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服務協議(精選18篇)
業務服務協議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委托事項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
1.根據國家現行會計、稅收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及納稅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擔因資料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應責任。
2.按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是甲方的責任。這種責任還應當包括:
(1)建立、完善并有效實施與會計核算、納稅申報相關的內部控制。
(2)符合會計準則及其有關規定。
(3)按照稅收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二)甲方義務
1.及時為乙方的 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會計資料、納稅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確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觸任何與本次工作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3.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委托業務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4. 正確并合法使用業務報告,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報告,除本約定書約定的情形外,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乙方無關。
5.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支付委托業務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有關規定,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對甲方提供的納稅資料進行審核、分析,并發表專業意見。
2.乙方應當制定合理計劃和實施能夠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審核程序,為甲方的委托事項提供合理保證或建議。乙方有責任就業務服務成果向甲方解釋,并在業務報告中說明。
(二)乙方義務
1.在委托方和相關當事方的協助下,根據業務工作方案和計劃,按照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中執業質量和業務報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務。為所承接審核業務配備具有相應專業勝任能力的注冊稅務師和其他專業人員。
2.履行保密義務,除下列情況情形之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1)取得甲方的授權;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
(3)接受行業協會和監督機構依法進行的質量檢查;
(4)監管機構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監管機構處罰前的調查、取證)以及乙方對此提起的行政復議,
(5)甲方已自行披露,或已被第三方披露;
(6)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公權力機關依法調取;
(7)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免責事由
(一)如本約定書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約定書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根據程度應予中止或終止。
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約定書或造成他人損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責任。
(二)基于截止性測試的性質和審核過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內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經乙方審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發現的風險,乙方出具的業務報告不能因此減輕甲方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對此申明表示理解并同意。
五、違約責任兌現方式
(一)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本約定書任何一方違反約定事項造成對方實際損失的,應在 期限內支付業務費用總額 %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六、費用及支付
(一)按照注冊稅務師行業收費的有關規定,本次收費以乙方各級別工作人員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時間為基礎計算的。乙方完成本次委托業務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整(¥)。
(二)上述費用自本約定書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業務費用總額的50 %;其余費用在乙方提交業務報告后 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
(三)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乙方從事本委托事項完成的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七條第1款所述業務費用總額。
(四)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乙方人員抵達甲方工作現場后,本約定書項目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業務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于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核工作之后,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空白 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空白日內支付。
(五)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發生的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交通、食宿費等),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業務報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應當按照國家發布的相關執業準則所規定的格式和類型,出具真實、合法的業務報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業務報告一式 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刪節乙方出具的業務報告;不得修改或刪除重要的數據、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說明。
八、約定事項的變更、終止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形,影響涉稅審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業務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提前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一)本約定書簽訂后,雙方應當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終止業務約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本約定書終止之日前對約定事項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費用。
九、資料保留及所有權
乙方對執行業務過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擁有所有權,乙方可自主決定允許甲方獲取業務工作底稿部分內容,或摘錄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這些信息不得損害乙方執行業務的有效性和獨立性。
十、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約定書的所有條款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并受其約束。與本約定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選擇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解決方式:
(一)提交進行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約定書的法律效力
(一)本約定書經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雙方履行完成約定事項后終止。
(二)本約定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約定書的附件及任何補充協議與本約定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合伙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業務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第一章 服務范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訊框傳送業務。
第二條 乙方申請訊框傳送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依本協議條款辦理。
第三條 本規章所稱之(訊框傳送業務),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數據交換網絡,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數據通信、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信息應用之業務。
第四條 本業務系利用數據電路連接網絡,提供訊框傳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務。
第五條 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兩端之實際需求設定發信及收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條 每一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IR)最小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過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為增加之累計單位。每一通信埠之發信或收信約定信息速率總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條 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傳送信息量不超過約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送收信息量總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時,信息均可傳送至收信端,如每秒傳送信息量超過約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收信信息量總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時,則部分信息將因溢流而無法傳送至收信端,乙方須重送該無法傳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條 本業務通信端口之速率分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 申請程序
第九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時,應依本規章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至少為二個月,未滿二個月者,以二個月計。
第十一條 申請填表人應就其于申請書中所填載之相關數據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文件、數據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裝設于乙方端之數據通信設備,其裝設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認為指定之位置或環境易致設備障礙或未具備接地電阻一百奧姆以下接地線者,得請乙方另行指定適宜位置或改善指定處所之環境條件后方予接裝使用。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應檢具下列數據向甲方申請:
一、訊框傳送業務申請書。
二、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設備(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四、自然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復印件;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應檢附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準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等之復印件。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 異動程序
第十四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應依本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乙方申請辦理移機、更名、變更通信端口速率、變更通信對象、變更約定信息速率、變更設備、無線暫拆及終止租用等異動事項時,應填具(訊框傳送業務異動申請書),加蓋印章,并依下列約定向甲方申請:
一、移機
(一)移設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內電話營業區域內為限。
(二)經甲方確認可以移機者,應將預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預定日期起二個月內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預定施工日期前遷離原址者,應于遷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將數據通信設備拆回。
(四)乙方申請遷移之新址缺乏機線設備時,致無法移設者,得申請暫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稱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單位異動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變更通信對象或變更約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兩端之乙方可分別向甲方申請,并檢附(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變更設備:乙方應檢附(客戶端設備(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五、終止租用: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時,應于預定拆機日十日前申請,以便按時拆除機線設備。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收之費用如下:
一、接線費及移設費:租用本業務,應繳付接線費;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移設費。裝設或移設地點在甲方于當地之市內電話基本營業區以外者,其區外部分應比照市內電話之規定另加收工料費。
二、客戶端設備保證金:租用本客戶端設備者,應預繳保證金。
三、更名費:乙方申請更名應繳納更名費,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個FR訊框傳送號碼每次計數。
四、系統設定費:固定通信及約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變更均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設定計收。
五、月租費:乙方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費用如下:
(一)乙方終端設備(訊框傳送接取設備或路由器)月租費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費_________;
