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轉讓合同(精選11篇)
學校轉讓合同 篇1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法定代表
人(舉辦者)。持有學校 %的出資額(股權)。現甲方自愿將其所持有的 %的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轉讓給乙方(上述權利以下統稱“出資額”。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轉讓事宜
達成如下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學校名稱及狀態
學校名稱:《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編號為:勞社民2255A05540125。學校登記證書編號為:川成民政第060105。上述證書信息詳見附后的復印件(加蓋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二、學校資產
1、甲方保證真實準確的向乙方提供學校的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未向乙方如實提供學校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除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還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甲方若對學校資產另行聘請(包括學校的業務主管部門指派)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或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3、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只能作為合同價款的參考,不直接認定為轉讓款。
三、轉讓價款
1、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所持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乙雙方同意本次轉讓所涉稅費(如存在)由甲方承擔,不包含于轉讓價款之中。
四、轉讓價款支付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出資證明,在有效期內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以下簡稱“登記證書”)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學校的內部決策機構及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變更舉辦者以及“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為乙方,甲方將其所有的出資財產交付乙方及出資額變更手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人民幣 元(大寫: )
3、剩余轉讓款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作為甲方協助乙方協調與 關系的保證金,待乙方全面接受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學校如期、正常開學之后 日內,乙方將剩余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五、出資額移交
1、甲方負責自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日內完成“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學校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房)地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修改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等,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未付的轉讓價款,且甲方每日向乙方按已付轉讓價款的3%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先決條件
1、甲方保證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資產無任何瑕疵,不存在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2、甲方保證出資額的轉讓通過相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3、甲方保證出資的財產以及出資額在權利上沒有任何瑕疵。
4、甲方承諾學校章程中,未有學校的出資額(股權)以及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的規定。
5、甲方在經營學校期間學校及甲方產生的所有債務及一切不利于乙方的法律責任均有甲方承擔,
6、甲乙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
7、甲方違反上述義務,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七、交接及后續事宜
1、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以學校名義開戶的帳號及公章交付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退出學校的日常管理和經營,不得帶走任何與學校相關的業務文件資料。
3、在“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甲方以學校名義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等辦學外的拓展業務,在合同簽訂后由乙方管理經營。
4、“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前學校出現的問題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依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超過本合同約定期限60日或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視為根本違約,守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一方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并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接手學校后甲方因出資的財產及出資額權利上的瑕疵導致乙方承擔任何風險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支付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2、本合同約定與辦理變更登記時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的資料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地(房)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學校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持有學校 %的出資額(股權)。現甲方自愿將其所持有的 %的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轉讓給乙方(上述權利以下統稱“出資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學校名稱及狀態
學校名稱:《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編號為:勞社民2255A05540125。學校登記證書編號為:川成民政第060105。上述證書信息詳見附后的復印件(加蓋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二、學校資產
1、甲方保證真實準確的向乙方提供學校的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若未向乙方如實提供學校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除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還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甲方若對學校資產另行聘請(包括學校的業務主管部門指派)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或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3、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只能作為合同價款的參考,不直接認定為轉讓款。
三、轉讓價款
1、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所持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乙雙方同意本次轉讓所涉稅費(如存在)由甲方承擔,不包含于轉讓價款之中。
四、轉讓價款支付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出資證明,在有效期內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以下簡稱“登記證書”)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學校的內部決策機構及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變更舉辦者以及“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為乙方,甲方將其所有的出資財產交付乙方及出資額變更手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人民幣 元(大寫: )
