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安全協議書(通用15篇)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行業《關于加強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規定》(〔〕號)、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乙方向甲方鄭重承諾:
一、不制作、復制、發布、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1. 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處理和存儲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辦公計算機制作、復制、查閱、傳播和存儲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所禁止的信息內容,以及從事與日常辦公和業務工作無關的事項。
四、不將涉密計算機聯入非涉密網絡。
五、不在涉密計算機上聯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設備;不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聯接和使用涉密移動存儲設備。
六、不將涉密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設備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確需攜帶外出的,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七、不外傳公司業務的各項數據。
八、不外傳公司員工資料。
九、不外傳其他公司經營管理信息(包括計算機、網絡相關信息)。
十、確需外傳的,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因違反以上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2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鑒于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游等。對于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于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
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于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桿;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加強衛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范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托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系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 、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飚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甚至吸毒、參與邪教組織或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和社會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使他們從小認識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年。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范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安全責任
(一)本協議約定期間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5
組織單位:
參與者: 單位員工
一、在上述單位的組織下,參與者自愿參與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北戴河游玩活動。
二、此次活動為福利性質非營利性活動,并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參與者應知曉此情況。
三、組織單位承擔保障參與者此次活動中行車、就餐及集體活動時的人身安全的責任。
四、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組織單位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五、如在此次活動中,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六、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單位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參與者退出活動。
七、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組織單位,經組織單位確認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八、參與者應聽從組織單位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九、該協議此參與者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現為甲方員工,在甲方擔任一職,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員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安全,依據國家和廣東省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正式上工前已對乙方進行了完全的安全生產教育,乙方也明知了 的工作流程、操作注意事項、及其他安全生產措施。
2、在工作當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在工作當中若發現有安全隱患,應隨時清除,若發現有未成年人在工作現場,應停止工作,將未成年人帶至安全地帶后再行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5、乙方在工作過程當中,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工廠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6、乙方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夏季,嚴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員工親朋及員工子女在工廠陪待、留宿、逗留等須向工廠報告并經工廠批準,未經工廠批準,擅自滯留工廠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后果由員工及員工親屬本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8、員工、員工親朋、員工子女不得在工廠內打架斗毆,更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鐵、木、槍械進入工廠。
9、員工親朋、員工子女,不得在工廠內翻窗爬墻,不得在工廠堆放的木料上爬玩,也不得在工廠其他堆放物上爬玩,不得進入工廠的生產車間。員工應當教育好其子女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其子女的人身安全,員工子女滯留工廠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后果由員工及員工子女本人承擔。
10、員工、員工親朋、員工未成年子女在廠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11、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或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或甲方被處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2、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從合同,隨勞動合同生效而生效,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協議自然失效,但因乙方違背協議,造成損失,主合同終止,不影響本協議責任條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7
針對此次活動,為了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強化某某公司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責任,保護員工與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外出旅游順利進行。
員工與某某公司共同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員工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某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自愿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外出旅游活動。
第二條:甲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在旅游期間和來回途中,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后果自負。