(三)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各營業項目之資費由甲方擬定,并呈請電信總局備查。前項詳細收費標準,應依電信相關法規規定,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 甲方之收費標準,得因經營成本及其它相關因素之變動調整之。調整后之詳細收費資料,應于調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 如因甲方訊框傳送網絡系統各項設備發生障礙、阻斷致不能通信時,自甲方發現或接獲乙方通知并經甲方查證屬實之時起算滿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礙部分全月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不滿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該障礙部分當月份應繳租費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歸責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以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由于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斷不能通信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者,自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如僅裝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則通信埠月租費應予計收,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者計收。乙方申請停止租用時,以申請書指定之預定終止租用日期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第二十一條 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而終止租用,致租用期間未滿一個月者,應一次補足未滿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欠費、違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業務者,暫停使用期間仍應繳納各項費用。乙方申請移設者,于待移期間各項費用仍應照繳,但因甲方缺乏機線設備辦理暫拆者,免收暫拆施工費及待移期間月租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當月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其每日租費以全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第二十四條 若乙方采按年繳費之方式,于租期屆滿時欲終止使用者,應填寫申請表,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承諾續用。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享有簽約年限折扣,在合約期間內欲提前解約者,除依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終止租用手續外,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或移設時應繳納之各項費用,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繳納,如逾期不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業務之服務。
第二十七條 甲方若已備妥機線設備并通知乙方預定裝設或移設日期時,乙方因故申請注銷,其已繳之接線費、移設費或工料費概不退還。乙方如說明原因要求延后辦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個月,逾期即予注銷,所繳建設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每月應繳之各項費用,應于甲方通知之繳費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納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為終止租用,甲方得徑行拆除其機線設備,其月租費結算至拆機日止。乙方同意各項通聯記錄及帳務紀錄均以甲方計算機記錄數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是否繳費均以甲方帳務系統內之紀錄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所繳納各項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無息退還之:
一、溢收之月租費。
二、已繳納之接線費、移設費、工料費、預繳保證金,因可歸責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該申請事項辦理者。
三、預繳之保證金于租滿最短期間者。
第五章 維護與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業務所需乙方端設備及數據終端設備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備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維持乙方租用之訊框傳送網絡系統設備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在限期內盡速修復。甲方若預先計劃更動其設備或停機,須于一周前公告于網頁上,并寄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時遇有障礙,應即通知甲方查修處理。但乙方自備設備部分應由乙方先自行檢驗,確認無障礙后,盡速通知甲方查修處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條 乙方對租用甲方之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毀損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乙方申請拆除、移設所租設備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設前亦同。
第三十四條 甲方機線設備發生障礙、阻斷或錯誤而不能通信時,甲方除按本協議之約定扣減租費外,不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基于維持訊框傳送網絡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必要時得派員查驗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視其情節輕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間內暫停其使用或終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一、乙方通信內容有泄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妨害社會治安、違背公眾秩序或善良風俗等情事,經有關機關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業務,有竊取、破壞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經審查認可,利用其數據通信設備傳遞他人之數據或供他人作數據交換者。
四、乙方將租用之設備,私自轉讓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變更租用之設備或改變其性能、業務用途或裝設地點者。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對因提供本業務所知悉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閱其本身數據,或有下列符合計算機處理個人數據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它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前開數據: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并有正當理由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第三款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后補之。
第三十八條 甲方為緊急應變之需要,得徑行縮短本業務之使用時間或暫停其租用,并將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應按縮短或暫停之時間而減少或停收其租費。
第三十九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并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
第四十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損毀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甲方訂定賠償價格時,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七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時,應于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報紙公告,并請乙方于二個月內至甲方處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之手續。
第四十二條 甲方如因情事變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時得暫;蚪K止其全部或一部業務之經營,惟應于預定暫;蚪K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準,并于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終止租用手續,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惟除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外,甲方不負其它賠償責任,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第八章 廣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份。
第九章 申訴服務
第四十四條 乙方如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請求處理,甲方將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因本協議條款涉訟時,系爭金額如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六條 本協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乙方同意遵守電信相關法令及甲方各項服務營業規章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服務協議 篇3
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并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務范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本業務專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綜合網路經營者或提供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為限。
第三條?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以甲方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服務為范圍,并涵蓋甲方國際海纜電路業務所接續的國家暨城市。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提供通信服務項目為國際數據電路出租服務。甲方為改進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范圍內,經主管機關核準或備查後,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乙方得於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務,并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_____標準,繳交各項費用。
第二章?設備維護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租用本業務須與甲方之內陸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可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若由用戶自備者,得由用戶自行維護。
第六條?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盡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或他人擅自將本業務之電信終端設備加大傳輸功率,變更頻率設定,偽造,變造或仿造電信終端設備序號,或改裝成其他通信器材者,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復原狀或辦理更換終端設備手續,逾期未辦理者,除暫停提供本業務,俟其回復原狀或換妥終端設備後予以恢復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三章?申請程序
第七條?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對:
一、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特許執照。
第八條?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并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屬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之供租對象。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未繳者。
三、乙方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得於六日內向甲方申請復查。甲方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復查結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備之介接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遲施工時,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順延施工日期達三十天以上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遲施工而造成甲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
第十條?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為一年。
二、長期租用:租用期間連續達五年以上,且預付全額租金。
第十一條?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於雙方之同意日期內使其開通。雙方之同意開通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機線設備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於原定開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開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該日期,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提出者,視為同意該日期。
第四章?異動程序
第十二條?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得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四條?乙方欲終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時,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甲方於受理申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終止服務,或依實際情況與乙方另行協議終止服務日期。
第五章?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乙方應依甲方公布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_____標準,於雙方約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述詳細_____標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六條?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納接線費,其後視乙方租用情況應按期繳納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用戶與本公司之內陸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若由本公司供租與服務者,需另行支付相關機房共置費。
第十七條?乙方申請變更電路傳輸速率時,應補,減收第十六條相關費用之差額。
第十八條?若乙方將本業務交由他人使用時,其應繳費用仍由該乙方負責繳付。
第十九條?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二十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業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終止提供本業務,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繳費而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乙方因未繳費致被暫停服務,甲方應盡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信。
