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內容授權合同(精選3篇)
信息內容授權合同 篇1
聲明: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合作內容
甲方“http:_____________//www”(網站備案號: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內容源”)入駐乙方所有的交通工具平臺,甲方授權乙方在上述平臺在其平臺使用內容源的內容,乙方享有對內容源的內容非專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乙方使用內容源的內容。雙方基于本合同合作互不向對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2條具體條款
甲方:
2.1甲方將附件所示的頻道,給乙方提供對應內容,且將該頻道的內容全部授權乙方使用。
2.2合作期間,甲方開設內容接口給乙方,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接口中的對應內容。
乙方:
2.3合作期間,乙方可在以下內容為甲方進行推廣:
(1)乙方在自有平臺“新聞資訊”的頻道內的首頁位置最上方,加上“甲方標識”。
(2)乙方使用甲方內容時,新聞內容的最下方嵌入甲方banner條。
(3)乙方“新聞資訊”頻道內里一個banner位置,在本合作合同有效期內為甲方進行推廣,外鏈可跳轉至“甲方appAndroid”應用頁面。
(4)乙方使用甲方內容時,如果該內容屬于甲方原創,在文章頁標題下方應加入來源標識,如“來源:甲方”。”;如果該內容屬于第三方的,則第三方來源標識不變。
(5)乙方應用分發頻道內,在第一頁面的位置中對“甲方”APP進行應用分發。
第3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其授權乙方使用的內容源及其所有內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包含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2)甲方保證其對授權乙方使用的內容源依法享有著作權、發行權、版權、人身權等相關權利真實、完整、準確、有效,保證乙方不會因使用內容源及其所有內容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究;
(3)甲方承諾本次授權已取得了必要的同意、批準、授權,本次授權不會侵犯到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版權等相關權利;
(4)若甲方發現其提供的內容存在違法違規或其他瑕疵的,應在發現之日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甲方負責提供內容給乙方,并保證內容及時按量正常更新。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在乙方旗下平臺收錄內容源數字內容,并保證將授權內容添加到相應板塊進行推廣;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數字閱讀平臺使用期間的合法性、正當性等進行審查;
(3)乙方發現內容源所提供的內容違法、違規或存在不正當、不恰當之處,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修改或刪除,如甲方沒有及時修改或刪除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源用于非法渠道或對甲方品牌形象產生不利影響的渠道進行推廣,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4條合同期限
4.1本合同約定的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含當日)至年月日(含當日)止,共計天。
4.2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期。合同內容及條款不變;如有異議,任何一方應在愜意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對方,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合同事宜,協商不成的,合同期限屆滿后本合同終止。
第5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5.1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合同。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繼續有效。任何一方變更合同,需提前十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5.2任何一方需終止本合同,須經雙方一致同意并訂立書面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終止。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單獨終止本合同,否則應按單獨提前終止時市場價向對方支付已使用的所授權的內容源使用費。
5.3合作期間,如果市場發生變化,乙方所有的交通資源要求或相關規定調整,國家政策法規調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有權單方面修改、變更wifi的頻道設置。因此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選擇終止合作或者協商調整合作方式。若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不視為乙方違約且無須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需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甲方,或在事情突發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第6條違約責任
6.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該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時,在收到另一方書面通知改正其違約事項后30天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6.2如因為甲方提供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乙方被國家機關處罰,則甲方應負責賠償處罰給乙方所造成的損失。如甲方提供的內容導致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者引發其他法律責任或被第三方權利人提出索賠,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達,由甲方直接與該權利人磋商解決。如因第三方權利人起訴,乙方為此必須支出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7條聲明及保證
7.1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資格從事本合同項下之合作事項,而該等合作事項符合其經營范圍之規定;
(2)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并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7.2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本合同不構成雙方間任何雇傭關系,甲乙雙方之間應為合作伙伴關系。
第8條保密條款
8.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內容、簽訂和履行情況,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另一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另一方客戶或關聯公司的上述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將其披露給第三方(向雙方的相關雇員、專業的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披露除外)。保密義務應不適用于以下信息:_____________
(1)披露方披露時,接受方已經掌握的信息;
(2)非因接受方的過錯,已經或以后公開發行的信息或者其他公有信息;
(3)在不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從其它方處接受的非保密信息;
(4)由接受方在未參考保密信息的情況下獨立開發的信息;或者
(5)因法院命令、傳票、其他法律或者法律程序要求披露的信息。
8.2雙方應保證本方雇員履行上述義務。
8.3本保密條款的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撤消而失效。
8.4對因合同內容的公開而造成另一方經濟和名譽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若損失無法計算的,按照雙方實際合作金額的50%支付違約金。
第9條不可抗力情形
“不可抗力”是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并告知對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10條解決爭議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
(1)提交位于(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
11.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或另行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合同期限內乙方增加、變更和修改甲方提供的數字閱讀產品,需得到甲方同意,如未得到甲方同意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信息內容授權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在檢驗網站提供《產品檢測公告》服務簽訂協議,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信息公布時間
信息公布時間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協議簽訂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延長信息公布時間,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雙方責任
(1)乙方在本檢驗網站的《產品檢測公告》欄中為甲方的_________信息提供公告服務,并確保在網站公布的信息與甲方提供的信息一致;
