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范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規范中小學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教育部《關于加強食堂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原則上由學校自主經營管理,堅持以服務師生為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學校食堂經費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食堂收入指為學校師生提供伙食服務取得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學生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補貼收入和其他收入。
凡屬非稅收入及學校其他代辦服務性項目收入均不得計入食堂收入,如房租收入、學校小賣部(商店)承包收入等。不得擅自挪用、轉移食堂收入,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學生伙食費按成本確定收取標準。實行包伙的學校,伙食費標準要根據當地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和市場物價水平,經學校伙食管理小組(或伙管會)集體研究制定。伙食標準要根據食堂的盈虧情況和市場物價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伙食費標準需提高時,應在一定范圍內舉行有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
第六條學生伙食費統一由學校財務部門收取,并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據”。開具票據時,必須填明項目和標準。
學生伙食費按月(或周)收取,不得按學期預收取。收費后應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按班級匯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八條收取學生伙食費通過網上銀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條學校食堂支出成本堅持以食堂日常經營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直接支出為核算依據,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指米、面、油、葷菜類、素菜類、電費、水費、燃料、調味品類等支出。
“其他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員人工成本支出、餐具及設施的添置、食堂的小型修繕等支出。
食堂工作人員人工成本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按規定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等支出。
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
食堂聘用工作人員的人數配備上限為:用餐在200人以內的,食堂工作人員為3人。
第十條支出票據必須由經辦人、相關證明人、食堂責任人、分管領導、學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3000元。
第四章食堂結余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伙食費按實結算。實行包餐制供應的食堂,每學期以學生實際就餐天(次)數和本學期計劃就餐天(次)數的差額為依據,向學生結算伙食費。
第十三條加強對食堂收支情況的監控,如收支差距較大,應及時調整伙食價格或伙食品種,力求收支平衡。
第十四條食堂結余款(含歷年的結余款)應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和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伙食費。不得直接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獎金福利,不得用于學校招待費支出或以其他方式轉由學校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第五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五條建立完善覆蓋食材采購、進庫、倉儲和出庫全環節的原材料管理制度,明確人員責任,強化食堂物資管理。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大宗食品(米、肉、油、面)的采購,由區教育局組織招標,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副食品和輔料應從大型廠家或批發市場定點采購。其他物資采購應定人、定責、定崗,必須實行雙人以上、定期輪流制度。
第十七條健全食堂物資采購索票索證、驗收制度。對采購的主要食品要索取三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質量檢驗報告。對采購的原材料和物資由專人負責驗收,并實行雙人驗收制度,輪流上崗,定期更換。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嚴禁采購“三無”食品和質量不合格、超過保質期等食品。
第十八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余額。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余情況。及時登記倉儲損耗情況,并查明詳細原因,自然損耗的,損失費用應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人為損耗的,損失費用應由相關責任人全額承擔。
第六章檢查監督
第十九條建立食堂財務公開制度。每學期末學校應將食堂財務收支、物資采購、帶量食譜、飯菜價格等情況向學校師生和家長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學校應設立校長信箱,建立信息反饋渠道,接受就餐師生、食堂工作人員對食堂管理等有關問題的投訴或舉報,并定期公布處理情況。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1、為加強我鎮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仁懷市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__]13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學校食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各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工會、總務和班主任等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務。
3、學校食堂是學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障生活質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監督機制,切實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4、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
二、財務管理
1、規范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學校食堂必須單獨建立明細賬,獨立核算,按相關會計制度要求,規范成本核算。不允許通過學校食堂搞“創收”、謀福利。
2、學校應建立食堂內部控制制度。學校財務人員、物資采購員、驗收員和保管員等,分工要明確、責任要清楚。
3、學校食堂財務審批人為校長、或授權主管后勤的副校長、或授權總務主任。審批人審批食堂收支、往來、采購等事宜。對于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由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4、學校食堂必須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財會人員,按照規定設置總賬、日記賬、明細賬等,實行獨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資產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須進行資產清查。做到賬實、賬賬、賬證相符。
