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信息轉載協議(通用3篇)
新聞信息轉載協議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鑒于:
1、甲乙雙方均系具有合法資質且分別從事不同領域、行業的新聞傳播業務的媒體,愿意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原則按照本合同約定相互轉載新聞信息。
2、本協議構成甲乙雙方之間的合作合同關系。
為此,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達成如下約定:
一、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相互授權對方可進行對方媒體已公開新聞信息轉載,但不包括一方特別說明未經同意不得轉載的圖文資料。
(1)轉載對象為甲方或乙方自己采編的新聞信息,不含甲方或乙方轉載甲乙雙方以外的他方新聞信息。
(2)轉載對象為甲方或乙方自己采編的新聞信息,不含他人署名或不署名的通過甲方或乙方媒體平臺發表、公開披露的論文、文章、照片、圖畫等。
(3)轉載對象為甲方或乙方自己采編的新聞信息,其表現形式包含新聞信息中的文字、_____、數據等。
2、甲乙雙方在轉載對方新聞信息時,應遵循下列約定。
(1)轉載對方新聞信息時,應對轉載自對方的事實予以注明,并注明新聞稿件的編寫者、署名_____的拍攝者。
(2)轉載對方新聞信息后,未經新聞提供方同意,轉載方不再授權或許可其他媒體轉載。
二、合作內容
1、新聞信息提供
(1)任何一方可直接從對方媒體各項新聞信息正式公開、出版后,獲取新聞信息并予轉載;但如新聞信息提供方在其媒體上聲明未經同意、不得轉載時,另一方對此類新聞信息不得直接轉載,應另行與原刊登方確認和取得授權。
2、新聞信息使用
(1)轉載方對于另一方的新聞信息,在轉載時應保證轉載新聞信息的客觀、真實、完整。
(2)轉載方對于另一方的新聞信息,如進行摘錄時,應保證原新聞稿件真實意思不被改變。
(3)轉載方對于另一方的新聞信息,如添加背景說明或評論時,應使用與新聞信息不同字體且與原新聞稿件明顯分開。
(4)新聞信息的提供方如對新聞信息進行勘誤時,轉載方亦應對勘誤予以發布。
(5)新聞信息的提供方如因新聞信息失實、錯誤等原因而取消新聞信息時,轉載方一旦接到此通知,如該新聞信息尚未轉載發布則立即予以撤銷,如已轉載發布則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撤銷。
三、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期限屆滿后,雙方可協商續約。
四、特別約定
1、未經新聞信息提供方同意,轉載方不得對轉載對方的新聞信息以任何名義、形式申報、參加評獎活動。
2、雙方均向對方保證:其提供的新聞信息客觀真實且符合國家新聞稿件采集的規定和新聞行業通行規范,不存在侵害他人姓名或名稱、名譽或聲譽。
3、雙方確認,盡管新聞信息提供方采取了合理、充分的新聞采集手段,但如因新聞采集手段的局限性等原因,導致新聞信息的不真實或其他瑕疵,因轉載造成另一方名譽或經濟損害,轉載方均對新聞信息提供方予以免責。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約內容,將視為違約;任何一方每項違約或/及每次違約時,違約方均應一次性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另有特別約定的,則以特別約定執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導致合同終止,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爭議解決
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_______地(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本合同簽署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2)乙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新聞信息轉載協議 篇2
本使用許可協議賦予使用方僅享有本協議所明確規定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使用權。提供方保證,提供方是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法定授權提供者,并被授權具體行使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版權及相關權利。本許可協議為不可轉讓和非獨占的。本許可協議由許可協議文本和附表組成。
1.使用方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使用方僅限于在本單位(本單位以使用方構成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為限)的范圍內使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不得擴展到所屬系統和上級、下級或者同級其他單位。但獲得特別許可的除外。
(2)使用方必須在使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所形成的成果或者衍生產品的顯著位置注明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版權的所有者(所有者名稱見附表)。
(3)使用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原始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復制品視同原始數據。使用方可根據需要對數據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對數據格式進行轉換,但未經許可,不得將修改、轉換后的數據對外發布和提供,并應將修改、轉換的情況及修改、轉換的內容向提供單位備案。使用方可對被許可使用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內容進行必要的文種翻譯,但只限于使用方內部使用,并應向提供方備案。使用方不得將原始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或者其衍生成果在計算機互聯網上登載。
(4)使用方主體資格發生變化時,應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請,并需重新簽訂使用許可協議。
2.使用方必須根據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密級按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
3.違約條款
(1)提供方違反附表中關于提供數據的內容、時間等的約定,并及時補救。
(2)使用方在使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其使用權限無條件終止。
(3)使用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應按雙方協議付款項總額的百分之百向提供方償付違約金,同時承擔因侵犯著作權而造成的其他一切法律后果。使用方超期付款的按每日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4.提供方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及許可的用途等見附表。提供方在向使用方提供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時,同時提供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相應數據說明和使用說明。
提供方不承諾對所提供的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中可能存在的與現勢的某種不一致或者缺陷進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該數據本身的瑕疵而對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提供方不接受任何條件的退貨。使用方自己負責安裝與使用。技術培訓、技術合作、數據更新須與提供方另行簽訂協議。
5.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
提供方(蓋章): ________
使用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附表
使用許可協議編號:
┌───┬──────────────────────────────┐
│提供方│
│
新聞信息轉載協議 篇3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甲方自愿在本協議條款約束下加入_________信息網(以下簡稱公共網),成為公共網的會員(以下簡稱會員),乙方同意成為_________信息網的會員。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進入乙方網站查詢各類公開信息,可在業務_____討論海關業務問題。
2.甲方可用自己的會員代號和口令進入公共網,享受有關服務。
3.甲方可參加乙方組織的所有培訓、出版、信息發布活動,并可享受價格優惠。
4.甲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遵守本用戶協議中的規定。甲方不得在公共網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5.會員口令的保密性完全由甲方負責。甲方應不定期更換口令,并將口令設置超過_________位。由于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與其共用密碼,或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甲方口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6.甲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甲方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調查任何與公共網有關的活動和內容,并對情節嚴重的行為采取必要措施,例如:警告,終止對其的服務,取消其會員資格。
3.乙方對于任何甲方的信息資料,均采用特殊保密措施,確保甲方商業機密。
4.乙方承諾保證甲方的隱私權。乙方不對外公開甲方沒有同意公開的姓名、地址、賬號和電話號碼等資料。除非:
(1)甲方授權乙方發布這些信息;
(2)甲方自行在公共網發布這類信息;
(3)相應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
三、其他事項
1.公共網的所有內容僅供參考,應以________________解釋為準。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管轄。如發生服務協議與法律條款有相抵觸的情況,以法律條款為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假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法律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的任何其他條款及整個協議的有效性。
3.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注:
1.本申協議一式兩份,申請人和海景服務中心各一份;
2.本協議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