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規章制度(精選18篇)
業務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現集團戰略目標,規劃集團資源配置,明確集團經營責任,強化集團業績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總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條 實行統一的預算表格和預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預算初稿和定稿須報總公司總經理處審批和備案。
第四條 總部財務部負責預算日常事務,組織實施各項預算工作。
第二章 年度預算管理
第五條 所有涉及集團經營活動、資金支出的事項均應納入年度預算內容。預算年度自公歷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條 年度預算是集團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的依據,是年度業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七條 年度預算支出是各預算主體可供開支的最高限額,但不是其實際執行依據。實際執行必須以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審批作為依據。
第八條 年度預算編制與審批程序:
1、總部財務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議召開年度預算啟動會議,以明確年度預算相關事項。
2、各預算編制主體應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預算,并提交給相應的審核環節。
3、各審核環節審核調整各預算,并與預算編制主體溝通、協調。
4、總部財務部審核調整所有預算,匯總整理年度預算草案,提交總經辦審批,經總經辦審核批準后成為集團年度預算案。
第九條 預算準備是指集團在確定年度預算時,為防止由于不確定因素或無法預見因素導致整體業績無法實現,而作的準備項目。如需動用預算準備,需經總經辦批準。
第十條 如因經營環境發生變化須調整年度預算,需經總經辦批準。
第三章 月度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 月度預算是為確保年度預算的實現,并結合當月實際情況而編制的動態預算。月度預算管理事項由總部財務部根據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而確定,目前應納入月度預算管理的事項如下:
損益預算、現金流量預算、整車采購預算、配件采購預算、精品采購預算、資本支出預算、廣告市場預算、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購預算、招聘預算、培訓預算、裝修預算及其他重大事項及特殊事項預算。損益預算、商品采購支出預算和廣告市場預算等屬于常規性預算,由總部財務部設定統一預算格式和內容;特殊事項預算是指重大事項或非常規事項預算,由預算申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如裝修、搬遷等。
第十二條 各部門在預算申報時,應對重大事項或特殊事項做出合理解釋說明。資本支出、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的預算應分項目實行明細預算。由于預算信息提供不全導致預算審核不能通過,及因此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申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月度預算流程:部門申報→歸控部門審核→財務審核→月度預算會議審定→預算審批反饋。
1、各部門應于20日下班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如果20日為節假日,則部門應于節假日前將預算提交給歸控部門。
2、歸控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將審核后預算提交給財務部。
3、財務審核應在2個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預算會議應在月底或月初召開,以保證月度預算及時下發并執行。
5、總部財務部應在預算最終審批后1日內將預算審批結果反饋給各部門。
后一審核環節有權增刪、修改前面環節提交的預算,但應與前一環節先行溝通。如果溝通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由后一環節將雙方意見共同提交給下一環節裁決。
歸控部門由總部財務部指定,通常是對該事項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對該事項提供專業參考意見的部門。各部門應將主管領導審核后的預算,依據不同申報事項提交給不同的歸控部門審核。目前歸控部門的設置如下: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設備、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訓、招聘事項——行政人事部,廣告市場——市場部。
第十四條 各環節的總監或部門經理是該環節的預算責任人。各環節預算必須經預算責任人認可后方可進入下一環節。預算責任人如需授權他人代行其預算責任,必須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通知總部財務部,但其授權并不能免除預算責任人所應承擔的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五條 預算責任人應指定1人作為本環節的預算管理專員,并報財務部備案。預算管理專員負責本環節日常預算事務,包括預算資料收集、預算時間控制、預算溝通協調、預算執行分析、預算結果反饋等等。
第十六條 如有特殊情況導致某一環節不能按時提交或審核預算,必須由該環節預算責任人或其指定的預算管理專員在該環節截止日前向下一環節預算管理專員和財務部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提出申請,并由財務書面確認或郵件確認后,方可延遲。
如果財務部確認可以延遲,則由財務部重新確認預算流程時間,并通知所有環節預算責任人。通常按原定時間順序后延。
第十七條 各環節應嚴格遵循預算流程時間,按時提交或審核預算。未經許可而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申報或審核,后續環節有權拒絕受理。如因此而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責任人自行承擔。并由該預算責任人承擔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八條 各環節在審核預算時,如果認為前面環節的編制或審核存在重大失誤,應報總部財務部備案。總部財務部確定后,應追究其預算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 月度預算會議由財務部定期提議召開,通常在每月(財務結帳月)月底或月初,參加人員包括總經辦及總經辦指定其他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包括本月預算審批、上月預算分析、預算違規通報等等。總部財務部應于會議前將會議內容通過郵件或書面形式發給所有參會人員,如有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于會議召開前將審核意見以郵件或書面方式發給總部財務部,由總部財務部提交會議討論。各分公司應參照總部規定,形成月度預算會議制度,由財務部門定期召集分公司負責人和各業務部門經理(主管),一起召開預算審核會議和預算執行分析會議。
第四章 預算外事項
第二十條 預算外事項指在月度預算時無法預見的重大事項。對于月度預算無法預見的重大事項,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執行,且時間緊急無法納入下月預算時,可通過預算外申請進行審批。
第二十一條 預算外事項申請流程:參照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月度預算流程的規定。但預算外事項的申請人需自行跟蹤“財務審核”前各審核環節,以保證預算能得到及時批準。
第二十二條 預算外事項申請時,除參照月度預算要求應提供詳細說明外,還必須提供月度預算無法預見的證明,及不能延遲至下月預算的理由。如未提供此類說明,審核環節有權拒絕受理。如果因此而對業務產生影響或造成損失,由該預算申請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各審核環節在審核預算外事項過程中,如果認為該事項不屬于預算外事項的審批范疇,有權拒絕受理。
第二十四條 各預算審核環節須在受理預算外事項一個工作日內將審核意見答復預算外事項申請人并提交給下一審核環節,財務部須在預算外事項最后批準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預算申請人和相關部門。
第五章 預算執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 預算執行基本原則:先預算,后執行。所有應納入月度預算管理的事項必須經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 預算支出執行控制有兩種方式:分項目控制和總額控制。
分項目控制是指預算執行時應按預算明細項目進行控制,且明細項目執行金額必須控制在該項目預算金額以內。分項目控制適用于資本支出、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預算。
總額控制是指預算執行時按預算費用項目進行總額控制,實際執行總額應控制在預算總額以內。總額控制適用于損益預算中不涉及廣告市場和特殊事項的其他支出項目,如差旅費、招待費等。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在申請執行已獲預算批準的事項時,應明確注明預算批準時間,如月度預算,或預算外事項批復。
第二十八條 行政部或其他相關部門須與財務部密切配合,對未經預算審批或執行金額超出預算金額的事項,行政部應拒絕采購,財務部應拒絕付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管理和經濟處罰責任。
第二十九條 如屬特別緊急情況無法先進行預算審批的可得到公司授權規定的最終審批人郵件同意后先執行,但須在一周內補齊預算審批手續。
第三十條 未預算先執行或緊急情況得到批準執行之日起一周內未補完預算手續的,應作為重大違規事項,由總部財務部追究其預算管理和經濟處罰責任。
第六章 預算管理責任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預算管理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在預算管理過程中未嚴格執行本制度而應承擔的責任,包括預算日常管理責任和預算執行控制責任。
第三十二條 預算日常管理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過程中未按本制度執行而產生的所有責任,包括:
1、預算時間方面的責任:未按時編制或審核預算;
2、預算內容方面的責任: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審核預算;
3、預算流程方面的責任:未經預算審批而先行執行。
第三十三條 預算執行控制責任是指預算責任人未完成預算指標,或未按審批后預算執行控制而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總部財務部應視情節輕重對預算責任人進行不同處罰,經月度預算會議通過后生效。預算處罰包括:
1、違規函告:指財務部對情節較輕的預算違規行為相關責任人或部門出具的書面函告。函告事項包括:未按時編制或審核預算;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審核預算;其他事項。同一責任人在年度內受到三次函告則應進行經濟處罰。
2、經濟處罰:針對情節較重、或導致公司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預算違規行為進行的經濟處罰。經濟處罰按所涉及事項金額的1%-100%范圍內進行扣款處罰,如果不涉及金額的,則按次處以500-1000元的扣款處罰。經濟處罰事項包括:未預算先支出、未保持客觀謹慎態度編制或審核預算且造成公司損失、超預算開支、其他造成公司損失的事項。
3、其他處罰:對于情節特別嚴重、不適用于違規函告或經濟處罰的預算違規行為,應進行其他更嚴厲的行政處罰,如降薪、降職、免職等行政處罰,其他處罰可與經濟處罰一并進行。
