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質量安全保證協議(精選3篇)
藥品質量安全保證協議 篇1
為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及有關藥政法規,遵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保證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確雙方質量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遵守國家藥政法規,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和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復印件并加蓋甲方單位公章。甲方業務人員出具加蓋企業公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有明確規定授權范圍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權書,身份證復印件,并按委托書限定的范圍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提供的藥品是符合國家藥品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的合格藥品;藥品附產品合格證;藥品包裝符合有關規定和貨物運輸要求;甲方提供進口藥品時,同時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者《醫藥產品注冊證》和批號《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者《進口藥品通關單》。
3.甲方提供的藥品是專利商品的,應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專利證書和最近一次繳款憑證。
4.甲方提供藥品的發運期質量責任,遵照國家《醫藥商品購銷合同管理及調運責任劃分辦法》的有關要求控制,在藥品有效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5.甲方在供貨時,藥品距生產日期不超過其有效期________分之________,進口藥品和特殊情況另行約定。供應的藥品在________件以下的,不能超過________個批號,________件以上的不能超過________個批號,不足________件的________個批號。特殊情況另行約定。
6.甲方接到乙方請求質量查詢函后,在________小時內給予答復,超過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藥品因適銷不對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號陳舊不能銷售時,甲方須換回原批號并提供相等數量的新批號藥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屬于《生物制品批簽發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品種須同時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該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復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專利的,乙方有權對涉嫌冒充專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暫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專利侵權糾紛發生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作為依法經營藥品單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資格證書證照復印件并加蓋乙方單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發運的藥品,若在驗收中發現短缺、破損、差錯、包裝污染、外觀質量問題及進口藥品無加蓋甲方公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者《醫藥產品注冊證》和批號《進口藥品藥檢驗報告書》或者《進口藥品通關單》的,應在收到藥品后一定日期內通知甲方處理。
3.乙方在營業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藥品中產生疑問,應及時與甲方聯系,雙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門出具的藥品質量檢驗報告為準。乙方在接到藥檢報告后的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并將報告書送達甲方處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經營或使用甲方提供藥品中若發生質量問題,應提供詳細、確定的質量信息,并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5.乙方承諾為甲方供應的藥品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儲存條件,儲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承諾,遵照國家《醫藥商品購銷合同管理及調運責任劃分辦法》的原則要求,對超過甲方負責期外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對防凍、防熱品種的季節控制,按國家規定執行。
7.乙方承諾,對非質量問題退貨,未經甲方確認的無理由退貨所造成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8.乙方發現儲存藥品即將到期,在該藥品到期前________個月內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三、雙方共同責任及約定條款
1.甲、乙雙方共同協作,搞好市場調研、開發和質量管理工作。
2.甲方雙方互相維護對方的利益,如一方發生違約,另一方保留申訴或追究民事賠償的權利。
3.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自雙方同意、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藥品質量安全保證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依國家法律、政府和行業規定,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安全保衛服務的相關事宜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第1條合同標的
雙方同意由乙方為甲方提供項目日常安全保衛服務。
第2條合同期限
暫定一年,自20xx年6月10日起至20xx年6月9日止。
第3條合同價格
3.1價格標準:隊員按2200元/人月(包干制),隊長按2500元人月(包干制)。
3.2安全保衛人員數量:17人(含隊長1人)
3.3服務價格: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支付安全保衛服務費共計叁萬柒仟柒佰元整。
3.4甲方每月對乙方工作進行評估,若未發現安全保衛失職問題,綜合評定達優良以上,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安全保衛服務費,乙方應開具發票給甲方。
第4條安保范圍
4.1乙方根據項目整體的'基本情況,安排班次及人員,全面負責項目的安全防范工作。
4.2乙方對所派駐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及嚴格要求,保證巡查到位,不存在防范盲點。
4.3乙方有責任與義務遵照《倉庫治安管理條例》中的約定條款進行防范。
第5條安保人員
5.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衛人員(共17人)必須于20xx年6月10日前進場。
