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精選3篇)
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有關音像制品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委托制作光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一、節目源:
節目源類型 復制品類型 節目名稱 提供日期 備注
二、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
三、質量標準:
復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及雙方所約定的標準。
四、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五、交貨地點:
六、交貨方式: 受托方送貨到北京市內指定地點 委托方自提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訂后委托方預付貨款的 %即 元;
2、余款在交貨時全部結清。
八、雙方責任:
(一) 委托方責任:
1、委托方須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蓋章的復制委托書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b、版權協議及版權委托書;
c、外國產品的版權認證文件;
d、法律規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向受托方付保證質量的、可用于復制的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相關資料,如:節目源,菲林及打樣,包裝材料等等。
3、委托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方式付款。
(二) 受托方責任:
1、受托方對委托加工的光盤按約定的時間與數量交付委托方(數量誤差在萬分之二內為合理誤差)。
2、如因受托方責任導致少交或錯交貨物,由受托方負責調換。如由此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實際損失額給予賠償。
3、受托方不得私自加錄、銷售光盤,不得將委托單位提供的母帶、模版以任何方式轉讓、出售、復制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九、復制產品的版權: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復制的產品的版權由委托方負責,歸委托方所有,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如委托方未取得版權使用許可,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委托方承擔,如果受托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轉讓按盜版相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1、如委托方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交付節目源類型及必備的相關資料,或提供的節目源類型不符合質量要求,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受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方須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遲一天,應向受托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的5‰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約定向雙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蓋章): 受托方(蓋章):
委托方代理人(簽字): 受托方代理人(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電話: 電話:
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_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擬錄制演唱會的投資方與舉辦方,在取得演唱會表演者授權的前提下,現代表本次演唱會的全部投資方委托乙方進行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
2、乙方系具有音像制品出版資質的機構,愿意接受甲方委托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
3、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約定演唱會錄制與出版的委托合同關系。為此,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訂立條款如下:
一、演唱會概況
(一)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__演唱會”,屬于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___為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二)演出場次:________場。
(三)演出規模:約________名觀眾。
(四)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在________市________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五)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并共同委托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六)演唱會的節目:具體節目清單及主要演出人員、單位,由甲方于演唱會舉辦前提供給乙方。
二、錄制與出版
(一)錄制授權:
1、甲方確認已獲得表演者同意和獲得涉及作品作者或版權人相應授權,許可乙方對本次演唱會的現場表演進行同步、全程音像錄制和拍照。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次演唱會錄制的拍攝畫面、素材及音視頻、照片等拍攝素材,其版權完全歸甲方。
3、乙方錄制完成后,應在本次演唱會結束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一套母帶以供甲方保存和使用。
(二)出版委托:
1、甲方委托乙方根據其對本次演唱會錄制內容制作并出版音像制品。
2、乙方進行出版時,有權對錄制完成的內容進行適當加工整理、技術處理和編輯,由此形成的版權亦歸甲方。
3、乙方出版前,應在確定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交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確認后,方可正式出版。
4、授權出版區域為:________。
(1)中國。
(2)中國_____、澳門、_____地區。
(3)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
(4)________國。
5、授權出版期限: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算。期限屆滿時,乙方不得再行出版、復制,但可繼續發行、銷售已出版的庫存音像制品。
6、授權出版性質:甲方授予乙方的出版權為獨占性使用權,即在約定區域、期限內,僅有乙方享有本次演唱會的音像制品出版權。
7、轉授權:甲方給予乙方的出版授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轉讓給他人;但在乙方對音像制品進行發行、銷售時,可自行委托其代理方進行發行、銷售。
(三)上游授權:
1、表演者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其已取得全部出演人員、單位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2、詞曲及其他作品作者(版權人)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其已取得涉及全部音樂詞曲及其他作品原作者(版權人)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三、音像制品的制作與發行、銷售:
(一)出版約定:
1、出版時間:乙方應于甲方確認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日歷天內(不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版。甲方延期確認出版內容,出版日期相應順延。
2、出版形式、數量:第一次出版的為DVD________張、VCD________張、錄像帶________部、CD________張。
3、乙方如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的________個日歷天以前通知甲方,并按每延遲一日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
