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精選18篇)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XX市中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XX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XX市XX大廈進行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XX市-----區-----路;
占地面積:------平方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
物業管理收費計算面積:約-------平方米(按此面積的收費用于包括地下----層至------層,即XX大廈整個物業的管理); 物業類型:高層寫字樓。
第二條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水景、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管井、強電井、弱電井、風道、風井、共用照明、天線、小型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供配電(包括強、弱電)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圍墻)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負責整個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本大廈智能系統(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綜合保安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有線電視系統、綜合布線系統、公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通信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五年。自二OO三年月日起至二OO八年日
止,但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條件提出提前終止合同時以實際期限為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下達整改通知后仍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制止。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業主(用戶)資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行使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規定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制止。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他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適當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管理用房、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乙方未折舊完的固定資產,甲方應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提交財務審計報告。
12、負責XX大廈辦公區域及公共區域綠化擺放及養護工作。
13、負責本大廈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保護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14、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大廈物業內開展經營性活動。
15、乙方為甲方保守秘密,尤其是本大廈的智能系統和保安系統。
16、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甲方可以調用乙方部分工作人員參與臨時的搬運等體力勞動。
17、乙方須指定至少一名現場人員為與甲方聯絡的總聯絡人。
18、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
本大廈自接管之日起,乙方承諾按照《全國城市物業管理示范大廈標準》進行管理,并在合同生效后一年內達到市優大廈的管理標準,二年內達到省優大廈的標準。
乙方根據管理事項確定本物業分項管理目標如下:
1、保證所有電梯正常運行,電梯維護期間保證有兩臺電梯正常運行。
2、保證大樓內通風空調系統正常運行,萬一出現故障,保證在接到電話后2小時內檢查完畢并提出故障部位。如果為非主機故障,保證在6小時內恢復正常;如果為主機故障,保證在12小時內恢復正常。
3、保證大樓內水電系統正常運行,一旦發生問題,保證在接到電話后4小時內恢復正常(除設備本身故障外)。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2
商鋪物業服務協議
管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房屋面積:
為確保 的整體對外形象,實現甲乙雙方的互利共贏,甲方受 委托對 商鋪進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開始使用位于 地區 商鋪進行經營前,簽訂此物業服務協議。乙方對此無異議,并自愿接受《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等附件的規定。如本合同甲方管理公司發生變更,則本合同繼續生效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 商鋪實施統一管理的權利,對管理范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 商鋪的正常運行。
2、制定和修改 商鋪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管理協議之行為。
6、依法行使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7、在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與乙方簽訂《裝飾裝修服務協議》,按協議實施監督管理和服務并收取相應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經營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 商鋪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甲方發布的 商鋪各項規章制度,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等稅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或服務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確保所經營銷售的商品或服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的情形,否則,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 商鋪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9、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告知甲方,簽訂并遵守《裝飾裝修服務協議》。裝修方案應符合國家建設部令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裝修方案需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的,應提交裝修方案審核備案,在消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開工裝修。
10、不得改變物業用途或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1、支持并協助甲方依法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12、若轉讓房屋的,應在轉讓前3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結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并應當促使受讓方與甲方在此時間內簽訂本協議。
13、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
帶賠償責任。
14、按照有序經營、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民事法律責任。
15、頂層陽臺、平臺、住宅露臺及其它專享使用部分不得違規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筑;平臺及其它專享使用部分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 墻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臺的環境衛生。
16、室外招牌及旗幟必須按照指定樣式、規格、位置進行設計安裝,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對相鄰方業主造成聲、光、煙等污染。
17、正常經營期間應遵守經營秩序,業主(或使用人)在店外舉辦任何活動,如放置展位、促銷、聚會等,需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18、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在該房屋內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不得在公共區域聚集、逗留、喧嘩、抽煙、用餐,不得衣冠不整、隨地吐痰、亂扔垃圾,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違反上述要求給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9、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進出貨物和運送垃圾,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路線等相關要求,違反相關要求給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0、因公共安全或修理、保養或更換通過該房屋的公共機電管線等需要,乙方應當允許甲方或其代理人在合理時間進入該房屋檢查屋內的電線、暖通或消防等設備。
21、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二條: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商鋪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物業管理費按使用建筑面積以 元/月/平方米的標準,在進場經營前10日內或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共計 元/年( 天)。
后續交費時間為每年度的 月 日前,或屆時按照甲方發布文本規定的時間進行繳納。
2、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礎的正常用電設施,如發生增加用電負荷、新電表安裝等情形,所耗電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中牟縣供電局的收費標準基礎上加適當的損耗費用后統一向乙方收取。水、電等費用自乙方入駐當日起開始計收。乙方經營實際發生的水、電等費用,按照電費單價 /度,水費單價 /噸計算,并由甲方指定委派方每月10日前將水電明細表(列明抄表日期、抄表讀數、金額及繳費時間等)及合法票據提供給乙方,乙方收到后于每月15日前將水電費直接繳付給甲方指定賬戶,具體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3、甲方有權依據市場行情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甲方收費標準發生變化時,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出具的通知另行交費。