業務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根據省、市的要求,結合《會計法》、《預算法》和《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我市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
1、中小校園預算是指中小校園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中小校園財務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中小校園的預算編制務必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和績效性的原則。
3、中小校園編制的預算,務必及時立卷規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毀損。
4、中小校園應當按照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結合我市實際,20__年度各中小校園開始試行編制預算,20__年度起正式編制預算。
5、中小校園應當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預算編制。
6、中小校園的預算務必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預留硬缺口。
7、中小校園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本單位教育事業
發展計劃和目標任務的規模及要求相適應,按照規定務必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
8、中小校園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校的方針,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照顧一般,在保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項目支出。
9、中小校園務必強化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把預算編制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抓好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教育系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業務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強化全校預算管理,有效地發揮校園的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障和促進校園教學、后勤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小學財務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預算管理實行“一所校園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校園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二、校園預算是指校園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歷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校園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三、校園預算編制小組是校園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校園預算編制活動。
四、校領導班子是校園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校園預算和決算報告。
五、校園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校園各部門的意見后,負責擬訂校園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校園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校園領導報告預算執行狀況。
六、校園預算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校園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七、校園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并根據批準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透過實際狀況與預算的比較,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狀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校園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校園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校園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余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十、校園預算一經批復下達,校園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批準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一、校園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十二、校園決算是反映校園必須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校園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資料全面準確,并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三、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校園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由校園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才能執行。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業務規章制度 篇4
一、收入管理
1、收費室憑正式發票國家統一監制票據收費,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私自收費。
2、收費室各窗口收款員每天下午4:00以前將當天收到的現金足額上交到出納處,做到日清月結。出納負責日報表與交款金額核對,并將款項當日存入銀行,然后將銀行存款單復核無誤登記帳薄。
3、每月末,出納與收款員將收入匯總表與電腦收入進行核對,并將核對情況和財務報表上報主要院領導。
二、支出管理
醫院各項支出必須遵守《會計法》及其相關財經法規,支出票據必須真實、合法、完整,支出票據上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具體支出報銷程序如下:
報銷程序:經辦人簽字(注明事由并附票據)→分管副院長審核簽字→財務科審核簽字→院長審查簽字→出納室支付
三、其它有關規定
1、財務人員應加強現金的管理,出現收假鈔、少收鈔、丟失現金、現金被偷等情況,由當事人自己負擔全部損失。
2、財務人員應加強票據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現票據被毀、被盜等情況,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辦理。
業務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部門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省、市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局實際,特修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直屬單位,以下統稱為各預算單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局長對局本級財務工作負主要責任,對各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管責任。分管財務副局長對局本級財務工作負直接責任,對各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督責任。各線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督責任。各直屬單位法人對本單位財務工作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辦公室承擔局財務歸口管理職能,負責制度修訂,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與核算,監督預算計劃的實施,定期進行財務分析,檢查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組織財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第四條各業務單位按照規定履行經費預算、開支、結算、報銷、績效等相關手續。
第五條財務人員對各預算單位法人負責。記賬會計實行集中記賬,結報會計由各預算單位確定1人。記賬會計應做好各預算單位憑證審核、資金結算、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單位預算、會計報表等工作,做好財務檔案資料收集、保管工作。結報會計應做好票據、現金管理等工作,規范國庫支付。結報會計原則上兼任各預算單位資產管理員。財務人員應加強與財政部門、各業務單位的溝通聯系,及時提供財務信息,保障工作開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六條各預算單位應嚴格按照財政要求編制預算,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七條各業務單位應在財政規定時間內,提出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填報項目績效預算表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初審,編制預算方案,經局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后,報市財政部門核定。
各直屬單位預算方案報市財政部門前須經局黨政聯席會議審核。
第八條預算經批復后,各預算單位須認真執行。各線分管領導應加強對分管業務單位的預算編制和經費執行情況的監管。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各預算單位統一在指定銀行及分支機構開設一個基本賬戶,賬戶日常管理工作由結報會計負責。
第十條公款競爭性存放工作嚴格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操作細則》(紹市林〔20xx〕4號)執行。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財政預算撥款,根據市財政部門下達的用款計劃,按要求分項目進行收入核算。
第十二條專項經費,由各業務單位會同財務人員根據項目下達文件到財政或相關部門辦理撥款手續。
第十三條其他經費,如有其他收入,各業務單位憑收款通知或收款憑證入賬。
第六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各類公務支出的定義及標準,嚴格按照省、市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公務接待。局本級公務接待統一由辦公室安排,各直屬單位根據情況按規定安排。各業務單位接待來賓,須提前1天填寫《公務接待單》(見附件1),辦公室根據來賓的級別、實際來訪人數,按規定接待標準核定用餐額度。接待廳局級及以上來賓,各業務單位事先制定接待計劃(方案),經分管領導審定后,由辦公室按規定程序向市政府報告。