5、加強食堂經營管理。學校食堂不得實行承包制,要加強飯菜的質量、數量、經費的監督檢查。學校食堂管理領導小組要集中討論、研究,對每周食譜進行合理安排,掛牌公示,每月對食堂膳食和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考評。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學校食堂收入。學校食堂收入系食堂為學校師生提供生活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學生生活費費收入、教職工生活費收入、代辦生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捐資收入等。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生活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按實結算。
3、上級部門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愛心營養餐”等撥款,學校食堂根據撥入“愛心營養餐”等專款的情況設立臺帳,詳細登記和記錄學生的就餐情況,并按《標準菜譜》的配備標準和數量足額配制“愛心營養餐”。
4、收取生活費時由學校財務人員出具由財政監制的正式票據,正式票據上必須蓋有財務專用章和開票人簽字,并填寫收費情況花名冊,以便核查。收取的生活費原則上必須及時存入鎮中心銀行賬戶。
5、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6、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應以食堂的日常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生活原材料支出為依據,食堂工人工資、燃料、水電、設備添置維修等一律不得在學校生活賬中列支。
7、所有支出的發票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收貨人共同簽字后報校長簽批,方可入賬,嚴禁白條入賬。
8、學校每月都要對食堂的收支進行公示。
9、食堂的結余款(含歷年的結余款),要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上,不得直接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或以其它方式轉由學校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四、物資采購及管理
1、大宗食品集中統一配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__〕56號)文件精神,大宗食品原材料供應統一化,《仁懷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__年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計劃》(仁教科資[20__]號),各校所需大米、菜籽油,從20__年4月1日起由供應商統一配送到學校。各校須在每月20日上報次月所需大米、菜油數量到中心校,由中心校匯總報供貨商,確保學生生活原材料按時到位。
2、嚴格肉(禽)類、蔬菜及輔佐材料等的采購。要求各學校對肉(禽)類食品必須實施定點、集中采購,并與供貨方簽訂質量安全保證協議,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嚴禁病肉(禽)類食品進入食堂;蔬菜及輔佐材料必須保證新鮮不變質,進行索票采購,嚴禁采購變質、腐爛食品,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原料如發芽變質土豆等為學生制作食品,要確保所采購的食品安全。
3、嚴格食品原材料進出庫登記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進出庫的監管,所有采購的食品原材料必須做到全部入庫登記、領用出庫簽字管理,學校食堂保管人員必須建立健全食品進出庫臺賬,采取不定期對學校食堂保管臺賬進行監督檢查。
2、食堂物資采購必須建立內部制約制度。學校成立采購小組,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物資實行集體采購,必須實行2人或2人以上參與采購,且采購人員要做到定期輪換,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4、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購進的物資要經驗收或保管等相關人員的驗收,驗收或保管人員對采購的所有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認真清點和查驗。查驗合同供貨方與票據出票人一致,同時查驗合同供貨方與供貨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或檢測報告、或合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名稱的一致。
5、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當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時辦理驗收和領用登記,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大米、面食、食油、輔料等需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必須附《入庫單》后登記入賬。
五、健全管理崗位
1、學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崗位分設的要求,設置財務、采購、驗收、保管等工作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各司其職,相互監督。人員因故調離本崗位,按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2、驗收
(1)必須對所有食堂采購物資進行驗質、驗量工作。
(2)必須建立食品采購臺賬,對采購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認真登記,以便檢查。
(3)查驗合同供貨方與實際供貨人一致,同時查驗合同供貨方與供貨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或檢測報告、或合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名稱的一致。
(4)留存供應商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或檢測報告、或合格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等相關材料。所索取的資料應為加蓋供方單位印章或供方親筆簽名的原件。對采購所索取的票據、證照復印件要分門別類編號歸檔保存。
(5)對采購回來的物資進行驗收時,如發現質量或數量問題的,應及時上報食堂管理人員處理。同時,應該做好退回或處理的相應記錄。
(6)對采購回來的物資,要嚴格把關。拒絕驗收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QS標識(米、面、油、豆制品、酒、調味品、乳制品等)、運輸過程受污染等不符合衛生、質量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3、保管
(1)保管員對所有入庫保管的食堂物資進行收發及驗質、驗量工作,保證食堂日常運作的物資及時、安全供應到位。
(2)要嚴格把關,拒收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QS標識(米、面、油、豆制品、酒、調味品、乳制品等)、運輸過程受污染等不符合衛生、質量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庫。
(3)對入庫的貨物填寫《入庫單》,進行入庫登記。對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進行驗收,并及時登記入帳。如發現質量或數量問題不能入庫的,應及時上報食堂管理人員處理。同時,應該做好退回處理記錄。
(4)發放物資必須開具《出庫單》,并及時登記入賬,月末及時向會計遞送《出庫單》匯總表。
(5)每月25日清查盤點一次,并制作《物資盤存表》。《物資盤存表》一式兩份,一份保管員留存,一份送交財務處。
