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花店鋪雙方合作合同書(精選3篇)
鮮花店鋪雙方合作合同書 篇1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將(產品)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___號的_________(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
由于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為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于搶生意之說,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由于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①乙方愿意以每月租金為___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為乙方進行營業的柜臺,就此柜臺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占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②乙方愿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___%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于甲方。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為___元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___%支付于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___(合計)日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第五條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為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___%提成作為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愿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為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___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___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___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八條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
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鮮花店鋪雙方合作合同書 篇2
甲方名稱:地址:
聯系人: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地址:
聯系人: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為實現合作共贏的目的。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的所列條款。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泄密的界定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產品,客戶,銷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責任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資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3)乙方同意并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4)乙方同意并承諾,如果這些數據未經甲方許可披露給他人,所造成對甲方的直接損失,經證實,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向乙方索賠。
(5)乙方承諾,無論任何原因,為甲方提供服務終止后,乙方保證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處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6)乙方同意并承諾,惡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經查實愿意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三、保密的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
(1)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信息;
(2)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并不受本協議限制;
(3)由于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四、此協議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鮮花店鋪雙方合作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電腦城,并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