第十六條物資采購。辦公用品,局本級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登記及分配,其他處室一般不自行采購。各直屬單位自行采購。
固定資產類物資,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執行。固定資產類指除土地以外,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購置金額2萬元及以上的,須提交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同意后實施。
第十七條職工福利。統一由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各直屬單位不得自行安排。
第十八條會議(培訓)。各業務單位應于每年編制預算時,根據工作需要擬訂下年《會議(培訓)計劃表》(見附件2),統一報辦公室。
主辦業務單位應在舉行會議(培訓)前一周填寫《會議(培訓)經費預算單》(見附件3)。原則上不組織安排未列入預算的會議(培訓)。如確需舉辦未列入預算的會議(培訓),經局長審批同意后,協調確定。
各類會議(培訓)應在財政定點飯店進行集中采購。
會議(培訓)費用報銷時,應提供合法票據、會議(培訓)經費預算單、政府采購合同、會議(培訓)通知、實際參會人員簽到單、費用原始明細單據等憑證。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第十九條 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加油、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和集中統一支付的“三定點一集中”制度。公務用車報銷加油費時需提供車輛號碼加油清單,報銷維修費時需提供維修清單等詳細內容。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根據工作需要,出市需租車時,應提前1天填寫《公務用車聯系單》(見附件4),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填報的,于公務活動結束后2日內(遇節假日可順延)補辦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差旅報銷。工作人員至少于出差前提前1天填寫《出差預算單》(見附件5),辦理報銷手續時作原始憑證隨附。局領導根據工作安排報銷,處室主要負責人由分管局領導審批,處室其他工作人員由處室主要負責人審批。
遵照一事一單、統一報銷的原則,即一項出差任務填寫一張報銷單,同一事項共同出差的,由一人統一報銷相關費用。出差結束后,應在7日內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時應提供出差預算單、合法原始發票、有關文件通知等憑證。對未經批準,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住宿、交通等支出按公務卡使用規定結算。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十一條其他經費支出。除以上事項及人員、水電、通訊等經費之外,其他經費支出實行先預算后辦理制度。承辦人員在辦理事項前填寫《其他經費支出預算單》(見附件6),核準后辦理相關開支手續。計劃支出額度在20xx元以下的,按程序由辦公室核準;20xx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按程序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同意;5000元及以上、2萬元以下的,按程序報局長同意;2萬元及以上的,經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在預算單上注明會議討論日期。遇特殊情況的,口頭報告并事后補辦手續。
其他經費支出原則上不安排未列入預算的項目。預算內容包括開展某項工作或某一公務活動所需開支的各項支出,集中報銷,不能多頭分散預算、分頭報銷。《其他經費支出預算單》在報銷時作原始憑證隨附。經費如在項目中列支,經辦人員須在發票后備注開支的項目名稱。
第二十二條對一些特殊支出需要編制相關證明材料的,由各業務單位提供,交財務進行結算報賬。
第二十三條林業專項資金使用嚴格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52號)規定執行。需提交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確定的專項資金額度,由5萬元調整到2萬元及以上。
第七章財產物資管理
第二十四條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執行,額度與本制度明確標準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八章經費報銷
第二十五條健全經費報銷程序,實行聯審制度。
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金額20xx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金額5000元及以上、2萬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局長審閱后,財務予以報銷;金額2萬元及以上的,報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證明,辦公室主任審核并注明會議討論日期,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后,財務予以報銷。
第二十六條經辦人須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
第九章財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各預算單位應按照《紹興市林業局財務公開實施辦法(試行)》(紹市林〔20xx〕50號)要求,對預算、決算及經費開支情況進行公示。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負責對各預算單位財務收支的日常監督。對不合理的報賬單據,有權要求解釋說明,要求退回糾正;對違反政策法規制度規定的,不予報賬核算。
第二十九條各預算單位應接受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局內審小組的檢查和監督。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紹興市林業局財務管理制度》(20xx年版)、《紹興市林業局公務支出報銷補充辦法》(紹市林〔20xx〕27號)同時廢止。《紹興市林業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52號)、《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中內容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業務規章制度 篇6
局機關的預算業務應當堅持程序規范、方法科學、編制及時、內容完整、項目細化、數據準確的原則,進行預算的編制與內部審批、分解下達、預算執行、年度決算與績效評價。
一、 組織架構
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為成員的預算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預算業務全面工作。
局辦公室負責預算業務編制、實施管理工作。
二、預算編制管理
局辦公室接收市財政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及數據后,根據年度防震減災工作目標,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有關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和本年度收支預測,并按照規定程序報預算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預算編報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一)預算編制
1、領導小組會議部署預算編制工作,局長對總體預算進行部署。
2、分管領導牽頭各科室對各自業務進行預算編報,提出下年度將開展的項目、內容;要召開的會議、培訓等。
3、辦公室分類匯總后報領導小組審批。
4、財政部門審批后下達預算控制數。
(二)預算審批
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分解細化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討論對財政下達的項目預算控制數是否存在異議。
2、業務科室按會議決定進行預算調整。
3、辦公室分類匯總后提出單位預算建議數。
4、財政部門審批,確定最后的預算控制數。
5、辦公室向各科室下達最后的預算控制數,各科室執行預算。
財政部門下達預算后辦公室要及時進行預算公開。
三、預算執行管理
硬化預算約束,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減少和規范預算調整事項,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確需調劑使用的,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一)額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據批復預算,編制本科室季度資金使用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報辦公室。
3、辦公室匯總形成季度資金使用計劃。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過下一季度資金使用計劃。
5、辦公室進行國庫申報。
6、財政部門審批后國庫指標發布。
7、辦公室額度分配及發布。
8、各科室執行預算。
(二)預算調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2、分管領導審核。
3、辦公室審核。
4、領導小組審批(不需要財政審批)或財政審批
5、辦公室調整預算。
6、執行預算
四、年度決算與績效評價
年終預算執行完畢后辦公室要真實、完整、準確、及時的組織編制單位決算報表與績效評價工作,報領導小組審核后及時進行決算公開。
業務規章制度 篇7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主管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建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任用會計人員必須符合會計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綜合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部門綜合預算一經批準通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優先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第七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二)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三)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罰沒收入;
(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七)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稅收入。
第八條執收單位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項目、范圍、標準、對象和期限,按照收繳分離、罰繳分離等規定的方式,將收取的財政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