3、剩余轉讓款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作為甲方協助乙方協調與 關系的保證金,待乙方全面接受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學校如期、正常開學之后 日內,乙方將剩余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五、出資額移交
1、甲方負責自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日內完成“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學校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房)地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修改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等,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未付的轉讓價款,且甲方每日向乙方按已付轉讓價款的3%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先決條件
1、甲方保證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資產無任何瑕疵,不存在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2、甲方保證出資額的轉讓通過相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3、甲方保證出資的財產以及出資額在權利上沒有任何瑕疵。
4、甲方承諾學校章程中,未有學校的出資額(股權)以及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的規定。
5、甲方在經營學校期間學校及甲方產生的所有債務及一切不利于乙方的法律責任均有甲方承擔,
6、甲乙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
7、甲方違反上述義務,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七、交接及后續事宜
1、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以學校名義開戶的帳號及公章交付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退出學校的日常管理和經營,不得帶走任何與學校相關的業務文件資料。
3、在“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
4、“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前學校出現的問題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依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超過本合同約定期限60日或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視為根本違約,守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一方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并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接手學校后甲方因出資的財產及出資額權利上的瑕疵導致乙方承擔任何風險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支付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2、本合同約定與辦理變更登記時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的資料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地(房)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號的店鋪(原為: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半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4
出讓方(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人才住房使用權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為人才住房,不具備上市公開流通、交易、過戶等保障性住房條件,該等現狀甲乙雙方均已明確知曉,并予以接受作為本合同訂立之前提、基礎。
2、甲方將位于 街道 路 住宅小區共【 】套住房的房屋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定價標準
根據 會議紀要( ),該小區住房帶裝修基準價格為每平方米 元,毛坯房基準價格為每平方米 元。各套住房價格依據基準價格及樓層修正、朝向修正確定本套住房價格。具體價格見龍崗區與東升學校簽訂的合同附件。
第三條 轉讓款
甲方將上述住房使用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轉讓給乙方,轉讓款核定總價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
乙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到東升學校財務室一次性繳清轉讓款。
第四條 轉讓使用權期限
甲方轉讓上述住房給乙方的使用權年限為 60 年,即自 20xx 年 5 月 1日起至 2074 年 4 月 30 日止)。
上述住房使用權年限未滿時,如發生拆遷、政策變更等情況而導致本合同終止或本合同項下住房無法延續使用的,由甲方按剩余使用權年限向乙方補償,補償金額與龍崗區住房保障局向學校補償金額相同。
第五條 使用權限制
1.乙方在按合同約定支付上述住房轉讓款后,取得上述住房的使用權。該住房僅用于居住,不得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贈與,以及其他經營等活動。
2.乙方取得上述住房的使用權僅可用于滿足乙方及其直系親屬居住需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租賃給除甲方方及其下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才或產業員工以外的第三人。
3.乙方不得擅自改拆或加建室內建筑。若因生活居住需要改拆或加建者,須報經甲方同意后,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房屋室內裝修由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
4.使用期間,乙方應按住宅區管理的有關規定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通信、電視、物業服務費用和本體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
5.乙方取得上述房屋的使用權后,應將本人的身份信息、無房證明相關材料并報甲方備案。
6.乙方將房屋租給甲方及其下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才或產業員工使用的價格不得高于同片區人才住房占用費價格。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上述住房自甲方向乙方開具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以及人為因素而毀損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 回購
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由甲方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回購:
1.乙方離職離開東升學校;
2.通過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行為騙購住房的;
3.利用住房從事非法活動的;
4.擅自轉讓、抵押住房的;
5.擅自改建或改變住房用途使用功能的;
6.擅自轉租給除乙方及其下屬單位人才及產業員工以外的第三方的;
7.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住房嚴重損毀的;
8.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需要退回的。
第八條 回購價
上述住房使用權若需回購的,按照以下價格進行回購:
住房回購價格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0xx年內(含20xx年)為本協議項下使用權受讓價;超過20xx年的,回購價格=本協議項下使用權受讓價〔1-1.4%(購房協議簽訂之日至申請回購之日的年限-20xx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項義務,乙方無故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補償甲方。