4、(一)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金額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總額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三日,甲方有權停止該商鋪的水電等服務;逾期超過15日仍未繳清欠費、滯納金的,甲方公司有權要求出租方收回鋪位重新招租,乙方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為:《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詳見附件一)。
第四條:附則
《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為本合同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協議效力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若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有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各方仍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繼續履行有效條款。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2、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商鋪經營管理公約
第一條:嚴禁私自亂用、亂動、阻擋、圈占、堵塞、遮蓋如火災報警探測器、攝像機頭、紅外線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水帶、自救軟盤、水槍、滅火器、噴淋頭、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防火卷簾、手動控制盒、板式排煙口、正壓送風口、消防栓及各類消防管線等消防設備設施,違者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和法律責任;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自動報警裝置的,除賠償損壞設備的全部費用外,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置。
第二條:嚴禁商戶在經營場所內、外區域下棋、打牌、追逐打鬧,嚴禁在商鋪外空地上、座椅上隨臥隨睡;
第三條:未經公司允許商戶嚴禁私自移動、拆除、篡改、遮蓋鋪位號碼。
第四條:商戶應把掃帚、拖把、抹布、水瓶、置物架、食材、餐具、泔水桶等雜物統一置于店內,不得放于臨通道位置及公共區域,需保證公共區域視線所達位置的物品擺放整潔。
第五條:嚴禁商戶任何物品堵占安全出口、防火卷簾及消防栓等消防設施。
第六條:嚴禁商戶在經營過程中高聲叫賣、邀客拉客。
第七條:嚴禁使用大功率音響,嚴禁使用高音喇叭,嚴禁播放重復性錄音音像制品叫賣等。
第八條:商鋪內嚴禁懸掛、張貼紙片或其它材質宣傳品(寫有轉讓、轉租、降價、招聘或不文明用語等相關內容)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 商鋪戶內外廣告媒體及設施,不得對廣告畫面及設施進行覆蓋、涂抹或撕毀。
第十條:商戶經營食品、熟食類須嚴格按照商場規劃,不得超其范圍經營。
第十一條:嚴禁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第十二條: 發現火災隱患事故不及時上報、不采取果斷措施妥善處理的;謊報火情、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或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報請司法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商鋪提供的各種設備設施,均為 商鋪的固定資產,嚴禁商戶及施工隊對商鋪的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移位、拆除、破壞及私配電井鑰匙,違者除照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第十四條:嚴禁在商鋪的墻壁上、不銹鋼柱子上、衛生間內亂寫亂畫、張貼宣傳單。
第十五條:嚴禁商戶私自拆除、移位電表及電表鉛封的拆除。
第十六條:商戶鋪位內及其門前的衛生由商戶自行維護,商戶應自備垃圾袋,不得將垃圾丟棄在鋪位門口或掃到公共通道上;嚴禁亂扔果皮紙屑、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及其它雜物。
第十七條:商鋪清場后,必須切斷店內所有電源、水源及煤氣、天燃氣等方可關門落鎖,如有商戶未按上述規定執行,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由商戶自行承擔,情節嚴重者,物業公司有權要求出租方收回鋪位,重新招租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戶內、外從事廣告媒體開發和經營。違者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當事人應按500—20__元標準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十九條: 商戶或裝修隊未經審批擅自施工裝修的,一經發現以最低1000元/項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并補辦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本公約一式兩份,物業公司一份,經營者一份。
第二十一條:各方對本公約各條款均有充分理解并全面接受,各方不得以存在誤解或其他任何理由申請撤銷或變更各條款,除非經過了相關各方的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
第二十三條:如遇到物業公司政策調整,執行新的管理規章制度,本公約自動被新的管理規章制度替代。
第二十四條:本公約的解釋權歸物業公司。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3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x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物權法》、《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4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 昌都市圣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物業地址:“貢覺縣第一期棚戶區改造項目”
棟 單元 樓 號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并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章程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為止的物業管理。
第一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區域的管理制度、《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車輛管理規定》以及公共管理文件等,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可并根據執行情況對前述文件進行不斷修訂和完善;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車輛管理規定》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章程的行為,提請相關部門處理;
5、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7、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8、每半年度向乙方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
9、甲方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協議中的有關裝修規定進行裝修;
10、因維修、養護而需暫停設備、設施的運行,甲方預先公示于乙方,而無須承擔由此對乙方的相關損失;
11、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等有償服務;
12、其他根據法律法規、《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享有的各項權利。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車輛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指定的各項制度以及公共管理文件;
4、無論物業是否使用,乙方均應依據本協議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其他有償服務費用及甲乙雙方約定或政府部門允許收繳的其他相關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造成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應予賠償;
7、乙方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門窗,不得挪動和破壞一切消防設備和控制設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轉讓房屋時,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否則乙方對受讓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9、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造成的損失、損害,乙方承擔連帶賠償及其相應法律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11、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對本物業區域內的正常管理和對物業提供維修服務;
12、為保障本物業區域內的安全,乙方不得在房屋自用部分及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
13、乙方應配合、支持甲方維護樓棟外立面的維護工作,不在窗戶上粘貼、設置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標識。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乙方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實施: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說明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維護
1、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2、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3、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4、區域內共用綠化等管理和養護。
四、安全防范及消防防范