第九條執收單位收取財政收入,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使用稅務發票外,其余一律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監制)的票據。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對財政下撥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虛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騙取、套取、轉移財政專項資金。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項支出要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規定的開支范圍、標準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福利、補貼和獎金,應當按照規定執行,不得擅自設立項目、提高標準和擴大范圍。
行政事業單位應嚴格執行招待費管理辦法,不得擅自提高標準和擴大范圍。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必須實行政府采購;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并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應當經財政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應經財政部門同意,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到國有、國有控股或經批準允許為其開戶的商業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行政事業單位轉讓、處置國有資產和將國有資產用于經營投資的,應當經財政部門批準。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規定進行國有資產收益核算。
第十五條財政、審計、物價部門和人民銀行在各自職權范圍內,依法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個人,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項目;
(二)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范圍、標準、對象和期限;
(三)對已明令取消、暫停執行或者降低標準的財政收入項目,仍然依照原定項目、標準征收或者變換名稱征收;
(四)緩收、不收財政收入;
(五)擅自將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十八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二)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三)坐支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四)不依照規定的財政收入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入庫;
(五)違反規定退付國庫庫款或者財政專戶資金;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第二十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一條采購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國家有關賬戶管理規定,擅自在金融機構開立、使用賬戶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依法撤銷擅自開立的賬戶。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第二十三條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二十四條違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擅自占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各區、縣參照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業務規章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遵守國家財經紀律,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努力做好增收節支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障我縣農業和林業事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
1、嚴格執行單位預算,堅持量入為出、重點保障、兼顧一般和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原則,切實管理好有限的預算資金,充分發揮好資金的使用效益。
2、局計財股統一管理局機關的財務管理,編制縣財政撥給局各項經費預算、決算,管理、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及時反映各項經費使用管理情況,
2、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恪守財經紀律,不斷學習有關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按照資金的使用用途分類核算各項業務,使財務結算規范化、程序化,嚴格遵守公務卡開支要求,并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建賬設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財務管理人員應認真落實財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資金,一切開支均按規定報銷,對不符合財經政策的堅決不予報銷,財務人員如不按規定給予報銷,造成單位經濟損失的,按《會計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二、收入的管理
單位各項收入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
三、支出的管理
(一)審批權限
1、機關財務審批制度
局機關所有財務支出票據都要有經辦人簽字、復核人簽字、分管領導審閱簽名后由分管機關財務領導審批,10000~50000萬須局主要領導同意,超過50000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
2、專項資金審批制度
局各項專項資金必須按專項資金用途使用,在資金使用實施前,作出資金使用計劃方案(包括資金來源),1~5萬元須局主要領導同意,超過5萬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一般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報賬制,在報賬時須提供資金使用方案、有效票據和資料如工程稅務發票,招投標工程合同,工程預算決算單;工程物質購銷合同、政府采購表、發票、入出庫單,人工工資及有關費用的原始憑證,工程預決算等。由分管領導審閱簽名后由分管機關財務領導審批后報銷;需經會議研究的由局領導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
(二)公務經費開支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及報銷。辦公用品由各股室統一填寫采購清單向辦公室申報采購計劃,辦公室根據需要匯總審核,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統一購買,購置用品及設備達到政府采購要求的,必須進行政府采購才能購買。所有購進辦公用品、材料要做好登記入庫工作,保管和采購簽字交接,做到賬物相符。股室領用時,領用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年終匯總對賬。
購買各種辦公用品,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公章的購物清單。發票上未具體寫明商品名稱或未附清單等一律不予以報銷。
2、車輛費用報銷。機動車輛外出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外出公務車輛由司機填制差旅費報銷單按縣車改方案補貼及時報銷,未經辦公室安排出車的,辦公室有權不予審核,費用由司機承擔。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辦公室匯總,報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結賬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序結算,并附修理費明細表。外出本市需要更換配件或維修的需經分管領導認同,并報局主要領導同意方可;機動車保險按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一投保。嚴格按局車輛管理規定執行。
3、差旅費報銷。職工因公外出開會、培訓、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和公務卡結算制度執行。如單位派車則不再另報銷差旅費。借支差旅費的人員機關人員大小借款,應經分管財務領導批準。外出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考察和調研等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和發票,按審批權限審批。
4、招待費報銷。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和標準,縣鎮內工作往來按一般招待,上級和外地、市來人,確需招待的,由經辦人報局長或分管局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特殊情況下發生的接待,由經辦人結算后回單位報銷,但事先必須向局長或分管局長匯報。報銷招待費時一般要提供原始點餐憑證,由分管財務領導指定專人復核后方可報銷。按局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執行。
5、干部職工探親路費報銷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報銷,干部職工探親路費由人事股審核登記后,經分管領導審閱簽名再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同意。
6、凡符合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要求,并具備使用公務卡結算條件的一律使用公務卡進行結算。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購置由辦公室和計財股根據各股室申報計劃,按實際需要編制預算,報主要領導批準后購置。大型和數量較多固定資產購置,由局會議集體研究決定。購置固定資產需實行招標的,嚴格按招投標程序進行。
2、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和財務指定專人進行管理,應建立健全管理賬卡,對報損、報廢、調出、變賣以及增加或減少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批財政局。辦公室和財務有權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
3、固定資產以股室為單位登記,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到人。不得人為損壞,不得丟失。調出人員使用的公物,應及時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移交,并辦理移交手續。
業務規章制度 篇9
為了有效地發揮學校的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強化全校預算管理,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障和促進學校教學、后勤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小學財務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歷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學校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二、學校預算管理實行“一所學校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學校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三、校領導班子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學校預算和決算報告。