第四條:在參加此次活動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甲方使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財產等造成的傷害,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該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甲方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甲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該切實嚴格遵守交通法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承擔。
第九條:乙方承擔甲方往返路費,根據方便安全的原則,選擇路線。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區內,到甲方店內簽訂安全協定,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以便乙方購票。
第十條:乙方負責甲方在活動期間的午餐,以餐券的.形式發放,如果客戶需要自行購買其他食物,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經雙方溝通之后,甲方同意參加活動,并且乙方已經購買路票。甲方自行選擇出行方式,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負責甲方的住宿,甲方若自行選擇酒店住宿,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房費、餐費等所有費用
第十三條:在活動期間,若甲方自行活動,不參加乙方安排的集體用餐,乙方不承擔額外產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以上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帶隊工作人員各執一份。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確定甲方返回后自行解除。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威爾士商務酒店建筑、裝修工程的順利完成,切實突出“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下列規定:
一、甲方責任:
1.由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進場施工登記,并為乙方施工人員制作胸卡。每個胸卡收取工本費五元,押金二十元,丟失損毀照價賠償,無丟失損毀,待施工結束后退還押金。
2.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負責為乙方辦理《動火證》、《出門證》等正常的施工手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施工人員,甲方可對其采取勸阻、警告、罰款直至驅逐出場的處罰。
二、乙方責任:
1、交納進場施工安全保證金5000元。(施工結束后,甲方扣除違章罰款后,退還剩余部分。)
2、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攜帶胸卡進入酒店。在登記的區域內施工,施工結束后應立即撤離現場。
3、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按規定時間和路線出入酒店,不得進入營業場所和其他非施工區域。
4、督促本單位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嚴禁在施工現場內吸煙、飲酒、和隨地便溺,隨時保持施工現場清潔,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5、安全用電,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時,要根據規定到酒店工程部門辦理《動火證》,操作者需持證上崗,并在動火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6、從施工現場運出任何物品均要按規定填寫《出門證》,不得私自攜帶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進入酒店。
7、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及其它項目按照雙方簽訂《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
以上規定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9
為了加強公司對上下班人員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員工須簽定《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 員工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崗,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2. 員工上下班應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不遵守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 嚴禁酒后駕(騎)車,不開賭氣車、情緒車,駕駛人員如生病、疲勞不準駕車;
4.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駕(騎)車(包括電瓶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駕駛者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駕駛。
5. 員工上下班途中騎摩托車(包括電動車)、電瓶車必須戴好頭盔,未戴頭盔者,出現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負責。
6. 員工上下班不得騎公司所屬電瓶車。
7.員工上下班途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報警,由交警部門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員工因違反上下班交通安全協議而發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且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責任自負。
8. 公司所屬員工自駕車輛的油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均自行解決,不得公費開支。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所有員工必須遵守以上協議相關事項,如果違反以上協議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員工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公司:____________ 員工:
年月日 協議員工基本情況(信息必須如實填寫):
姓名: 身份證: 現住地址: 上下班交通方式:
備注:上下班交通方式請填寫自駕車、座公交、騎摩托車(電動車、電瓶車),若偶有自駕車的請注明比如:座公交、偶有自駕車。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10
北京市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甲方)
住宿生(乙方):
根據我校現行情況,學生住宿密度較大,數量之多。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宿舍樓內的安全,由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與住宿生簽定協議如下:
1. 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安全保衛工作人人有責。
2. 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丟失責任自負。
3. 宿舍內無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住宿生不得亂串宿舍,不得帶外人進入宿舍。如果發現外人混入,請立即報告生活老師。
4. 宿舍內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褥子、電蚊香、火柴、蠟燭、鞭炮、收錄機、打火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 禁止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6. 嚴禁接觸防火器材,不許私動空調及室內各種插座。
7. 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不許上樓頂;違者嚴肅處理并取消住宿資格。
8. 對不辦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將予停宿。
9. 天黑后在校園內行走,要結伴而行。
10.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八十中學學生公寓管理處(蓋章)
乙方姓名: 高XX年級XX班
簽字日期:20xx年X月XX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11
施工項目:
施工地點:
施工期限:
甲方:
乙方:
為保證項目工程順利進行,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特簽訂施工(含消防)安全協議書。
1、施工方要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各省、市消防條例,搞好消防和治安防范工作。
2、施工方對項目工程指定專職安全人員一名,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工作,并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及施工安全規范教育。
3、施工前,施工方必須配備所需的滅火器材,按建設方的要求辦理施工人員注冊登記手續,制定嚴格的施工安全守則,并遵照執行。
4、施工方不得雇用未成年人(18歲以下)或老年人(55歲以上),發現一人,處以施工方5000元罰款。
5、各工種均要有上崗證(包括木工、架子工、鋼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砌筑工、防水工、電焊工、管工等),一經發現,施工方和無證上崗人員各罰款20__元。
