x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報表》和《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驗收表》等維修單據均應記入設備檔案。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和總務處負責解釋。附件:
1.z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加強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妥善收集與管理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相關資料,制定本細則。
2、適用范圍
2.1本細則適用于醫院對重點儀器設備資料的管理,包括設備說明書、合格證、維修證、圖紙等全部隨機資料及后續服務資料。
2.2本細則僅針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從屬于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圍
3.1凡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進口和國產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必須建立檔案。
3.2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購置申請報告及批復文件,應存入該儀器設備檔案內。
3.3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到貨后應由藥械部的兼職檔案人員參加開箱驗收,詳細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并存檔備案。
3.4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儀器設備說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調試等材料,均為存檔范圍。
3.5已建檔的儀器設備在管理、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應歸檔,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
4、工作要求
4.1藥械部的兼職檔案員負責儀器設備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維修和使用統計工作。
4.2儀器設備檔案內的文件材料,要按時間順序排列,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標在右上角,背面標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寫卷內目錄。
4.3儀器設備檔案應一式三份,原件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檔案室,一份復印件留在設備使用部門備用,一份復印件在藥械部存檔。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和設備使用情況。
4.4儀器設備檔案應放置在專用的檔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5儀器設備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4.6辦理借閱手續后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并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由借用人負責賠償。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學儀器設備是指用于教學、實驗、實習和科研的儀器設備。
第二條儀器設備的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從本院具體實際出發,依托現有儀器設備潛力,重視開發工作,提倡自已動手研制新型儀器設備,不斷擴充學院研制儀器設備的潛力。
第三條全院教學儀器設備必須貫徹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和管用結合原則,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和教務處歸口管理全院儀器設備的`采購、登記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應有一位領導負責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保管和登記。
第四條儀器設備保管人員變動時,應經部門領導同意并與接替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部門領導應將變動人員名單送交總務處備查。
第五條用于教學、科研的儀器設備,單價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獨立使用的均為固定資產,必須單獨建立帳卡。單價低于500元,但數量較大的批量購入的儀器設備也應計入固定資產。
第六條單價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獨立使用的儀器設備為低值耐用品,不記入固定資產,但其管理模式與固定資產相同。
單價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資為低值易耗品,這類物資以領代耗,由各部門建帳管理,學院總務處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監督。
對于可公私兩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資產管理模式執行。
第七條單價在500元以上,能獨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儀器設備屬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職業技術學院一般維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八條所有購入、調入、自制、捐贈的儀器設備,不論其經費來源都要按上述規定入帳建卡,不允許出現有物無帳、有帳無物現象。
第二章儀器設備的購置和驗收、建帳
第九條教學儀器設備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學院總體規劃,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發展建設規劃,其內容包括建設目標、項目內容、應達到規模、水平、專業設置、現有設備情況,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計劃和并根據財力的可能分別輕重緩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計劃或三至五年建設規劃。經院領導審查同意后方可購置。
購置儀器設備在壹萬元以下必須填寫《x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購置申報表》,由購置部門負責人審查簽署意見報主管院長批準后送教務處采購。單價在壹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必須報經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后,經主管院長批準,并提交院長辦公會審定,以招標形式采購。
第十條全院所有教學儀器設備原則上由學院教務處統一購置,屬于個別急需的儀器設備,經主管院領導同意可由使用部門購置,但報銷時須經教務處簽署意見,并同時入帳建卡。
第十一條各系部提出的教學儀器設備購置計劃,應將詳細的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廠家、數量及用途等填寫清楚報教務處,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錯。
第十二條采購必須遵循自制、市內、市外、國內、國外的先后順序原則,不得舍近求遠。
第十三條赴外地看樣或訂貨的人員由使用部門和教務處聯合組成,重大采購項目必要時可請紀檢部門派員參加,部份專用、急需的小件儀器設備和物資,經教務處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門自行采買。
第十四條采購前,應將采購小組的組成、采購項目和采購金額等情況報紀監辦備案,必要時紀監辦派人直接參與采購活動,對采購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采購人員必須按照批準的計劃訂貨采購,如需改變規格型號者,應征得使用單位同意。使用單位計劃變更也應與教務處聯系,并辦理變更手續,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經辦人或使用部門負責。
第十六條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儀器設備的購置,還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和使用條件等,經教務處及總務處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及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后,報主管院長批準執行。