(6)對物資庫存數量和質量要了如指掌,對采購員及時提出采購計劃,并說明品名、規格、數量、等級和單價。不得擅自把物資轉借、挪用、租賃給他人。
(7)每學期結束,應進行一次全面的物資清查盤點,并制作《物資盤存表》。
六、監督機制
1、學校因地制宜確定每周配餐食譜,盡可能做到一周一換、葷素搭配、營養全面,熱飯熱菜,配有肉食,確保學生生活費用吃在嘴里,做到不浪費。堅持做到食品留樣制度,杜絕學校購買成品食品供給學生。
2、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嚴格執行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學校校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管理人員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人。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分別組織食品安全監管、食品衛生等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督導檢查,并指導學校加強食堂食品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
3、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嚴格實行學校負責人、教師、食堂工作人員等輪流自費陪餐制,對飯菜質量作評價,提高食堂工人制作飯菜的質量,杜絕飯菜浪費現象的發生,陪餐人員要及時發現和提出解決食堂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學校食堂開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指導或培訓學校食堂管理人員。
4、各學校要成立膳管會,可由工會主席、學生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行使對食堂的監督、檢查等職能。每學期末,學校食堂必須向膳管會匯報本學期的收、支情況,并定期在學校公示欄向師生公布。促使學校食堂越辦越好,把這項民生工程辦得讓學生、家長和社會滿意。
5、建立信息反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材料采購、伙食質量等問題進行舉報或投訴(長崗小學投訴電話或),校長、食堂管理小組要經常了解市場供求信息。
6、建立公示制度。學校食堂應對教師、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事項,以及對食堂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和信息予以公示。
7、采購人員將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采購人、被采購人及聯系電話等予以張貼公示。
8、學校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學校組織就餐教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等,定期召開座談會,主動征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對食堂工作積極開展民主評議活動。并接受上級等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檢查和指導。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4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人員的工作權限、職責及獎罰,必須按《會計法》執行。
二、收費管理
1.學校的收費必須合規合法,嚴格執行“一費制”,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一律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3.學生的課本資料,必須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范圍征訂,非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訂購的資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查處。
三、現金管理
1.每學期開學初,學校總務應及時將收的費用如數上繳,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不執行規定造成損失者,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2.學校的資金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轉的,一律不準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則,必將嚴肅處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學校的名義替社會上的集體或個人擔保,向銀行或私人貸款,以免引起糾紛。
四、收支管理
1.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要做好每學期的經費收支預算。
2.學校的收費和專項收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
3.學校上繳的費用,應按數依期向上級教育部門上繳。
4.重大財務收支應集體決策,并要把決策的內容同原始憑證一起裝訂保管。
五、帳務的管理
1.學校的財務人員應按國家規定的記帳方法日清月結,做到帳單相符,帳表相符,帳帳相符。
2.報銷的票據必須合規合法,學校的各項開支要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不合規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據,票據的裝訂要整齊劃一。
3.帳務核算必須堅持民主公開的原則,參加核算的人員必須人人簽名,以示負責。
4.財務人員調離,必須做好資料交接手續,移交、接收、監交應多方參與。
六、財務監督
1.學校每學期帳務在校務公開欄里張貼,自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
2.學校的帳目,須接受并服從財政、教育、審計、紀檢、監察、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財務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體制,實行校長負責制,由校長負總責,并做到“見賬不見錢”。明確分管副校長負責具體的資金管理和支付。
第二條中小學校“計劃”資金按照“校財局管”要求,實行報賬制度。中小學校按財務管理規定設立專戶,確定專人負責日常賬目核算工作。分設會計和出納,會計做好分類核算,出納做好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賬目核算要“日清月結”,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以備審計核查。
第三條學校每月初將當月的“用款計劃”報教育局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預支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學校財務人員及時審核匯總票據并附經學生簽字認可的實名花名冊,經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簽字后,每月至少一次到教育核算中心報賬。
第四條“計劃”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全部用于學生伙食。食堂工勤人員的工資福利、食堂設備購置等費用由財政性經費予以保障,食堂煤、水、電等相關費用可在學校公用經費中開支。
第五條學校可收取社會捐贈或在國家補助基礎上家長愿意多交的伙食費,收取時開具合法票據,收取的費用及時納入專戶,用于提高學校食堂的供餐質量。
第六條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購實行“統招、統購、統配、統送”,由教育局核算中心統一結算并作賬務處理。鮮活產品、零星原料由學校自行采購,并做到票據齊全。少數沒有正式發票的要有供貨人簽字的收據并記錄聯系方式,據實核算入賬。購物發票(收據)經采購人、驗收人、分管負責人簽字后,財務人員進行報賬。每月進行采購清單統計表的登記工作。
第七條根據食堂原材料采購、保管、領用的情況,保管人員據實填寫材料入庫單和出庫單,每月進行出、入庫清單及盤存表的登記工作。