(2)乙方僅負責為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網上發布服務,對甲方的信息內容造成的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需要在網上填寫《產品檢測公告》信息內容登記表;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信息有權進行審核;
(4)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的需要而需暫停網絡服務,乙方可暫停服務;
(5)甲方應根據協議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6)甲方應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因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而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三、費用標準
每條信息_________元/月。
四、財務結算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在一周內付清款項:_________元整。乙方收到匯款后,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在本檢測網站《產品檢測公告》的欄目中發布甲方的信息。并向甲方提供一個本檢測網站的用戶名及密碼,甲方可用此用戶名和密碼在本檢測網站登錄,即可查看在本協議規定時間內本網站的所有內容。
五、協議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協議依法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規定的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協議書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協議書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協議即自行終止。在本協議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3)乙方有權在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資料的情況下終止本協議,并由甲方承擔由此所帶來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訂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內容授權合同 篇3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良好網絡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活動,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是指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主體,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以網絡信息內容為主要治理對象,以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建設良好的網絡生態為目標,開展的弘揚正能量、處置違法和不良信息等相關活動。
第三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各有關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
地方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各有關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
第二章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第四條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五條鼓勵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 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準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
(二) 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
(三) 展示經濟社會發展亮點,反映人民群眾偉大奮斗和火熱生活的;
(四)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的;
(五) 有效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導群眾形成共識的;
(六) 有助于提高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的;
(七) 其他講品味講格調講責任、謳歌真善美、促進團結穩定等的內容。
第六條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違法信息:
(一)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 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
(五)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六)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七)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 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九)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十)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十一)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不良信息:
(一) 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
(二) 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的;
(三) 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
(四) 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
(五) 展現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的;
(六) 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
(七) 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
(八) 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 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第三章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
第八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
第九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制定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細則,健全用戶注冊、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跟帖評論審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絡謠言、黑色產業鏈信息處置等制度。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設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負責人,配備與業務范圍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加強培訓考核,提升從業人員素質。
第十條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傳播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信息,應當防范和抵制傳播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信息。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加強信息內容的管理,發現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信息的,應當依法立即采取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信息推薦機制,加強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在下列重點環節(包括服務類型、位置版塊等)積極呈現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信息:
(一)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首頁首屏、彈窗和重要新聞信息內容頁面等;
(二)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精選、熱搜等;
(三)博客、微博客信息服務熱門推薦、榜單類、彈窗及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務版塊等;
(四)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熱搜詞、熱搜圖及默認搜索等;
(五)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首頁首屏、榜單類、彈窗等;
(六) 互聯網音視頻服務首頁首屏、發現、精選、榜單類、彈窗等;
(七) 互聯網網址導航服務、瀏覽器服務、輸入法服務首頁首屏、榜單類、皮膚、聯想詞、彈窗等;
(八) 數字閱讀、網絡游戲、網絡動漫服務首頁首屏、精選、榜單類、彈窗等;
(九) 生活服務、知識服務平臺首頁首屏、熱門推薦、彈窗等;
(十) 電子商務平臺首頁首屏、推薦區等;
(十一) 移動應用商店、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和內置信息內容服務首屏、推薦區等;
(十二) 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網絡信息內容專欄、專區和產品等;