第十七條自制儀器設備必須考慮到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門提出申報計劃,并附論證報告,經部門領導同意報教務處及總務處審核后,列入自制儀器設備專項計劃,報請主管院長批準執行。試制開發的儀器設備經鑒定合格予以驗收入帳。
第十八條購置設備到校后,教務處約請使用單位指派專人共同按訂貨要求進行驗收。
經驗收合格后,經辦人憑發票或調撥單以及儀器設備的標牌或說明書到總務處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
驗收不合格者,應及時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簽署意見,由教務處有關人員負責處理。
經同意,由使用部門自行購置的儀器設備,由本單位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報教務處備案。憑驗收單到總務處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
技術性較高的儀器設備,應組織專門班子進行驗收。
計價轉帳調入、無償贈送的儀器設備,應同樣辦理驗收、建帳事宜。
第十九條大宗物資設備的采購必須采取招標、邀標方式,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爭取更好的效果。招標、邀標應嚴格按程序、規范進行。
第三章儀器設備的管理與使用
第二十條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由教務處責承各系部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教務處和各使用部門都必須按固定資產帳務管理建立相應的帳卡,并保證帳、卡、物相符,及時做好對帳工作,總務處每年不定期對各單位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向主管院長匯報。
第二十二條儀器設備的使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檢查、校驗、維修等工作,責任到人,保證設備處于完好的可用狀態。保管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所管物品經常盤點,定期檢查,及時掌握物資的增減變化。
第二十三條儀器設備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使用,并對性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計量和定標,以保證儀器設備的精度性能。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和大型設備,必須建立技術管理檔案,按學院檔案管理要求,由教務處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十四條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管理和指導使用時,必須辦理有關領用登記手續,并做好使用記錄,其他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二十五條進行拆裝(含大修)類的教學實驗(實習)應盡量使用廢舊儀器設備。實驗室在使用新購入的儀器設備(專供拆裝的除外),一律不許隨便拆改。若確需對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和大型設備進行拆改,須制定技術方案,由教務處審核后報主管院長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生領用實驗儀器需向實驗員(指導
教師)辦理領用手續,實驗結束后應及時送實驗室,實驗員(指導教師)負責驗收,保證實驗儀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實驗員(指導教師)負責收回。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陳列室和模型室等均應按儀器設備、標本、模型等分類,并經常檢查,以防損壞和損失。
第四章儀器設備的借、領與處理
第二十八條教師和學生在校外進行勞動或科技協作,原則上應使用所在單位的儀器設備。如確需攜帶本校的儀器設備使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并經教務處報主管院長同意批準方可攜出。若有損壞、丟失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的儀器設備借入與借出,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并設專冊登記。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的借出,需經教務處和主管副院長批準。借入的儀器設備要及時驗收,凡違返規定者,要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三十條儀器設備出借須雙方當面進行檢查。收回時出現損壞、丟失、缺少零件等,由經辦人負責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儀器設備的安裝和維修。儀器設備的安裝原則上由供貨商負責;保修期內由供貨商負責維修,過了質保期,校內無法自行修復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條儀器設備的處置必須嚴格按照《xx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認真履行審批手續。
第三十三條在不影響本部門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無,相互合作。為了避免儀器設備的重復購置,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率,教務處負責全院教學儀器設備的統一調配。
第三十四條凡已超過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結構已經損壞,不能達到最低使用要求且無法修復的儀器設備,經教務處組織技術鑒定,符合報廢條件的可申請報廢。報廢工作按《xx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報廢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三十五條要努力避免儀器設備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確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積壓和浪費,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9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專人負責使用管理,使用人員要盡快熟悉儀器的原量、構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使用記錄、保養維修登記制度。
二、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時),修理人員應及時查找原因,并做詳細記錄(屬正常使用發生的故障或操作不當使儀器損壞的,要實事求是地做出鑒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時報告器械科,屬異常損壞,科室主任要寫出書面報告,并報請院領導研究處理。
三、大型儀器設備要采用專管共用,有些則要集中在某個中心,以便充分發揮儀器的效能。
四、大型儀器設備,要按規定標準收費,院內外進行的科研項目,要收科研費。
五、儀器設備概不外借,不經主管科室及院領導批準,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發現有拿出者,將進行罰款處理。
六、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獎金掛鉤:對于購置后長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專管共用,由器械科會同有關科室提出報告,扣發科室主任或科室獎金,并經領導批準調整使用。
七、嚴禁非修理人員隨意拆卸儀器設備,違者必究。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1.指定專人全面負責麻醉機、各類麻醉器材的領取、保管、報損等管理工作,建立賬目,定期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2.麻醉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由麻醉護士和麻醉醫師共同完成。
3.麻醉機、監護儀等貴重儀器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維護,發現缺失或損壞立即報修,保證麻醉設備的完好。喉鏡等麻醉器械經常檢修,以備隨時應用。
4.使用醫療器械必須了解其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麻醉設備。