第八條食堂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一級明細賬。食堂固定資產的購進實行批復制度,由食堂提出申請,報分管副校長審核、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后,按要求辦理采購手續,并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固定資產的購進不能用“計劃”資金進行開支。
第九條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學校結合實際細化支出范圍和標準,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十條“計劃”當年資金結余流動到下一年度使用。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數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嚴防套取、冒領資金。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計劃”監督小組,參與和監管經費收支等事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設立“計劃”公示制度,每天將菜譜、材料品種及數量、價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公示。
第十四條建立財務公開制度。“計劃”資金的收支情況每月公布一次,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十五條教育、財政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計劃”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審計部門將“計劃”資金使用和管理列為審計重點。
第十六條對有以下情況發生的,必須立即整改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材料采購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格,與供應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2.資金使用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和原材料或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3.虛列支出,弄虛作假,私設“小金庫”的。
4.克扣、擠占、挪用學生“計劃”資金的。
5.其它違紀違規行為。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6
財務工作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證,為加強財務工作管理,根據《會計法》和《全體人員規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如下規定:
1、為了認真執行財務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在學校校長統一領導下,由一位副校長直接分管財務工作。
2、對財務工作,實行收費公示制、財務公開制,收支兩條線,并接受執法部門的檢查、監督。
3、管好國家下撥的經費,根據撥款擬定各項預算,準確地掌握經費運用、周轉、變化,做到計劃開支,滿足教學,達到收支平衡,辦好決算。
4、通過勤工儉學等形式多渠道自籌辦學經費努力改變校園面貌,及教學環境更新教學設備,改善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5、財務人員必須執行主管領導“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帳目有憑有據,報帳時應先由財務按照規定進行核實后,由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結帳。
6、建立健全嚴密的財務傳遞制度,做到手續完備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使財務工作逐步達到正規化、規范化、科學化。
7、嚴格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做好各項財務工作充分運用會計資料經濟效果,提供真實數據,預測經濟形勢,當好學校參謀。
8、有計劃地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素質。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7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8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㈠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㈡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㈢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㈣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㈤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了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㈠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準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㈡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范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㈢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㈣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㈤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9
一、財產管理細則
(一)學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后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二)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系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六)學校的教學設備、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③實物展示臺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④若班主任調換,要做好交接手續;
⑤發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墻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①專用教室要有專人管理,管理員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后勤處;
②專用教室制度要上墻;
③帳與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后勤處聯系,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①由辦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②發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后勤處保管員統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并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設備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準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定借期歸還,超規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有關財政法規,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政策法規。要定期向領導匯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每月必須將現金與帳目核對清楚。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找,必須保證現金與帳目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要妥善保管好單據、帳簿、報表等有關資料。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學校開辦的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潤的原則,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二、人員、賬目設置
