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場租賃協議(精選3篇)
小區停車場租賃協議 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麗____居____座______室業主(住戶)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后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東田麗園________停車場,停車位號碼:_______,用于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須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個月的車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于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該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購買。
四、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處辦理租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該車位轉租他人時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約到期后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該車輛進出時一律按《廣州市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收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車位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六、乙方承諾并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并憑業主證、住戶證刷卡出入,否則保安人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業主證、住戶證遺失請及時到住戶服務中心報失,在乙方報失前發生車輛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停車場管理規定
1、所有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的秩序。
2、入場車輛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本停車場有權禁止車容不整車輛入內停放。
3、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停車證或停車卡指定車位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并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
4、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車主停好車輛后,請勿在他人車輛旁逗留。
5、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士駕駛或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檢查。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駕駛人員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否則,車主將賠償其所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7、本停車場只向使用停車場停車的機動車輛提供車位的使用權,無需為泊車輛承擔任何損壞,損毀及遺失責任。
8、使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應對由其引起的本停車場內的建筑物、設備、設施的損壞或損失負責;并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壞、損失的物件的賠償費、維修費、安裝費及他相關費用。
9、停車場使用人員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告知的一切合法條例和規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煙等,違反者將按規定處以罰款。
10、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11、所有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領取停車卡后方可進入,在車輛出場時必須交回停車卡,否則保安有員有權不予放行,停車卡如有遺失,須立即向監控中心報失并支付停車卡的工本費。不得轉借、涂改、偽造。否則,將收回停車卡,如事件行為有違法性質,將送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2、所有車輛均應按照停車場現時有效的收費標準繳費。
物業管理處
20__年十月十五日
小區停車場租賃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期限
一、 租賃位置:甲方愿將_________地下停車場兩側墻體空位租給乙方經營廣告發布。
二、日期起止。
第二條 租金、電費及繳費方式:
一、租金、電費:
第一年租金____________元,第二年租金____________元,第三年租金____________元。電費按商業用電計費,每度電為____________。
二、租金、電費繳費的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交納第一年租金,第二年交納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第三年交納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電費每兩個月繳納一次。(本月交清前兩個月所用的電費)
第三條 乙方在使用墻體位置時必須保證使用用途符
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要求,嚴格執行《______市市容管理條例》的要求。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包括規劃、城管、工商、稅務、消防)等,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關的責任。如上述手續不全導致廣告發布無法經營,乙方交納甲方的所有費用一概不退。
第四條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因突發事件,消防、安全隱患以及因甲方或本項目經營整體規劃調整,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等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暫停使用或調整位置,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撤離租賃的位置(墻體)并終止合同,租金據實結算,且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條 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以拆除屬于自己投資的燈箱及相關設施,也可以按70%折舊留給甲方。
(但初期制作廣告設施、設備投資金額報甲方確認,墻體廣告設施材質分兩種:
①高檔拉布燈箱廣告;
②超薄燈箱廣告,材質均為型材。另簽訂補充條款,便于后期折舊核算)如乙方需繼續租賃使用,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優先租賃,乙方續租三年后燈箱及設備無償歸于甲方所有。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停車場進、出口兩側位置。
2.保證施工期間及營業期間的用電,特殊情況除外。
3.配置營業期間計量電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廣告發布,乙方提供的廣告發布內容和表現形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或侵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權利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3、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4、乙方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5、乙方承擔因經營活動產生的各項稅費。
6、乙方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七條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租金、電費,逾期繳納,每逾期一天,需承擔總租金3%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款: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火災、地震、水災等)或政府政策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可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共同免責。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目條款如有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X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停車場租賃協議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相互協商,甲方同意將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車位位于______市______區鳳凰路______國際社區___閣樓下______號車位,地面質量為水泥砂漿地面。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2、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費時間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內到物業管理辦公室交納。
4、地下車位停泊車輛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顏色______,車位所停車輛必須為此牌號車輛。
5、乙方在租用期內有權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車位,該停車位僅供停車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車庫內修車、洗車,也不得隨意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內應愛護公物及消防設施,禁止使用煙火或攜帶其它危險品,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車輛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應做好地下停車場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及監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檢查和防范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規定在地下停車場內停放好車輛,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請不要放在車內。
9、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為停車場地的占用、維護、維修費,甲方不負責車輛丟失等的賠償責任,應由責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租用車位必需提供保險公司文件復印件一份備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將乙方已租用車位挪作它用或轉借。
11、乙方應遵守園區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合、服從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13、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違約責任,乙方若因欠費或其它嚴重違約現象,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14、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當事人或委托人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車位,以銷售為先,可通過甲方適當調整車位。
16、另附《地下停車場出入注意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