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合同(通用15篇)
協商合同 篇1
供 貨 合 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購買食堂設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及清單
二、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伍萬捌仟肆佰玖拾元整 (含稅費、運雜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等)
三、付款方式
貨到付款80%,余款安裝調試結束后一次性付清。
四、交貨方式
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之內交付甲方指定地點。
五、驗收標準
該批貨物均按國家技術標準驗收,應隨貨備有合格證、質保書、裝箱單等證明文件。
六、服務承諾
1、全部貨物送到甲方驗收,如發現有破損、變形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更換。
2、乙方應備好一定數量相同品牌、規格、型號的貨物庫存,以備甲方補貨。
七、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每推遲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貨款總值的1%支付違約金。
2、逾期付款:若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付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推遲一周付款,則按合同貨款總值的1%支付罰金,給予乙方補償。
3、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正常開業,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一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廚具報價單
地址: 賬號:電話: 開戶行: 聯系人:名稱:
協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怕、甲乙雙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協商,達成如下事宜:
一、 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全套廚房設備,負責水電和燃料及廚工住宿。
2.乙方負責廚房設施的維護,若財產發生人為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3.乙方自行采購、加工,自負盈虧。
4.乙方自行安排廚房員工,并負責廚房員工工資福利。
5.承包期內必須添置或更換廚房設備,由乙方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負責。
二、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強對員工的教育。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與制作、就餐環境衛生、服務等。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食品衛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鮮和衛生。
3)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4)餐后認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內部、用餐大廳環境衛生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經常清理灶臺及炊事用品污垢。
5)做好消除蚊、蠅、鼠害。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品分開存放。
7)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8)所有食堂工作員工工資和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9)廚房員工應遵守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廚房紀律。
三、伙食標準
早餐_______元/人,中餐_______元/人,晚餐_______元/人,夜宵_______元/人。其中中餐標準為_______大葷_______小葷_______素菜_______湯及_______水果,晚餐標準為_______大葷_______小葷_______素菜_______湯及_______水果,米飯任食。(如有變動,雙方協商核定)
四、結算方式
甲方按雙方核定用餐數,每_______個月計算餐費,于每月的_______日前以現金或支票付給乙方。
五、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合同期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滿,若雙方均無修改或終止要求,則直接進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續約。
六、合同終止條例
若甲方有意終止合作關系,須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終止合作關系,須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2.甲方無故未按時結清乙方賬款超過_______日(以結算確認單日起)的,應承擔違約金_______%/天。
3.一方有意終止合作而沒有提前通知對方,須賠償對方最后一個月餐費的_______%。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協商合同 篇3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 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 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 、 、 、 、 、分別委托 為其授權代表。
1. :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
2. :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
3. :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 名:
職 務:
國 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 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稱:
中 文: (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 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 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 間客房)辦公樓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 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 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 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 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 美元,占 %;乙方出資額為 美元,占 %。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 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 美元,合計 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 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 %, %。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 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 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 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 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 %的注冊資本,計 美元;
第二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 %的注冊資本,計 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 %/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 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說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 美元外,不足部分 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 美元,合營企業委托 銀行牽頭, 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 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 美元)的 %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 美元)的 %(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 %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 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 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 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 天內書面簽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 為首的由 、 、 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其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峻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輔助合營企業取得 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營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他有關安排;
4.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董事,乙方委派 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 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 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 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 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 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方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下屬人員,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補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分。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 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第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明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1.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他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他記錄資料;
(10)其他有籌建的業務。
2.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所需設備、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3.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 和 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 萬平方米的 %。
合營企業委托 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采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的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證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他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 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 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報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項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以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 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 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時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 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 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 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 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 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 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 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他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 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 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他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均被當時的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 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他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他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 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 ,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 ,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 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項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是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 ”,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市簽署。
甲 方: 乙 方:
協商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_%,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_%.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和職工同意,并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并于每月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________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于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并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應于_____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