學校食堂應設會計、出納、管理員、采購員、保管員、充值員,原則上在本單位正式職工中根據需要擇優安排。會計、出納可由學校財務人員兼任,管理員可由學校總務主任兼任。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形成相互約束,相互監督的機制。
學校可在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基礎上,開設學校食堂銀行專用結算賬戶。設立總賬、實物明細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采用借貸法復式記賬。
三、學校食堂物品采購與管理
一食堂物品采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品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安全衛生。
二建立物品采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品必須實行雙人采購,采購人員要定期輪換,規模較大的學校可實行團體采購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須及時結算,不得惡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債務糾紛。
三建立物品采購驗收制度。食堂物品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采購人員、保管員和審批人員共同在統一印制的“學校食堂物品入庫單”上分別簽字后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保管員要對進庫存貨清查盤點,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四、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飯菜的價格,必須以伙食支出的成本為依據來確定。
二用ic卡系統售飯的食堂,預收賬款和售飯窗口回款要憑計算機打印出的數據為入賬依據。
三食堂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實行定額預收制度的,要按月結算
四對規模較大的學校,食堂服務部原則上要和食堂統一管理,統一經營,學生刷卡消費。所得收入要單獨核算,記入副營收入。
五學校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等所產生的收入,一律記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轉移存儲。
六學校食堂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于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七學校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一般不予補助。食堂要保證本身日常開支及小型維修購置,大型設備購置或大額支出可從學校經費賬中列支。
五、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⑴原、輔材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員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人員工資支出;
⑶日常公用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的水、電、氣、煤、燃料及小型維修購置等支出,水電費用原則上不得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
2、副營支出。指食堂開展其他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務部)。副營支出要與副營收入相匹配,并單獨計算盈虧。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審批程序。
1、學校食堂所有開支票據要有三人以上簽字,大額開支要有學校校長簽字。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須填寫“學校食堂物品出庫單”,經食堂管理員、保管員和領用人員簽字后作為伙食支出,并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運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招待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審核后列入伙食支出。
4、學校食堂內部人員工資要公平合理,領款手續齊全。學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職工獎金、補貼等與食堂業務不相關的各種費用。
5、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審批,購入后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財會人員在登記入賬時,要在原始憑單前編制記賬憑單,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2、學校食堂要真實反映財務收支和盈虧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盈虧表”,于次月5日前報學校領導。同時要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對盈余部分實行向特困學生補助或向學生消費卡平均返還餐費等方法,保證收支平衡。
3、食堂財務的憑單、憑證、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要統一規范,裝訂成冊,整理歸檔。
4、區教育局勤辦負責全區學校食堂財務情況監督檢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學校對食堂經營業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虧情況要實時檢查監督。
5、本辦法適用于全區所有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
6、本辦法的解釋權在樊城區教育局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公司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公司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公司開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員工為宗旨,不以盈利為目的;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實行“統一管理,獨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公司食堂物資采購管理
(一)食堂物資采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資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資采購牽制制度。為降低成本,除需求量很小的物資,公司食堂物資必須實行兩家供應商比價供應,擇低供貨,如米、油應、蔬菜等占成本比重較大物資。月底由采購人員匯總品種、數量采購量及單價對比表,并以此表作為參考,以降低成本為目標,分析確定下月供應商單位及其供應物資的種類、數量。