(二)出版名稱:本次演唱會出版時名稱確定為《________》,如變更出版名稱應征得甲方同意。
(三)其他事項:
1、本次演唱會首次出版后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送DVD________張、CD________張,但甲方不得將贈送的音像制品用于銷售。
2、在授權出版期限內,乙方可自行決定重新復制、出版,并且在每次重新復制、出版后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送DVD________張、CD________張。
3、未經甲方另行授權,乙方不得將本次演唱會中單個表演或單曲演唱或者本次演唱會部分內容,制作、出版音像制品。
四、許可費用
(一)就甲方許可乙方進行本次演唱會音像制品制作、出版,乙方向甲方支付許可費________元。乙方在許可期限內再次制作、出版音像制品時,無須另行支付費用。
(二)乙方按以下進度支付許可費,甲方收取各筆款項時應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發票。
1、于本合同簽署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2、于本次演唱會結束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3、于甲方確認音像制品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五、其他約定
(一)違約責任:
3、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除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外,賠償對方實際損失;延遲履行義務,應按日支付約定________元違約金。
4、如甲方未能如期舉辦演唱會,則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支付約定許可費用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二)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聯絡: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2、乙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四)合同生效與文本:
1、本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唱會光盤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內容,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合作事宜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
2、演出時間:_______________
3、演出場次:_______________
4、演出地點:_______________
5、演出人員:_______________
6、組委會: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10日內,甲方指派工作人員籌建巡演項目組委會(以下簡稱“組委會”),爭取使得項目利益最大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基于合作及運營項目便利(組委會具體人員分工及項目執行流程以甲方最終確認為準),組委會工作成員勞務補貼、差旅費、住宿費等費用均由組委會負責人(甲方指派人員擔任)審核批準后列支項目成本。
7、項目投資:演唱會預估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甲方出資本項目因所需之金額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乙方出資本項目因所需之金額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項目啟動資金暫定為___________萬元,甲、乙雙方以項目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和承擔項目的權利和義務。
8、項目招商:項目的贊助、冠名等招商工作由甲方全權負責(包括但不限于洽商、簽署合同、收款等內容)。同時,乙方也應積極進行項目的贊助、冠名等招商工作的接洽及溝通,但所有與本項目相關之合同均應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招商收益均需進入項目賬戶。因本協議之任何一方聯絡并最終簽署贊助協議的,則該方應獲得贊助金額的_______%為報酬,剩余贊助金額納入項目收益,參與項目核算與分配。
9、項目票務:項目票務工作由甲方與專業票務公司合作,甲方指派專人管理,乙方指派1名人員監管項目的票務運營,且所有票房收益均需進入項目賬戶。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作為項目的主辦單位及運營單位,有權以自身名義或委托承辦單位簽訂關于項目的相關協議,但應將相關收益進入項目賬戶。
2、甲方負責項目的票房及各項費用的收入與支出,享有對該項目的整體運營權。
6、甲方負責如下事項,包括項目參演藝人及隨行人員的食宿、交通、意外險及醫療險等、項目的演出舞臺租賃、燈光音響租賃、座椅的租賃、舞臺搭建及舞美設計等。并有權以自身名義簽訂相關協議,相關費用從項目賬戶中支出。
7、甲方負責項目場地的水、電、照明等工作、現場圍欄、安保工作(包括公安、保安及保全)、藝人稅費繳納、辦理證照、公安、文化、消防、醫務等部門的報批事務。并有權以自身名義與第三方簽訂相關協議,相關費用從項目賬戶中支出。
8、演唱會預估成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根據投資比例履行,若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項目啟動資金不足需要補足出資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補足投資。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按甲方通知的款項,將投資款打入項目賬戶。若乙方未按時或拒絕追加投資,則屬于乙方嚴重違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作協議,且甲方已收取的乙方投資款作為乙方嚴重違約的違約金賠付給甲方。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監管項目的成本支出及收益,享有對該項目的參與經營權以及表決權,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乙方應指派人員參與項目的贊助、冠名等招商工作。
3、乙方應指定票務人員及相關執行人員參加演唱會組委會,參與項目運營。
4、乙方不得將所持股份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除甲方書面同意之外。
四、項目賬戶
即甲方指定的賬戶,由甲方指定財務(姓名:__________,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保管。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進行該場演唱會的盈虧的核算和結算。甲、乙雙方按照既定的股份比例,進行分成及虧損處理。
五、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或保證不實,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為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如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改正之通知5日內仍不改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并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同時違約方還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保證不得有任何直接、間接之行為,損及對方或項目的形象或商譽,并應注意防止及避免任何有損害之虞的情形。
六、保密條款
未經本協議書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協議書期限內或本協議書屆滿或終止后,泄漏或披露給任何與項目無關單位。此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書期滿或終止后持續有效。
七、免責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消防、文化等單位)等因素致使項目無_____常進行,則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對于運營項目已經實際發生的費用,則應依照投資比例分擔。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對于因本協議的解釋及執行而產生之爭議,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應將有關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各存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