四、學校預算編制小組是學校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學校預算編制活動。
五、學校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征求學校各部門的意見后,負責擬訂學校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六、學校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并根據批準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七、學校預算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學校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學校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考慮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學校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余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十、學校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十一、學校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學校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二、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學校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才能執行。
十三、學校決算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學校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內容全面準確,并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業務規章制度 篇10
一、建立健全財務機構崗位責任制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的會計法規,結合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應的財務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制定職責分明的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包括:財務機構內部崗位設置及各崗位的職責權限(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必須設置財務管理員崗位)。重點應當明確單位領導對財務機構的領導職責權限;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出納人員的職責權限;其他會計人員的職責權限;并在財務機構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牽制制度會計回避制度: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出納人員應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單位的會計或者出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不得在本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近親屬不得在同一會計機構擔任會計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以及會計人員因執行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不得審批。
二、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明確現金開支范圍。
2、根據單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確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的管理辦法。
3、明確各項現金收入賬時間,制定控制坐支現金行為的管理辦法。
4、建立庫存現金的盤存制度,保證賬實相符,并對可能發生的現金長短款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銀行存款開戶、使用以及銷戶的管理辦法。對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簽發空頭支票及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項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明確核對銀行賬務的管理辦法。
(三)、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2、明確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辦法。對辦理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應分開保管的制度應當明確。
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財產物資管理等文件規定,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的管理制度,對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流失。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1、明確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2、為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的毀損,各單位應明確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修管理辦法。
3、為防止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損失及舞弊行為,各單位應當明確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辦法。
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并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5、對重要固定資產的保險制度應當明確。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請購、驗收程序及管理辦法。
2、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專人保管制度;明確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及有關獎懲辦法。
3、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來款項管理制度
1、明確職工借支的審批程序及歸還時間,對不按期歸還借款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制定往來款項的定期清理和核對的管理辦法。對清理和核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的處理程序和辦法應當明確。
3、明確呆賬、壞賬的審批處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單位收入范圍和入賬時間。 2、各項收入的取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對非稅收入,必須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以財務獨立核算為標準,單位的各項收入支出由該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各項支出的審批程序和支出手續,明確領導的審批權限;明確與支出有關的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等。明確重大支出項目的標準及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辦法和程序。
5、建立嚴格的開支標準制度。對各項支出,國家有規定的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并明確因情況特殊超標準開支的處理程序;對國家無規定而由單位自定的,應當明確其報批的程序和標準,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6、對單位的專項資金應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明確專項資金的支出范圍和核算辦法;明確專項項目的完工驗收及檢查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結余的處理辦法。
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情況、人員增減變化等。
2、財務會計分析的有關指標,至少應當包括:各項收入、支出絕對數及對比指標、預算內撥款占總收入的比率、非稅收入占總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專項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人員經費占總支出的比重、非稅收入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等,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特點增加相應的財務分析指標。
3、明確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報送時間和部門。各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財務分析,財務分析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七、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明確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制度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的編制辦法。
2、明確會計檔案的保管、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明確會計檔案的銷毀管理辦法。
八、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包括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的設置制度及內部牽制制度;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權限范圍。
(二)、明確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確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權限;明確操作密碼的管理辦法等。