(三)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采購人員、保管人員在統一印制的“食堂物資采購訂單”上分別簽字認可后,方可作為結算憑據。對于未按要求供應,品種、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的,采購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拒絕簽字,物資可以拒收。單據簽收不全,一律不予付款。
(四)建立物資采購報批制度。采購人員應根據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采購計劃表”,經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后方可采購。
(五)食堂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核,審批同意后,辦理設備采購手續,購入后做好固定資產登記。
三、公司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收入來源。食堂收入主要來源于單位員工和外單位職工的就餐收入,每月末以當月電腦打印的就餐交易額確認當月的刷卡伙食收入。我公司員工免費午餐和來訪賓客安排的工作餐,由公司根據就餐人次,在月底統計一次性補助收入。
(二)充值消費。所有職工在我公司食堂就餐,應首先由食堂管理人員為其辦理飯卡,做好登記,進行飯卡充值,持卡刷卡消費。除特殊情況(如刷卡機不能刷卡消費時),不允許手工記賬消費。公司補助充卡,確定補助名單后,可以分次批量充值,次數不超3次。
(三)職工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員工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四、公司食堂支出管理
公司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員工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公司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1)糧食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公司食堂燒菜所耗用的支出
(3)調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鹽、味精、雞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煤氣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公司食堂聘請職工的工資等支出。具體包括:炊事員工資,非正常支出及其他雜項支出。
五、公司食堂財務收支結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財務收支結余是指公司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總收入與總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二) 加強食堂的成本核算,對食堂成本實行每月結算,月底按照食堂匯總計算出“月份食堂收支情況匯總表”, 報告公司領導,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降低成本,消除虧損。
六、公司食堂資料檔案管理
食堂的原始核算資料,由食堂采購員每月匯總后,月底和“月份食堂經營情況匯總表”一起交財務部報銷結算保存。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小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教育部《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中小學校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本著為廣大師生服務的宗旨,學校食堂保本經營,不得以贏利為目的對外承包經營。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堂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成本核算,規范伙食的收支管理,保證師生伙食質量。
第二章食堂財務管理
第三條中小學校食堂財務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食堂的財務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決策必須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學校成立由教師工會干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膳食管理會,直接負責食堂財務監督工作。
第四條: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專職或兼職食堂財務負責人、食堂管理、會計、出納、采購、倉管等工作崗位,并建立相應崗位工作的職責、權限及考核制度。
第五條建立學校食堂內部監控制度。食堂財務機構要按規定分工,做到“錢賬分管”、“物賬分管”、“錢物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六條加強食堂財務票據的管理。建立健全伙食收費票據的管理制度。凡向師生收取伙食費都必須開具食堂財務規定的統一收據,并且要求票款一致。食堂報支票據,要求內容完整(有單位名稱、日期、物品內容、購物單價、數量金額)。票據報支財務手續齊全(有經手人、驗收入、審批人簽字),票據金額大且名目多則必須附有清單。
第三章財務核算
第七條中小學校食堂財務必須設立健全的賬簿和實行規范的財務核算。手工記賬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食堂出納設置訂本“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并序時連續登記,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會計設置總賬和明細賬,要求賬證、賬賬、賬款、賬實相符。
第八條規范學校食堂財務核算行為。學校所有食堂相關收入都必須納入食堂財務賬,嚴禁設立小金庫。食堂支出要規范,凡與食堂無關的經費開支一律不得在學校食堂中列支。會計核算以學期為準,逐月進行核算,按月編制會計報表,不得跨學年記賬,每學期期末會計對食堂財務作出分析。
第九條建立食堂財務檔案管理制度,學校食堂日記賬、會計憑證、明細賬、總賬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歸檔要求整理,裝訂成冊,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檢查監督
第十條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小組直接對本校食堂經營業務開展實時監督,縣教育局財務審計部門負責對全縣中小學校食堂財務核算的監督和審計,并同時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院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根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唐山學院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
三、學院開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
四、學院食堂應開設銀行專用結算賬戶,由學院財務處統一管理。
五、學院食堂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
六、學院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院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七、學院食堂負責人對食堂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八、學院財務處、食堂會計人員依照本辦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章食堂現金管理
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元。除滿足正常開支外的多余現金轉存食堂賬戶統一管理,大額現金存取銀行時須有專人同行。支付超過1000元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卡。