1、協助公安部門對本小區內公共秩序的維護(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發生安全事故時,甲方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做好消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的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發生安全事故時,甲方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甲方負責維護小區內車輛停放和交通秩序,甲方與乙方之間僅為場地提供關系,而非保管關系,不承擔損壞和丟失的責任)。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2、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3、履行宣傳、告知政府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4、收費標準:按昌都地區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標準進行收取;
5、對違章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1、可向業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設施的有償養護;
2、可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3、根據本物業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服務;
4、法律政策及協議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是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并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章程與物業服務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一、房屋外觀
1、無明顯脫落、異變、斑垢、污跡及有礙觀瞻的情況存在。
2、房屋外觀整潔、完好,無亂張貼等有損范圍外立面形象的現象。
3、店招規格及材質統一有序。
二、設備運行
對各種電機設備、加壓水泵、秩序維護監控系統、消防系統、智能收費系統級公共照明和線路等,嚴格按要求進行日常維護、檢修、使其功能有效、運行正常。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按照各自的使用功能、方法及養護要求、編制維修、保養計劃,按臺建賬,由專人負責按時對其養護、監控,發現險情及時或聘請專業單位及個人進行排除及維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使其隨時保持正常良好狀態,要求養護到位。
四、環境衛生
1、努力創造出一個優雅、舒適、整潔、文明的環境,對公共通道、走廊、墻面及裝飾小品、花盆、垃圾桶每天進行清掃、擦抹;
2、停車場樓外周邊區域的道路每天清掃一次;
3、每天定時收集、清運垃圾并保持其無污跡、紙屑、煙頭、瓜殼等雜物;
4、對共用上下管道、落水管、水箱、溝渠、井線等據實情進行清掏、清運,隨時保持其暢通、清潔。
五、綠化
1、努力提高綠化率,合理布局綠化場地;
2、對本物業的花草樹木進行日常養護,定期消殺、澆灌,保持其生長茂盛;
3、熟悉花草樹木的名稱、栽培方法,按時培土,對枯死的花草樹木及時進行修剪、更換。
六、交通秩序及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七、秩序維護
設專職公共秩序維護人員并24小時巡邏檢查。
八、消防
1、為保護公共財產和業主、商家的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
3、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隨時保持安全通道、公共走廊的暢通,制止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
4、將消防責任落到個人、制定消防措施、隨時控制消防工作,開展防火宣傳工作,普及消防知識。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由維修資金開支
小修:24小時內完成、小修合格率98%
外墻面、門廳、通道、走廊、通風井、落水管、道路、溝渠、垃圾房、停車場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小修及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的小修,發現后及時修理。
急修:30分鐘到現場、合格率98%
屋頂、上下水管、水箱、一般照明線路、路燈、供電線路、配電箱、消防設備、安管設備、智能收費機的急修,發現后及時修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計算,本物業服務費包括電梯系統日常運行費,不包括公用水電分攤費、二次加壓費、發電機柴油費、(住戶人身、家庭財產、交通工具)的保管和保險費、綠化用水、清潔用水、臨時停電發電機運行費、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的改造、維修、更新的費用,人民幣計價。
1、乙方交費時間:物業管理費從商品房竣工交付之日起全額計征,物業服務費按月繳納,業主應當在每月10日前繳納上月物業管理服務費。
乙方在接房當日向甲方預繳十二個月物業管理費,商業3.00 元/平方米/月、住宅 1.3 元/平方米/月,按照交房時實測產權面積計算。
2、說明:以上為自交房之日計算的1年內,執行該物管費收費標準。1年后,根據物價的情況,報物價局核定后對物管費進行調整。
二、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的,乙方應全額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三、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納,否則乙方對承租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四、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對受讓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五、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預先在小區內宣傳欄公示有償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并根據物價上漲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六、若受相關部門或單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該項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并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七、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
1、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維修、更新、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乙方須按國家相關規定繳存至指定的專戶管理銀行;
2、專修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及房屋轉讓時處理辦法,按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相關財產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各自按占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私人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本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不包括保險費用。
九、關于項目共有共用部分權益
1、根據建筑設計規劃等實際情況,全體業主同意授權委托昌都縣明珠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外經營或出租,統一規劃、統一布設、統一管理建筑區劃內共有共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廣告牌、LED廣告屏幕、戶外廣告、建筑內共有通道、公用設施設備等),該經營或出租所得收益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用于彌補建筑區劃內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出的不足。
2、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位置設置廣告牌,不得向他人出租甲方統一管理的廣告牌。
十、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否則甲方在催繳未果的情況下,可以采取訴訟措施等方式催繳的權利;
2、管理公司及其雇員在下列情況下無需對業主、商家及其使用者負責:
(1)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一切行為和事情,但涉及刑事責任、不誠實、嚴重過失及故意違約的不包括在內。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務中斷。
A、因任何設施、裝置必要之保養或受到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和破壞。
B、無法避免的燃料、材料、能源或勞力短缺。
C、管理公司所無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
第五章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并退還利息。
四、乙方違反合同,不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當月應繳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凡逾期90日以上者,除收取滯納金外,甲方可公布欠費者名單,并可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