第二十一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并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該出租電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條?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乙方同意各項通信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三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二十四條?乙方申請暫停使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間,仍應繳付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第六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五條?乙方租用本業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信期間,費用之扣減按下列規定辦理,最多以扣減當月應繳月租費或該月份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為限:_________。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六條?用戶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本協議第二十六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相關法令規定,并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_____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并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七章?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八條?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乙方租用期如為長期租用者,因其費率較一般租用為優惠,其已一次繳付之費用及分期繳付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不予退還。乙方租用期如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間未滿原約定之租期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補繳未滿租期之費用,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者,免予繳納。
一、乙方於未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
1.終止時至最短租用期之間各項月租費。
2.最短租用期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二、乙方於已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終止時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第二十九條?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準,并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協議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條?甲方暫;蚪K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蚪K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準,并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無利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并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乙方依本協議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并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提供本業務,俟乙方依本協議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服務,暫停服務期間之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仍應繳納。
第八章?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因身分變更致不符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供租對象時,由甲方以書面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乙方即視為提前解約,并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于乙方將本業服務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九章?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訴服務
第三十九條?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服務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條?因本協議涉訟時,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業務服務協議 篇4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并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范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綜合網路經營者或提供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為限。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以甲方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服務為范圍,并涵蓋甲方國際海纜電路業務所接續的國家暨城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信服務項目為國際數據電路出租服務。甲方為改進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范圍內,經主管機關核準或備查后,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乙方得于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務,并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收費標準,繳交各項費用。
第二章 設備維護與管理
第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須與甲方之內陸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可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若由用戶自備者,得由用戶自行維護。
第六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盡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或他人擅自將本業務之電信終端設備加大傳輸功率,變更頻率設定,偽造,變造或仿造電信終端設備序號,或改裝成其他通信器材者,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復原狀或辦理更換終端設備手續,逾期未辦理者,除暫停提供本業務,俟其回復原狀或換妥終端設備后予以恢復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七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對:
一、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特許執照。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許可執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許可執照,得先檢附《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證明》,俟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后,補提該許可執照供核對。如乙方未于許可證明有效期間內補提許可執照,經甲方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即視為提前解約,并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乙方應就其于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八條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并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屬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之供租對象。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未繳者。
三、乙方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于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得于六日內向甲方申請復查。甲方應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復查結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備之介接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遲施工時,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順延施工日期達三十天以上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遲施工而造成甲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
第十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為一年。
二、長期租用:租用期間連續達五年以上,且預付全額租金。
第十一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后,甲方于雙方之同意日期內使其開通。雙方之同意開通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機線設備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于原定開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開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該日期,應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提出者,視為同意該日期。
第四章 異動程序
第十二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得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四條 乙方欲終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時,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甲方于受理申請后,應于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終止服務,或依實際情況與乙方另行協議終止服務日期。
第五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布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于雙方約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述詳細收費標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納接線費,其后視乙方租用情況應按期繳納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用戶與本公司之內陸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若由本公司供租與服務者,需另行支付相關機房共置費。
第十七條 乙方申請變更電路傳輸速率時,應補,減收第十六條相關費用之差額。
第十八條 若乙方將本業務交由他人使用時,其應繳費用仍由該乙方負責繳付。
第十九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可歸責于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二十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應于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業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終止提供本業務,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繳費而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乙方因未繳費致被暫停服務,甲方應盡速于其繳清全部費用,并通知甲方后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信。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并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該出租電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條 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乙方同意各項通信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三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二十四條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間,仍應繳付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信期間,費用之扣減按下列規定辦理,最多以扣減當月應繳月租費或該月份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為限:_________。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六條 用戶租用本業務由于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本協議第二十六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于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相關法令規定,并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并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后補之。
第七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乙方租用期如為長期租用者,因其費率較一般租用為優惠,其已一次繳付之費用及分期繳付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不予退還。乙方租用期如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間未滿原約定之租期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補繳未滿租期之費用,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于乙方者,免予繳納。
一、乙方于未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
1.終止時至最短租用期之間各項月租費。
2.最短租用期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二、乙方于已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終止時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第二十九條 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準,并以書面通知乙方后,視為協議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條 甲方暫;蚪K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于預定暫;蚪K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準,并應于預定暫;蚪K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無利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于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并請乙方于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乙方依本協議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并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后,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提供本業務,俟乙方依本協議補辦各項手續后再予恢復服務,暫停服務期間之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仍應繳納。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身分變更致不符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供租對象時,由甲方以書面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乙方即視為提前解約,并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于乙方將本業服務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九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章 申訴服務