第十條 轉讓期限屆滿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自行在10個工作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或損害賠償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情況暫時無法退房的,經甲方批準,可給予不超過60日的過渡期,過渡期間乙方應按屆時市場租賃指導價向甲方繳納占用費。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戶手續,攜本合同、水電燃氣管理費等結清單、銷戶單、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批房屋/該房屋的,乙方在此授權甲方有權選擇采用停水、斷電等方式或/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措施以及下述方法之全部或部分收回該房屋,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甲方自行開啟門鎖收回該房屋。如該房屋內尚存有乙方物品的,甲方可視情形決定是否同意代為保管。甲方同意代為保管的,乙方可在90日內要求對該等物品取回,該等取回須是一次性的全部取回。自甲方保管日至乙方取回日期間,乙方應依照每日人民幣300元之標準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乙方未在90日內取回的,甲方有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保管之乙方物品拍賣,并以拍賣所得價款清償乙方應付之違約金。清償后余額部分,甲方應乙方書面要求予以無息返還;不足清償部分,乙方應繼續承擔給付義務。甲方不同意對乙方物品代為保管的,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可將所涉物品放臵于物業服務單位提供的放臵場所內。乙方應自行取回,并承擔該等物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2.甲方自行開啟門鎖收回該房屋。如此時該房屋裝修形成的添附物仍附著于房屋的,視為乙方的遺棄物,由甲方占有取得所有權,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同時,甲方有權按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不退回房屋期間的占用費,乙方拒不執行的,甲方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搬遷。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轉讓期內,如國家及地方各級政府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甲乙雙方有權根據政策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乙方已清楚受讓房屋現狀,除因房屋主體結構出現問題由甲方負責外,其余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轉讓期內甲方若變更法人,甲方不得收回住房并與新的法人簽訂相關協議,保障乙方居住權益不受侵害。若甲方停止辦學,不得收回住房,保障乙方居住權益不受侵害。
轉讓期內甲方被乙方辭退或甲方主動離職、退休,甲方不得收回乙方住房;乙方離開東升學校后不得將住房轉租別人,否則學校將收回房屋,回收價格=本協議項下使用權受讓價〔1-1.4%(購房協議簽訂之日至申請回購之日的年限〕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有法律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執行,無法律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深圳市龍崗區東升學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學校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于 ,位于 , 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用途為工業,土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為屬 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 。
二、轉讓范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設備。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筑物及設備轉讓共計 元整(金額大寫 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筑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稅及相關費用由 負擔。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 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后,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金額大寫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戶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 賠償金。
3、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年 月 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八、本協議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位于鄭州市管城區塔灣路的 學校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確認其為所轉讓的學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轉讓給乙方該學校100%股權。
二、股權轉讓價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三、雙方在達成股份轉讓協議后,乙方即當場交付定金 元,交付定金后三天之內(含節假日)甲方及對學校進行資產清點并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證資產清點時所出示的資產清單與實物相符,甲方保證簽訂本協議時無第三人向學校主張債權,學校無稅款及其他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的拖欠、無員工工資及福利拖欠,如保證與實際情況不符則視為甲方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四、在雙方轉讓協議簽署后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變更事宜未完結前學校以及甲方與學校有關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應立即進行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國家職能部門相關文件及證照變更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變更手續完成(變更手續完成指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審核公示變更結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乙方),乙方給付甲方現金或轉賬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如果無法辦理變更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甲方需要雙倍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賠償乙方的相關損失。
六、 本協議簽訂后,如有學生與學校存在培訓教育關系或者有教師與學校存在勞動關系,甲方應在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前解除與學生、老師的法律關系,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七、 學校辦公所在地的場地租賃費用問題,雙方協商如下:
八、轉讓協議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學校債權債務由甲方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學校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生效后學校所有的收費和支出由乙方負責。乙方擁有對學校的所有權和決策權以及經營權。
十、 本協議的附件有以下三個:附件1《固定資產表》,附件2《在校學生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3《在校教職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十一、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學校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十二、 凡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時生效。
十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區____路的學校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確認其為所轉讓的學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轉讓給乙方該學校____%股權。
二、股權轉讓價____萬元(人民幣____萬元整),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三、雙方在達成股份轉讓協議后,乙方即當場交付定金元,交付定金后三天之內(含節假日)甲方及對學校進行資產清點并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證資產清點時所出示的資產清單與實物相符,甲方保證簽訂本協議時無第三人向學校主張債權,學校無稅款及其他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的拖欠、無員工工資及福利拖欠,如保證與實際情況不符則視為甲方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四、在雙方轉讓協議簽署后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變更事宜未完結前學校以及甲方與學校有關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應立即進行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國家職能部門相關文件及證照變更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變更手續完成(變更手續完成指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審核公示變更結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乙方),乙方給付甲方現金或轉賬____萬元(人民幣____萬元整)。如果無法辦理變更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甲方需要雙倍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賠償乙方的相關損失。
六、本協議簽訂后,如有學生與學校存在培訓教育關系或者有教師與學校存在勞動關系,甲方應在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前解除與學生、老師的法律關系,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七、學校辦公所在地的場地租賃費用問題,雙方協商如下:
八、轉讓協議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學校債權債務由甲方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學校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生效后學校所有的收費和支出由乙方負責。乙方擁有對學校的所有權和決策權以及經營權。
十、本協議的附件有以下三個:
附件1《固定資產表》,
附件2《在校學生基本情況登記表》,
附件3《在校教職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十一、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學校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十二、凡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時生效。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于 ,位于 , 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用途為工業,土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為屬 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 。
二、轉讓范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設備。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筑物及設備轉讓共計 元整(金額大寫 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筑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稅及相關費用由 負擔。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 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后,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金額大寫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戶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 賠償金。
3、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年 月 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本協議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9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持有學校 %的出資額(股權)。現甲方自愿將其所持有的 %的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轉讓給乙方(上述權利以下統稱“出資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學校名稱及狀態
學校名稱:《成都布恩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編號為:勞社民2255A05540125。學校登記證書編號為:川成民政第060105。上述證書信息詳見附后的復印件(加蓋民辦非企業單位公章)。
二、學校資產
1、甲方保證真實準確的向乙方提供學校的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若未向乙方如實提供學校資產狀況及運營情況,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除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還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甲方若對學校資產另行聘請(包括學校的業務主管部門指派)審計機構進行審計或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3、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只能作為合同價款的參考,不直接認定為轉讓款。
三、轉讓價款
1、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所持出資額(股權)、學校的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甲方因投資學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權利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乙雙方同意本次轉讓所涉稅費(如存在)由甲方承擔,不包含于轉讓價款之中。
四、轉讓價款支付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出資證明,在有效期內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以下簡稱“登記證書”)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學校的內部決策機構及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變更舉辦者以及“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為乙方,甲方將其所有的出資財產交付乙方及出資額變更手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人民幣 元(大寫: )
3、剩余轉讓款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作為甲方協助乙方協調與 關系的保證金,待乙方全面接受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學校如期、正常開學之后 日內,乙方將剩余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五、出資額移交
1、甲方負責自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日內完成“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學校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房)地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修改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等,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許可證”、“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變更手續以及出資額(股權)變更手續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未付的轉讓價款,且甲方每日向乙方按已付轉讓價款的3%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先決條件
1、甲方保證學校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以及資產無任何瑕疵,不存在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2、甲方保證出資額的轉讓通過相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
3、甲方保證出資的財產以及出資額在權利上沒有任何瑕疵。
4、甲方承諾學校章程中,未有學校的出資額(股權)以及經營管理(辦學資格)權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的規定。
5、甲方在經營學校期間學校及甲方產生的所有債務及一切不利于乙方的法律責任均有甲方承擔,
6、甲乙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
7、甲方違反上述義務,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七、交接及后續事宜
1、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以學校名義開戶的帳號及公章交付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承諾自“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退出學校的日常管理和經營,不得帶走任何與學校相關的業務文件資料。
3、在“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之日起甲方以學校名義舉辦的各種學習、培訓等辦學外的拓展業務,在合同簽訂后由乙方管理經營。
4、“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法定代表人(舉辦者)變更登記前學校出現的問題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依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項下其承擔的任何義務,超過本合同約定期限60日或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視為根本違約,守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一方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小寫:¥ )并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接手學校后甲方因出資的財產及出資額權利上的瑕疵導致乙方承擔任何風險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支付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2、本合同約定與辦理變更登記時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的資料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資產清單、資產證明文件、租地(房)合同、資產取得相關票據、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轉讓方):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