(三)、明確會計電算化代替手工記賬的各種憑證、賬簿、報表的打印時間。當天憑證必須當天打印;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應滿頁打印;總賬應于月末3日內打印;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月報應于次月3日內打印;季報應于次月5日內打印;年報應于次月15日內打印。
(四)、明確計算機硬件、軟件及數據的管理制度。對各種計算機硬件、軟件進行修改升級的程序和審批手續應當明確。
(五)、明確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業務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主管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建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任用會計人員必須符合會計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綜合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部門綜合預算一經批準通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優先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第七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二)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三)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罰沒收入;
(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七)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稅收入。
業務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 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 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財會室每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閱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會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匯報。
第四條 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會室執行。由財會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 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縣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財會室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和《部門經費分配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財會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會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其《合同》分送財務室與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財會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會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8、學校食堂、小賣部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另定協議]
附:關于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規定:
一、公務費:
1、辦公費:因辦理公務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筆、墨、紙和現代化的辦公用品,報刊雜志費,印刷費,宣傳費。
2、差旅費:機關行政人員因公差旅費。臨時出國(境)人員費用。
3、會議費;機關行政人員參加各項會議支付的費用
4、郵資費:教學辦公發生的郵資費。
5、行政設備維修費:行政辦公設備發生的維修費用。
6、學校組織的黨支部活動費,教工團員活動費,老年人活動費,關工委活動費等。
7、支教費:由學校指派,支持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教學而發生的經費。
8、教職工培訓費:為提高教學和業務水平而組織培訓發生的費用。
9、其他。
二、業務費:
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
1、教學業務費;教師用教材、講義、教學用文具、紙張、印刷費、墨水、粉筆等消耗用品。活動課、興趣課、研究性課補助費、教師早晚值班費。
2、實驗實習費:實驗藥品、試劑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實習費用。
3、文體維持費:音美體育器材,訓練比賽補貼。
4、理科實驗班費:奧賽培訓、集訓和參賽費用,聘請教練勞務費等。
5、學校科技節、體育節、藝術節費用。
6、社會實踐活動費:寒暑假學工、學農、走進社區、高中新生軍訓費用。
7、教研組活動費。
8、教學設備維修費。
9、教學業務會議費。
10、教學差旅費。
11、課題課改費。
12、業務招待費。
13、其他。
三、設備購置費:
l、儀器設備:教學儀器、儀表、電器設備、機電設備、電教設備。多媒體設備、網絡設備、標本、模型等。
2、音美體衛設備:音美體育衛生器材。
3、圖書設備:由學校購置的各類教育教學圖書。
4、一般設備。學生課桌椅、辦公用桌椅、電訊設備、醫療器械、辦公設備、交通運輸設備等。
業務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預算管理,保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4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和中心小學(以下簡稱農村中小學),村小(含教學點)納入所隸屬的鄉鎮中心小學統一管理。
第三條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預算資金由中、省、市、縣財政分級負擔,包括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等。
第四條農村中小學預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部門預算原則。按照部門預算編制辦法,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為一級預算單位,初中和中心小學為二級預算單位,村小為基層預算單位。
(二)綜合預算原則。農村中小學預算包括學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實現收支平衡,統籌安排。
(三)突出重點原則。依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按照保運轉、保基本支出、保重點的順序安排預算,做到公開、公正、透明。
(四)專戶管理原則。農村中小學預算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戶核撥,專款專用。
(五)績效考評原則。農村中小學預算實行績效考評制度,追蹤問效。
第二章預算編制
第五條農村中小學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
第六條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第七條收入預算編報,充分考慮需要和可能,根據年度業務開展計劃和支出需求情況綜合確定。收入來源要可靠、穩定,實事求是,不重報、不漏報、不虛報。
財政補助收入指農村中小學校從財政渠道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以及按規定比例由財政負擔的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等。
事業收入指農村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
勤工儉學收入包括農村中小學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項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捐贈收入、銀行利息收入等。
第八條支出預算編報。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按照政策規定的標準和享受人員范圍據實編報到每一個人。
人員支出包括個人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退休費、醫療費、住房補貼、撫恤和生活補助、助學金等支出。
公用支出按照政策規定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相關標準計算編報。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其中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費、辦公費、印刷費、培訓費、實驗實習費、文體活動費、水電費、取暖費、交通差旅費、郵電費、會議費、勞務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等;專項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設備、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購置等費用。
項目支出按照實際需求編報。項目支出包括校舍購建費、校舍維修改造經費以及其他改善辦學條件等費用。
免教科書經費由省教育廳編報。
第九條農村中小學校預算按照“兩上兩下”程序編制,從每年*月份開始編制下年度預算。
一上:農村中小學編報預算建議數。根據縣級財政、教育部門關于編制年度預算的統一部署,根據學校基本情況和事業發展需求,農村中小學編制年度預算建議草案,上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報送縣級財政部門。
一下:縣級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控制數。縣級財政部門根據部門上報的預算建議數,將本級承擔的農村中小學經費和上級下達的預算指標一同納入農村中小學預算,并結合分項定額標準等因素,統籌安排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確定下達各中小學預算控制數。
二上:農村中小學上報預算草案。農村中小學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細目定額規定和有關標準,編制年度預算草案,逐級審核匯總后報送縣級財政部門。
二下:縣級財政部門批復預算。縣級財政部門將同級人大審議批準的預算草案批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財政部門預算批復,下達各中小學預算。
第十條縣級財政部門下達、批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時,應分列二級和基層預算單位預算。
第十一條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校均、班均、師均和生均等實物配備標準,確定農村中小學基本支出細目定額標準,并與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一同下達各農村中小學。
第十二條農村中小學在編制預算時,按照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將學校通用的耗材和儀器設備等符合政府采購管理規定的商品和勞務(具體種類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編入政府采購預算。
第三章預算執行
