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供用熱力合同(精選16篇)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
供熱方:
用熱方:
用熱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供用熱量契約表
日期
報裝號
新裝或原裝
容量
增減容量
總裝用容量
供方經手人
年
月
日
備注:
雙方亦可約定供用熱的時間以及保證用熱方維持使用溫度的范圍。
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1)供用熱方要貫徹執行合理地使用熱資源,充分發揮設備潛力,達到安全、經濟用熱。
(2)用熱方熱力負責人應認真執行《電、熱價格》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①認真執行熱力安裝、運行規程,對設備不斷采取技術措施,加強維護,保證設備安全運行,作到計劃用電。
②用熱單位應嚴格按照本契約表規定的供熱量。如用熱性質變更,或增強供熱量時,應即時到供熱方辦理有關手續。在未經供熱方正式同意前,不得使用,否則一經查出,用戶應立即將其私增設備停用、拆除。供熱方除按照規定追收熱費外,并處以追收熱費的 倍到 和每次 元的罰金,供熱方如發現用戶有違章用熱情況時,當即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供熱。待用戶交清各項費用并補辦申請用熱手續,經供熱方同意后,再行恢復供熱。
③在規定廠休日及禁用動力時間內不得使用熱力。
④供熱方應于每年 ,每天從 時至 時不間斷地向用熱方供熱。
(3)本協議應妥善保管,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隨意修改。
(4)本協議一式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供熱方: (公章) 用熱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蓋章) 法定代表: (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2
城市供用熱力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平方米,_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 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 吉焦/小時;用熱量為 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 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政府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 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執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輸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 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 用熱人:
(蓋章) (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3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熱,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 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 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丁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供熱人:
__年__月__日
用熱人:
__年__月__日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4
城市供用熱力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問:
供熱人: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 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 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丁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____________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 用熱人
(蓋章): (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5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時問:____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丁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蓋章)用熱人:_____________(蓋章)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6
城市供用熱力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問:
供熱人: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 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丁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____________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 用熱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熱人:
用熱人: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第三編合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政府(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月日前將熱費以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供熱人(蓋章):用熱人(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平方米,_____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政府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執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輸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熱人:
用熱人: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 。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 平方米,收費面積為 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 噸/小時;生活熱水為 吉焦/小時; 用熱量為 吉焦/小時。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 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 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 政府 (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 月 日前將熱費以 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 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 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丁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 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 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 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 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 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供熱人(蓋章):用熱人(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電話:電話: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0
發包單位: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下列工程任務委托乙方進行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___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廠房室內油漆涂料涂裝工程
2、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經濟開發區
二、工程范圍:___
所有室內廠房所含工程(鋼柱、鋼梁、檁條、拉條、套管、 柱間撐、屋面撐)。
三、工程總造價:___
按圖紙面積計算,每平方 ____ 元。
四、工期: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
五、 承包方式:___包工包料。
六、甲方委派 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做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七、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___
1.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1. 自覺遵守甲方和業主現場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
2.負責施工人員保險的購買。
八、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驗收:___
1.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預算,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2.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產品合格證)移交給甲方。