鑒于:
1、天津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合法擁有______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2、______是目標公司在天津市______區工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股東,持有目標公司___%的股權。
3、乙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目標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釋義
本協議中除文意明示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1.1 本協議:指本《天津市______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1.2 股權交割日:指本協議約定之股權轉讓事宜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并取得工商部門核準變更登記之日。
1.3 債務:指目標公司因履行合同、實施侵權或其它依法律規定所應當承擔的給付金錢的責任。
1.4 或有債務:指股權交割日之前產生的、并且甲乙雙方未能知曉或未曾向乙方披露的應當由目標公司承擔的債務。
1.5 稅費:指稅務機關或其它機構征收的各種形式的稅項及各種性質的收費,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稅收、費用、相關罰款、滯納金、附加費用和利息。
第二條 目標公司的基本情況
2.1 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元,實繳______元。
2.2 目標公司合法擁有:
2.2.1 公司辦公用房位于天津市______區______號,房屋來源為自有/租賃。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______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為______,承租人為______,本協議簽訂之時,租金已交納至年月日。
2.2.2 ______校區,位于天津市______區______號,房屋來源為自有/租賃。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______元/月,押金 元,出租方為______,承租人為______,本協議簽訂之時,租金已交納至年月日。
2.2.3 辦公、教學設備合計人民幣______元。(詳見《資產明細表》)
2.2.4 天津市______區教委于年月日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2.2.5 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目標公司賬戶上有資金______元,目標公司未清償債務______元。
第三條 股權轉讓標的和股權轉讓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10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3.3 本協議所約定的.股權交割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可在該日期前完成股權交割,則實際交割日為股權交割日。
第四條 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
4.1 本次股權轉讓價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4.2 具體支付期限和數額為:
4.2.1 本協議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元。
4.2.2 自股權交割日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2.3 甲方以其剩余的股權轉讓款______元向乙方提供履約的擔保。自股權交割日起一年內,若乙方未發現目標公司存在未清償債務及或有負債的,期滿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項。
4.3 甲方接收股權轉讓價款的賬戶為:
第五條 過渡期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股權交割日止為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可派人參加目標公司的管理,熟悉目標公司的業務、人員。乙方人員的工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辦公場所、校區房屋的交接
股權交割日之前的房屋租金、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由甲方及目標公司承擔;股權交割日之后的房屋租金、物業費、水電費等費用由乙方及目標公司承擔。
第七條 學員及學員退費
7.1 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目標公司擁有學員______名,未消耗學費______元。
7.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可將未消耗學費的___%提走,剩余的___%未消耗學費留存于目標公司賬戶。
7.3 股權交割日前發生的退費(包括學員已提出退費申請但尚未實際退還的)由甲方負責,股權交割日后發生的退費由乙方負責。
7.4 甲方未承擔本協議約定的退費或超出本協議約定的比例多侵占未消耗學費的,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未承擔的退費數額、多侵占的學費數額減少股權轉讓價款的數額。
第八條 人員安置和債權債務處理
8.1 目標公司現有員工______人,乙方保證目標公司現有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不降低,甲方同時做好員工的安撫工作,確保員工隊伍不因目標公司股權變動而產生波動。
乙方和目標公司支付員工工資、社會保險截止到年月日,此日期之后的員工工資、社會保險由乙方承擔。
8.2 若股權交割日起6個月內,目標公司現有員工發生___人以上(包括___人)離職或分校校長離職的,視為甲方未盡到安撫員工的義務,乙方有權扣減本協議4.2.3條約定的剩余股權轉讓價款。
8.3 截至股權交割日之前已經確定由目標公司承擔的債務由目標公司和甲方承擔。但甲方未在本協議中向乙方披露相關債務的,該債務屬于或有負債,按照或有負債的約定履行。
甲方未依本協議之約定承擔債務的,致使目標公司或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從甲方提供擔保的股權轉讓價款中直接扣除相應的金額,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
8.4 截至股權交割日之前的或有負債由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承擔:
8.4.1 甲方應當自乙方或目標公司實際承擔、確實應由乙方或目標公司承擔的或有負債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或目標公司清償,并承擔由此給乙方或目標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8.4.2 若甲方未依本協議第6.4.1條約定清償債務及承擔相應損失的,乙方有權從甲方提供擔保的股權轉讓價款中直接扣除相應的金額,不足部分由甲方補足。
8.5 (如果甲方有多個股東的)本協議約定之甲方應當承擔的責任、義務以及甲方應當向乙方給付的債務,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稅費承擔
本協議項下所涉稅費由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要求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10.2 對本協議約定的或有負債向乙方承擔清償責任。
10.3 協助并督促目標公司辦理與本次股權轉讓有關分各項工商變更與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結構、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0.4 股權交割當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交所有的信息資料、證照、各種印章、房屋租賃合同、財務資料、教育培訓合同、勞動合同、相關許可文件等。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1 根據協議的約定支付價款。
11.2 要求甲方配合將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11.3 有權要求甲方移交所有資料信息。
第十二條 保證與承諾
12.1 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12.1.1 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不會與目標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規定或甲方及目標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協議、承諾等所承擔的權利、義務相沖突。
12.1.2 與乙方就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所簽署的和即將簽署的所有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以及所擬訂之交易,不會導致甲方和目標公司對其已簽署的任何合同的違反、取消或終止,或者構成任何協議、承諾或其他正式文件下的違約責任或法律責任的承擔;如果違約責任或法律責任實際發生,由甲方按本協議8.4條的約定承擔責任。
12.1.3 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照、文件;財務資料、財務記錄、財務報表、賬簿或憑證;與業務經營有關的政府批文、協議或類似的其他文件;資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債權債務清單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嚴重誤導性及重大遺漏事項。