五、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采取的緊急避險措施。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約定的事項中,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包含乙方及其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七、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收取物管費,乙方有義務繳納物管費。基于“物業管理公司屬于極微利行業,必要的成本控制”考慮,當全體業主向甲方應繳納的物管費收費率小于或等于60%(物管費收費率%=業主實際繳納的物管費金額÷業主應繳納的物管費金額)時,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物業管理合同(甲方公布乙方實際繳納的物管費明細),且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八、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壹份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十二、本合同甲方蓋章、乙方簽字(非自然人則蓋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稅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于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稅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后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采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表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項目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項目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并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托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后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并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并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業主應當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戶;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三十一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簽章后生效,效力同時及于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 2、 ; 3、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于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 ; 2、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 2、 。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 2、 ; 3、 。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 2、 ; 3、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 2、 ; 3、 。第十五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幢][座] 單元 層 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 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 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 墅]: 元/平方米·月;
[辦 公 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 所]: 元/月·平方米;
[其 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遞增或減少) 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制服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 [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第八條 業主按[月] [季度] [半年] [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 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 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 元/個·月;
2.摩托車: 元/個·月;
3.電動車: 元/個·月;
4.自行車: 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 %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鋪購買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筑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制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衛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并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 、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墻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溫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并辦理好相關手續后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臺)完好、整潔;外墻、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涂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說、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銹鋼材料、無銹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四、環境衛生:
1、小區公共部位干凈、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凈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松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溫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并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周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占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采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
業主委員會負責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 》 級執行。
(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 號《 》) 。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 。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托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收費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四)(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 ;
2、 。
(七) 其他: 。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采取規勸、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為;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 。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照市價[20__]70號《關于規范我市住宅區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 ;
(二) 。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 ;
(二) 。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 ;
(二) ;
(三)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 ;
(二) ;
(三)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 ;
(二) ;
(三) 。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第二十條 甲方應于(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簽章)
執行機構: (簽章)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物業服務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基本狀況
(一)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二)物業的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____辦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乙方授權,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修繕,對物業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物業項目實施綜合維護、服務與管理,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乙方檢查監督;
2、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用戶服務手冊》并以書面或在客戶服務中心張貼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乙方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對乙方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糾正;
5、可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并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甲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6、與乙方訂立《房屋裝修管理協議》,并按照《房屋裝修管理協議》和《房屋裝修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對乙方的裝修活動進行服務和管理;
7、接受乙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乙方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
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于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____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
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采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
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類型
幢數
套(單元)數
建筑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庫
會所