企業蓋章:______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商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區路街(巷、里)號房號的房地產(房地產權證號碼)出租給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積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月租金額(幣種:)元
租 賃 期 限小寫 大寫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過 20 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幣)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個月(不少于 3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簽章)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年月日
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備號予以登記備案。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
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備號予以登記備案,但該房屋具有《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條第項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條款義務,予以注記。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經審查,該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規定整改完畢,符合出租條件,注銷注記。
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經審查,該合同以穗租終號予以注銷登記備案。經辦人: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 月 日
廣州租房合同樣本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應每______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__________度,電__________度,煤氣__________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本次租賃中介即告成功,乙方應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費__________元 ,逾期三天不付將被視作乙方違約,乙方除按約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費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費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丙方損失的,乙方須另行給予丙方賠償。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發生變更,中介費不得退回。
9、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廣州租房合同樣本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街(巷、里)________號房號________的房地產(房地產權證號碼)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__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__日前按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___________(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___________個月(不少于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__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___________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廣州租房合同
協商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地址 電話
首席代表
代表姓名
乙方(職工方)
首席代表
代表姓名
為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甲方內部分配決定機制,保障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甲方工資支付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
第二條 甲方每月 日為工資發放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在支付工資時應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三條 根據本甲方實際和生產經營特點,設立獎金、津(補)貼。獎金、津(補)貼的發放辦法和發放水平由甲方考核確定,乙方參與民主審定。審定后的獎金、津貼水平總金額和發放時間向乙方公布。
第四條 每年 月為甲乙雙方集體協商,確定下一年度工資協議內容的時間,協商前甲方代表應向職工代表通報甲方上年的經營情況和工資執行情況。
第五條 乙方年度平均工資水平應根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本地區城鎮居民的消費價格指數、本單位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乙方本年度平均工資水平比上一年度增長 %。
第六條 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與乙方和工會協商,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甲方以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后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未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 甲方如實行計件工資制,應當依照國家或者行業制定的勞動定額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經征求工會或者乙方代表的意見,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
第八條 乙方完成計件定額后,甲方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否則,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應加發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協議的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二條 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或終止工資協議:
(一)訂立本協議的環境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工資協議無法履行;
(二)本協議所依據的政策法規發生了較大變化;
(三)甲方因破產、兼并、解散、分立、歇業、轉制、撤消、拍賣而發生重大變動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不能履行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的;
(六)協議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解除、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第十三條 工資協議變更的程序: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需要變更的工資協議條款、變更的理由與條件;
(二)在工資協議期限內,簽訂工資協議的一方就工資協議的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雙方進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后,由甲方在7日內將變更修改后的工資協議及變更工資協議的說明書提交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新工資協議成立,原工資協議即行終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按《集體合同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省、市今后下達的規定相抵觸時,以國家、省、市新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報當地人社部門、總工會各一份;甲方和工會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條 本協議經當地人社部門審查同意后,即行生效。
用人單位(蓋章): 工會(蓋章):
用人單位首席代表(簽字):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空白,不構成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協商合同 篇7
小編為大家收集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希望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
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企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東省實施〈工會法〉辦法》、《廣東省集體合同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濟狀況、市場物價指數以及職工工資情況,公司與職工代表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條 工資協議
1、工資制度: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動態結構工資制和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資標準:工資最低標準為 元/月。
3、工資分配形式
(1)崗位工資制月收入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計件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2)承包單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據效益確定,但從業人員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如公司正職 元/月;副職 元/月;中層正職 元/月;中層副職 元/月;辦事員1類 元/月;辦事員2類 元/月。)
4、工資目標
公司上年工資總額 萬元,預計本年工資總額達到 萬元,比上年增長 %。推行工資總額增長與企業經濟效益相掛鉤。
5、工資支付辦法
公司于每月 日前以 形式足額支付全體員工的工資。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第五十一條、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國發[1996]77號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1)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的準天數:
A、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
B、喪假(只適用于直系親屬)3天;
C、工傷假:按《勞動法》規定實際休假
(2)假期工資計算: 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按崗位工資發放;
7、實行全員(含非全日制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具體標準按省市養老金繳納控制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企業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特點和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的政策法規,有權制定公司薪酬方針及工資支付相關的辦法與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評和獎懲;
(3)科學合理制定或調整生產(工作)定額標準(必須是本崗位 %以上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4)根據考勤和工作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薪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薪資;
(5)企業在發生經濟效益嚴重滑坡時,在不減員的前提下,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降低員工薪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了正常勞動和定額的情況下,其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員工方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代表有權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議,充分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2)員工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3)員工應堅持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4)員工應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四條 除本協議書以外,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經雙方代表達成協議,可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第五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停產、轉產、兼并、破產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須在協議變更或解除后五日內將協議變更的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縣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責任,可依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若出現違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條款時,經濟責任不得轉移或納入(提高)定額。
第七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依照《廣東聲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由雙方指派代表成立監督檢查小組。企業方監督檢查檢查小組成員為 、 ,職工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為 、 。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定、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報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全體員工公布。
以上條款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工會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協商合同 篇8
甲方與乙方就房產交易糾紛一案,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共同信守,決不反悔。
一、房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在在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___元即案結事了,其他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棄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項在簽訂本協議書時當場付清,雙方不得再為此事發生糾紛。
三、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協商合同 篇9
新債權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債務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原債權人(以下稱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為妥善解決乙、丙雙方的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權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確認: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計___元人民幣。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將針對乙方的債權共計___元人民幣全部轉讓給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協議直接付款給甲方,由乙方于20__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計元人民幣。