12.1.4 目標公司的資產完全由目標公司合法擁有、管理、控制和經營,沒有任何未經披露的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益;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共有所有權或其他第三方的權利,不附帶任何或有負債或其他潛在責任;亦不存在任何針對上述資產的訴訟、仲裁或爭議;上述資產的批準文件、注冊、登記和其他手續已全部取得或完成,并仍然有效。
12.1.5 甲方轉讓的股權是其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質押等擔保權益和第三人權益。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對其所受讓的股權的持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不存在任何法律風險和限制。
12.1.6 截至股權交割日,目標公司不存在正在審理的訴訟、仲裁案件,以及正在執行的涉訴案件;不存在因違規經營而被相關機關立案調查,并可能被給予的行政處罰;無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無欠繳的稅款、費用、罰款等;亦不存在因違反合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合同相對方經濟損失的情形。否則,甲方應按本協議8.4條的約定承擔責任。
12.1.7 目標公司員工均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且目標公司依法足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不存在拖欠員工工資,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情形。
12.1.8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再就本協議項下所涉股權轉讓事宜與其他任何第三方談判、協商、做出承諾或簽訂合同。
12.2 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下列情形即設為違約,違約方應當以股權轉讓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3.1.1 不予辦理或不配合辦理本協議項下的各種審批、核準、備案、登記或其他相關手續的;
13.1.2 未依本協議約定的有關債務、或有負債等的履行、負擔相關費用或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
13.1.3 違反本協議項下承諾和保證事項的;
13.1.4 無故提出終止本協議的;
13.1.5 其他不履行本協議約定之義務或障礙本協議履行的。
13.2 遲延履行責任
13.2.1 乙方遲延給付股權轉讓價款的,每遲延一天按遲延給付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13.2.2 甲方在股權交割日不能完成交割或移交全部資料信息的,每遲延一天按股權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13.2.3 違約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后,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13.3 任何一方的違約責任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十四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4.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
14.2 本協議因以下原因而解除:
14.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14.2.2 因一方違約,經守約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屆滿后,違約方仍不履行的;
14.2.3 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4.2.4 甲方在股權交割日起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股權交割或資料信息的移交,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
14.2.5 股權交割日前,其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意外事件出現的;
14.3 因甲方原因或在股權交割日之前出現意外事件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而解除本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協議解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5.1 本協議所稱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且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協議履行的事件。
15.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義務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但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任何一方在違約行為之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15.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5日內將不可抗力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15.4 本協議在不可抗力消除后仍然具備履行條件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15.5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對于已經履行的部分,雙方應謀求合理公正的解決。
第十六條 保密
16.1 協議雙方對于因簽署、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本次股權轉讓事項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實物、電子等各類的財務資料、資產和債權債務清單、人員信息、組織結構、各類協議、交易方案、本協議各項條款等信息資料以及各方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秘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16.2 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保密條款仍然適用,不受時間限制。
16.3 任何一方違反本條款的約定,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其他
18.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8.2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有意將其所屬的(以下簡稱培訓班)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培訓班。故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培訓班的基本情況
轉讓培訓班名稱:______
所在地:______
二、培訓班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培訓班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培訓班,包括該培訓班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
3、協議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培訓班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義務。
三、培訓班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小寫)元整,(大寫)元整,將培訓班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培訓班。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當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二條所轉讓培訓班的唯一所有權人。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參與培訓班任何事物, 不再參與培訓班財產、利潤分配。
3、房屋內現有裝飾,設備(包括桌凳,柜子,黑板,風扇,沙發,茶幾,盆景,打印機等等一切當日確認之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4、轉讓費用包含房屋租憑押金3800元、以及4.3所提到的所有硬件費用以及轉讓費用。
五、乙方聲明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培訓班負責人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利潤和風險及虧損。
2、乙方將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接手之后的租金、水電費等費用。 租金由乙方與房東自行協商。
3、簽協議起輔導班所有責任與甲方無關,一切責任歸乙方。
六、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 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按時支付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
價款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
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
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 :_________受讓方(乙方)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