第三十九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服務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條 因本協議涉訟時,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服務協議 篇5
訊框傳送業務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第一章 服務范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訊框傳送業務。
第二條 乙方申請訊框傳送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依本協議條款辦理。
第三條 本規章所稱之(訊框傳送業務),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數據交換網絡,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數據通信、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信息應用之業務。
第四條 本業務系利用數據電路連接網絡,提供訊框傳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務。
第五條 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兩端之實際需求設定發信及收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條 每一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IR)最小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過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為增加之累計單位。每一通信埠之發信或收信約定信息速率總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條 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傳送信息量不超過約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送收信息量總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時,信息均可傳送至收信端,如每秒傳送信息量超過約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收信信息量總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時,則部分信息將因溢流而無法傳送至收信端,乙方須重送該無法傳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條 本業務通信端口之速率分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 申請程序
第九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時,應依本規章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至少為二個月,未滿二個月者,以二個月計。
第十一條 申請填表人應就其于申請書中所填載之相關數據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文件、數據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裝設于乙方端之數據通信設備,其裝設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認為指定之位置或環境易致設備障礙或未具備接地電阻一百奧姆以下接地線者,得請乙方另行指定適宜位置或改善指定處所之環境條件后方予接裝使用。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應檢具下列數據向甲方申請:
一、訊框傳送業務申請書。
二、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設備(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四、自然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復印件;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應檢附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準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等之復印件。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 異動程序
第十四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應依本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乙方申請辦理移機、更名、變更通信端口速率、變更通信對象、變更約定信息速率、變更設備、無線暫拆及終止租用等異動事項時,應填具(訊框傳送業務異動申請書),加蓋印章,并依下列約定向甲方申請:
一、移機
。ㄒ唬┮圃O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內電話營業區域內為限。
。ǘ┙浖追酱_認可以移機者,應將預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預定日期起二個月內配合施工。
。ㄈ┮曳接陬A定施工日期前遷離原址者,應于遷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將數據通信設備拆回。
。ㄋ模┮曳缴暾堖w移之新址缺乏機線設備時,致無法移設者,得申請暫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稱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單位異動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變更通信對象或變更約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兩端之乙方可分別向甲方申請,并檢附(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變更設備:乙方應檢附(客戶端設備(CPE)接口性能調查表)。
五、終止租用: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時,應于預定拆機日十日前申請,以便按時拆除機線設備。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收之費用如下:
一、接線費及移設費:租用本業務,應繳付接線費;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移設費。裝設或移設地點在甲方于當地之市內電話基本營業區以外者,其區外部分應比照市內電話之規定另加收工料費。
二、客戶端設備保證金:租用本客戶端設備者,應預繳保證金。
三、更名費:乙方申請更名應繳納更名費,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個FR訊框傳送號碼每次計數。
四、系統設定費:固定通信及約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變更均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設定計收。
五、月租費:乙方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費用如下:
(一)乙方終端設備(訊框傳送接取設備或路由器)月租費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費_________;
(三)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各營業項目之資費由甲方擬定,并呈請電信總局備查。前項詳細收費標準,應依電信相關法規規定,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 甲方之收費標準,得因經營成本及其它相關因素之變動調整之。調整后之詳細收費資料,應于調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 如因甲方訊框傳送網絡系統各項設備發生障礙、阻斷致不能通信時,自甲方發現或接獲乙方通知并經甲方查證屬實之時起算滿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礙部分全月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不滿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該障礙部分當月份應繳租費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歸責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以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由于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斷不能通信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者,自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如僅裝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則通信埠月租費應予計收,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者計收。乙方申請停止租用時,以申請書指定之預定終止租用日期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業務服務協議 篇6
網上申請預付費電話業務服務協議
為維護我公司與客戶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網上申請預付費電話業務的相關事宜,制定并確認本協議,以供共同遵照執行。
1、預付費電話業務具備來電顯示功能、國際國內長途直撥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計時上網功能?蛻舯WC所填寫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客戶有權對我公司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和申訴?蛻舭雌湎碛械姆⻊枕椖康馁Y費標準和雙方認可的繳費方式按時向我公司繳納相關費用。
2、客戶應以裝通電話后通知的號碼為準,并以此號碼做為客戶對外宣傳的依據。
3、客戶應保證使用的終端設備具有入網許可證,且由客戶自行管理終端設備及密碼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4、客戶通過購買“固定電話充值卡”為使用的預付費電話的帳號充值,充值電話____;客戶辦理撤機后,我公司將剩余的預付費金額以等值電話卡退還客戶,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還現金。
5、我公司有權對碼號等電信資源及相關服務功能作出調整,但應事前告知客戶;我公司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收回的碼號等電信資源進行再配置;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范圍內,我公司有權調整資費。
6、我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布提供服務的種類、范圍、資費標準及服務標準,并提供預付費電話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為改善網絡通信質量,我公司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網絡擴容、調整、軟件升級時維持正常通信服務,并以電話語音、信函、廣播、電視、公開張貼、報紙或互聯網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術條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戶通信中斷、號碼更改等而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戶繼續使用變更后業務的,視為客戶同意變更。
8、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終止提供服務,解除本協議,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客戶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或允許他人在已裝的電話線路上裝各種終端設備及復用設備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未經我公司同意,客戶轉讓電話使用權或擅自改變預付費電話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出現的。客戶提出終止全部服務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9、本協議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戶;若客戶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后一個月內與我公司協商,否則將視為客戶已知悉并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10、客戶申請裝電話,我公司裝機員裝機竣工后,并按規定向裝機員繳納裝機一次性費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時限內裝機開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費用數額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戶支付違約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協議其他項下的服務未能按規定時限實現或發生通信阻斷,按國家、行業、我公司有關規定對客戶補償或賠償,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導致的其它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間接性、精神性損失)。國家、行業、我公司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戶的規定補償或賠償。
12、客戶帳戶余額為零時,除110、112、119、120、122、10060、_________、_________外,將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間基本日租費仍按日累計,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計欠費;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權終止服務,且不退還客戶已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我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
14、未經我公司同意并辦理相應手續,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贈與的協議無效。
15、確認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或確認的變更協議或者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業務服務協議 篇7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并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范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綜合網路經營者或提供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為限。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以甲方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服務為范圍,并涵蓋甲方國際海纜電路業務所接續的國家暨城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信服務項目為國際數據電路出租服務。甲方為改進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范圍內,經主管機關核準或備查後,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乙方得於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務,并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收費標準,繳交各項費用。
第二章 設備維護與管理
第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須與甲方之內陸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可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若由用戶自備者,得由用戶自行維護。
第六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盡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或他人擅自將本業務之電
信終端設備加大傳輸功率,變更頻率設定,偽造,變造或仿造電信終端設備序號,或改裝成其他通信器材者,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復原狀或辦理更換終端設備手續,逾期未辦理者,除暫停提供本業務,俟其回復原狀或換妥終端設備後予以恢復使用外,并得由