(十三) 其他處于產品或者服務醒目位置、易引起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關注的重點環節。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在以上重點環節呈現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信息。
第十二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采用個性化算法推薦技術推送信息的,應當設置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要求的推薦模型,建立健全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
第十三條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開發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便利未成年人獲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
第十四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加強對本平臺設置的廣告位和在本平臺展示的廣告內容的審核巡查,對發布違法廣告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制定并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完善用戶協議,明確用戶相關權利義務,并依法依約履行相應管理職責。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建立用戶賬號信用管理制度,根據用戶賬號的信用情況提供相應服務。
第十六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受理處置公眾投訴舉報并反饋處理結果。
第十七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編制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當包括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情況、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負責人履職情況、社會評價情況等內容。
第四章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
第十八條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應當文明健康使用網絡,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用戶協議約定,切實履行相應義務,在以發帖、回復、留言、彈幕等形式參與網絡活動時,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不得發布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信息,防范和抵制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信息。
第十九條網絡群組、論壇社區版塊建立者和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版塊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等,規范群組、版塊內信息發布等行為。
第二十條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積極參與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通過投訴、舉報等方式對網上違法和不良信息進行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態。
第二十一條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利用網絡和相關信息技術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散布謠言以及侵犯他人隱私等違法行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通過發布、刪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預信息呈現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謀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三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利用深度學習、虛擬現實等新技術新應用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通過人工方式或者技術手段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注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用戶賬號等行為,破壞網絡生態秩序。
第二十五條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不得利用黨旗、黨徽、國旗、國徽、國歌等代表黨和國家形象的標識及內容,或者借國家重大活動、重大紀念日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名義等,違法違規開展網絡商業營銷活動。
第五章 網絡行業組織
第二十六條鼓勵行業組織發揮服務指導和橋梁紐帶作用,引導會員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反對違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第二十七條鼓勵行業組織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制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行業規范和自律公約,建立內容審核標準細則,指導會員單位建立健全服務規范、依法提供網絡信息內容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鼓勵行業組織開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教育培訓和宣傳引導工作,提升會員單位、從業人員治理能力,增強全社會共同參與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意識。
第二十九條鼓勵行業組織推動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依據章程建立行業評議等評價獎懲機制,加大對會員單位的激勵和懲戒力度,強化會員單位的守信意識。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各級網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通報、聯合執法、案件督辦、信息公開等工作機制,協同開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工作。
第三十一條 各級網信部門對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平臺開展專項督查。
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對網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條 各級網信部門建立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違法違規行為臺賬管理制度,并依法依規進行相應處理。
第三十三條各級網信部門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主體共同參與的監督評價機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生態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規定的,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依法依約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及時消除違法信息內容,保存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網信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據職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六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網信部門依據職責進行約談,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信息更新,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七條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網信部門依據職責進行約談,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信息更新,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網信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據職責,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九條網信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建立健全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嚴重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違反本規定的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和網絡信息內容使用者依法依規實施限制從事網絡信息服務、網上行為限制、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所稱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是指制作、復制、發布網絡信息內容的組織或者個人。
本規定所稱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是指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服務的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本規定所稱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網絡信息內容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