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1、丙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準。
四、本協議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張債權,如果乙方履行義務后,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抬頭為乙方全稱的發票。
五、如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則乙方仍繼續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義務。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賠償。
七、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加蓋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新債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電話:
債務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電話:
原債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電話:
年月日
協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推動汽車賽事這一文化體育項目的開展,并為我省文化體育事業和經濟發展助力,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
獨家冠名意向協議。
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推廣運營機構,乙方是本賽事的獨家冠名單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是經批準授權的大型賽事。
2、的比賽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定。
3、比賽地點為省________________(體育中心)。
第二條合作內容
1、甲方為本賽事某地區獨家運營單位,負責賽事的申辦、落地、宣傳和組織工作。
2、乙方為獨家冠名單位。
3、本賽事獨家冠名費用為: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權利
1、甲方擁有的申辦和組織權,以及比賽場地的廣告權,甲方有權確定賽事名稱,
2、依照賽事要求,甲方負責牽頭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的賽事籌備執行機構,負責整個比賽的籌備和組織實施。
3、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甲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的賽事新聞發布會及賽事宣傳和推廣的相關工作。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贊助費用。
5、甲方在實現乙方的贊助回報過程中,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比賽風格內容合適的資料。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使用賽事的名稱標志,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有權審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賽事名稱標志的各類物品,在質量、設計、適當性、使用途徑等方面都應得到甲方審查合格后才能生產和發售
8、甲方有權自行開發的與賽事相關的各種商品,并要求乙方所制作的各類物品與其在設計上具有顯著區別性,不允許乙方與甲方形成直接競爭。
第四條甲方義務
1、乙方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主管單位申請本賽事立項、審批等相關工作。
2、在得到賽事批文后,乙方負責向當地政府、公安、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申請舉辦比賽的所有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負責各方的協調工作。
4、乙方應按賽事和甲方的需要,及時組織賽事新聞發布會和新聞宣傳的相關工作。
5、乙方應積極對甲方的商務開發及宣傳工作進行協調和配合。
6、甲方有義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保護乙方形象。
保守雙方的秘密。
第五條乙方權利
1、擁有該賽事的獨家冠名權和戰略合作伙伴權利。
2、乙方有權維護獨家贊助商的權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況下,乙方有親自維權的權利,同時有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的權利。
3、乙方片甲方使用賽事名稱、標志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的做法有提出意見、要求甲方更正的權利。
4、合作期滿后,乙方擁有與甲方繼續合作該項賽事的優先權。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本賽事取得及省體育局批文后,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賽事獨家冠名費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賽事確定賽事日期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甲方支付本賽事的運營費用,為獨家冠名費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本賽事正式開賽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本賽事獨家冠名費用的40%尾款,即: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對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協議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
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遲支付贊助費用,以每天支付到期應付款項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延遲____________天后,視為乙方放棄履行合同,甲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總贊助金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賽事的權利。
4、在甲方履約的前提下,甲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舉行比賽,甲方應承擔責任,并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作期限
本賽事合作期限: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該項賽事結束止。
第九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意向協議。
2、本意向協議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條不可抗力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
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意向協議引起或與本意向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提請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則進行仲裁;或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其他
1、本意向協議構成雙方之間就本意向書所述的內容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協議;
2、本意向協議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意向書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3、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意向協議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
本意向書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何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駛。
4、本意向協議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5、本意向協議未盡事宜,有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協商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以下稱為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以下稱為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1.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2.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3.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4.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4.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b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商合同 篇12
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員桑中華、劉華廣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項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解答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問題、審查房屋買賣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房屋買賣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1000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全權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產(樓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服務費__元/套。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3000元(大寫叁仟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協商合同 篇13
甲方(采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購的設備內容和成交價格
1、甲方向乙方共采購廚具設備15項,具體物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數量詳見采購清單(廚具設備采購清單是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
2、所采購的廚具設備成交總價合計:肆萬元人民幣(小寫¥40000元)
3、所采購的全部廚具設備免費配送、免費安裝及調試,對甲方的兩個舊蒸飯車(24盤和12盤)修好并安裝,保證其正常使用,所安裝的設備全部附件由乙方自理(總價款內已含),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費用。
二、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售后服務及損害賠償
1、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甲方的要求和乙方對甲方的承諾所要求的技術標準執行。
2、乙方應按生產廠家的保修規定和服務承諾做好保修等免費服務。
3、乙方售后服務響應時間為當天。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質保金和其他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4、如因乙方廚具設備本身質量原因,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三、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20__年10月14日(周五)
2、交付地點:徐州市傳染病醫院新食堂內
3、乙方除負責物品的運送、安裝、調試外,還要負責個別設備基本操作使用培訓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為止;所有設備都要提供使用說明、保修卡等相關資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驗收時間:甲方必須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出具驗收單。
4、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諾。
四、貨款的結算
1、結算依據:乙方開具正式銷售發票及甲方出具的驗收單。
2、結算方式:貨款不付現金,使用轉賬支票,全部設備能正常使用一周后付貨款的`95%,預留5%的廚具設備質保金無質量問題一年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廚具設備,甲方隨意單方變卦拒絕接貨,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部分損失。
2、乙方所交廚具設備品種、數量、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2、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協議附件一份,即:廚具設備采購清單。
甲方 (采購單位)
委 托 代 理 人:
協商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家具名稱、數量、價款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家具保修期為____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家具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____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定做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章):買受人姓名(章):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時間:
協商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設單位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按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乙方(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注冊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于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層單元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系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于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范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托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后,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戶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并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經營活動。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制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托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后,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托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后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
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