甲方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八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對:
一、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特許執照。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許可執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許可執照,得先檢附《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證明》,俟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後,補提該許可執照供核對。如乙方未於許可證明有效期間內補提許可執照,經甲方催告經一個月仍
未補正者,即視為提前解約,并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乙方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并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屬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之供租對象。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未繳者。
三、乙方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得於六日內向甲方申請復查。甲方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復查結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備之介接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遲施工時,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順延施工日期達三十天以上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遲施工而造成甲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
第十一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為一年。
二、長期租用:租用期間連續達五年以上,且預付全額租金。
第十二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於雙方之同意日期內使其開通。雙方之同意開通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機線設備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於原定開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開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該日期,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提出者,視為同意該日期。
第四章 異動程序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得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五條 乙方欲終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時,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甲方於受理申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終止服務,或依實際情況與乙方另行協議終止服務日期。
第五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布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雙方約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述詳細收費標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七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納接線費,其後視乙方租用情況應按期繳納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用戶與本公司之內陸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若由本公司供租與服務者,需另行支付相關機房共置費。
第十八條 乙方申請變更電路傳輸速率時,應補,減收第十六條相關費用之差額。
第十九條 若乙方將本業務交由他人使用時,其應繳費用仍由該乙方負責繳付。
第二十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業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終止提供本業務,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繳費而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乙方因
未繳費致被暫停服務,甲方應盡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信。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并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該出租電路之通信。
第二十三條 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乙方同意各項通信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四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二十五條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間,仍應繳付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信期間,費用之扣減按下列規定辦理,最多以扣減當月應繳月租費或該月份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為限:_________。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七條 用戶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本協議第二十六之規定。
第二十八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相關法令規定,并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并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七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 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乙方租用期如為長期租用者,因其費率較一般租用為優惠,其已一次繳付之費用及分期繳付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不予退還。乙方租用期如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間未滿原約定之租期
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補繳未滿租期之費用,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者,免予繳納。
一、乙方於未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
1.終止時至最短租用期之間各項月租費。
2.最短租用期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二、乙方於已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終止時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準,并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協議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條 甲方暫;蚪K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準,并應於預定暫;蚪K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無利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并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依本協議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并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提供本業務,俟乙方依本協議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服務,暫停服務期間之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仍應繳納。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身分變更致不符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供租對象時,由甲方以書面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乙方即視為提前解約,并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于乙方將本業服務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九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章 申訴服務
第四十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服務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因本協議涉訟時,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業務服務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愿使用乙方上網寶業務,并使用乙方的手機號碼辦理上網寶業務資費套餐。
1.1、具體套餐內容
類型目錄價套餐內業務量超套資費促銷活動年包
1.2、業務使用信息登記
主卡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IM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卡號碼是用于進行上網寶業務扣費、接受副卡流量短信提醒等服務的中國移動手機號碼。)
副卡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IM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副卡號碼用于訂購及使用上網寶業務的中國移動手機號碼。)
使用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套餐說明
1.3.1、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帶寬均為4M,并僅限在指定區域內使用,超區域無法使用。
1.3.2、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僅限于甲方家庭個人使用,不得用于商業用途。
1.3.3、套餐內流量不可以任何形式與其他手機號碼共享。
1.3.4、套餐內流量僅限當月使用,不累積至次月。
1.3.5、套餐內流量用完即停止使用上網功能。
1.3.6、套餐僅提供流量功能,不提供其他如語音通話、短信等功能。
1.3.7、乙方承諾本協議套餐有效期為一年,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本協議到期后,如甲方擬繼續辦理,應當與乙方重新簽訂協議,套餐資費及優惠活動內容以辦理時為準;如不繼續辦理,則套餐業務自動失效。
2、甲方辦理業務時,需向乙方提供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對主、副卡進行實名認證,真實、準確地填寫業務受理單和簽署相關協議。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實造成乙方無法將有關信息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須通過登記的副卡在乙方指定的上網終端(CPE)中使用,上網終端(CPE)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保證遵守上述規則。如果甲方將登記的副卡放入其他終端或將登記副卡之外的其他SIM卡放入乙方指定上網終端(CPE)中,導致上網寶業務無法使用或產生額外費用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必須在指定的區域內使用,甲方需保證遵守上述規則。如甲方將上網寶轉移到其他區域使用,導致上網寶業務無法使用或產生額外費用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需根據本人所定制的上網寶業務套餐按時向乙方繳納使用費用,并確保主卡話費余額充足,以避免主卡停機導致副卡無法使用業務。因甲方個人原因導致欠費、業務暫停等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6、因甲方上網終端軟件系統問題(如:電腦感染病毒、系統故障、所安裝的有關軟件丟失等)和上網終端硬件故障(如:電腦顯卡、顯示器、硬盤、CPU、主板、內存、光驅等)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上網寶及其他增值服務,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敬請客戶自行解決。
7、甲方不得將申請的上網寶服務用于經營性項目、企業上網及其他商業用途。一經發現用作經營性項目,將按照乙方專線類項目收費標準補收自入網之日起的網絡使用費,并且乙方保留其他一切合法權利。
8、甲方在使用個人寬帶業務時有義務遵守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同時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9、甲方可通過撥打乙方的客戶服務熱線咨詢業務、服務、資費等方面的信息和進行投訴。乙方客戶服務熱線:10086
10、甲方出資購買上網寶設備終端,設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負責提供設備的售后服務,設備保修期為12個月。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辦理相關開戶手續并繳清相關費用后,業務立即開通。
2、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相關業務咨詢服務、網絡維護服務,但不負責非本公司所售客戶終端設備的安裝及客戶電腦設備硬件、軟件的安裝、改動。
3、乙方在收取相關費用時,應當向甲方提供業務費用發票。
4、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4.1、甲方提供的資料與實際不符;
4.2、甲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相關的服務費用;
4.3、甲方在使用本業務時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有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
4.4、甲方搬遷至乙方暫時無法提供服務的地區;
4.5、甲方辦理的上網寶業務由非家庭個人使用,而用于商業場所。
5、如甲方逾期不繳納有關費用產生欠費的,乙方有權暫停提供上網寶業務服務。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并按照甲方欠費金額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甲方補繳所欠費用以及滯納金后,乙方在24小時內為甲方恢復開通上網寶業務。對因甲方欠費暫停60天后仍未補繳所欠費用的,乙方有權注銷甲方上網帳號。同時乙方將保留費用催繳權利。在甲方欠費時,乙方有權以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催繳欠費。
6、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網絡使用費僅指乙方使用甲方上網寶業務的費用,不包含乙方上網后使用其他網上應付費業務服務或瀏覽收費網站的費用。如甲方對網絡使用費及有關服務費收取存有異議,應在異議費用發生后五個月內向乙方提出,乙方有責任予以核查、解釋,并在異議提出后15日內告知甲方核查處理結果。
7、乙方出于服務、技術和業務發展需要,實施線路搶修、服務措施更新、以及設備更新和搬遷、工程割接、網絡及軟件升級等施工建設、技術改造與網絡調整,甲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條 業務變更規則
1、甲方如申請辦理銷戶、移機、過戶,必須攜帶以下6種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之一及服務密碼向乙方提出申請并填寫《業務受理單》:
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居民臨時身份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
2、甲方在提交《業務受理單》前,須繳清申請之日前所有應繳納(包括欠繳)的費用。
3、甲方辦理銷戶后立即生效。銷戶后如再次申請開通,需重新簽署入網協議,并繳納相關費用。
4、乙方提供的移機服務僅限于乙方指定開展業務的范圍內。甲方申請移機的賬戶當前狀態必須正常,且移機期間甲方上網寶使用費仍正常收取。
5、過戶不收任何費用,過戶后甲方使用上網賬戶名稱保持不變,申請的資費套餐不變,上網密碼由過戶雙方自行交接。甲方在過戶前如定制了付費關系,則在過戶時其原先定制的付費關系自動取消。
6、資費變更當月申請,次月生效。
第四條 其他事項
1、寬帶速率:協議中寬帶速率是指寬帶接入的下行速率,指客戶終端到數字集線器或園區交換器之間的線路和設備能支持的最大信息傳送能力,是在理想網絡條件下,乙方上網可能達到的最高速率(不含客戶自身終端設備的原因)。乙方實際使用的網絡帶寬是動態變化的,取決于骨干帶寬、接入帶寬和客戶所訪問的內容提供商的帶寬。乙方將盡力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保障,但對達到寬帶最高速率的時間段和時間比例不作承諾。