6、施工方動用明火、安裝電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前必須向建設方項目負責人申報,動火(電、氣焊)前應事先持特種工種操作證到建設方開具動火證。動火時要做到一人動火一人監護。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發現吸煙現象(當場發現或發現煙頭)均處以100元罰款。
8、施工方對所用工程材料,必須嚴把防火關。地毯、壁紙等須有消防部門的安全檢測報告。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油漆、稀料等)物品,易燃物品應隨用隨進。
9、施工方人員須按建設方指定線路進出施工現場,未經同意不準到非施工區域活動。
10、施工方對施工現場必須隨時清理,每日收工前會同建設方項目負責人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11、施工中由施工方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事故,施工方負全部責任。給建設方造成損失的,施工方負責全部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12、建設方工程負責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施工方必須接受檢查并配合。
13、根據工程需要及建設方要求,工地應留夜班值班人員,對工地進行不間斷的巡視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
14、施工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當地有關治安、行政管理條例,主動辦理好有關手續,禁止一切違反有關安全條例的行為,凡因此所產生的后果,均由施工方承擔。
15、開工后一周內,施工方向建設方項目負責人交付人民幣5000元作為安全保證金。建設方有權按以上安全條款處罰。多退少補。
16、如遇施工場地周圍(直徑不超過100米)有居民居住,施工時間為上午7:30到下午18:00點止,遇晚上加班,不允許有聲音的工作(不超過45分貝),不按規定施工罰3000元/次。
17、在該項目施工期間,施工現場嚴禁拋、冒、滴、漏、灑。特別在清理垃圾期間不能有揚塵。違規者罰3000元/次。造成后果由施工方自行處理并解決。
18、在該項目施工期間,施工方應積極配合建設方對外的協調工作。不予配合按違紀處理。
19、施工方應保持現場居住區的清潔、衛生、安全用電、用水等問題。
2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廣州嘉禾富安酒店
乙方:
日期: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農村居民住房(包工按天計算),為明確乙方在承建甲方房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建房過程中堅持安全、優質、高效原則,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事故發生的一切費用,一概與甲方無關。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若出現任何大小傷亡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民居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因施工問題導致相鄰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3、在施工前后時間里乙方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連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診所;負責人:
乙方(患方):;身份證號:;住址:
患者基本情況:
患者于**年**月**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雙方就該爭議自愿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過醫療事故鑒定明確爭議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補償乙方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元。該補償費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我國現有法律甲方可能應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費用,乙方已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
三、補償款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補償款后應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款憑證。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系雙方在見證人在場見證下充分協商的結果。在此過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14
尊敬的各位家長或監護人:
為了彌補學生學習的不足,強化學生基礎知識訓練,提高學生的知識水平和考試成績,我班決定無償補課,但為了學生安全,請家長積極配合教學管理,家校共同承擔教育責任,協定如下:
一、本次補習純屬學生及家長自愿。。
二、凡補課期間,教室里安全責任事故由上課教師和學校負責,教室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特別教育學生不下河和不到水塘里游玩,遵守交通規則,不逃學進入林區游玩。
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家長要向老師請假,惡劣天氣家長要接送學生,危險路段家長要護送學生。
五、補課時間:周一到周四晚上19:00至20:30分。周末每上兩周放一周。
六、本協議由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四一班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20__年3月25日
小學安全協議書 篇15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安全事故,嚴格責任界限,依據《中華人民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條款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校方的權利及義務
1、孩子放學后在公辦校校門口(大雨天在教室)等候,由校方工作人員負責接孩子到托管校區。
2、校方工作人員從公辦學校接孩子回北大學習幫托管教育實驗基地校區以及送孩子返回公辦學校路上,孩子須服從校方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亂跑亂跳。若因校方工作人員工作疏忽導致的安全事故,由校方負責;若孩子自身的原因(自身事故或重大過失)導致的事故,由學生監護人負責。
3、校方必須為孩子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場地及其他教學設施,選聘具有執業資格的老師進行托管輔導。
4、校方為孩子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合理搭配飲食營養。若因校方工作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責任由校方承擔。
5、校方組織孩子開展娛樂游戲活動(含戶外活動)時,應提前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可預見的安全防范措施,若因校方管理問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校方承擔安全責任。
6、校方嚴禁對孩子進行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負責,如因職責所需,對孩子進行正當的批評教育,孩子有突出反常行為時,校方應在第一時間與學生監護人取得聯系,監護人應及時趕到,不得推諉拖延。
7、對于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告知后,該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8、孩子在校方托管期間如發生嚴重病情(因孩子自身原因患病)需到醫院就診或住院時,校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并及時將孩子送往醫院,所需費用由學生的監護人據實承擔。
9、入托后校方與孩子建立臨時管理關系,孩子的法定監護關系界定的監護職責,不因孩子入托而發生轉移。
二、學生的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
1、學生的監護人認可校方對學員的管理內容及方法,全面服從校方管理。
2、學生的監護人必須詳細填寫學生檔案表。
3、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并發癥等情況,應在入學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校方,以便給予一定照顧,若因隱瞞上述問題造成的后果,由學生的監護人承擔。
4、學生的監護人應按時繳納孩子入托時的首期托管費用和后續費用,不得無故拖延。
5、如學生或監護人有事,學生不能按時到托管班的,監護人務必提前告知校方。
6、學生的監護人應經常告誡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返校、離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學生遵守校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孩子嚴重損害校方教學設施,或造成其他托管學員突出的人身傷害,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賠償。告誡學生沒有家長的陪伴,不得私自與小伙伴乘車外出。
7、每天托管結束,學生的監護人應準時接孩子回家,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否則,按小時收取一定的延時費。
8、協議有效期限:學生的監護人辦好入托手續、簽訂本協議之時起,到所交費用截止期為止。
三、未盡事宜再進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簽字即生效。
校方代表: 學生的監護人: 簽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