5.麻醉前認真檢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儀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有異常立即通知器械部及時維修。
6.麻醉后應關閉各種開關,取下各種銜接管、消毒螺紋管、呼吸囊等。
7.麻醉設備使用后,須經清潔、消毒處理后及時歸還原處。
8.掌握各類儀器性能,熟悉保養方法,分別保管。注意保養維修,保持儀器清潔干燥,防止生銹、損壞,提高使用率。
9.對使用幾率較小的麻醉設備,至少每周檢查一次。
10.每班認真交接,有登記。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凡臨床不能使用的,符合醫療設備報廢條件的,應予以報廢。
(一)醫療儀器設備的報廢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設備應按報廢處理:
1.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者;
2.超過使用壽命,基礎件已嚴重損壞或性能低劣,雖經修理仍不能達到技術指標者;
3.技術嚴重落后,耗能過高(超過國家有關標準20%以上)、效率甚低、經濟效益差者;
4.機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質量極差又無法改裝利用者;
6.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在經濟上不合算者;
7.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者;
8.計量檢測或應用質量檢測不合格應強制報廢者。
(二)醫療儀器設備的報損條件
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設備由于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喪失其使用功能的,按報損處理。
(三)醫療儀器設備報損、報廢的處理原則
1.需要報廢報損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設備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并填寫"報廢、報損固定資產審批單",經由技術鑒定部門鑒定確認無法修復使用的,再由醫療設備科審核(對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須經醫院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主管院長同意后,由財務部門負責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報衛生行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2.凡減免稅進口的醫療設備,除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3.對于可供家用設備的報廢處理,應加強審核,嚴格控制。
4.待報廢固定資產在未批復前應妥善保管,已批準的報廢的大型醫療設備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價入賬,入庫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可辦理財務減賬手續。其殘值收益應列入醫療設備更新費、改造基金項目專項使用。
6.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設備主管部門統一處理。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交主管部門處理。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 實驗室儀器設備是完成教學、科研任務的重要物質保證。應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儀器設備的教育,樹立愛護公共財物的美德。
第二條 實驗室對新購進的設備在到貨三天之內要進行數量和質量(包括附件及資料)的檢驗,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報告設備管理部門,聯系換、退、賠等工作。
第三條 設備管理要經常保持“賬、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檢查、擺放有序、整齊清潔。
第四條 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即時進行維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實驗室管理科辦理手續,落實維修費用。
第五條 實驗室應培養師生嚴謹的科學態度和文明整潔的良好習慣,經常保持實驗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實驗前后均應檢查所用儀器設備是否完好,工作結束應整理擺放好所用儀器設備,保持環境整潔。
第六條 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熟練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維修保養知識。學生初次進行實驗操作,教師應給予必要的指導,講清儀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加強基本操作訓練。
第七條 實驗室的主要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并認真執行。對不遵守操作規程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第八條 凡借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第五章執行。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應慎重,由實驗中心(室)主任組織檢查,由保管人填寫報廢單,寫清報廢理由,經主管領導簽字,報實驗室管理科。按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統一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十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由實驗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一、儀器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所管儀器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規程,健全大型設備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一般設備的技術資料及使用說明書。
二、保證儀器設備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認真做好儀器的過往記錄,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電子儀器使用前必須熟讀使用說明書,按要求檢查自身保護裝置,控制環境溫度、濕度、連續工作時間、電源電壓等,注意防潮、防塵、防腐。
四、定期對電子儀器進行通電檢查,發現有跳火、冒煙、炸響、異味等現象時,要立即關機,報主管人員,防止因短路損壞儀器,延長儀器的使用壽命。
五、定期維護保養儀器,及時排除儀器故障,做好維修記錄,大型設備每學期清潔、保養2—4次。
六、損壞的儀器設備應由設備中心專業人員檢修,若需外修應向設備處提出申請。
七、設備管理人員應努力學習業務,提高管理、維修、保養水平。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15
一、實驗室是師生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設備,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二、實驗室儀器室有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三、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
四、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防塵、防潮、防壓、防劑、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五、一切儀器設備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六、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盡量減少儀器損耗。
八、愛護儀器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并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
九、建立和健全儀器設備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保存好儀器賬本、產品說明書、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十、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