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食堂用工合同(精選3篇)
學生食堂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甲方采用月工資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月工資 元,試用期間月工資 元。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校方依法制定的確保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各種規章制度及工作規范,校方負責監督指導甲乙雙方履行上述規章制度。若因違章、瀆職、失職等發生人身傷亡和(或)造成重大事故,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甲乙雙方按照雙方事先的約定共同承擔,校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等連帶責任。
第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師生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學生食堂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學生赴乙方實習事宜,根據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等的有關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雙方資質認定
1.甲方是經當地教育或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具有合格辦學資質的各類學校;
2.乙方是在當地工商行政機關注冊,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可,有資格向各類企業提供勞務服務的公司。
甲乙雙方均應提供相應證件(復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實習生要求
1.實習生共_________名,其中男生_________名,女生_________名;
2.實習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甲方所輸送實習生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3.1 甲方所輸送實習生至少應當具備良好的專業素養,具備一定的專業能力;
3.2 甲方所輸送實習生應當不具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記錄;
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所輸送之實習生必須經過乙方面試,并在開始實習前經乙方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后方能開始實習。
風險提示: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協議雙方的必要資料,如實習生姓名、證件號碼、單位名稱。
為了避免爭議發生時,無法聯系到當事人。
實習協議上最好還要有實習生的聯系地址,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聯系地址。
同時,實習生要注意與自己簽署實習協議的單位是否是合法設立的單位。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輸送的實習生必須是本校所屬的符合實習生身份的全日制學歷教育學生;
2.甲方需保證所輸送之實習生按照乙方指定時間到乙方指定醫院參加體檢,且學生流失率不得超過10%(剔除當地已體檢不合格人員,需出具醫院體檢不合格證明);
3.體檢結果需由乙方確認,體檢不合格者由甲方負責帶回;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實習生實習推薦表(蓋有學校公章、貼有照片)、學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復印件(戶籍證明由當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派出所公章),如甲方提供的實習生有關資料與事實不符或違反有關規定,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退回學生;
5.學生從面試到體檢、簽訂合同、報到的整個過程中,甲方需指定一名教師全權負責管理并配合乙方直至學生進入企業工作;
6.在內考核不合格之實習生由甲方負責接回并另行安排其實習或學習,乙方提供具體考核不合格原因;
7.在學生實習期間,甲方應定期了解學生意見、工作表現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協助乙方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負責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保證讓學生安心實習,并將意見及時反饋給乙方;
8.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學生安置費_________元/人,具體金額按照實際體檢合格人數計算,其中80%費用應在學生到乙方所在地且體檢合格之后、進廠報到之前繳納,剩余20%費用在學生進廠當天繳納;
9.學生發生工傷事故,甲方需主動協助乙方處理;
風險提示:工傷
實習的在校學生不能算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他們因而也不具備工傷保險賠償的主體資格。
實習生一旦發生工傷,實習單位須依法承擔雇主責任,即,因此所帶來的風險相當大。
因此,建議用人單位為實習生繳納商業保險,彌補不能繳納工傷、的風險。
10.甲方所輸送實習生發生下列問題將被解除實習協議,解除實習協議之實習生由甲方負責接回,自實習協議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10.1 學生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0.2 學生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10.3 學生發生重大違法行為,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0.4 學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嚴重的肝膽腎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療中,未向乙方在報到進廠前如實說明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10.5 學生冒名頂替或假造、身份證明等相關證件,經查實確鑿者;
10.6 學生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經鑒定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乙方根據一定要求和標準,對甲方輸送的學生進行面試及相關技能和知識培訓,最終擇優錄取,確定正式實習的人員。
2.乙方保證實習生薪資待遇與事前宣傳的相符,如有不實之處直接影響到學生實習意愿的,由乙方負責,并重新安置。
3.實習生工資由乙方確定,因生產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4.實習生工資由乙方按時發放,如無擅自離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乙方不得扣發實習生工資。
5.乙方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為甲方輸送之實習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障,負責在工廠工作期間的勞動安全;
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根據勞動法并結合有關規定負責協調處理。
6.乙方為甲方輸送之實習生提供有償宿舍,并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
6.1 實習生在來_________時需帶足現金以支付住宿費及當月生活費。
住宿費在入住當天繳納,以后逐月交付。
如不及時繳納,將直接影響學生的實習,同時乙方將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學校和當事人,同時在學生當月工資中按照實際發生費用扣除;
6.2 實習需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且情節惡劣者將被開除出宿舍,并終止其實習行為,由甲方負責帶回;
6.3 實習生如需搬出宿舍另外居住,需事先征得父母、學校的同意,并提交書面申請報乙方批準后方可搬出,同時乙方不再承擔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任何責任;
如實習生不經允許擅自搬出宿舍,一經發現將終止其實習,同時乙方也不承擔在此期間的任何責任。
7.實習期未滿而乙方無正當原因辭退實習生的,乙方負責另行安排工作。
8.實習生不得擅自離職,如有正當原因確需離職的,需提前一周提交書面申請,經乙方批準后方可離職,學生離職后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如無正當原因而離職的,乙方有權扣留學生的實習推薦表并扣發學生當月工資。
9.在學生實習結束后,乙方負責協助為學生進行實習鑒定。
10.實習期內,甲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賠償_________元/人,具體金額按實際解約人數而定。
五、爭議的解決
因違反或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當地有關機關仲裁。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在執行過程中一方如需變更條款,必須與對方協商一致,否則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食堂用工合同 篇3
學生校外住宿協議書
甲方:學校
乙方: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為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見附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并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相沖突之處以后者為準。
輔導員簽字:學生簽字:
院長(系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W院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