2、移機:上網寶用戶名稱不變,使用地址變更稱為移機。
3、過戶:上網寶賬戶所有權變更,賬戶名稱、使用地址不變稱為過戶。
4、月:本協議所稱“月”為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5、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罷工、暴亂或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使用上網寶業務而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需要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調整,乙方需進行相關公告。如因不能預見并且發生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7、因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現的糾紛,各方爭議協商不成則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裁決。
8、本協議與甲方填寫或確認的相關業務登記單配套使用,相關登記憑證自動成為本協議附件。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醒:客戶或代理人簽署前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各事項。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提出。客戶或代理人聲明:嚴格遵守國家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等相關規定,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信息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已閱讀、確認并同意本協議須知的全部內容。
甲方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分公司(章)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業務服務協議 篇9
為維護我公司與客戶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網上申請預付費電話業務的相關事宜,制定并確認本協議,以供共同遵照執行。
1.預付費電話業務具備來電顯示功能、國際國內長途直撥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計時上網功能?蛻舯WC所填寫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蛻粲袡鄬ξ夜咎峁┑姆⻊者M行監督和申訴?蛻舭雌湎碛械姆⻊枕椖康馁Y費標準和雙方認可的繳費方式按時向我公司繳納相關費用。
2.客戶應以裝通電話后通知的號碼為準,并以此號碼做為客戶對外宣傳的依據。
3.客戶應保證使用的終端設備具有入網許可證,且由客戶自行管理終端設備及密碼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4.客戶通過購買“固定電話充值卡”為使用的預付費電話的帳號充值,充值電話_______________;客戶辦理撤機后,我公司將剩余的預付費金額以等值電話卡退還客戶,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還現金。
5.我公司有權對碼號等電信資源及相關服務功能作出調整,但應事前告知客戶;我公司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收回的碼號等電信資源進行再配置;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范圍內,我公司有權調整資費。
6.我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布提供服務的種類、范圍、資費標準及服務標準,并提供預付費電話業務的受理、咨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為______________。
7.為改善網絡通信質量,我公司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網絡擴容、調整、軟件升級時維持正常通信服務,并以電話語音、信函、廣播、電視、公開張貼、報紙或互聯網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術條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戶通信中斷、號碼更改等而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戶繼續使用變更后業務的,視為客戶同意變更。
8.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終止提供服務,解除本協議,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客戶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或允許他人在已裝的電話線路上裝各種終端設備及復用設備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未經我公司同意,客戶轉讓電話使用權或擅自改變預付費電話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出現的?蛻籼岢鼋K止全部服務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9.本協議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戶;若客戶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后_____個月內與我公司協商,否則將視為客戶已知悉并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10.客戶申請裝電話,我公司裝機員裝機竣工后,并按規定向裝機員繳納裝機一次性費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時限內裝機開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費用數額的百分之_____的比例,向客戶支付違約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協議其他項下的服務未能按規定時限實現或發生通信阻斷,按國家、行業、我公司有關規定對客戶補償或賠償,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導致的其它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間接性、精神性損失)。國家、行業、我公司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戶的規定補償或賠償。
12.客戶帳戶余額為零時,除110、112、119、120、122、10060、20__、20__外,將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間基本日租費仍按日累計,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計欠費;逾期_______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權終止服務,且不退還客戶已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我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
14.未經我公司同意并辦理相應手續,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贈與的協議無效。
15.確認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或確認的變更協議或者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業務服務協議 篇10
為維護電信和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基于客戶在本登記單中確認的服務項目,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電信業務的相關服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 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 有權自主選擇使用本公司已開辦的電信業務;
(3) 有權對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ǘ 義務
(1) 應當在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地交納電信費用;
(2) 申請辦理電信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3) 應使用國家批準入網并具有入網標志的用戶終端設備;
(4) 應配合本公司實施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和功能調整;
(5) 管理使用本人的電信業務“業務密碼”及用戶終端設備,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6) 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定電信業務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 權利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 保留對電信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的權利,以確保電信業務的服務質量;
(3) 本協議終止后,本公司有權回收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并進行再分配;
(4) 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拒絕其申請其他電信業務服務項目;
(5) 為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涉及的客戶資料;
。ǘ 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范》為客戶提供電信服務;
(2) 在營業場所公布電信業務的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范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規定,并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3) 提供電信業務受理、咨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在電信客戶要求提供長途話費清單時,予以免費提供(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總技術規范書、國家計委及信息產業部的電信資費計費政策,固定網本地電話只記錄用戶通話次數,無法提供詳細話單),并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4) 本公司一般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客戶本人提出申請外。
(5) 因電信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而引起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是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應至少連續20天免費播放改號提示音;若是選號被更改的,將以同檔次的號碼替換(不含局碼)。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 客戶在交清所有費用后可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選擇按年(或季度)包干的電信業務有效期內不能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客戶交清所有費用后可申請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如不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本公司視同客戶繼續使用,并按月收取相應的月使用費(通信費)。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1) 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 擅自在已裝的通信線路上裝、移各種無進網許可的終端設備及復用設備(室內移機除外)的;擅自改變電信業務使用性質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業務服務非法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3) 逾期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未繳納電信服務費用的;
4、 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中止本協議:
(1) 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 逾期三個月以上未交電信業務服務費用的;
(3) 以保證金、擔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消保證的;
(4) 依照法律規定符合中止服務的其它情形。
三、違約責任
1、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信,阻斷時間連續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個月的基本月租費;阻斷時間連續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當月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一個月以上以此類推。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信時為止。
2、 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費用的3‰收取違約金,對超過規定時限的,做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處理。暫停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蛻粢蚯焚M終止服務的,本公司不退回相應電信業務的安裝費或移裝費,月租費不計,但繼續累計客戶所欠費用的違約金,并依法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3、客戶擁有本公司多項電信服務的,其中一項電信服務欠費經催繳仍不繳納費用的,本公司可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暫停其它的電信服務。
四、 證明資料
1、 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護照、軍官證、工商客戶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 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本人委托書或單位證明。
3、 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或法定所在地(營業執照上單位注冊地)不在本地的客戶,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并如實填寫擔保資料,同時由擔保人簽字認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證,辦理費用預付,預付的最低額度根據不同業務而定。如果擔保人要求撤消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并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本公司可以采取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告、張貼、信函、報紙或因特網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時(以郵戳為準)即視為客戶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發出后24小時即視為客戶已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視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后一個月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并同意協議條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八、附則
1、“電信業務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電信業務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簽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定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變更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電信業務租用權的協議,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業務服務協議 篇11
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是通過_________網絡中心為客戶提供的一項服務。客戶須完全同意此服務條款并完成業務受理程序,才能正式成為_________網用戶。為維護客戶及_________網絡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權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客戶在交納相應費用后,可享受服務;
