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廠應急預案(精選3篇)
修理廠應急預案 篇1
為了做好消防工作,確保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給大家分享了修理廠消防的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為提高汽車維修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應對安全事故,妥善處理,有效控制事態,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修理廠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能,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本修理廠正常維修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
(二)本修理廠維修車輛出現重大維修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負責根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根據制定的和本企業的,結合維修車間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
四、應急準備
(一)定期研究重大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門配合的,根據情況及需要及時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衛生、消防、等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單位、重大、重大災害事故數據庫,并及時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五)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備緊急情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后,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主管領導報告。
(2)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分管副總經理。
(3)發生嚴重火災事故,要及時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時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與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救援程序
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
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指揮小組,具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三)事故處置
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在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四)信息發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公眾發布警告或者勸告,采取嚴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一)應急組織應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公司報告。
(二)應急狀態終止后,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并通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檢查,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技能培訓和力量:
1、設備搶險力量:主要由車間維修人員、設備管理人員、設備維護人員組成,承擔事發現場的設備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現場管理、設備管理、設備維護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修理廠應急預案 篇2
為提高汽車維修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應對安全事故,妥善處理,有效控制事態,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修理廠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能,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本修理廠正常維修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
(二)本修理廠維修車輛出現重大維修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負責根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根據制定的和本企業的,結合維修車間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
四、應急準備
(一)定期研究重大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門配合的,根據情況及需要及時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衛生、消防、等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單位、重大、重大災害事故數據庫,并及時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五)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備緊急情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后,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主管領導報告。
(2)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分管副總經理。
(3)發生嚴重火災事故,要及時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時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與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救援程序
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
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指揮小組,具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三)事故處置
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在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四)信息發布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公眾發布警告或者勸告,采取嚴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一)應急組織應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公司報告。
(二)應急狀態終止后,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并通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檢查,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技能培訓和力量:
1、設備搶險力量:主要由車間維修人員、設備管理人員、設備維護人員組成,承擔事發現場的設備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現場管理、設備管理、設備維護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修理廠應急預案 篇3
1、范圍
本預案規定了弘電業汽修廠廠區發生火災狀況時應快速實行的各種響應措施和步驟。
本預案適用于本弘電業汽修廠可能發生的緊急狀態。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程序的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全部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預案。 Q/SJPS-203.009應急打算與響應管理標準
3、術語和定義:
(無)
4、應急現場基本狀況
四周狀況:現場旁邊主要建筑設施(或部門、班組)有:報修室、倉庫、結算室、機修班房、電工班房、沙板班房
5、事故假設概述
待修車輛或設備及各類易燃品(汽油、柴油、油漆等),引起火災,并威逼其鄰近的設備和車輛及工作人員的的平安,如不剛好撲滅,油箱有爆炸的危急。
6、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6.1總指揮:彭玉弘,全面領導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協調、限制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6.2副總指揮:丁海龍,總指揮未到現場時,現場臨時總指揮由第一個到場的副總指揮擔當。 6.3應急處理的指揮者和調度人:當班班長,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到達現場之前全面負責指揮工作,在總指揮、副總指揮到達現場之后,將指揮權移交給最高職務者,并向其報告當前險情。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幫助組織人員撤離并組織救火等工作,減小事故影響和后果。
6.4區域指揮者:各責任區負責人,詳細負責指揮本區搶險隊伍的指揮,以及應急救援、應急響應工作,同時負責落實本區人員及財產的清點及上報工作。
7、應急報告程序
7.1事故發生時,發覺者應馬上電話報告消防隊(電話119)及廠領導,說明發生火災的時間、地點、可能的發展趨勢及報警人姓名、電話。
7.2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后,剛好通報險情給總經理,并通知危急地帶人員撤離。經理根據《應急打算與響應管理標準》中相關規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7.3相關應急服務信息
大慶市消防中隊(電話:市話119)
8、應急處理具體步驟
8.1檢查起火的位置,切斷易燃氣源,停止相應的電氣設備運行及關閉全部電源,在確保平安的狀況下,協作消防隊員將火災位置隔離,對鄰近火場的設備設置防火檔板。
8.2保安人員:限制出入、疏導交通,并劃分隔離區,實行警戒。
8.3消防隊:馬上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限制火源,防止火勢擴散到其它設備。同時用消防水槍向鄰近火場的設備噴水降溫,防止車輛及設備高溫,發生爆炸。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在確認設備電源已切斷的狀況下,可用霧狀水滅火。
9、應急處理留意事項
9.1防止容器內的易燃物品燃燒或受熱產生爆炸。
9.2人員疏散時應逆風方向撤離到遠離火場的空曠平安場地。
9.3人員疏散時應用濕水的布類掩護口鼻,防止吸入燃燒時產生的有毒氣體及煙氣窒息。
10、應急物資及人員打算
10.1通訊裝備:移動電話。
10.2交通工具:各部門自用車輛。
10.3照明裝備:廠內正常照明、消防車自帶照明。
10.4個人防護設備:無。
10.5消防設備:
10個二氧化碳殲滅器。
10.6醫療支持設備:救援車。
10.7其他設備:隔離帶。
10.8應急響應的實施者:全體員工。
11、培訓和演習
11.1每季度組織有關人員對本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培訓,每年組織演習,通過培訓、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理突發事務的實力。
11.2每次應急預案演習應填寫“應急預案演練評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