第十三條預算撥款。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由縣級財政按照預算進度直接撥付中小學,其中工資部分仍按原支付渠道發放到教師個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由學校提出用款計劃,經縣級教育部門審核后,向縣級財政提出申請,由縣級財政直接核撥農村中小學。對基礎資料翔實、管理規范和地處偏遠的農村中小學日常公用經費,也可由縣級教育部門直接向縣級財政申請用款計劃,經縣級財政審核后直接核撥農村中小學;專項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中符合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農村中小學預算一經批復,嚴格執行。在預算未確定前,縣級財政部門根據上年農村中小學月均實際支出情況,按月預撥公用經費,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
第十五條縣級財政部門對農村中小學撥款要確保及時、足額、準確,不得截留、滯留和挪用學校預算經費。
第十六條農村中小學嚴格按照批準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確需調整的,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實施。
第十七條學校預算執行中新增事項,除國家統一調資和突發性事件可申請預算追加外,其余一律在編制下年度預算時統籌考慮。
第十八條學校預算執行中項目資金有結余的,經財政部門同意后可留歸學校統籌使用;未完成項目的年度結余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第四章決算編制
第十九條預算年度終了,由學校按要求及時編制決算,經教育部門審核匯總形成部門決算草案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條決算要求數字真實,內容全面、準確,編報及時,不得估列代編,不得漏報、瞞報,虛列支出。
第二十一條決算包括決算報表和決算說明。決算表式由財政部門統一印發。
第五章績效考評
第二十二條學校預算實行績效考評制度。績效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對支出項目實施內容、資金管理效率、公共或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考評。
第二十三條績效考評實行“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的管理方式,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管理,教育部門和學校分級實施。評價方法、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值、評價工作程序由財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研究制定。績效考評結果,作為以后年度義務教育財政資金分配的主要依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建立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檢查相結合的農村中小學校經費管理使用監督制約機制。
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完善內部財務管理約束機制,加強資金管理,自覺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及時向教育部門匯報預算執行情況,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各級分擔資金不到位,套取上級財政資金的,截留、挪用、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工作失職造成失誤并導致資金損失浪費的責任人或在資金使用管理中玩忽職守導致資金損失的責任人移交監察部門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業務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確保醫院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醫院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等國家有關財政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在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余與分配、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
第五條 醫院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 醫院的財務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 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財務工作。
第八條 醫院財務處是醫院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一級部門,在院長領導下,統一管理醫院的財務工作,組織會計核算,實施財務監督。
第九條醫院的財會人員必須持財政部門統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并具有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
第十條 醫院的會計人員必須在內部控制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下開展工作,并進行定期輪崗。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 預算管理是醫院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醫院事業發展在年度經濟工作中的計劃安排,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可操作性。醫院不得隨意變更和突破。預算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原則: 醫院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精打細算,勤儉節約。
第十三條 預算編制方法: 醫院預算以會計年度為期間,采取零基預算方式,充分體現全年收入和支出的全貌。收入預算,結合預算年度業務量預計變動情況編制;支出預算,參照上年實際執行情況,結合當年事業發展因素優先保障人員經費,重點傾斜醫教研和基礎設施建設,緊縮公務性開支。
第十四條 醫院支出結構要不斷優化,各項支出預算應保持合理的比例,醫教研方面的支出保持逐年增長,基本建設的支出要兼顧單位的長遠發展,體現可持續發展。
第十五條 預算制定和執行: 醫院財務處組織相關部門編制預算,經院長辦公會同意后報醫院財務處。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匯總,提出修改建議或意見。經院長同意后,上報主管部門,并遵照執行。不經批準,任何處室和個人不能隨意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預算調整:醫院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可根據預算執行情況作適當調整。有關處室提出調整方案,由醫院財務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匯總,經院長審批后執行。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收入是指醫院在開展醫療、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和主管部門取得的補助經費。
第十八條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醫院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撥款、特色學科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和其他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醫院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醫院開展醫療、教學、科研以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業務規章制度 篇15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中學學校預算管理制度。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門有義務向財務部門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中學學校預算管理制度。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工資標準及北京市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時,應根據具體的收費項目確定,凡明確有收費標準的項目,要根據有關基數和收費標準計算編列;在編制其他收入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結合上年情況編列。
6。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門費用預算。財務部門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7。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8。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9。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應分為[基本建設項目支出"、[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和[其他項目支出",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委計劃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11。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 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部門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后,報校務會審定、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業務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 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業務規章制度 篇17
為切實加強本局財務管理,嚴肅財政紀律,規范財務工作秩序和財務行為,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及有關財政制度,結合本局實際,制訂實施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
(二)堅持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堅持量入為出,根據經費來源,合理安排使用。
(三)加強財務管理,積極推進財務管理服務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促進局財務工作及其他相關業務工作的健康開展。
(四)加強財務監督,重點加強事前、事中監督,發揮有限經費的最大效益。
二、預算管理
(一)局本級部門預算編訂,嚴格遵循財政部門時間和程序流程安排,根據財政部門各項預算編訂規定進行科學合理編制,充分考慮事業發展需求和預算年度收入增減因素,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科學統籌安排各項資金。
