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任職資格培訓考核委托協議(精選3篇)
新版任職資格培訓考核委托協議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雙方經協商,就設立全國經營系列任職資格培訓考核輔導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全面負責培訓考評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審核乙方提交的申辦資料。
2.監督乙方執行《全國經營系列任職資格培訓考評管理辦法》。
3.向乙方提供教學計劃、培訓教材及招生簡章。
4.審核乙方招生公告及監督學員注冊管理。
5.審核乙方提交的聘用師資人選名單及學員申報資料(報名表、學歷、職稱復印件)。
6.進行考試命題并監制試卷,選派考試、論文答辯的巡考人員。
7.對成績合格的學員進行資格初審并負責上報。
8.對乙方的培訓考評工作進行抽查,經查不合格將取消輔導站資格。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指定專人負責培訓考評工作,保持與甲方的溝通與聯系。
2.制定培訓考評教學實施方案,并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有效。
3.按照甲方規定負責授課師資資格和報考學員資格的初審并報給甲方。
4.乙方的公開宣傳廣告、招生公告等應于正式發布前提交甲方審核,經確認后方可發布。
5.按照以下要求設置培訓課程,安排考試時間:高級經營師:(1)專業課(課時);(2)專業講座(課時);(3)論文輔導、答辯(課時)。
經營師、助理經營師:(1)專業課(經營師課時、助理經營師課時);(2)專業講座(課時);(3)論文輔導、答辯(課時)。
(助理經營師作調研報告的輔導,沒有答辯要求)6.理論考試時間均為
小時。
考試、閱卷須在甲方監督指導下進行。
理論考試單人單桌。
考試開始時向學員展示密封試卷并當場拆封,監考人和閱卷人不得借、聘與學員經常接觸的工作人員。
考試結束后,閱卷開始前方可拆封標準答案,甲方視情況對各考場進行抽查。
7.聘請的授課教師應以當地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教授為主,聘請的授課教師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授課教師守則。
8.乙方需建立培訓學員檔案,內容包括:學員報名表、考試試卷、成績匯總表和培訓總結等。
每期培訓結束后
周內將當期培訓總結及合格學員資料袋(學員申報表、身份證復印件、成績單和獲證學員證書編號等)報甲方進行評審。
9.乙方最遲在開班后周內將考評管理費元/人(大寫:)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10.培訓考核輔導站扣除辦學成本,其收益部分由乙方與甲方按比例分配。
11.乙方提供為教學場所,不得隨意變更。
三、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開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2.協議簽訂后,乙方若違反上述條款,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相關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委托合同。
四、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簽補充協議;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限以辦班資格年檢截止。
年檢合格后重新簽約。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乙方代表簽名:簽訂地點: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新版任職資格培訓考核委托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雙方經協商,就設立全國經營系列任職資格 培訓考核輔導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全面負責培訓考評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審核乙方提交的申辦資料。
2.監督乙方執行《全國經營系列任職資格培訓考評管理辦法》。
3.向乙方提供教學計劃、培訓教材及招生簡章。
4.審核乙方招生公告及監督學員注冊管理。
5.審核乙方提交的聘用師資人選名單及學員申報資料(報名表、學歷、職稱復印件)。
6.進行考試命題并監制試卷,選派考試、論文答辯的巡考人員。
7.對成績合格的學員進行資格初審并負責上報。
8.對乙方的培訓考評工作進行抽查,經查不合格將取消輔導站資格。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指定專人負責培訓考評工作,保持與甲方的溝通與聯系。
2.制定培訓考評教學實施方案,并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有效。
3.按照甲方規定負責授課師資資格和報考學員資格的初審并報給甲方。
4.乙方的公開宣傳廣告、招生公告等應于正式發布前提交甲方審核,經確認后方可發布。
5.按照以下要求設置培訓課程,安排考試時間:
高級經營師:
(1)專業課( 課時);
(2)專業講座( 課時);
(3)論文輔導、答辯( 課時)。
經營師、助理經營師:
(1)專業課(經營師 課時、助理經營師 課時);
(2)專業講座( 課時);
(3)論文輔導、答辯( 課時)。(助理經營師作調研報告的輔導,沒有答辯要求)