學校
幼兒園用房
合計
備注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墻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4.污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7.水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9.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
10.信報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車輛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說明
1.本示范文本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范文本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物業概況
物業類型:辦公樓,位置:。凈用地面積:m2,總建筑面積:m2。竣工日期年月日,交付使用日期年月日。其他。
二、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參照級物業服務標準(20xx年,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乙方負責該辦公樓及相關院落、車場等的服務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如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衛生間等上下左右前后等。配套設施設備,如自來水供水系統、污水管,配電設備、照明燈具,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等。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服務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綠化、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
(二)衛生保潔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無蛛網浮塵。定期消毒,四害消殺工作到位。共用部位無亂涂、亂貼、亂畫、亂堆放現象。下水管道通暢。垃圾清運及時。院內環境整潔。
(三)安全防范服務管理。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嚴格、適度,值班記錄完備并保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院內車輛停放管理。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花草、樹木等綠化植物修剪養護及時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四、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采取包干制收費形式,最高標準(含稅)是元/月。通常情況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以業主委員會身份,維護物業使用人(辦公單位、部門)的合法權益,接受他們的合理建議、意見,及時向乙方及相關公共事業部門反映,協調解決問題并適時反饋。
2、監督、檢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據對乙方違約考核情況,適度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3、積極協助、支持、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
2、對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報告。
3、注重服務的及時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約定滿足物業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征求物業使用人意見、建議,有效處理他們的投訴,并及時回訪。
六、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物業使用人較大經濟損失,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12345熱線投訴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計),甲方可適量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七、其他事項
1、甲方無需為乙方支付所謂的“開辦費”和材料、用具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或變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時,一般應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據城市開發建設要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4、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省物價部門批復地下停車費用標準,就機動車位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車牌號:,品牌
二、甲方機動車輛停放的具體位置:地下號車位。
三、車位服務費用:元/月,暫定一年,自年日—年日交納當年的車位服務費,共計元。如乙方未按時交納的,視為放棄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的車位,甲方可以將該車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職責:
1.如機動車停車區域內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或毀損事故、物品丟失或毀損事故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協調糾紛。
2.甲方負責停車區域內衛生打掃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車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糾紛,甲方予以協調處理。
2.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停車位上的停車鎖,如有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或賠償。
3.乙方必須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次。違約停車達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交納費用不予退還。
4.乙方將車輛停好以后,必須將車輛的門窗鎖好,車輛上不得存放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等。如發生上述物品丟失現象,由乙方自負。
5.乙方應當保持區域內的清潔衛生,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6.乙方進入停車區域后,應當謹慎駕駛,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丟失現象,甲方只負責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
8.乙方的機動車輛在停放區域內如發生毀損現象的,由毀損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只負責從中進行協調。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交納過車位服務費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幢單元室
建筑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衛生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范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就甲方掛靠乙方對XX大樓進行物業管理及乙方為甲方物業管理從業人員代發工資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為甲方代發工資是指甲方將委托的人員工資款項,打入乙方賬戶內,乙方按甲方要求,于指定日期將每個員工的工資或獎金、津貼等存入其本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上。
2、甲方需填寫代發工資清單,提供單位員工的姓名、工資金額。并在發放前三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將代發工資清單連同轉賬清單送交乙方,以確保甲方員工工資及時入賬。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清單內容不做任何修改。
3、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服務的事項,乙方每年提取管理費5萬元或從代發總金額中提取12.3%的管理費(其中含稅金7.3%)。
4、甲乙雙方所簽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甲方要求簽訂。乙方實際不參與甲方的任何人事及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甲方委托管理的物業服務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乙方無關。
5、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甲方應主動維護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甲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執行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7、協議如需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稅費及管理費用后,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后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四)監督委托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為;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并委托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并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并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并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并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范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為,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采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簡易合同范本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物權法》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同意選聘乙方對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歸集和管理大樓檔案和物業資料,按規定制訂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工作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3、物業共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及空調設備等;
