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精選15篇)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車型:______車牌號:______駕駛員:_____)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本教育輔導中心健康快樂的學習,本中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生家長配合本中心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學生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甲、乙雙方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認定學生傷害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本中心內,由于甲方管理上有過錯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在本中心內,由于乙方或者學生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因素造成的學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違反本中心規章制度或紀律,違反本中心安全制度,如私自下河洗澡,課間追趕打鬧,外出不歸,攀爬樹木樓房等行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在本中心內因學校教師,學生及其他人故意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致害人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七、在本中心內,學生自殺、自傷或因特定疾病突發死亡,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在本中心外,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本中心,離本中心途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等客運車輛、“三無車輛”及報廢車發生車禍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脫離乙方監護在校外租房居住而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因甲、乙方或其學生有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共同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甲乙雙方按本協議通過商定方式解決:也可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協議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姓名(簽章):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4
為了提高隊員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隊員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隊員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協會與隊員雙方的責任,保護隊員和協會的合法權益,保證出游的順利安全進行。隊員與協會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組織單位:
參 與 者: (及其陪同人員)
一、在上述單位的組織下,參與者自愿參與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的——游玩活動。
二、此次活動為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健身性活動,并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參與者應知曉此情況。
三、參與者承擔此次活動中行車、住宿、就餐及門票費用,交與協會統一組織安排。
四、組織者承擔集體活動時的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
五、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組織單位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參與者自己承擔,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六、如在此次活動中,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七、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單位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參與者退出活動。
八、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組織單位,經組織單位確認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九、參與者應聽從組織單位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該協議自參與者和協會負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散打負責人:
——年——月——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5
甲方: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環線立交)改造工程2標段樁基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與乙方特此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4.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對乙方所承擔的作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有權發出書面整改、處罰等工作指令或其它相關管理措施。
5. 按有關規定組織安全防護用品進場,及時發放。費用按施工合同條款辦理,若施工合同條款未予未明示的,由乙方承擔費用。
6. 當乙方因現場達不到安全施工標準而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終止正在施工的作業時,甲方不得因此而處罰、批評乙方,并且甲方保證并不因此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對乙方的工作制造困難或消極怠工。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及指示,認真執行施工合同、甲方、業主、監理及有關職能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按甲方管理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并上報甲方質安部備案,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標段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施工負責人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施工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權力也有義務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違規、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無論甲方是否下達施工作業命令,乙方有權利也有責任拒絕進入施工現場進行作業或停止正在施工的作業,待施工現場恢復安全生產條件后再行作業。甲方將不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登高等作業的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領用或自購的易燃易爆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向甲方提出申請配備足夠的消防、安全設施,對甲方發放的消防、安全防護用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諉或延遲領用。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安全防護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區域外的施工場所及觸摸、啟動、關閉各類機械、水電器、控制閥門等,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并有安全檢查員的簽字記錄并定期上報甲方質安部,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 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 的裝置;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和捆扎、安置、防水、防散等用具。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組織相關資源;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 乙方安全檢查員應對擺放在工地現場及交通道路附近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進行管理,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要及時上報并補放。
12.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規定,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投保,繳納工傷保險費,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工傷賠償及其它相關賠償。
13. 當因乙方原因、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造成他人或自己財產、物品、人員損失、傷害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等,乙方必須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及處理善后事宜,否則,甲方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扣減乙方工程款項及其它款項用于賠償及處理其它相關事宜。
14. 乙方承諾,完全理解、接受且嚴格執行上述13條所述內容,并對自身所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合同(協議)有效期限內承擔質量、安全責任,若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指令與本協議沖突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告誡并暫停執行甲方指令,待甲方修改該指令后再行作業,若甲方依然堅持該指令,則應由甲方書面確認該指令并承擔由該指令而帶來的一切后果,否則,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及相關合同條款及施工管理規定處理并追究責任。
四、本協議是施工合同(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與施工合同(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施工合同(協議)條款與本協議條款有沖突或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后生效,施工合同(協議)到期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6
根據縣局及學區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六年級學生于 月 日(周 )在 中學參加畢業考試。因路途遙遠,為了確保考試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考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家長是本次考試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考試接送工作,負責考生路途安全。班主任及帶隊老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二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家長必須按時將考生送到考點,待考試結束后將考生接回家中。
2、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3、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用品,以免丟失。
4、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5、考生在非考試期間有事外出,須得班級帶隊教師同意方能外出。
6、考生不得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更不得去買麻辣棒等垃圾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7、考生考試結束,集體放學,由家長統一接回家,考生必須立即回家,不得走家串戶、在途中逗留,更不得下河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小學:
年 月 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7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為了保證牧華路六標段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范、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志牌。
3.2.2.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2.2.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