3.如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三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十、 其他事項:___
1.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辦理進出的一切手續,其他對外手續由甲乙方共同辦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 乙 方:___
代 表:___代 表: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1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吉焦/小時。(工企用戶用)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和《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 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責任人致供熱質量未達到國家和省規定標準的,應按相關政策規定退還用熱人室溫未達標期間的熱費,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2.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__違約金。
3.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4.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欠繳熱費利息。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違約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給供熱人或其他用熱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當地供熱主管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居民用戶室內的供熱設施故障,(是____否)委托供熱企業有償維修。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供熱人持三份,用熱人持一份。)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__ 用熱人(蓋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2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氣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人參數。
第三條 供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 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政府(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限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 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熱費以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定,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用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額外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 小時以上的,供熱人通知用熱人,比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反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媒體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要求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人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消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即使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期間。
3.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正常供用熱,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供熱時間
1、供熱起止時間為當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熱時間實行(1)24小時;(2)17小時5:00-22:00 。
二、供熱溫度
2、供熱期間,在室外溫度不低于-6℃時,乙方的臥室、起居室廳、餐廳溫度不低于16℃,盥洗室、廁所、廚房溫度不低于12℃;安裝熱計量裝置的,溫度由乙方自行調節。
3、測量室內溫度,應使用經計量檢定機構檢驗合格的檢測儀器,測溫時間為7:00-10:00、15:00-21:00,測溫位置為房間中央離地1.5米高度。
4、乙方認為室內溫度不達標要求測溫時,甲方應在15天內測溫3次,首次測溫應于48小時內完成。測溫結果3次全部不合格的,甲方應退還從乙方提出測溫之日起至經整改達到溫度標準期間的相關房間的熱費。3次測溫有1次不合格,按上述約定退還相關房間1/3的熱費,有2次不合格,按上述約定退還相關房間2/3的熱費。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完成測溫,缺一次,視為溫度不合格一次。在供暖期結束一個月內,乙方持個人承擔的熱費發票到甲方辦理退還熱費手續。
5、經測定乙方室內溫度確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屬于甲方責任的,甲方應按本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不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應在向乙方講明原因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使其達到規定的溫度,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6、因乙方改變房屋結構或改動用熱設施等原因造成室內溫度不合格的,責任自負。乙方除要恢復原供熱系統外,如給其他用戶造成損失的還要承擔相關責任。
7、甲方進行測溫或修理等工作時應填寫工作記錄單。記錄單一式兩聯,雙方簽字后各執一聯,乙方對測溫、修理結果有異議時,可在記錄單上注明有關情況,不簽字又不注明有關情況的則視為溫度或修理已達到標準。
8、乙方對甲方的測溫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供熱管理部門進行復測,也可以申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進行復測。申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進行復測的,其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設施維護管理
9、從熱源(廠、站)至居民用戶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為供熱設施,由甲方負責維護和保養;其余為用熱設施。乙方應注意維護室內用熱設施,不隨意拆、改、增設室內用熱設施,不泄放供熱管網中的循環水,不改變熱用途和損壞供熱設施。
10、乙方用熱設施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用熱設施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后6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修理。發生泄漏時,甲方在接到報告后30分鐘內采取措施,止住泄漏,因延誤時間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果因熱水泄漏對用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應做好損失記錄,分析泄漏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并由雙方簽字認可。屬于甲方責任需向乙方賠償的,要在30日內做出賠償方案,經雙方認定后,5日內理賠完畢。
11、乙方用熱設施維修更換所需費用:用熱設施自投入使用之日起,閥門三年、管道五年、散熱器十年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超過上述期限,局部更換用熱設施,乙方承擔材料費(按當年材料定額核算)。
12、經供熱行業管理部門鑒定,乙方所在單元確需整體更換用熱設施時,乙方應予積極配合。超出保質年限的用熱設施更換費用,由甲方按物價管理部門核算標準向乙方收取。對不按單元進行整體更換的,甲方不予供熱。
13、供熱前室內管網試壓及清洗調試等工作,甲方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通知應置于單元樓入口處醒目位置。整個試壓及清洗調試工作須于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14、甲方維修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乙方住宅,對用熱設施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佩戴工作標志,實行文明服務。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15、乙方私自改造、拆卸和損壞用熱設施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私自增設用熱設施,改變原設計和改變熱用途(包括泄放供熱管網中的熱水),甲方將按實際發生情況由乙方負責全部整改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對情節嚴重的,將申請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熱費收繳
16、甲方按物價管理部門核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17、乙方應按時交納熱費,交費時間為當年10月31日前。安裝熱計量裝置的用戶,暫按房屋收費面積預交熱費,采暖期結束后一個月內予以多退少補。
18、為確保乙方室溫達到規定標準,對當年10月31日前交納熱費戶數達不到單元戶數70%的,甲方應于11月10日前通知乙方不予供熱;對已收取熱費的用戶,退還所收熱費,同時按照同期銀行居民活期存款利率退還利息。11月11日以后單元交費率達到70%的,甲方應在5日內完成試壓、調試等工作,予以正常供熱,熱費按實際供暖時間收取。
19、乙方辦理停、用熱手續,應于當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向甲方提出,并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繳納拆裝費(已安裝分戶控制系統的用戶不需繳納);11月1日后辦理停、用熱手續的,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管網泄水、停止其他用戶供熱等賠償責任。