6.理論考試時間均為 小時。考試、閱卷須在甲方監督指導下進行。理論考試單人單桌。考試開始時向學員展示密封試卷并當場拆封,監考人和閱卷人不得借、聘與學員經常接觸的工作人員。考試結束后,閱卷開始前方可拆封標準答案,甲方視情況對各考場進行抽查。
7.聘請的授課教師應以當地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教授為主,聘請的授課教師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授課教師守則。
8.乙方需建立培訓學員檔案,內容包括:學員報名表、考試試卷、成績匯總表和培訓總結等。每期培訓結束后 周內將當期培訓總結及合格學員資料袋(學員申報表、身份證復印件、成績單和獲證學員證書編號等)報甲方進行評審。
9.乙方最遲在開班后 周內將考評管理費 元/人(大寫: )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
10.培訓考核輔導站扣除辦學成本,其收益部分由乙方與甲方按 比例分配。
11.乙方提供 為教學場所,不得隨意變更。
三、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開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協議簽訂后,乙方若違反上述條款,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相關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委托合同。
四、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簽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以辦班資格年檢截止。年檢合格后重新簽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培訓考評教學實施方案
新版任職資格培訓考核委托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設立全國經營系列任職資格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考核輔導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全面負責培訓考評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審核乙方提交的申辦資料。
2.監督乙方執行《全國經營系列任職資格培訓考評管理辦法 》。
3.向乙方提供教學計劃、培訓教材及招生簡章。
4.審核乙方招生公告及監督學員注冊管理。
5.審核乙方提交的聘用師資人選名單及學員申報資料(報名表、學歷、職稱復印件)。
6.進行考試命題并監制試卷,選派考試、論文答辯的巡考人員。
7.對成績合格的學員進行資格初審并負責上報。
8.對乙方的培訓考評工作進行抽查,經查不合格將取消輔導站資格。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指定專人負責培訓考評工作,保持與甲方的溝通與聯系。
2.制定培訓考評教學實施方案,并作為本合同附件同時有效。
3.按照甲方規定負責授課師資資格和報考學員資格的初審并報甲方。
4.乙方的公開宣傳廣告、招生公告等應于正式發布前提交甲方審核,經確認后方可發布。
5.按照以下要求設置培訓課程,安排考試時間:
高級經營師:
1)專業課72課時
《現代企業經營學》(36課時)《現代企業經濟分析》(36課時)
2)專業講座(24課時)
3)論文輔導、答辯(40課時 )
經營師、助理經營師:
1)專業課(經營師56課時、助理經營師48課時)
《經濟師概論》(8課時)
《經營理論與實務》(經營師48課時、助理經營師40課時)
2)專業講座(24課時)
3)論文輔導、答辯(24課時)(助理經營師作調研報告的輔導,沒有答辯要求)
6.理論考試時間均為二個半小時。考試、閱卷須在甲方監督指導下進行。理論考試單人單桌。考試開始時向學員展示密封試卷并當場拆封,監考人和閱卷人不得借、聘與學員經常接觸的工作人員。考試結束后,閱卷開始前方可拆封標準答案,甲方視情況對各考場進行抽查。
7.聘請的授課教師應以當地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教授為主,聘請的授課教師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授課教師守則。
8.乙方需建立培訓學員檔案,內容包括:學員報名表、考試試卷、成績匯總表和培訓總結等。每期培訓結束后兩周內將當期培訓總結及合格學員資料袋(學員申報表、身份證復印件、成績單和獲證學員證書編號等)報甲方進行評審。
9.乙方最遲在開班后兩周內將考評管理費 _________________ 元/人匯至甲方指定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二類培訓機構扣除辦學成本,其收益部分由乙方與全國經營師培訓管理中心按 _________ 比例分配。
11.乙方提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教學場所,不得隨意變更。
三、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開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協議簽訂后,乙方若違反上述條款,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相關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委托合同。
四、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以辦班資格年檢截止。年檢合格后重新簽約。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