5.2乙方應與所派安全保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承擔所派安全保衛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乙方所派人員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發生人身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3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衛人員應儀表端莊,身體健康(25歲至45歲之間,),穿工作服上班(服裝由乙方提供),配戴工作牌,上班時間按甲方要求,正確傳達與執行。
5.4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衛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工作環境與安全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物,注意言行舉止以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如發生有違法亂紀行為,并經查實屬乙方安全保衛人員所為時,由甲方指出,通知乙方確認后,乙方應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5乙方對派駐人員指定領班。每天負責巡視和工作調配,并收集甲方意見,任何有關甲方安全保衛投訴,均應及時處理。
5.6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衛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4天/月休息,并知會甲方。
5.7對不符合甲方用工需求的乙方外派安全保衛人員,甲方有權提出更換,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員的調換。
第6條安保標準
6.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條款提供安全保衛工作。
6.2乙方負責安全保衛方面的器械、服裝及手電筒、對講機的自行申購。
第7條安保班次:
工作時間:24小時輪值制(乙方亦可根據實時情況變化,進行班次/人員的調整,但需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行政班:1人(隊長)輪值:(2人)
早班:8:00~16:00(3人)
午班:16:00~24:00(5人)
夜班:24:00~8:00(6人)
第8條雙方責任
8.1甲方責任
a甲方履行檢查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質量評估。
b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人員休息的場所(含一間可供6人居住的宿舍板房)及行政人員辦公場地,以便乙方留守人員處理突發事件。
c負責檢查、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指出、糾正存在的問題。
d甲方負責提供3張鐵架床給乙方,乙方需妥善使用與保管,損壞按原價賠償。
8.2乙方責任
a乙方派往甲方的安全保衛人員應服從甲方的領導和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b乙方派出安全保衛人員應認真履行執勤排班、考勤、在崗培訓等業務管理職責,保證崗位滿勤。
c在值勤中,安保人員應儀表端莊,姿態良好,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d乙方不定期組織對所派駐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火災、盜搶、停電等)及安全應知應會等方面的培訓。
e乙方每周不少于三次以上配合甲方組織的查崗,并提供相關當值的值班記錄。
f乙方具備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并自行構建轄區公安系統的關系。
g乙方需要嚴格政審派駐安全保衛人員,不得安排留有案底或不良行為人員進駐甲方項目。
h乙方安全保衛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則該安全保衛人員不能再在甲方工作。
●以任何方式占用甲方物品或偷竊;
●當值期間睡崗或脫崗者;
●受甲方監督員三次以上投訴者;
●私自觸摸防火開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參與倉庫的中介轉讓行為者;
●不穿工作服上崗者。
I不滿勤或有違反甲方嚴令規定不得違反行為之一,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服務費500元,每月累計達5次以上,扣除服務費3000元。
第9條違約責任
9.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安全保衛服務費,除支付逾期的利息外,還應按月支付相當于服務費5%的違約金給乙方。
9.2如乙方提供的安全保衛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標準,應支付月服務費5%的違約金給甲方。
9.3如乙方安全保衛達不到合同要求,且經甲方三次以上書面告知乙方,安全保衛質量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10條其他約定事項
10.1因乙方安全保衛的行為而引起的甲方及其他員工、任何第三方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2乙方負責安全保衛服務局限于甲方約定之范圍,如甲方所需服務范圍增加,則相應增加安全保衛人員(具體由甲乙雙方另立協議進行約定執行)。
10.3因不可抗力(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所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嚴重的臺風、洪水、火災、爆炸、戰爭及其他雙方認為的意外事件)造成乙方延遲或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約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后應免除乙方責任。
10.4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后,以正式文件補充,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續約、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采用書面形式。
10.5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下的權利與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11條爭議處理
11.1雙方如在合作中發生分歧,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后仍無法解決,雙方應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2對于本合同某一條款產生爭議時而引起的協商、調解和訴訟,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
甲方:乙方: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二0 一x年六月十日 二0一x年六月十日
藥品質量安全保證協議 篇3
安全協議范本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鐘維秋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孫坤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20__ 年 08 月17日起至 20xx年08月16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