。2)客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戶不得利用為其提供的服務發布_____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_____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__________,_____,破壞_____;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_____和封建_____;_____,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_____或者_____;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
(4)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2.本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臺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運行;
(2)對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包括由于線路問題導致的虛擬主機無_____常使用,本中心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一經發現客戶利用其網站,信箱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_____,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其網站的使用。
二、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本服務為_____服務,客戶必須為其使用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
2.本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受理費為年費用;
4.本業務適合單位及個人,單位辦理需蓋單位公章;個人辦理需本人執身份證前來,并留下復印件一份。
三、業務續費
1.客戶必須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續交費用。若客戶在服務期滿后30日內仍未續費,則暫停對其服務;_________日內仍未續費的,將進行銷戶,并有權刪除客戶存儲在服務器上的所有數據;
2.本中心有權判定客戶的行為是否符合此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客戶違背了此服務條款的規定,本中心有權中斷對客戶提供服務,或者采取其他合適的措施。
四、違約責任
1.客戶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的行為給本中心造成損失,客戶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客戶在其主頁上發布的任何信息如發生糾紛,后果均由客戶自己負責,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通過其網站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經濟糾紛與本中心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臺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須保證服務器正常運行。因停止運行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本中向客戶按本協議規定的年服務費折算出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
五、協議的完善和修改
六、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本協議簽定所在地_____委員會依照_____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_____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七、其他
1.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網絡中心所有;
2.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戶與本中心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網絡中心(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戶(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業務服務協議 篇12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是通過_________網絡中心為客戶提供的一項服務。客戶須完全同意此服務條款并完成業務受理程序,才能正式成為_________網用戶。為維護客戶及_________網絡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權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客戶在交納相應費用后,可享受服務;
。2)客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戶不得利用為其提供的服務發布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
。4)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2.本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臺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運行;
。2)對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包括由于線路問題導致的虛擬主機無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一經發現客戶利用其網站,信箱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其網站的使用。
二、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本服務為收費服務,客戶必須為其使用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
2.本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受理費為年費用;
4.本業務適合單位及個人,單位辦理需蓋單位公章;個人辦理需本人執身份證前來,并留下復印件一份。
三、業務續費
1.客戶必須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續交費用。若客戶在服務期滿后30日內仍未續費,則暫停對其服務;_________日內仍未續費的,將進行銷戶,并有 權刪除客戶存儲在服務器上的所有數據;
2.本中心有權判定客戶的行為是否符合此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客戶違背了此服務條款的規定,本中心有權中斷對客戶提供服務,或者采取其他合適的措施。
四、違約責任
1.客戶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的行為給本中心造成損失,客戶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客戶在其主頁上發布的任何信息如發生糾紛,后果均由客戶自己負責,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通過其網站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經濟糾紛與本中心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臺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須保證服務器正常運行。因停止運行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本中向客戶按本協議規定的年服務費折算出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
五、協議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權隨時根據互聯網的發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修改,完善此服務條款?蛻粲斜匾獙ψ钚碌腳________業務服務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和重新確認,當發生有關爭議時,以最新的服務條款為準。
六、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本協議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七、其他
1.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網絡中心所有;
2.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戶與本中心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網絡中心(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戶(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業務服務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郵箱:______郵箱:______
傳真:______傳真:______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F依據我國《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簽約代表: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簽約日期:______
業務服務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咨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秘密。并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并在安全收匯后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單單結匯。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rmb但每票不低于rmb佰元整不高于rmb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并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注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業務服務協議 篇15
宣傳公司業務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對關于進行公司業務宣傳活動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1、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年的業務宣傳活動;
1.2、甲方支付乙方所需活動經費。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2.1、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宣傳活動經費,共計。
2.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制作的所有宣傳品進行復核和確認,有權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定的宣傳內容,予以刪改或拒絕發布。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3.1、宣傳活動創意策劃;
3.2、廣告傳單的設計及制作;
3.3、工作人員的培訓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3.4、場地清潔及用品的維護;
3.5、相關部門協調保障工作;
3.6、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樣有義務維護乙方合法利益;
3.7、甲方全年進行的業務宣傳活動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許可手續。如甲方從事違法行為,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對甲方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
四、協議的變更和終止協議雙方對協議的變更或終止,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終止協議,否則構成違約。
五、違約責任協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任一條款均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導致的損失。
六、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不能進行宣傳活動或不能按協議約定進行宣傳活動,乙方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業務服務協議 篇16
為維護我公司與客戶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網上申請預付費電話業務的相關事宜,制定并確認本協議,以供共同遵照執行。
1、預付費電話業務具備來電顯示功能、國際國內長途直撥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計時上網功能?蛻舯WC所填寫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蛻粲袡鄬ξ夜咎峁┑姆⻊者M行監督和申訴?蛻舭雌湎碛械姆⻊枕椖康馁Y費標準和雙方認可的繳費方式按時向我公司繳納相關費用。
2、客戶應以裝通電話后通知的號碼為準,并以此號碼做為客戶對外宣傳的依據。
3、客戶應保證使用的終端設備具有入網許可證,且由客戶自行管理終端設備及密碼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4、客戶通過購買“固定電話充值卡”為使用的預付費電話的帳號充值,充值電話____;客戶辦理撤機后,我公司將剩余的預付費金額以等值電話卡退還客戶,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還現金。
5、我公司有權對碼號等電信資源及相關服務功能作出調整,但應事前告知客戶;我公司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收回的碼號等電信資源進行再配置;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范圍內,我公司有權調整資費。
6、我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布提供服務的種類、范圍、資費標準及服務標準,并提供預付費電話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為改善網絡通信質量,我公司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網絡擴容、調整、軟件升級時維持正常通信服務,并以電話語音、信函、廣播、電視、公開張貼、報紙或互聯網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術條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戶通信中斷、號碼更改等而造成的損失,我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戶繼續使用變更后業務的,視為客戶同意變更。
8、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終止提供服務,解除本協議,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客戶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或允許他人在已裝的電話線路上裝各種終端設備及復用設備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的;未經我公司同意,客戶轉讓電話使用權或擅自改變預付費電話使用性質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出現的?蛻籼岢鼋K止全部服務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9、本協議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戶;若客戶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后一個月內與我公司協商,否則將視為客戶已知悉并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10、客戶申請裝電話,我公司裝機員裝機竣工后,并按規定向裝機員繳納裝機一次性費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時限內裝機開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費用數額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戶支付違約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協議其他項下的服務未能按規定時限實現或發生通信阻斷,按國家、行業、我公司有關規定對客戶補償或賠償,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導致的其它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間接性、精神性損失)。國家、行業、我公司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戶的規定補償或賠償。