5、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做好綠化樹木養護工作,對車輛停放進行規范和管理,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綠化等方面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并予公示和組織實施,制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預案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8、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將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9、雙方認可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叁年,合同簽訂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試用期叁個月,試用期滿后,經甲方考核合格,則合同正式生效,否則,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后,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簽訂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為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采納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規、不履行職務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及服務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合同賠償;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物業管理法規、違反大樓管理規定、違反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或乙方的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違規、不履行職務行為進行應急處理,包括責令立即停止行為、恢復原狀、核查事實情況、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達不到管理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或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和義務向乙方反饋,并得出整改意見。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給予糾正、改進,解決問題。對甲方提出的較難處理的物業管理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時限,乙方必須在商定合理的時間內予以解決。不能改進工作,達到質量標準,或解決問題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相應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直至問題解決。
5、甲方委托乙方對大樓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個人如有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對大樓設備和設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為進行有效處理,并及時報告甲方。
6、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提供物業管理狀況報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無償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倉庫等物業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交相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大樓的水電費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交納。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支付有關款項。
1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1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大樓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并由乙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大樓建筑本體及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商定報批后組織實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負責,單項費用少于叁佰無(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維修,并承擔費用。
4、有權依照本合同對在物業管理范圍內發生的'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為以及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進行應急處臵,并及時報告甲方有關人員。
5、乙方有權要求大樓所有辦公人員遵守有關大樓管理規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安保工作,檢查大樓出入物品、車輛,盤查進出人員。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掛靠等)將本合同的權益與責任轉讓給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選取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一、二項專業服務并支付費用,但必須是有相應資質的專營公司;甲方只與乙方發生合同關系,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第三方過錯責任視為乙方過錯責任。
8、接受甲方監督。
9、就“大樓”管理設立專門賬戶,用于“大樓”的物業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10、對“大樓”的功能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改變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樓”內、外,改建、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11、建立本大樓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2、及時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報告。
13、向甲方提交各類治安、刑事及突發事件處理的報告。
14、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
15、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節電節水節油的各項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給予支持和配合,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1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之日起十天內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項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
1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管理目標
1、在合同期限內,執行《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大廈標準評分細則》,開展工作。
2、嚴格按照方案中承諾的物業服務標準組織實施物業服務,在甲方組織的檢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訴率低于2‰。
4、有效投訴及時處理率達100%。
5、報修項目的及時處理率達到100%(小修項目在1小時內組織有效地維修)。
6、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9%以上,衛生保潔率100%。
7、對房屋、設備設施、環境衛生、車輛、綠化及物業人員行為規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測評滿意率95%以上。
8、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對物業進行管理。
9、消防管理設備設施按照法規規定,隨時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節電節水節油的工作,有明顯效果。
11、工程維護人員中有總公司派出的經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梯維護)人員1人。
六、管理服務費用(合同價格)
1、本物業的年管理服務費109萬元,即“3.3元/㎡建筑面積〃月”,每月人民幣9.1萬元。甲方每月中旬撥付,簽署付款憑證,本合同期滿當月的管理服務費待甲乙雙方辦好交接手續后,再予支付。
2、合同簽訂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前1個月之前的物業管理費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員等費用總額加20%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3、大樓超過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維修僅收材料費,其它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補償。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應部分物業管理費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方根據方案對大樓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考核;如乙方達不到管理目標的要求,甲方有權扣付5%以下月物業管理費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互為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標書若有與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并簽訂相關的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購辦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