(二)預算編訂應遵循保障局本級正常運轉所需的前提,包含人員工資、機關正常辦公等基本性支出需求,既要貫徹勤儉節約原則,又要保障日常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三)預算編訂應充分考慮本單位事業發展需求和規劃,由局機關各科室和單位根據年度重點工作和工作計劃,編制經常性項目資金申請書,具體列明資金使用方向、范圍和具體安排,實現項目預算“立項有依據,績效有目標、計算有標準”,確保預算項目切實可行;同時編訂預算年度內設備、設施、自動化辦公設備更新的政府采購計劃表,以備局本級總體預算編制所需。
三、收入管理
(一)統一專戶。在經營活動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其中屬于國庫收入的資金先統一繳入財政預算外資金管理中心,通過財政結算后轉入本單位存款帳戶;其他資金專戶收入,要及時繳入單位賬戶,任何科室不得在帳外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二)規范管理。局所管理的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嚴禁任何科室外購票據。對當日的收入款項應當日入庫,不得坐支。
四、支出管理
(一)人員經費
局機關干部職工正常晉升、職務晉升等工資變動,負責人事工資工作人員要及時填寫工資福利變動相關表格,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憑審批表向財務資產科申請相應變動人員的工資福利補發,并存入個人檔案。若遇人員調動,需及時提供干部介紹信和增(減)編表格給財務資產科,增加(減少)人員經費的開支。
(二)基本經費
局基本經費支出主要由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交通費、會議費支出等組成。局財務資產科應根據區財政核定的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局年度基本經費支出分月計劃,并在保證局機關正常公務活動下嚴格按計劃控制基本經費支出。其中招待費全年支出必須控制在區紀檢部門與財政部門下達的支出控制范圍內。
(三)專項經費
1、各類專項經費,由財務資產科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局財務資產科應嚴格按照年初專項經費支出預算,根據各專項事務的輕重緩急規范列支專項經費支出。各相關業務科室應嚴格按照各專項預算的開支額度、開支范圍、開支時間順序等上報列支,(有合同的按合同專款執行)。一般不得進行超范圍超預算的專項經費支出。
2、大額費用開支須事先請示匯報。單項工程以及其他項目(含基建工程新建、改擴建、修繕和設備的購置、安裝、改造、維修等)在10000元以上的,應先編制經費預算,經分管局領導審核,報局長審批后方可實施。
3、重大工程或采購項目50000元以上的須先行由專家論證并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后方可實施。
4、超出預算或無預算的,報分管局長和財務資產科審核后,由局長審批后方可實施。
(四)日常結報
1、結報程序
經辦人填寫報銷清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會計審核-→局分管領導簽字-→局財務審批人簽字-→財務出納核對與報銷。
2、審批權限
本局經費采取局財務審批人“一支筆”審批和權限分級核準相結合的審批制度。
一次發生費用不足500元的,由經手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后,由財務分管領導簽批,也可以由辦公室主任簽批;在500元以上的,經手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后,由分管副局長審核,報分管財務領導簽批;超過1000元(其中基建、車輛等專項經費100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簽核。
3、結報方式
本局經費結報原則上全部實行公務卡刷卡與轉賬結算結報方式。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現金結報的,須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現金使用情況說明表,并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
局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新做公務卡的要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新增手續,人員調出要及時辦理公務卡核銷。
4、結報類別
(1)備用金: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一般情況下不再借領備用金,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借領的,先由經辦人填寫借據,經財務資產科長審批,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經局財務審批人簽字后,才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出差結束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結清借款。
(2)差旅費:差旅費支出要嚴格執行《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20xx〕10號)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報分管領導審批(駕駛員由車隊負責人審批)。工作返回后,出差人員應及時憑出差審批單到財務資產科報銷差旅費,嚴格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憑據報銷。駕駛員由車隊負責人審批后,交財務會計審核,再報財務分管領導簽批;其他工作人員按結報程序報銷。
(3)會議費:嚴格執行《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20xx]7號)規定,減少會議次數和會議規模,嚴格會議費開支標準;凡經批準召開的會議,由辦公室按標準安排食宿,并憑會議審批依據、會議通知、實際與會人員簽到表以及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等憑證按規定結報。
(4)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活動一般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嚴格按《定海區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定黨政辦發[20xx]201號)規定,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和工作餐標準,費用結報時一律按規定填寫接待費報銷單(合法財務票據,列明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等),并提供派出單位公函或公務(商務)來賓記錄、接待清單,方可報銷。
(5)職教費:各類學習班、培訓班及其他各種專業證書班的學習,須與本崗位業務有關,并經局長同意才能參加,考試合格后按上級規定報銷學費。
(6)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是指與車輛活動有關的費用,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車輛加油保險、車輛裝飾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區機關車隊車輛實行單車核算,建立一車一賬管理制度。車輛實行定點修理裝潢、定點加油、定點保險。修理在結算時須附修理委托單和結算單,裝潢在結算時須附裝潢清單,并由車隊負責人核實。車輛加油實行定點定標制度,如遇特殊情況產生的費用需由經手人和車隊負責人簽字后,交分管副局長審批,報分管財務領導簽批。
(7)辦公經費:局報刊雜志征訂、通訊、郵寄、印刷等工作由局辦公室統一承辦并報銷。對于日常辦公確需要購置的物品或維修,由相關科室填寫采購清單,經辦公室審核后,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副局長審批后方可采購、維修。涉及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的,須辦理財產登記手續。
(8)專項等其他費用:專項等其他費用包括工程項目、設備購置、專用材料采購等,嚴格按照局采購制度執行。凡一次活動有多項支出時,經辦人員必須歸集齊全后,一次性到財務部門報銷,原則上不得將同一活動的多項支出分次報銷。局費用支出報銷(審批)單憑證應嚴格按照表式內容填寫。要求為二家及以上單位轉賬方式結報的必須分別填制費用支出報銷(審批)單。
五、票據管理
(一)局財務票據由專人負責、專人保管,領用時必須在票據領用簿上簽名。
(二)按規定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通用票據,票據由票管員向財政部門購領、保管,使用完后及時上繳、核銷。
(三)在使用票據前,應對票據進行檢查,如發現缺份、少聯的應及時退回,并辦理有關手續。使用時,應逐項逐欄填寫,不得涂改、挖補、撕毀,并在收據聯加蓋單位財務章。對填錯的廢票,各聯應說明作廢或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備查。
(四)局財務資產科要加強對領用票據的監督、檢查,定期或不定期核實票據的使用情況,以杜絕挪用、坐支收入、丟失票據等現象的發生。
六、財務報告
局實行財務月報制度和財務分析報告制度。財務月報內容主要根據局年初預算情況,就局財務的主要項目每月所發生的有關數據編制報表,供局領導決策參考。財務資產科需將每個月的單位預算會計報表和財務開支明細賬報分管財務領導和局長簽核。財務分析報告分年中、年終兩次進行,主要就局經費開支結構、內容及存在問題進行整理分析,并提出改進管理、加強財務控制的建議,財務運行情況及時向領導班子集體報告。
七、檔案管理
每年度結束后,所有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票據存根及財務留存合同、協議、文件證明等一律納入會計檔案管理,由檔案室專人管理。若有非會計人員或外單位人員借閱財務檔案須向財務資產科提出申請,經財務資產科科長審批后方可在財務人員的陪同下,在檔案管理員處登記借閱。
業務規章制度 篇18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學校 預算管理制度。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學校之外設置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組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總務處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按照國家政策標準并進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總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總務處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總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一)、學校一切開支必須建立專賬,專人管理,學校每學期至少要組織一次賬目清查并簽字。
(二)、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即收支票有原始憑據或經辦人的印件,且由學校報賬員主管會計統一收繳,統一管理和使用,堅持批款一支筆,嚴禁亂收費,亂罰款。收費(含罰款或公物賠金)不入賬作貪污挪用處理(除給予紀律處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罰金額的25%)
(三)、報賬員必須做到報賬及時,且賬據、錢相符,日清月結。對漏收的要負責追回,對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付,認真履行財務監督和增收節支的責任。
(四)、行政經費不準借支和挪用,特殊情況,可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準,但借支時間不得超一個月,否則按2%計算月息。
(五)、學習輔導資料必須由學校統一征訂,即備課組長、教研組長確定資料,教研處、勤辦談價,分管教學和后勤的校長審批,最后校長簽字付款。若有個人私自征訂,學校拒付資料款。
(六)、出公差的費用按有關文件報銷,若有超出文件規定范圍款項,由當事人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