20、乙方既不按時交納熱費,又不履行報停手續的,甲方有權停止供熱、拆片或申請人民法院追繳應收熱費。
21、因供熱設施故障造成停熱的,甲方應按供熱期內停熱的實際天數(累計停熱24小時為一天,累計不足一天部分不退費)退還乙方熱費,供暖期結束1個月內,乙方持個人承擔的熱費發票到甲方辦理退費;未經集中供熱主管部門批準,甲方擅自停熱,除要向乙方退還停熱期間熱費外,還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停熱期間熱費的200%%計算。
22、供熱收費面積不以住宅內各功能區是否安裝散熱器為計費依據,而是按照本合同中約定的是否達到相關室內溫度為標準。廚房以房屋建設設計中標明具有廚房功能的房間為準,乙方自行將陽臺改為廚房的,甲方不予認可。
23、甲、乙雙方對房屋收費面積有爭議時,可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測量,測量結果須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確認,測量費用由過錯方承擔;測量結果與原收費面積誤差不超過±1平方米,視原收費面積為合理面積,測量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五、附則
2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終止執行:
甲乙雙方供用熱關系發生變化并辦理了變更手續;集中供熱法規、政策等出現調整。
25、本合同中約定的熱費交納、退還和損失賠償等費用,甲、乙雙方如超過合同約定時限未予支付,每超過一日,須按應付款項數額的3‰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26、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請求調解處理,也可(1)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7、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
法人代表: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服務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投訴電話: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_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議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____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___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__________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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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設施工,為使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時如約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范圍
除基礎以外,乙方負責承建甲方一樓至四樓所有房屋建設,(包括鋼筋制作、樓梯、圍墻、水電、前后外墻裝飾),房屋內部建設至毛墻毛地板,。
二、建設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所需材料,乙方負責建設施工所需設備、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設施。
三、承包價
按照房屋建筑面積 元/平方米,總價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實際建筑建筑面積確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階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樓建設,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壹萬元,二樓至三樓采用同樣方式,全部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權利和義務
(一)義務
1、甲方必須按照施工進度提供建設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窩工,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建設工程款;
3、乙方必須按照房屋建設質量標準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設任務;因乙方原因導致返工,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對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兩天通知甲方,以便準備。
5、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損失和浪費。
(二)權利
1、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對質量不合格的有權要求返工。
2、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時間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約定
合同約定單價已包含安全施工費,乙方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乙方建設總費用10%的違約責任,若任何一方嚴重違約,造成重大損失,必須按價賠償。
八、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共識的,甲乙雙方均可向沾益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作為此合同的副件,該附件與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設驗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動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xx年月 日
小區供用熱力合同 篇16
供熱人:_______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熱人和用熱人在熱力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一)用熱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____平方米,_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
(三)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吉焦/小時;用熱量為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次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第三條熱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根據用熱人的用熱種類和用熱性質,按照____政府____(部門)批準的價格收取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采暖性質的用熱,用熱人應當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將熱費以____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其他方式的用熱,用熱人的熱費按月結算。
第四條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第五條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范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范圍用熱。
(三)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采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四)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字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執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五)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六)屬供熱人產權范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并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七)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八)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范圍,向用熱人供熱。
第六條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二)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復核。
(三)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輸用熱申請手續,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四)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戶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五)用熱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帳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七)對自己產權范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違約金。
2.由于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筑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人:用熱人:___
(蓋章)(蓋章)
住所:___住所: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___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賬號:___
電話:___電話: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