12、客戶帳戶余額為零時,除110、112、119、120、122、10060、_________、_________外,將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間基本日租費仍按日累計,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計欠費;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權終止服務,且不退還客戶已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導致通信質量下降或通信阻斷造成客戶損失的,我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
14、未經我公司同意并辦理相應手續,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贈與的協議無效。
15、確認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或確認的變更協議或者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業務服務協議 篇17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并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范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綜合網路經營者或提供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為限。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以甲方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服務為范圍,并涵蓋甲方國際海纜電路業務所接續的國家暨城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信服務項目為國際數據電路出租服務。甲方為改進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范圍內,經主管機關核準或備查後,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乙方得於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務,并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收費標準,繳交各項費用。
第二章 設備維護與管理
第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須與甲方之內陸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可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若由用戶自備者,得由用戶自行維護。
第六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盡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或他人擅自將本業務之電信終端設備加大傳輸功率,變更頻率設定,偽造,變造或仿造電信終端設備序號,或改裝成其他通信器材者,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復原狀或辦理更換終端設備手續,逾期未辦理者,除暫停提供本業務,俟其回復原狀或換妥終端設備後予以恢復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七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對:
一、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特許執照。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許可執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許可執照,得先檢附《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證明》,俟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後,補提該許可執照供核對。如乙方未於許可證明有效期間內補提許可執照,經甲方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即視為提前解約,并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乙方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八條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并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屬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之供租對象。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未繳者。
三、乙方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得於六日內向甲方申請復查。甲方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復查結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備之介接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遲施工時,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順延施工日期達三十天以上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遲施工而造成甲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
第十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為一年。
二、長期租用:租用期間連續達五年以上,且預付全額租金。
第十一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於雙方之同意日期內使其開通。雙方之同意開通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機線設備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於原定開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開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該日期,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提出者,視為同意該日期。
第四章 異動程序
第十二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得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四條 乙方欲終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時,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甲方於受理申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終止服務,或依實際情況與乙方另行協議終止服務日期。
第五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布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雙方約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述詳細收費標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納接線費,其後視乙方租用情況應按期繳納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用戶與本公司之內陸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若由本公司供租與服務者,需另行支付相關機房共置費。
第十七條 乙方申請變更電路傳輸速率時,應補,減收第十六條相關費用之差額。
第十八條 若乙方將本業務交由他人使用時,其應繳費用仍由該乙方負責繳付。
第十九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二十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業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終止提供本業務,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繳費而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乙方因未繳費致被暫停服務,甲方應盡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信。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并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該出租電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條 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乙方同意各項通信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三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二十四條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間,仍應繳付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信期間,費用之扣減按下列規定辦理,最多以扣減當月應繳月租費或該月份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為限:_________。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六條 用戶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本協議第二十六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相關法令規定,并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并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七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乙方租用期如為長期租用者,因其費率較一般租用為優惠,其已一次繳付之費用及分期繳付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不予退還。乙方租用期如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間未滿原約定之租期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補繳未滿租期之費用,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者,免予繳納。
一、乙方於未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
1.終止時至最短租用期之間各項月租費。
2.最短租用期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二、乙方於已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終止時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第二十九條 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準,并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協議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條 甲方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蚪K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準,并應於預定暫;蚪K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無利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并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乙方依本協議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并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提供本業務,俟乙方依本協議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服務,暫停服務期間之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仍應繳納。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身分變更致不符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供租對象時,由甲方以書面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乙方即視為提前解約,并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于乙方將本業服務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九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章 申訴服務
第三十九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服務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條 因本協議涉訟時,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業務服務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會計代理記帳有限公司
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拓展代理記帳業務,根據《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委托辦理會計業務訂立以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時間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帳。
二、業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具體代理以下內容:
1.建帳;
2.代理記帳;
3.會計咨詢,稅務咨詢;
4.到國稅,地稅報稅,銀行交稅;
5.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
6.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及其它相關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的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收支的詳細情況等。
對乙方退回的要求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稅務、工商、財政行政處罰的,由甲方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便于雙方簽收確認。
3.做好會計資料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即使準確地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服務費。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派出專人定期負責原始憑證簽收交接并做好原始憑證簽收工作,設計會計資料傳遞程序,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財務會計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手工或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及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核算處理和財政稅收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對工作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
8.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由乙方參加匯報。
五、代理記賬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服務費為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預收____年____月至___年____月,共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在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會計服務,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八、其它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安全的聯系方式,在報稅期或稅務、工商、財政等部門指定的時限內,需甲方協助提供資料、公章等而又反復通知不到甲方,其后果由甲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稅務資料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名蓋章,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對外提供。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訂立補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會計代理記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