3.2.2.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范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范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電線桿電能控制范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提供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座__________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后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9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條例》、《西雙版納州xx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西雙版納州xx年旅_________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 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 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ktv、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五、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備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時以前,必須關閉或調小ktv音樂聲音,以免影響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在承租區域內活動,嚴禁到酒店其它區域,影響酒店正常經營。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10
甲方:學校
乙方:某某 (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11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
3、 承包范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雇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并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于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鏟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于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后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并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志,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安全合同協議:
一、乙方起重負責人及吊機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同時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如違反上述要求擅自操作發生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后果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應提供吊機操作人員資質上崗證(特殊工種證件),年度車輛驗審證件、車輛保險單、卡證。不得帶病運行,如因吊機故障而發生設備、人身或其他原因乙方造成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起吊前乙方應對吊機工作位置支腿地基是否結實進行測定檢查,并不得超載起吊重物。
四、起吊時吊臂下方嚴禁站人,重物離地后應進行沖擊試驗,乙方應再次檢查各受力部位情況,確保安全后準許進行,重物懸掛空中升降轉位時,應控制擺動,保持穩定,同時吊機司機要注意乙方負責人指揮信號、手勢等。
五、在變電所內吊裝,乙方與帶電站分保持足夠安全距離10kV(2米):35kV-110kV(4米),同時遵守甲方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確定吊機位置在城區街道人員密集地段地吊重物,必須加設圍欄并有專人看護。(需甲方協助提供采取安全措施要求,經雙方確認后進行)。
六、乙方違背安全合同注意事項,而違章、違規吊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接受處罰。
七、如甲乙雙方對上述安全條款認可并簽名,工作單和安全合同協議生效。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吊機車主(簽名)
20 年 月 日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游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并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煙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煙,確需吸煙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煙區)吸煙,不可隨意亂扔煙頭,并且要把煙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準,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范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筑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斗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責任員工
代表簽字: 員工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順利舉辦“_________________山地自行車聯賽第四站——_______站”賽事,合理利用體育場地,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賽事場地租賃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場地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賽事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乙方租賃的體育場地名稱是 _______體育中心(中心湖)自行車賽道(含山地段) ,用途用于體育賽事的舉辦。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天
第三條 租金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含稅)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額為_______ 元人民幣,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甲方權利
4.1 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用電、比賽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甲方義務
5.1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比賽場地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比賽。
5.2 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5.3 甲方應對場地進行管理,維護并改善場地所具有的賽事功能,其中需重新開拓修葺已經荒廢的山地賽道,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此賽道。
5.4 甲方負責場內的基本安保和安全防范。
5.5 甲方于賽前3天免費提供賽場內一間大于50平方米的房間給予乙方作為存儲比賽物資的臨時倉庫。另甲方免費提供現場鐵馬、桌椅、背景桁架、舞臺、音響等物料供乙方比賽當日使用。
5.6 甲方在場地租賃期間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解決現場賽事規劃及臨時發生的問題。
5.7 甲方需負責完成乙方賽事活動的政府申報工作。
第六條 乙方權利
6.1 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2 乙方擁有比賽期間場地內及其周圍一定范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如果甲方在不影響乙方原有廣告收益的前提下,開發廣告資源,須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約定好雙方的廣告收益分配方案。
6.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比賽期間,提供免費停車位 個,以及其他因比賽慣例必須由甲方提供的服務和幫助。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 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賽事資格,并按照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比賽。
7.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法人的備案資料。
7.3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體育比賽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7.4 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5 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6 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共同責任險、火災險等財產保險險種。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賽事公眾責任險、觀眾意外傷害險、賽事財產險、賽事取消、延期保險。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乙方承租期間,甲方應保證沒有第三方主張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舉辦比賽,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并支付乙方租金總價款的 %違約金。
9.2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所內的比賽設施設備、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比賽的,應免除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9.3 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0.1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0.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因違法比賽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賽;
10.3.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 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0.3.4 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10.3.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完成賽道修整工作的。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相關申報、安保、現場展示物料的。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致使比賽不能正常舉行。
第十一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1.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有效期和終止
12.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第十三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響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業商貿團體的守則、規定、法規或指示(統稱“法律”),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5.1 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6.2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份
16.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篇15
為了加強項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將安全責任確實落實下去,特制定本包保責任書。
一、責任合同指標:
事故指標為零。
二、確保措施:
1、隊長、班組長是本隊、班組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要堅決貫徹安全方針,接受公司、項目部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和指導。
2、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和規范施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違章蠻干。如發生違章操作造成的人身傷亡,其責任和費用都由乙方負責。
3、組織隊、班組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班后安全會,加強安全宣傳和安全教育,對本班組的人員進行分部分項、逐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率要達到100%,安全教育率要達到100%。。文明施工要嚴格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4、要經常檢查作業區的安全施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于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臨時性控制措施并及時上報。否則,對重大事故隱患和違章要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交叉作業造成的事故后果,哪方造成事故哪方負責)
5、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組織人員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總負責人:___________施工隊長:___________
班組名稱班組負責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