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的崗位職責(通用15篇)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1
1.在科主任的領導下,指導本科各項業務技術工作。
2.指導復雜的藥劑調配和制劑,保證配發的藥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檢查毒、麻、限制、貴重藥品使用管理及藥檢鑒定工作。
4.經常深入臨床科室了解用藥情況,征求用藥意見,介紹新藥和參與指導臨床合理用藥。
5.開展科學研究,配合臨床開展新劑型、新技術。
6.擔負教學工作,指導進修生、實習生學習。做好下級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2
1、在院長領導下,領導藥劑科各項工作。制定藥劑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2、擬訂藥材預算、采購計劃,經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領導藥品調配與制劑工作,指導或親自參加復雜的藥劑調配和制劑,保證配發藥品質量合格。
4、督促和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藥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藥品檢驗鑒定工作,領導所屬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確保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5、經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見,主動供應。得知有危重病員搶救時,組織人員積極參加主動配合。
6、領導所屬人員進行業務學習,進行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的意見。
7、督促檢查各種科室的藥品使用、管理情況。
8、組織中草藥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劑型,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
9、指導藥學院學生生產實習和醫療單位藥劑人員的進修工作。
10、組織實施藥品登記、統計工作。
11、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和值班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3
一、在院領導的領導下,按照《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擔負供應、監督、檢查本院所各臨床科室治療和教學、科研藥品的供應及合理使用,確保藥品質量和安全。
二、根據醫療和科研需要,遵守藥品采購制度及上級有關規定,按照《醫院基本用藥目錄》(醫院處方集)采購藥品,編制藥品采購計劃,做好藥品保管、供應工作。嚴禁采購“三無產品”,即無注冊商標、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的藥品,確保藥品質量,做好藥品保管、儲存和供應工作。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及時準確地調劑處方,堅持發藥核對制度,認真審查處方。對違反規定亂開處方、濫用藥品的情況,調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發藥時需向病人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避免錯服、誤服。處方及制劑登記單須雙人簽字(實習、進修人員無簽字權);藥品出入庫須認真檢查和驗收;藥品分裝須核對登記,避免發生差錯,做好處方點評工作。
四、加強藥品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藥品監督、檢查制度和藥品質量控制系統,購進藥品經常進行質量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原料藥應根據需要做必要的檢驗,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
五、加強藥品管理,嚴格執行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執行藥品、材料消耗統計結賬制度,每月盤點,保證賬物相符并及時上報。
六、對委托加工的制劑及本院制劑,要取得有關證照,嚴格質量控制,僅限本院臨床使用,不得供應其他單位使用。
七、積極開展臨床藥學工作。作好藥事服務,深入臨床,主動配合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做好用藥咨詢,搞好合理用藥,認真落實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協助臨床遴選藥物。藥庫要做好藥學信息資料的整理和傳遞工作,建立和維護藥品數據庫。
八、加強藥價管理,認真執行物價政策,各種藥品應做到明碼標價。藥劑工作中各項統計數字需有登記,并做出對比分析,按有關部門要求統計上報。
九、認真執行計量法,定期校驗天平、量具儀器等計量器具,并有校驗記錄,為確保藥品質量,未取得合格證的計量器具不得繼續使用。
十、做好科內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及新畢業生的教育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運用藥學新理論新知識,進行科學研究,開展新制劑、新技術的研究。
十一、做好藥學院校學生的實習、教學及進修人員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各組共同承擔,保證實習計劃的完成。
十二、做好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安全責任書”。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4
一、在科主任領導和主管藥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指導和參加藥品調劑、制劑工作,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三、負責藥品使用保養,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
四、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配合臨床,了解使用效果及不良反應報告,征求意見,改進工作,并經常向科室介紹新藥知識。
五、檢查毒麻藥精神藥品,貴重藥品和其他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六、擔任教學和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指導藥士的業務學習和工作。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5
1、負責藥品GSP日常運營管理;
2、嚴格審核處方;
2、熟悉政府主管部門對醫藥行業檢查程序,并能按其要求完成工作;
3、完成門店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4、協助店長做好門店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6
1、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
2、審核處方單,負責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的調劑和定期清點、養護管理;
3、做好用藥交代,宣傳合理用藥知識,指導病人安全用藥。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7
1.根據GSP管理規范,做好門店管理工作;
2.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做好審方工作,制定調理方案;
3.執行門店商品到貨的驗收,合理儲存,完成每月業績任務。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8
1、負責門店藥品的營運、提升完成門店的銷售任務指標。
2、按照《GSP》標準及制度要求進行藥品質量管理。
3、負責門店團隊建設管理。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9
根據公司質量方針與目標、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具體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并對本人所在門店的藥品進貨、驗收、陳列、養護、銷售等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10
1、根據集團培訓中心下發規定執行并且落實負責實施培訓計劃,及方案。制定分部門店人員管理技能及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含藥事服務培訓計劃、藥店專業培訓計劃)
2、根據公司財務預算,結合年度培訓計劃,統籌制定培訓經費使用計劃,確保培訓經費有效使用
3、參與組織及檢核咨詢師集中面授及網絡培訓,檢核店長專業知識培訓,及檢核未轉正員工專業基礎知識、銷售技巧面授及網絡培訓并且實施執業藥師的考前培訓等
4、制作審核部門各專業培訓材料, 配合營運部,編制商品賣點、推薦話術.
5、規劃組織門店咨詢師的管理(門店咨詢師的面授培訓、網絡課程開通學習、任免、晉升資格審核)以及門店在崗培訓演練工作.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11
負責協助店鋪當班達到銷售目標以及提供良好的顧客服務和專業的產品知識以增加健康部門的銷售,同時協助店鋪維持規范的陳列,保證符合藥品的標準。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12
1、負責公司按照GSP運作,保證經營藥品的質量,在企業內部行使質量管理職能;
2、負責組織起草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與考核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有記錄;
3、負責定期對GSP實施情況進行內部評審;
4、負責完成公司GSP的認證、再審工作;
5、負責企業藥品質量的查詢和藥品質量事故的管理工作;
6、負責公司質量工作方面的培訓及其它活動,隨時掌握國家最新的法律、法規條款,以及掌握最新的質量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13
1. 負責互聯網醫院的西藥及中醫處方審核;
2. 負責解答藥店、醫生及其他部門的處方咨詢工作,對處方合理合規性負責;
3. 負責處方審核系統的優化合理改進工作;
4. 其他藥學相關工作;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14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職稱,包括執業(中)藥師、從業(中)藥師、(中)藥師,其中外省(中)藥師需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考試,初級職稱的能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聘約;
2、具有符合要求的身體條件;
3、參加繼續教育并取得登記學分 ;
4、良好的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和職業態度。
5、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
6、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藥師的崗位職責 篇15
1、負責藥品部門的營運、管理工作;
2、負責藥品的調劑、發放及藥物咨詢工作,熟練掌握藥理。
3、負責藥品的養護,保證配發的藥品質量合格,安全存放,防止霉爛、變質、過期。經常檢查和校正天平、冰箱等裝置與設備,保持性能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