十、不能私設小金庫,不得挪用現金和私自借用現金,現金如有遺漏、假幣等,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十一、預支現金后應及時沖賬,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第三章食堂物品采購、庫存與管理
十二、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物資材料購入時應分別填制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物資入庫單,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食堂有關管理人員及庫房管理人員驗收、過秤簽字后按序入庫,并記入相關的庫存材料賬簿。
十三、建立食堂物資保管制度。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必須分別填寫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物資出庫單。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領料人、庫管員和食堂管理人員簽字,并記入相關的庫存材料賬簿。
十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庫管員應分別對教工食堂和學生食堂進庫存貨按月清查盤點,編制“盤點表”,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第四章食堂收入和支出管理
十五、食堂的收入主要來源為教職工伙食收入、學生伙食收入、食堂賬戶的利息收入、補卡收入等。
十六、食堂向學生、教職工收取的伙食費,實行預收制度,即:學院預收賬款,不作“伙食收入”。承包食堂每十天以售飯系統統計的商戶營業額為依據,從預收賬款中返給承包人,返款一律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自主經營食堂每月以售飯系統統計的營業額確認當月伙食收入。
十七、食堂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食堂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教工伙食支出、學生伙食支出、教工食堂管理費支出、學生食堂管理費支出。
食堂伙食支出包括:食堂采購的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調料等各種原材料。
食堂管理費支出包括:食堂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補貼、食堂工作人員的體檢費、健康證辦理費、各種保險費、工作服勞保等費用;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下的食堂小件物品的購置及維修費、食堂內部洗滌、消毒等衛生用品費用。
十八、食堂運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差旅費、維修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后,按《唐山學院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審批,向食堂出納辦理報銷手續,直接列入當月支出。
十九、食堂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合法、規范,票據反映的業務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食堂采購的米、面、油及調料等結算要求有正規發票。
二十、食堂購置固定資產,應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院長審批,按學院設備采購的相關規定辦理采購手續,購入后須經后勤管理處資產管理員驗收登記,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發票須有經手人和資產管理員簽字。
二十一、食堂的大型維修改造、大型餐飲設備配置和更新,空調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務設備投入和運行費用,由學院承擔。
第五章食堂財務收支結余管理
二十二、食堂財務收支結余是指學院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年末收支相抵,余額轉入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今后虧損。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
二十三、食堂應每月反映財務盈虧狀況,按月編報“唐山學院食堂資產負債表”、“唐山學院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學院教工食堂收支盈余表”、“唐山學院學生食堂收支盈余表”、“教工食堂庫存材料盤點表”、學生食堂庫存材料盤點表”、“成本計算表”,并進行成本分析。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第六章附則
二十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二十五、本辦法由學院財務處負責解釋。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規范中小學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和《韶山市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不營利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各學校食堂必須設置各學校校長任組長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總務任組長的食堂伙食管理小組,具體負責食堂的日常監管工作。學校食堂由各學校校長審批收支、往來、采購等事宜。食堂財務實行報帳制,各學校設事務一名,全鄉設會計、出納各一名。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伙食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確定收取標準。
第五條收取伙食費時由學校食堂出具財政往來收據。收費后按班級匯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六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在三天內上繳學校出納,由出納上繳至韶山市國庫收入支付管理局賬戶。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條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 “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配料等。“其他支出”含為燃料、食堂服務的臨時工工資、餐具及設施的添置和折舊、食堂的小型修繕等。
第八條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支出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凡在食堂招待用餐的,學校必須按實從公用經費撥入經費彌補。
第九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匯總后報各學校校長簽報,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
第四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一條大宗物品采購要實行定點采購,肉、米、油、煤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獨和固定人員采買。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三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采用的。
2、價格明顯高于批發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第十四條各學校成立食堂伙食管理小組,要有教師、學生會干部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代表參加。民主理財小組每月集中一次,理財結果通過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每學期結束時,伙食結余要按實退給就餐學生或結轉入一下年度。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